长城为什么举报比亚迪?构成不正当竞争吗?
文章来源于公众号:洞见学堂
作者:董伊帆
【导读】
5月25日,长城汽车在比亚迪汽车新车型发布当日举报其车型不达标,引发舆论热议。许多网友纷纷指责长城汽车“格局小了”、“不太地道,也许能赢了举报,但输了人心”……但也有很多网友力挺长城汽车,认为企业互相监督对消费者而言是好事,“大家不支持这种举报吗?整顿不合规,难道受益的不是消费者?”……等等。那么,长城汽车为什么选择在此时举报与比亚迪?长城汽车此举是否构成恶意竞争?我们将在本文与大家探讨。
一、长城举报比亚迪事件始末
5月25日,是比亚迪既定的宋Pro DM-i冠军版车型上市发布会。但当天,长城汽车10:40在其官微举报比亚迪秦PLUS DM-i、宋PLUS DM-i两款车型蒸发污染物排放不达标。长城汽车表示,已于4月11日向生态环境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以及工业和信息化部递交举报材料,目前,长城汽车正在密切关注该案的立案及处理进展。
对此,比亚迪汽车在12:25迅速回应称:测试车辆由长城购买、保管并安排送检,不符合国标要求的送检状态,长城送往中汽中心天津的测试车辆在检测时,里程仅为450-670公里,不符合3000公里磨合后测试的标准,比亚迪认为长城的检测报告无效。此外,比亚迪方面还表态,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并保留法务诉讼的权力!与此同时,比亚迪品牌及公关处总经理李云飞在朋友圈以及微博上均转发了比亚迪的官方声明并配文表态:吹灭别人的灯,并不会让自己更加光明;阻挡别人的路,也不会让自己行得更远。比亚迪相关工作人员也相继在社交平台以同样的内容转发上述声明。5月29日,比亚迪又一次在公开平台发表声明,称其技术合情合理又合法合规……
对此,对比亚迪车辆进行检测的中汽天津检测中心25日也对媒体表示,集团对这一事件正在了解和处理,暂时还没有进一步的消息。
二、长城为什么此时此刻举报比亚迪?
要知道,此次举报事件的负面影响正在不断加剧。事件曝光当天,长城汽车和比亚迪汽车两家上市公司均股价大跌,A股市场市值一天之内就分别蒸发了138亿元和184亿元;5月26日,这两家企业股价依然处于下跌态势,截至29日,两家企业的股价也暂未回暖。 而且,这一事件不仅影响了这两家企业本身,还波及了整个上下游产业链,A股的汽车整车、汽车服务等相关板块被集体连带走低……作为久经商场的长城汽车,必然知道此举必将引发舆论事件,而作为举报方,长城汽车本身也自然难逃舆论危机,那么长城汽车为什么还要选择在这个时间点举报比亚迪?
一般来说,类似长城汽车此次的行为,一般在市场饱和、利润下降、价值争夺激烈、竞争压力增大等情况下更易出现,而目前我国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发展就是如此。
首先,虽然目前国内外新能源汽车市场发展前景良好,但事实上行业竞争非常激烈。2014年,有至少300家新势力造车,而当今,仅6家销量过万。从全球市场来看,2022年销量Top20中比亚迪、特斯拉领先,但市场份额共计仅31%左右,其他18家厂商中,除上汽通用五菱、大众、宝马三家超过3%,其余均低于3%,各家差距不大,竞争激烈;从我国市场来看,2022年销量Top10中,比亚迪以30.2%的绝对优势领跑,上汽紧随其后占8.5%,特斯拉中国占比 8.4%排名第三,其余企业占比均在2%-4%左右。后续,随着高端燃油车企BBA, 小米、华为、百度等科技企业纷纷切入,我国新能源汽车市场竞争将更为激烈。
其次,今年年初,新能源汽车市场打起价格战,各家利润空间将面临更大的挑战。特斯拉的大幅降价不仅对原定价为20-30万的车企带来巨大冲击,甚至有可能颠覆整各行业的定价逻辑。此前,蔚来汽车曾称对于此次行业价格战的应对是不降价,然而蔚来汽车24日发布新款车型,相比售价四十多万元的老款,降价明显,不含电池的售价直接到了30万元以下。而在短短几个小时内,市场上同类型的其他竞争品牌,也相继公布了部分新车售价或推出新版优惠方案,继续大举降价。
除此之外,今年我国新能源汽车市场的挑战将远超预期,最明显的是受消费疲软的影响,国内新能源汽车行业增速放缓。2022年国内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分别705.8万辆和688.7万辆,同比增长96.9%和93.4%。但23Q1国内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分别为165万辆和159万辆,同比增长27. 7 %和26.2 %,产销不及预期,增速明显放缓。据东吴证券中性预计,2023年国内新能源汽车销量将为900.1万辆,同比增长仅为31%,远低于2022年,国内新能源汽车销量或迎来增速拐点。
在这种情况下,各新能源汽车厂商对市场份额的争夺将更为激烈。在洞见智能电动汽车的机遇与挑战论坛中,李斌曾表示整个汽车产业的变革应该说进入到了一个“资格赛”最激烈的时代,肯定还没到“决赛”,还在“资格赛”,现在到底哪些人能够参与这个决赛,基本上在将来的两到三年在全球范围内会定型。再差不多用10年的时间形成格局。而在这种竞争格局下,众多整车厂表示,最终如果做不到200万辆的规模是不可能生存的。
此次长城举报比亚迪也有在激烈市场竞争下争夺市场份额的意味。在长城汽车的声明中,提到两款车型比亚迪秦PLUS DM-i与宋PLUS DM-i。这两款车型近两年的销量非常突出,据乘联会数据显示,2022年秦PLUS DM-i全年销量超过18万辆,是比亚迪全系列中的销量担当之一;而宋PLUS DM-i2022全年销量为388048辆,超越长城的SUV哈弗H6,成为销量冠军。要知道,长城汽车的高速发展离不开其在发展过程中,果断放弃轿车,All in SUV。其中,哈弗H6是长城汽车旗下的荣耀车型,连续9年SUV销量冠军,至今无人能破。因此,比亚迪混动SUV此时的超越,对长城SUV的威胁不言而喻。
不仅如此,前不久长城汽车举行新品发布会,推出混动产品哈弗枭龙与枭龙MAX。枭龙定位于紧凑型SUV,售价13.98万-15.98万元;枭龙MAX为中型SUV,15.98万-17.98万元。这两款新车型,无论是技术路线,还是价格区间,都与比亚迪宋PRO DM-i和宋PLUS DM-i高度重合,双方互为直接竞争对手。可见,长城和比亚迪在同车型、同价格带的竞争非常激烈,长城汽车此番举报颇有针尖对麦芒的意思。
三、长城举报比亚迪构成恶性竞争吗?
恶性竞争一般指企业在追求市场份额和利润最大化的过程中,采取不正当手段和行为,以损害竞争对手的利益、扭曲市场竞争环境的一种行为。恶性竞争的判断通常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
一,是否有意识地采取行动损害竞争对手的利益,包括价格倾销、恶意破坏市场形象、垄断供应链、盗取商业机密、故意侵犯专利权等。
二,是否使用了不正当的手段或策略来获得竞争优势,包括虚假宣传、商业诽谤、抹黑竞争对手、恶意攻击等等等。
三,是否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或行业准则,包括涉及反垄断法、不正当竞争法、知识产权法等方面的违规行为。
当然,最重要的还是对动机和意图的判断,即是否有恶意、有意诋毁竞争对手或蓄意破坏市场秩序的动机和意图。一般来说,如果举报的目的是揭露对方违反法律、侵犯知识产权、欺诈消费者等行为,且举报是基于事实和证据,并遵守相关法律和道德规范,那么这种举报不被视为恶意竞争,而是一种合理的行为。最典型的是,格力曾对奥克斯所售空调的能效标识提出质疑。当时,奥克斯称对方采用不正当手段诋毁同行,但最终的调查结果确实情况属实,前者不得不对消费者进行了赔偿。然而,如果举报的动机是为了故意损害竞争对手的声誉、误导市场或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来获取竞争优势,那么可能被视为恶意竞争的一种形式。
回看这次长城举报比亚迪的事件,我们很难不怀疑长城汽车存在有意破坏比亚迪汽车市场形象的嫌疑。尤其是其选择的举报的时间点,恰好为比亚迪宋DM-i冠军版原定的发布时间。而在此之前,去年时任任的长城汽车总裁王凤英在对话CGTN记者时,曾抨击比亚迪在针对资本市场做战略设计,为融资而设计;在不久前的长城新车哈弗枭龙的上市发布会上,长城汽车也被指三句不离比亚迪,提及关于某品牌存在断A柱、自燃、筷子悬架和恶意控评等问题,只是没有直指厂商。
尽管比亚迪的声明中已经将本次事件定性为不正当竞争,但此时就定性为不正当竞争仍为时过早。就比亚迪目前的回应而言,目前还没有对长城汽车所提及的使用常压油箱作出正面回应,即使是比亚迪5月29日在互动平台发表的声明,“比亚迪DM-i是基于电动车平台设计的双电机串并联架构……能符合蒸发排放法规标准……既合情合理,又合规合法。”,也没有正面回应这两款车到底是否存在蒸发污染物排放不达标的问题。因此,长城汽车和比亚迪各执一词,而鉴定结果还有待进一步的检测后才能确定。如果经监管部门确定后,比亚迪相关车型确实存在此问题,那么长城汽车此举则很难被定性为恶性竞争,比亚迪则必须要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消费者损失。
【小结】
要知道,商业恶性竞争对企业、消费者和整个市场都会带来负面影响,破坏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环境,导致企业将更多的资源和精力投入到竞争对手之间的争斗中,而不是投入到创新研发、产品质量、客户服务等企业经管管理的重要环节,甚至会破坏行业内的合作关系和信任,影响行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等等……因此,恶性竞争是谁都不愿意看到的结果,但显然,从市场表现来看,我国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已经到了白热化阶段,有关企业应该做好预案,有关监管部门也应该行动起来,加强对商业竞争的监管,建立健全的法律法规,规范行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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