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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不到位,防护意识、措施不到位,隔离手段不及时不到位。
望奎距离榆树多远
应该说没有一个人想当毒王,遇到了就算我们倒霉吧。
这个时候抱怨是没有用的,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是最好的。
大家都提高警惕保卫健康保卫生命。
多包容,多理解。
碰上了这就是命。
我选择认命。
为非作恶,欺压百姓!大庆“天成義会”恶势力团伙五成员获刑
有这么一个团伙,该团伙成员统一服装,统一纹身标志,入会喊口号“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录制视频审核通过才能加入,经常纠集在一起寻衅滋事、故意毁坏他人财物。
21日,黑龙江省林甸县人民法院对这起恶势力案件进行公开宣判,五名被告人均被判处二年四个月至七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公开宣判现场。图片由法院提供
2014年11月26日
被告人张丙注册成立了林甸县天成汽车租赁行,之后孙甲、任乙、谭丁、张戊等人陆续加入。2016年,以孙甲为首的“天成義会”组织成立,成员陆续发展到17人。该组织成员加入时喊口号“我自愿加入天成公司,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并录制视频发送到“天成義会”微信群里,由孙甲、张丙等人审核通过后正式加入。大部分成员有统一纹身标志、统一服装,利用纹身和队伍人多让百姓产生恐惧,在林甸县境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
2016年8月13日晚
张戊因打错电话与吕某发生矛盾,在电话中约吕某到县体育场打架。随后,张丙纠集任乙等人携带镐把等工具驾车前往体育场,因未找到吕某未果。后吕某、被害人梁某某在天星商务酒店附近遇见“天成義会”成员隋某某、陈某某,便将二人带到天鹤网吧门前。当时在中天锦绣宾馆休息的张丙得消息后,让任乙、谭丁去看看情况。当晚23时许,谭丁驾车拉着任乙来到天鹤网吧附近,二人下车后手持镐把等工具将梁某某的黑色比亚迪F3轿车前后风挡玻璃、车身等处砸坏。经林甸县价格认证中心认定,梁某某汽车损失价值二千五百一十六元。案发后,张丙、谭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得到谅解。
2016年10月11日晚
孙甲与被害人赵某因在微信里发生口角,指使任乙、谭丁、张戊去收拾赵某,几人来到赵某所开的超市,以买烟嫌贵为借口殴打赵某,损坏超市的柜台、货架。经鉴定,被毁坏财物价值四百六十元。案发后,谭丁赔偿了赵某的经济损失,并得到谅解。
2016年12月29日16时许
“天成義会”成员李某某(已判决)驾车沿明隆路行驶至林甸县四季青黎明派出所附近时,与被害人周某某相撞,致使周某某受伤,李某某驾车逃离现场。事发后孙甲、任乙、张丙到达现场查看情况,孙甲在现场附近捡到周某某两部手机和一个钱包,三人商量后将手机送到了黎明派出所,并向派出所民警谎称是去向阳红村的路边捡到的,故意向公安机关作假证明隐瞒李某某将周某某撞伤后逃逸的犯罪事实,给公安机关侦破案件造成极大困难。任乙帮助李某某将车辆藏匿在大庆市龙凤区一物流公司院内,并维修被撞坏的肇事车辆。公安机关经过大量走访排查工作后,将李某某抓获归案。经林甸县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室鉴定,周某某所受损伤为重伤二级。经大庆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林甸县局认定,李某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2014年6月至2016年12月期间
“天成義会”组织成员多次纠集在一起,实施违法活动。任乙因林甸县凤凰城小区建设工程问题与人产生纠纷,打!孙甲因购买草原、划分草原地界与人发生分歧,打!孙甲、谭丁因在KTV抢麦克风与人争吵,打!孙甲、张丙因怀疑村民偷了“天成義会”成员家的狗,打!这种一言不合、大打出手的情形经查证属实8起。除此之外,孙甲、任乙还因吸毒多次受到公安机关行政处罚。
林甸县法院经审理认为,“天成義会”组织以孙甲、张丙为纠集者,以任乙、谭丁、张戊等人为成员,经常纠集在一起吃喝玩乐,出入汽车租赁行、歌厅、台球厅、宾馆等场所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严重扰乱了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为“恶势力”。其中,孙甲犯寻衅滋事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包庇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四个月。任乙犯寻衅滋事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包庇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一个月。张丙犯寻衅滋事罪、包庇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谭丁犯寻衅滋事罪、故意毁坏财物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张戊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
(文中被告人均系化名)
来源:东北网
记者:佘雨桐
编辑:姜永
责编:吴琼
统筹:王刚、高长利、岳同明
监制:陈宝林
汇总!大庆26例确诊病例行动轨迹全集合
病例1:(聚集性病例)
首发病例,张某,家住肇州县肇州镇龙祥花园。
2020年1月8日-14日,病例1与家人参加海洋国际旅行社(地址哈尔滨南岗区宣化街)组织的泰国曼芭沙七日游。1月8日9点从哈尔滨飞往武汉,约中午12点抵达,安排8小时机场内宾馆休息,晚上11点飞往泰国曼谷。1月14日早2点曼谷飞回武汉,约早5点抵达,在武汉机场停留,11:15乘坐CZ6317武汉—哈尔滨,15:00抵达。家人接机,中途在肇东人民公社饭店就餐。到家不到20:00。
1月17日,在“金钱豹”饭店参加家庭聚餐。
1月18日,开始出现症状,并在家中养病。
1月22日,先是前往肇东市第一人民医院就诊,15时回到肇州县人民医院就诊,收入院隔离治疗。1月23日确诊。
病例2:(聚集性病例)
患者刘某,为病例1的女儿,家住肇州县肇州镇龙祥花园。
2020年1月14日-17日,一直负责照顾病例1的日常生活起居。
1月17日,在“金钱豹”饭店参加家庭聚餐。
1月18日,开始出现症状,在家中养病同时,继续照顾病例1。
1月22日,随同病例1先是前往肇东市第一人民医院就诊,15时回到肇州县人民医院就诊,收入院隔离治疗。1月25日确诊。
病例3:(聚集性病例)
患者张某,病例1的妹妹,家住肇州县肇州镇青马湖一期。
2020年1月17日,在“金钱豹”饭店参加家庭聚餐。
1月16日-20日,每晚去病例1家中居住。
1月21日,出现症状,在家休养。
1月22日,因是病例1的密切接触者,被要求居家隔离。
1月23日19时,到肇州县人民医院就诊,收入院隔离治疗。1月25日确诊。
病例4:(聚集性病例)
患者刘某,为病例1丈夫,家住肇州县肇州镇龙祥花园。
2020年1月8日-19日,行动轨迹同病例1。
1月20日,出现症状,在家中养病。
1月22日,随病例1先是前往肇东市第一人民医院就诊,15时回到肇州县人民医院就诊,收入院隔离治疗。1月26日确诊。
病例5:(聚集性病例)
患者刘某,为病例1的女儿,家住肇州县肇州镇龙祥花园。
2020年1月17日,在“金钱豹”饭店参加家庭聚餐。
1月18日-21日,经常至病例1家中用餐。
1月22日晚,作为疑似病例的密切接触者,被肇州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隔离观察。
1月25日出现发热,1月31日确诊。
病例6:(聚集性病例)
患者张某,为病例1的女婿,病例2的丈夫,家住肇州县肇州镇龙祥花园。
2020年1月17日,在“金钱豹”饭店参加家庭聚餐。
1月18日-22日,每天上病例1家中就餐。
1月22日晚,作为密切接触者,被要求居家医学观察。
1月29日上午,出现症状,县人民医院派救护车收治入院,隔离治疗。2月2日确诊。
病例7:(聚集性病例)
董某某,现居住于让胡路区阳光嘉城小区。
1月19日,11:55乘坐由武汉飞往大庆的CA8225次航班至萨尔图机场,由亲属私家车接送至家中。19:30步行去让胡路区万达广场,在“启陆”商店短暂停留,步行返回家中。
1月20日早5点左右乘坐网约车至大庆西站(网约车已经找到),乘坐D9162次列车2车厢到哈西站。
1月20日21:00,冰雪大世界出口处打出租车(车牌号不详)返回至龙运宾馆。
1月21日中午,乘坐D7907次列车(7车厢)由哈站至大庆西站,私家车接送至家中。
1月22日上午08:00,由家中步行到让区友谊医院进行手术治疗。中午(具体时间不详)步行至让胡路区万达永辉超市购物约1小时(戴口罩),后步行返回家中。
1月23日16:00,出现发热。
1月24日08:30,区人民医院派车将其送往龙南医院发热门诊诊治。建议严格居家隔离观察。
1月24日12:00乘坐出租车从家中(车牌号不详)前往创业城亲属家聚餐。
1月24日-28日期间住在创业城亲戚家,单独居住,单独用餐,佩戴口罩。
1月28日7:00左右,驾驶私家车(期间均佩戴口罩)送至龙南医院发热门诊就诊,收入院隔离治疗。1月30日确诊。
病例8:(聚集性病例)
蒋某,病例7的母亲,现居住于让胡路区阳光嘉城小区。
1月21日-1月24日,与病例7同吃同住。
1月25日,步行至创业城二区与家人聚餐。
1月28日,出现发热,乘私家车到龙南医院发热门诊就诊,收入院隔离治疗。1月30日确诊。
病例9:(聚集性病例)
董某,病例7的父亲,现居住于让胡路区阳光嘉城小区。
1月21日-1月24日,与病例7同吃同住。
1月25日,步行至创业城二区与家人聚餐。
1月26日9时,步行去创业城17区附近一超市购物(超市名字不详)。
1月27日,步行去创业城17区世一堂药店买药。
1月30日17时,出现发病症状,乘救护车到大庆市第二医院就诊,收入院隔离治疗。2月2日确诊。
病例10:
庞某,现居住于大庆让胡路区东湖小区。
1月21日从武汉站乘G1278次高铁(12车厢4D号)到哈尔滨西站。
1月21日从哈尔滨西站乘坐出租车(车牌号不详)到桓天宾馆入住。
1月21日21时乘坐出租车(车牌号不详)到金刚山饭店用餐。
1月22日零时从金刚山饭店乘坐出租车(车牌号不详)到桓天宾馆。
1月22日从哈尔滨站乘D6907次列车(12车厢07F号)到大庆西站。由父母驾私家车接其返回其家中。
患者23日出现发热,于14:00由父母驾私家车送到龙南医院就诊,收入院隔离治疗,1月26日确诊。
病例11:
章某,现居住在肇源广北小区排水公司家属楼。
1月19日15:01从南昌西站乘Z104次火车9车厢硬卧13下铺和14下铺于次日(20日)约12:20抵达长春火车站。
1月20日13:20,乘长途大巴车(车号不详)从长春到松原后转乘出租车(司机与同乘人员已找到)至肇源县广北小区。
1月21日,出现发热。
1月22日13时,乘坐出租车(司机已找到)到商场购物(潮衣库服装店、B08翠翠美甲饰品店、一楼正门北侧精品童鞋店、金羽杰服装店(折扣店))。
1月27日13时许,乘私家车到县总医院就诊后返回家中。
1月29日22时许,乘120急救车至县总医院就诊后住院隔离治疗。2月2日确诊。
病例12:(聚集性病例)
病例12,病例1的妹妹,现居住于让胡路区乘新小区。
1月14日-16日白天(具体时间不详),在肇州县医院护理生病的父亲,未外出。晚上打出租车(车号不详)由肇州县医院去隆祥花园小区住宿。
1月17日8时,打出租车(车号不详)去长途客运站,乘长途大巴至大庆西站,后转乘私家车回乘新小区家中。
1月17日下午-22日,患者因脑梗在大庆市第四医院神经内科二病房住院。
1月23日10时,乘私家车返回乘新小区家中。
1月24日-1月27日,未出门。
1月28日,出现发病症状,一直未出门。
1月30日11时,乘私家车到大庆市第二医院发热门诊就诊。13时乘私家车返回家中。17时再次乘私家车返回大庆市第二医院,后收治隔离病房。
2月5日确诊。
病例13:(聚集性病例)
病例13,病例7的爷爷,现居住于让胡路区创业城小区。
1月24日-1月25日,每日10:00及15:00左右,步行外出锻炼或购物两次。出行活动范围为创业城16区(家)-创业城17区周围。每次外出时间50分钟左右。
1月26日-1月28日,与家人同吃同住(包括病例7、病例8和病例9),未外出。
1月29日13时,出现发热,乘坐救护车到让胡路区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经转大庆市龙南医院隔离病房,后收治在大庆市第二医院隔离病房。
2月5日确诊。
病例14:(聚集性病例)
病例14,女,为已公布过的聚集性病例二的亲属,现居住于大庆市高新区景程小区。
1月19日17时,乘坐私家车到大庆萨尔图机场接机前往让胡路区阳光嘉城小区后驾车至创业城小区。
1月20日7时,从让胡路区创业城小区乘坐私家车返回景程小区;8时步行至景程小区北门外悦购超市购物。
1月21日8时,步行至大庆市人民医院呼吸内科就诊后返回家中。
1月22日,乘坐私家车前往让胡路区创业城小区。
1月23日,从让胡路区乘坐私家车前往景程小区。
1月24日8时,在景程小区乘坐班车(黑EB1293)到十厂二矿上班,直至27日早上乘坐班车(黑EG7796)于12时左右到创业城小区。
1月28日至2月1日,在让胡路区创业城小区居家未外出。
2月2日下午出现发热症状,乘坐120转运专车至大庆市龙南医院进行隔离治疗。
2月7日20时,乘坐救护车至大庆市人民医院隔离病房,并于2月10日乘坐救护车转运至大庆市第二医院隔离病房。2月10日确诊。
病例15:
病例15,女,现居住于肇州县肇州镇九度阳光小区。
1月18日中午,从肇州县人民医院下班打车(车号不详)前往园丁楼小区,16时打车(车号不详)返回肇州县人民医院上班。
1月19日8时,打车(车号不详)前往园丁楼小区。
1月20日,居住在园丁楼小区未出门。
1月21日早上,前往肇州县人民医院上班;17时步行至太平洋洗浴中心,20时在肇州县原始烤肉就餐,22时步行返回园丁楼小区。
1月22日8时-16时,在肇州县人民医院上班,16:30步行至九度阳光小区。
1月23日8时-11时,在肇州县人民医院上班,11:30前往肇州县妇幼保健院,13时返回园丁楼小区,16时前往肇州县人民医院上班。
1月24日8时,从肇州县人民医院下班步行至九度阳光小区,未外出。
1月25日19时,步行至鑫平超市购物后未在外出。
1月26日-27日,在肇州县人民医院工作。
1月28日15时,送到肇州县龙美宾馆隔离观察。
2月1日15时,因发热送到肇州县人民医院就诊,17时返回龙美宾馆继续医学观察。
2月9日13时,送往肇州县人民医院进行隔离治疗。
2月10日20时,转至大庆市第二医院隔离治疗。
2月11日确诊。
病例16:
病例16,我市聚集性病例二的亲属,女,让胡路区人,居住在创业城小区16栋
1月20—1月27日居家,未外出
1月28日被确认为疑似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居家医学观察
2月5日—2月9日在宾馆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2月9日出现胸闷乏力症状
2月10日转至市第二医院隔离治疗,被诊断为疑似病例
2月13日被诊断为确诊病例
病例17:
病例17,我市聚集性病例二的亲属,男,萨尔图区人,户籍地为萨尔图区景程小区6栋,期间居住在让胡路区创业城小区16栋
1月20日—1月27日每日上午10:00左右到让胡路区华联超市购物,15:00左右散步于创业城小区16—17区
1月27日12:00在创业城小区家中与家人聚餐
1月27日16:00到世一大药房买药
1月28日被确认为疑似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居家医学观察
2月5日—2月9日在宾馆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2月9日出现咳嗽症状
2月10日转至市第二医院隔离治疗,被诊断为疑似病例
2月13日被诊断为确诊病例
病例18:
病例18,男,红岗区人,居住在红岗区银河街道银南小区5—42号楼
1月18日—1月22日在试油试采分公司生产维修大队上班
1月23日于大庆东站乘坐列车Z204(18:06发车,1车厢21号下铺)到达北京站(1月24日6:25到达)
1月24日乘出租车到北京市朝阳区康静里,自驾到河北衡水景县刘集乡七里庄村父母家
1月24日—1月26日在七里庄村居住
1月26日—1月28日自驾回北京,居住在北京市朝阳区康静里
1月28日在北京站乘坐列车T47(9号车厢32号上铺)到大庆西站(1月29日8:02到站)
1月29日早8:10乘私家车返回家中
1月29日—1月31日偶有出门在小区内散步
2月1日—2月8日出现发热症状,自行在家中服药,未出门
2月8日10:20乘私家车到乘风医院就诊
2月8日12:00乘私家车到大庆油田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并收治呼吸科住院治疗
2月10日8:45-8:48乘坐过住院一部三号电梯;8:48—8:50由住院一部连廊去往住院三部;8:51—9:14在住院三部CT室候诊区候诊并做CT检查;9:15—9:25从住院三部CT室沿上述路线原路返回住院一部44病区
2月11日诊断为疑似病例
2月13日诊断为确诊病例
因确诊患者(病例18)本人没有如实报告部分行动轨迹,经补充调查,现将其未报告的行动轨迹发布如下。具体因其本人隐瞒个人行动轨迹而造成的影响,有关部门正在调查处理之中。
病例18:男,红岗区人,居住在红岗区银河街道银南小区5栋
1月30日8:00-15:00,在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试油试采分公司生产维修大队
1月31日8:00-8:30,在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试油试采分公司生产维修大队
病例19:
病例19,男,让胡路区人,居住在让胡路区广厦小区F6栋。
1月24日8:30,从家步行到新天问,乘31路车,10:30到创业城北门下车,步行至创业城16-44号楼父母家中聚餐。23:30亲属驾车送回家中。
1月25日11:00,病例19的亲属三人步行到其家中聚餐。
1月26日11:00,病例19的亲属二人步行到其家中聚餐。
1月27日10:30,病例19的亲属二人步行到其家中聚餐。
1月28日到2月8日,与家人共同居住。2月8日21:00自感发热,自测体温38.5℃,且有咳嗽、咳痰症状,居家未外出。
2月9日到2月10日,居家未外出。
2月11日14:00,由妻子、儿子陪同,开自家车去龙南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三人均戴口罩),诊断为疑似病例,16:25收入院隔离治疗。
2月13日转入市第二医院隔离治疗。
2月14日诊断为确诊病例。
病例20:
病例20,女,病例11的亲属,居住在肇源广北小区排水公司家属楼
1月29日至2月13日,作为病例11的密切接触者,居家医学观察(2月12日解除医学观察前,再次进行核酸检测,结果显示阳性)
2月13日至2月16日,在肇源县总医院隔离医学观察
2月16日,诊断为确诊病例,并转入市第二医院
病例21,女,让胡路区人,居住在让胡路区广厦小区F6号楼。
1月30日至2月9日,居住在让胡路区阳光嘉城F3亲属家。
2月10日10时左右,步行前往金园市场内的世一堂大药房买药,停留20分钟左右,随即步行返回家中。
2月11日至2月16日居家未外出。(2月12日起,该楼道因病例19进行封闭管理)
2月17日11:50,由120救护车送至大庆市第二医院,收入院隔离治疗。诊断为疑似病例。
2月18日,诊断为确诊病例。
病例22,男,让胡路区人,病例21的亲属,现居住让胡路区阳光嘉城F3号楼
1月21日零时,从让胡路区北三西路花园小区7-7号楼陪同亲属乘120救护车至龙南医院急诊科。13时左右驾车返回花园小区,15时自驾从花园小区返回家中,又到龙南医院神经内3科,未再离开医院。
1月22日12点左右,独自驾车前往花园小区,13时左右返回龙南医院,后驾车返回家中(具体时间不详)。期间,19:51在广厦街74号家园红海浴池结账。
1月23日7时,自驾从家中出发经停采油六厂一矿水队返回家中,8:26在六厂金玉米早餐店吃早餐,随即自驾前往龙南医院,10时54分在美惠子(长海医院店)鲜花婚庆结账。11时从龙南医院驾车前往广厦小区F6亲属家,随即前往大润发超市(西宾路店),购物1小时左右,经停广厦小区后,返回家中。12时20分,自驾前往龙南医院。16时左右在大润发超市西宾路店消费后,独自驾车返回家中。
1月24日8时左右,自驾去广厦小区F6亲属家,随即返回家中。8:20,自驾从家中去单位(创业集团利达实业)上班。10:20,自驾从单位前往龙南医院。12时前往阳光嘉城D18亲属家,随即自驾返回家中。12:57,在让胡路区正宗兰州牛肉面店吃面结账。20时左右,步行前往阳光嘉城D18亲属家。21时,步行返回家中。
1月25日11时左右,自驾至龙南医院,后至阳光嘉城D18亲属家,随后返回家中,15点左右自驾从家中出发经停采油六厂一矿水队返回家中。
1月26日7时,自驾从家中出发经停采油六厂一矿水队返回家中。9时左右自驾到让胡路商场超市,10:00经停家中后前往龙南医院,随即去往花园小区,15点左右自驾返回家中,16:54在让胡路区西苑街908号附近隆宇超市结帐。(当日上午曾到单位上班,短暂停留,时间不详)
1月27日8时自驾去花园小区,约8:55—9:20,在让胡路区中央大街78号庆客隆超市(面食)购物。14时11分-24分,先后在华联生活超市六厂店院里福多多超市、开心美一天菜店、华联生活超市六厂店购物,随后返回家中(当日上午曾到创业集团利达实业上班,短暂停留,时间不详)。
1月28日8时自驾去花园小区,下午14时返回家中。15时自驾从家中出发经停采油六厂一矿水队返回家中。(当日上午曾到单位上班,短暂停留,时间不详)
1月29日7时自驾从家中经停采油六厂一矿水队返回家中。(当日上午曾到单位上班,短暂停留,时间不详)
1月30日8时自驾去花园小区,16时返回家中,(当日上午曾到单位上班,短暂停留,时间不详)
1月31日8时自驾去花园小区,12时返回家中。15时自驾从家中出发经停采油六厂一矿水队返回家中。(当日上午曾到单位上班,短暂停留,时间不详)
2月1日8时自驾去花园小区,15时自驾经停采油六厂一矿水队,15时30分左右,先后在华联生活超市(六厂店)和开心美一天菜店购物,16时返回家中。
2月2日7时自驾去花园小区,下午14时返回家中。14时27分,曾扫码付款给云朵(具体不详)。
2月3日15时自驾从家中出发经停采油六厂一矿水队返回家中。
2月4日8时,自驾从家中去单位上班,8时33分,在采油六厂贾二日杂商店购物结账,约9:30—10:28在大润发超市西宾路店购物后返回家中。12时左右,出现咳嗽、流涕症状。
2月5日,居家,未外出。
2月6日15时,自驾从家中经停采油六厂一矿水队,18时返回家中。
2月7日7时,自驾去单位上班,8时自驾到采油六厂一矿水队,9时46分,在中三路中石化加油站(中三路111号)加油,10时左右返回家中。
2月8日,居家未外出。
2月9日12时左右,自驾从家中出发到采油六厂五楼区邮局附近库房,约12点30分自驾去大润发超市西宾路店购物(约15分钟),随后自驾返回家中。14时左右到奥林小区,随后返回家中。
2月10日7时左右,自驾从家中出发经停采油六厂一矿水队返回家中。
2月11日—2月12日,居家未外出。
2月13日10时左右,从家中出发自驾前往广厦小区F6亲属家,途经盈客隆生鲜连锁超市长青店(长青路33号)购物。10时左右到广厦小区F6亲属家。10时40分左右返回家中,途中在隆宇超市(阳光嘉城g区9栋)购物。15时左右到楼下随即返回,16时左右下楼随即返回。
2月14日11时左右,自驾从家中去广厦小区F6亲属家。12时左右二人自驾返回家中。
2月15日9时左右,从家中出发自驾到广厦小区F6亲属家,10:00到龙南医院发热门诊就诊,13时左右从龙南医院自驾返回家中,居家留观。
2月16日,转至市第二医院,诊断为疑似病例。
2月18日,诊断为确诊病例。
病例23,男,让胡路区人,病例19的亲属,现居住在让胡路区广厦小区F6号楼。
1月21日18:57,乘坐K7093次列车(11车60座)由哈尔滨站到达大庆西站,20:39到站后乘私家车回家。
1月22日14:00驾车先到中国银行龙南支行,随后到让胡路区万达广场购物,曾到斯莱德(2楼2080号)服装店购买西服。16:30驾车返回家中。
1月23日至1月26日,居家无外出。
1月27日,9:00步行到广厦小区附近“盈客隆”超市买菜,约30分钟后返回家中。
1月28-1月31日,居家未外出。
2月1日-7日期间,每隔1或2天,9:00左右出发,步行5分钟到广厦小区南门周边“凤世桃园”超市、“盈客隆”超市,“金园”超市购物,用时约30分钟,购物后步行返回家中。(具体时间不详,自述购物期间佩戴口罩,所接触到的人极少,且均佩戴口罩)
2月8日08:30,步行到小区附近金园药店、爱民药店购药,到上述三家超市购物。
2月9日居家未外出。
2月10日10:00到小区附近药店(具体不详)购药,未再外出。
2月11日08:30附近金园药店、“凤世桃园”超市、“盈客隆”超市,“金园”超市购物,后步行回家。14:00陪同病例19到龙南医院发热门诊就诊。曾在待诊室中等待(具体时间不详),16:30驾车返回家中,于17:30再次驾车到达龙南医院,随即驾车于18:00返回家中。
2月12日09:00作为病例19的密切接触者,送至集中宾馆隔离观察。
2月13日下午13:00,出现发热等症状,14:30送至龙南医院发热门诊,诊断为疑似病例。
2月18日诊断为确诊病例。
病例24,女,让胡路区人,病例19、23的亲属,现居住在让胡路区广厦小区F6号楼
1月30日至2月10日,居家未外出
2月11日14:00,乘自家车陪同病例19到龙南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2月12日9:00,送至隔离宾馆隔离观察
2月13日16:30,送至龙南医院隔离治疗,诊断为疑似病例
2月19日,诊断为确诊病例
病例25,女,让胡路区人,病例21、22的亲属,现居住让胡路区阳光嘉城F3号楼
2月4日 9:00乘自家车下班回家,12:00左右去广厦小区附近金园市场内的福瑞邦、世一堂,随后返回家中
2月5日 居家未外出
2月6日 15:00乘自家车到单位上班
2月7日 8:00乘自家车下班回家
2月8日 居家未外出
2月9日 15:00乘自家车到单位上班
2月10日8:00乘自家车下班回家,10:00左右步行去金园市场,约20分钟后步行回家
2月11日 15:00步行到广厦小区F6亲属家,16:00左右回家
2月12日 居家未外出
2月13日 9:50乘自家车前往广厦小区F6楼下,9:57曾在广厦凤世桃园附近盈客隆长青店生鲜超市购物结帐,10:40回家
2月14日 11:00乘自家车到广厦小区F6亲属家楼下,12:00左右回家
2月15日9:00乘自家车到广厦小区F6亲属家楼下,10:00左右陪同病例22到大庆市龙南医院,13:00左右返回家中
2月16日至2月17日,在隔离宾馆
2月18日,送至市第二医院
2月19日,诊断为确诊病例
病例26,男,让胡路区人,长期在齐齐哈尔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住院
1月21日至1月30日,在齐齐哈尔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1月30日16:30,乘坐自家车从齐齐哈尔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到齐齐哈尔市第一医院就诊。17:00在齐齐哈尔市第一医院附近旅馆住宿一夜(具体不详)
1月31日至2月4日23:00,乘坐自家车从齐齐哈尔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到齐齐哈尔市第一医院就诊、住院
2月4日23:00,乘坐自家车从齐齐哈尔市第一医院离开,前往大庆油田总医院2月5日3:40左右,到大庆油田总医院急诊科就诊并收治心胸外科13病区
2月6日8:26,步行及乘坐电梯前往大庆油田总医院B超室,8:40左右从B超室原路返回病房
2月7日8:00,步行及乘坐电梯前往大庆油田总医院住院三部一楼CT室检查,9:20左右原路返回病房
2月7日至2月9日在心胸外科13病区住院(单间),未出病房
2月10日至2月14日,在心胸外科12病区住院(单间),未出病房
2月15日8:00,步行及乘坐电梯前往大庆油田总医院住院三部一楼CT室检查,9:40左右原路返回病房
2月15日10:00至2月17日,一直在油田总医院住院三部心胸外科12病区(单间),未出病房
2月17日,转入市第二医院
2月19日,诊断为确诊病例
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和健康,有以上同乘或共同活动轨迹的人员请注意:
1.必须主动与当地乡镇(街道)、村(社区)报告并登记,并积极配合所在县区的排查和管理工作。如隐瞒相关环节,将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2.同乘或有相同轨迹人员的密切接触者应主动居家观察14天,密切关注自身健康状况,实行每日早晚两次体温测试记录。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请立即到指定的医院发热门诊就诊或寻求疾控部门帮助,不要自行治疗,以免错过最佳治疗时机,既耽误了自己,也害了家人。提醒:就诊过程中要全程佩戴口罩,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3.居家隔离人员要充分了解有关消毒、隔离等要求,可与疾控部门联系,会有专业人员解答指导。
4.近期从外地来(返)庆的人员,1小时之内必须主动向当地乡镇(街道)、村(社区)报告并居家隔离14天,不要外出、不要聚会、不要聚餐、不要聚集、不要串门。如有症状,请及时就医并协助疾控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大庆市疾控中心:0459-4687314
萨尔图区疾控中心:0459-6279221
让胡路区疾控中心:0459-6352591
龙凤区疾控中心:0459-6917575
红岗区疾控中心:0459-2799135
大同区疾控中心:0459-6176809
肇源县疾控中心:0459-8232328
肇州县疾控中心:0459-8520511
林甸县疾控中心:0459-3322473
杜尔伯特县疾控中心:0459-3410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