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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亚迪汽车销售投诉电话

蚌埠还能回到以前的辉煌吗?

有许多事是领导不得力造成的,但我就是想不通,这些领导基本上都高升 。

蚌埠还能回到以前的辉煌吗?

根本不可能,在那待了几年。感觉这个城市的特点就是脏乱差,而且当地人素质特别差,不讲卫生,对人也很没礼貌,还特别猥琐,特别喜欢贪便宜。在外面租房子,就感觉房东就知道收钱,别的啥都不管。特别是当地的一些年轻人,根本就是有人生没人养的那种。一个充满垃圾人的城市怎么可能发展的好。

中消协投诉量排名第二,奔驰是否已经走下神坛?

上个世纪中国工业正在起步,汽车制造业非常缓慢,国产汽车的质量让人堪忧,汽车作为国人家庭中的一个昂贵的商品,让每个购买者思来虑去,最后纷纷选择了合资车,奔驰作为合资车里的佼佼者,它的质量外观以及豪华感不但被人们青睐,还有一个吸引购买者的理由是对德国匠人精神的一种莫名信任。但最近几年,这种信任快被消磨光了。

奔驰在全球的销量里,中国贡献突出,占据了四分之一。日益增长的销售额,伴随着投诉也越来越多。在中消协刚刚发布的《2018年汽车投诉量情况》中,奔驰的投诉量仅次于比亚迪排名第二。

一周没开太无聊 奔驰车晚上自己着火玩

家住上海的路凤阳律师,于2011年购买了价值50多万的奔驰E260轿车,在2018年6月1日19时在自家的地下车库发生了自燃,在起火时汽车已停放一周,车内并无打火机香水等易燃物品。

静安区公安消防部门此后出具的《上海市静安区公安消防支队火灾事故简易调查认定书》中表明:起火点为该车辆发动机舱蓄电池处,因蓄电池发生故障起火。但厂商表示即便有了消防公安的认定书,也要奔驰技术人员鉴定才可以商讨相关权益。

最终厂家只同意车辆的残值,即同样的车款同样年份在二手车网站上的估价15.2万元及购置税。凤阳认为,火灾系车辆自身缺陷所致,而非其个人原因,并要求奔驰公司按照国际案例赔偿一辆同等型号新车或者恢复原车模样需要35.8万元。路凤阳与奔驰厂商协调赔偿多次迟迟未达成一致,至今已经九个月了,双方依然没有结果。

通过路凤阳奔驰事件,小编在网上罗列一下这两年与奔驰有关的事件还不算少

奔驰“断轴门”被国家质检部门点名

向女士反映,她去年12月初,在兴义市的一家奔驰4S店以58万多的价格提了一辆奔驰E300L。2月6日向女士在返回兴义的过程中, 她当时正在以100码的速度正常行驶,忽然感觉车辆车头忽然下沉,她还以为车辆爆胎,她通过采用点刹方式将车辆停在应急车道上。通过检查,她发现原来是减震器支撑轴完全断裂造成的。

奔驰C级车“异响门”

根据奔驰C级轿车9AT变速箱异响的车主陈述,他于2017年11月14号购买奔驰c200轿车,在外地行驶至1150公里时发现新车起步时从车辆左侧传出“咚”一声异响,随后该车主在知名汽车论坛咨询时发现多位遇到同样问题的车主。论坛中有车主表示,虽然经4s店检测确认为变速箱故障后已经更换变速箱,但是“咚”声异响仍未消失,而厂家毫无办法。

奔驰因安全气囊召回 小马热评

翻阅近些年奔驰的投诉事件,可谓是五花八门,但让车主们更加心寒的是奔驰的售后态度,一旦事故投诉发生,奔驰并没有去正面积极解决问题,而是让车主们一直奔波于厂家与4S店的推诿中。如今的奔驰车在国人的心中也已经远不如前,这款人们心中的豪车正在缓缓走下神坛,奔驰车还能买的放心吗?

官方回复!这个城市轨交项目暂不获批

近日,有网友在人民网留言,反映蚌埠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问题。蚌埠市委高度重视,认真予以办理,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经了解,2018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颁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管理的意见》(国办发〔2018〕52号),蚌埠市不满足轻轨城市准入条件(市区常住人口不足150万人),轨道交通项目暂时不能获批。经与省有关部门了解,轨道交通建设规划需国家审批同意后,规划项目方可启动相关审批(核准)。

前期,该市已积极协调将“支持蚌埠市发展符合实际需要、安全、绿色、经济、便捷的新型轨道交通”纳入省“十四五”规划纲要,待该市符合准入标准时,该市将继续积极探索规划建设城市轨道交通系统,打造多层次的现代化交通公共体系,满足日益增长的交通需求。

蚌埠轨道交通规划多年

早期:曾提出地铁规划图

早在7/8年前曾提出地铁规划方案,市区将规划4条地铁线路,线路总长126.7公里,设78座车站,其中8座换乘站。

1号线线路起起于禹会区许庄村东,止于凤阳县城东。线路走向:禹会路-涂山路-望湖路-学翰路-黄山大道-凤阳,全长33.2公里,共设车站23座。

2号线线路起于城南客运站,止于怀远老河湾。线路走向:延安路-兴业路-交通路-淮上大道-禹都大道,线路全长32.7公里,共设车站23座。

3号线线路起于淮上区朱海村,止于老山西。线路走向:朝阳路-东海大道-学府路,线路全长21.6公里,共设车站15座。

4号线线路起于蚌埠北站(规划中),止于秦集镇。线路走向:蚌埠北站(规划中)-延安路-淮上大道-解放路-宏业路-燕山路-天河路,线路全长29.2公里,共设车站21座。

后续开始建设云轨测试线

2017年1月4日,蚌埠市政府与比亚迪公司签约约定比亚迪公司在蚌投资30亿元建设云轨安徽省制造中心,蚌埠市轨道交通采用‘云轨’(跨座式单轨)制式,并由比亚迪公司先期投资在淮上大道建设一条云轨测试线。

2018年蚌埠云轨停工

2018年7月13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管理的意见》(国办发〔2018〕52号),要求申报建设轻轨的城市要达到市区常住人口150万人以上的条件(截至2018年底,蚌埠市区常住人口为122.4万人),导致我市建设规划上报国家审批计划暂时搁置,云轨项目被叫停等待发改委的批复。

2020年10月29日,轨道交通城市发布消息,云轨车辆本月底到场,安装、调试、验收完成后开始试运行。云轨车站装修预计11月份完成大庆、裔湾和桃园站,预计11月底或12月初完成长征和闸北站。

2021年,蚌埠市政府网站上面有网友对蚌埠云轨改云巴这一项目工程提出质疑,认为云轨本不应该建设,云巴项目也没有真正考虑到当下的环境,应该考虑建设BTR等快速公交工程!对此,蚌埠市交通运输局进行了回复!按照《安徽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00号)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云轨改云巴工程目前正在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后续是否实施该工程将由市委、市政府依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结果确定。

来源:安徽网

滁州市发布十大消费维权调解典型案例

在2022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为有力震慑违法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滁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十大消费维权调解典型案例

一、天长市市场监管局调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维权案

2019年11月投诉人潘先生称在天长市某房产公司订购房屋时签订了无理由退房协议。潘先生签订合同后,由于房产公司一直不能正式网签,故于2020年11月9日向房产公司申请无理由退房。房产公司却以各种理由迟迟不予以退款。

接诉后天长市市场监管局立即安排专人调查处理。经调解,房产公司于2021年7月下旬退还潘先生房款64万余元。

二、明光市市场监管局调处培训购买保健品维权纠纷案

2021年2月,消费者曹女士经朋友推荐到明光市某美容店应聘工作,后被带到多地参加学习培训并缴纳9.7万元购买保健品,使用部分保健品后感觉效果不佳,要求退货。经多次协商无果后,遂向明光市消保委进行投诉。

接诉后,工作人员立即前往消费者购买保健品的经营场所进行调查,经工作人员多次调解,最终商家退货退款,扣除消费者已使用产品价值8438元外,退还余款89562元。

三、来安县市场监管局调处汽车维修金额过高维权案

2021年2月5日,消费者投诉称2020年9月其在某车友俱乐部维修汽车,从开始报价1万元左右,到去提车时,被告知修理费共计3万3千元。投诉人认为修理费过高,遂投诉。

经执法人员多次积极协调并调取双方微信交流信息和维修汽车的配件清单和该俱乐部汽车配件的进货票据,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该俱乐部同意收取投诉人维修费2.4万元。

四、凤阳县市场监管局调处拔罐减肥烧伤维权案

2021年3月15日,消费者陆女士到凤阳县市场监管局投诉,称其在经营者处拔罐减肥将腿烧伤,消费者要求经营者赔偿误工费等其他损失遭到拒绝,遂投诉。

经调查,消费者陆女士反映的情况属实。经多次调解,经营者最终一次性赔偿消费者各种费用10000元。

五、经开区市场监管局调处宴席引发身体不适维权案

2021年3月30日,经开区市场监管局接到窦某反映在某酒店办宴席,就餐后数十人出现身体不适等症状,检查后发现是急性肠胃炎症状。

接诉后经开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前去涉诉现场进行检查。随后将情况报告至市疾控中心,采样检测结果为:诺如病毒阳性,认定此次为食用伴有诺如病毒食物引起的公共卫生事件。经多次组织双方沟通调解,商家补偿消费者宴席费及其亲友医药费、营养费等费用共计60000元。

六、全椒县市场监管局调处购房纠纷维权案

2021年4月初,投诉人王某购房交付定金后。觉得该小区销售部门存在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的行为,遂向全椒县市场监管局投诉,要求与该小区销售部门解除合同,并退还定金4万元。

接诉后,执法人员立即开展调查取证,并对被诉方宣传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告知其隐瞒了楼盘的事实真相,剥夺了购买者的知情权,存在欺骗行为。最终被诉方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解除了购房合同、退还定金4万元。

七、定远县市场监管局调处购房纠纷维权案

2021年5月初,王某夫妻在某房产开发公司欲购一套住房。支付定金及首付款后,由于消费者首付两成银行审批不能通过,同时房屋结构存在相关变动等问题,遂向定远县市场监管局投诉,要求开发商退款。

了解到具体情况后,执法人员建议开发商从购房人角度换位思考,理解购房人实际难处,妥善处置该纠纷。经调解,开发商退还王某夫妇购房首付款、定金17万余元。

八、天长市市场监管局调处电动自行车自燃纠纷维权案

2021年5月,投诉人王女士刚买一周的某品牌电动自行车在未充电的情况下,在自家院子里起火自燃,投诉人在向商家索赔时遇到困难,厂商和经销商出现了两方推卸责任的问题。无奈投诉到天长市市场监管局寻求帮助。

经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此次火灾的损失由厂商和经销商共同承担,一次性赔偿消费者王女士51000元。

九、琅琊区市场监管局调处网购商品错付款维权案

2021年6月,辽宁鞍山的李女士网购商品,订单金额22元,实际付款金额49982元。经多次协商无果后,李女士向琅琊区市场监管局进行投诉。

接诉后,琅琊区市场监管局南门市场监管所立即联系商家,经调解,被诉方现场退还49982元。事后,李女士送来感谢信和锦旗。

十、南谯区市场监管局调处4s店延迟交车纠纷案

2021年7月14日,投诉人张先生向南谯区市场监管局反映 “东和泰昌比亚迪4s店购车后并交纳5万元定金,商家未按约定时间交车。且签订的合同未标注订金、盖公章等,市民质疑商家欺骗消费者”的问题。

接诉后,南谯区局第一时间联系消费者了解投诉内容并组织双方调解。经调解,商家将订车定金5万元退还客户。(编发 刘国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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