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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服务电话:0760-88667829】

■公交线路:210路,228路(十六顷站台下)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94 证券简称:比亚迪 公告编号:2020-05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 “比亚迪”)控股子公司比亚迪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比亚迪半导体”或“目标公司”)以增资扩股的方式引入战略投资者。

2020年5月26日,比亚迪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及比亚迪半导体与红杉资本中国基金、中金资本及国投创新等签署《投资协议》、《股东协议》及其附件和相关补充协议(若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42)及《关于控股子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3)。

2020年6月15日,比亚迪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同意本公司及比亚迪半导体与爱思开(中国)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湖北小米长江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招银成长叁号投资(深圳)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招银共赢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湖北省联想长江科技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镕聿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珠海横琴安创领鑫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聚源铸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安鹏创投基金企业(有限合伙)、珠海尚颀华金汽车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元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博华光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佳诚九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松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平潭华业成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惠友豪创科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共同家园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碧桂园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深圳南山有限合伙)、深圳市远致华信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伯翰视芯半导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新余华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Starlight Link Investment Company Limited、深圳市英创盈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天河星供应链有限公司、深圳市建信远致智能制造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火睛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正海聚亿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上合称“本轮投资者”),签署《投资协议》、《股东协议》及其附件和相关补充协议(若有)。本轮投资者按照目标公司的投前估值人民币750,000.00万元,拟向比亚迪半导体合计增资人民币79,999.9999万元,其中人民币3,202.107724万元计入比亚迪半导体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76,797.892176万元计入比亚迪半导体资本公积,本轮投资者合计将取得比亚迪半导体增资扩股后7.843129%股权。本次增资扩股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爱思开(中国)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甲6号爱思开大厦26层2602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投资信息咨询;经济贸易咨询;科技、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技术培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二)湖北小米长江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认缴出资额:人民币1,161,000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湖北小米长江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77号光谷金融港B24栋503

经营范围:从事非证券类股权投资活动及相关的咨询服务业务(不含国家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限制和禁止的项目;不得以任何方式公开募集和发行基金)(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不得从事发放贷款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招银成长叁号投资(深圳)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认缴出资额:人民币70,000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招银国际资本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投资咨询(不含限制项目);创业投资业务。(以上均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

(四)深圳市招银共赢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认缴出资额:人民币45,100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红树成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投资咨询(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对未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开展股权投资和企业上市业务咨询、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不得以任何方式公开募集及发行基金、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及发行基金管理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受托管理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

(五)湖北省联想长江科技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认缴出资额:人民币300,000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湖北长江知己行远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999号未来科技城海外人才大楼A座18楼149室

经营范围:从事非证券类股权投资活动及相关的咨询服务业务(不含国家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限制和禁止的项目;不得以任何方式公开募集和发行基金;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不得从事发放贷款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六)珠海镕聿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认缴出资额:人民币158,800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镕聿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23387(集中办公区)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股权投资、以自有资金进行项目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七)珠海横琴安创领鑫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认缴出资额:人民币5,060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安创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环岛东路1889号17栋201室-247号(集中办公区)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投资管理(私募基金应及时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八)苏州聚源铸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认缴出资额:人民币50,500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苏州聚源炘芯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云梨路南侧699号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展开经营活动)

(九)深圳安鹏创投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认缴出资额:人民币10,510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安鹏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创业投资业务;股权投资;企业管理咨询。。(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十)珠海尚颀华金汽车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珠海尚颀华金汽车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认缴出资额:人民币25,250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尚颀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67256(集中办公区)

经营范围:协议记载的经营范围:股权投资(私募基金应及时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十一)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0062.SZ)

注册资本:人民币104,590.9322万元

法定代表人:胡新安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华强广场A座5楼

经营范围:投资兴办各类实业(具体项目须另行申报),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及限制项目);经济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自有物业管理;计算机软、硬件及网络、通信产品、激光头及其应用产品的技术开发及销售(不含限制项目);投资兴办电子专业市场;投资电子商务网;从事广告业务(法律法规、国务院规定需另行办理广告经营审批的,需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十二)上海元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花木镇芳华路959号B室

法定代表人:张炜

注册资本:人民币3,500万元

成立日期:2006年4月26日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项目投资,投资管理及咨询,企业托管,资产管理,财务咨询,商务信息咨询服务,家政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展览展示服务;五金交电,电线电缆,金属材料,日用百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十三)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博华光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认缴出资额:人民币200,000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张家港博华耀世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1幢401室A区C0684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及相关咨询服务。(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代客理财、融资租赁、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十四)广州佳诚九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认缴出资额:人民币2,000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广州花城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万博二路79号(自编北区B-1写字楼南村镇万博二路79号)202房

经营范围: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

(十五)深圳市松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厉伟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街道深南大道1006号国际创新中心C座16层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股权投资,投资咨询、受托资产管理(不含人才中介、证券、保险、基金、金融业务及其它限制项目);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

(十六)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542,090.1882万元

法定代表人:倪泽望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09号投资大厦11层B区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股权投资;投资股权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受托管理投资基金(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活动;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及其他限制项目);投资咨询(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策划;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做市业务;在合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上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

(十七)平潭华业成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认缴出资额:人民币30,600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恒信华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片区商务营运中心6号楼5层511室-1276(集群注册)

经营范围:对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以上经营范围均不含金融、证券、期货及财务相关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十八)深圳市惠友豪创科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认缴出资额:人民币60,000.01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惠友创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街道东方社区白石路东8号欢乐海岸购物中心蓝楹国际商务中心5-2

经营范围:科技项目投资(不含限制类项目);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咨询(不含限制项目);科技信息咨询。(以上不含限制项目)

(十九)深圳市共同家园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人民币33,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建平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桂湾五路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A1栋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企业管理咨询、投资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创业投资业务;项目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十)深圳市碧桂园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余菁菁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项目投资;企业管理策划;创业投资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经济贸易咨询;财务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十一)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深圳南山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认缴出资额:人民币450,000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富海中小企业发展基金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高新南九道10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0栋508

经营范围:对中小企业发展创业投资业务,股权投资及相关业务(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活动、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

(二十二)深圳市远致华信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认缴出资额:人民币120,203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远致瑞信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新石社区明浪路3号7层707室B8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活动、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本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受托资产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等业务);股权投资;投资咨询。

(二十三)深圳市伯翰视芯半导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认缴出资额:人民币1,400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伯翰投资(深圳)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岗厦社区金田路3088号中洲大厦2804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半导体设备的研发、销售;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咨询(不含限制项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二十四)新余华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邱文渊

注册地址: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劳动北路42号216室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企业投资、创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不含金融、证券、期货、保险业务)、企业管理、项目投资策划、会议会展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十五)Starlight Link Investment Company Limited

认缴出资额:1美元

董事:Teck Sien LAU

注册地址:Mandar House, 3rd Floor, Johnson’s Ghut, Tortola, British Virgin Islands

经营范围:Investment

(二十六)深圳市英创盈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黄申力

经营范围: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管理(不含限制项目);投资咨询(不含限制项目);股权投资;受托资产管理(不含限制项目)。

(二十七)深圳市天河星供应链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8,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叶德仁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供应链管理;物流方案设计;物流信息咨询;电子产品及电子元器件的技术研发、设计、加工与销售;电子元件及组件制造;电子产品的销售;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自有物业租赁。

(二十八)深圳市建信远致智能制造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认缴出资额:人民币50,000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建信远致投贷联动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兴东社区67区隆昌路8号飞扬科技创新园B栋401

经营范围: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及其他限制项目);股权投资、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活动;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十九)珠海火睛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

法定代表人:余晓

注册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福田路18号1栋3层315-37室

经营范围:提供医疗健康行业计算机软件、信息系统或者设备中嵌入的软件,或者在系统集成、应用服务等技术服务时提供软件的开发和经营活动;包括基础软件、支撑软件、应用软件、嵌入式软件、信息安全软件、计算机(应用)系统、工业软件以及其他软件的开发和经营活动,及相关的硬件开发。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食品批发零售。

(三十)上海正海聚亿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认缴出资额:人民币10,000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王正东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潘泾路4333弄191号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创业投资;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比亚迪半导体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19.76万元

法定代表人:陈刚

注册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延安路1号

主要业务:一般经营项目是:本企业产品及生产所需的设备、技术及原材料的进出口业务,许可经营项目是:集成电路设计与线宽0.18微米及以下大规模集成电路、新型电子元器件及其相关附件的生产、销售;生产经营绝缘栅双极晶体管模块;从事LED发光二极管封装及摄像头模组的生产加工;从事上述商品的研发、批发及相关配套业务。碳化硅晶体材料和单晶片,陶瓷覆铜线路板,金属、陶瓷复合材料,金属、陶瓷复合散热基板,半导体封装用高分子材料,电子陶瓷粉体材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主要股东:比亚迪半导体是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本公司已放弃比亚迪半导体本次增资扩股的优先认缴出资权。

四、交易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轮增资交易价格由交易各方基于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下共同协商确定。各方同意,按照目标公司的投前估值人民币750,000.00万元,本轮投资者拟向比亚迪半导体合计增资人民币79,999.9999万元,其中认购目标公司人民币3,202.107724万元计入比亚迪半导体的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76,797.892176万元计入比亚迪半导体资本公积,本轮投资者合计将取得比亚迪半导体增资扩股后共计7.843129%股权。在本次增资扩股完成后,目标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0,826.873589万元。

五、《投资协议》及《股东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本轮投资者出资情况及持股情况

(二)增资款的用途

目标公司应将从本次投资中获得的增资款全部用于主营业务,包括补充运营资本、购买资产、雇佣人员和研发,以及投资方认可的其他用途。

(三)增资款的缴付

本次增资款的缴付采用预付保证金或一次性缴纳方式完成。

(四)本次投资的先决条件

任一投资方将全额投资款项划至目标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应以先决条件已全部得到满足为前提,主要包括:目标公司作出有关同意签署并履行交易文件和批准本次投资的股东决定/股东会决议及董事会决议/执行董事决定,并完成其他必要的审批、授权程序(如有);各方顺利完成各交易文件的签署;目标公司现有股东、目标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在协议内所作的陈述、声明与保证持续保持是完全真实、完整、准确的,并且履行了交易文件规定的应于交割日或之前履行的承诺事项,没有任何违反交易文件的约定的行为;不存在限制、禁止或取消本次投资的中国法律、法院、仲裁机构或有关政府主管部门的判决、裁决、裁定或禁令,也不存在任何已对或将对本次投资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悬而未决或潜在的诉讼、仲裁、判决、裁决、裁定或禁令等。

(五)公司治理

1、董事会

各方一致同意,目标公司的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并于召开批准本次投资的股东(大)会上或各方同意的其他时间根据约定投票赞成投资方推荐/提名的人士出任目标公司董事;当投资方提名或推荐的董事辞任或者被解除职务时,投资方(即提名或推荐方)有权继续推荐及提名继任人选,各方并应保证在相关股东(大)会上投票赞成该等人士担任目标公司董事;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董事一人一票。

2、监事

各方一致同意,根据《投资协议》的约定于召开批准本次投资的股东(大)会上或各方同意的其他时间根据约定投票赞成投资方推荐/提名的人士出任目标公司监事;当投资方提名或推荐的监事辞任或者被解除职务时,投资方(即提名或推荐方)有权继续推荐及提名继任人选,各方并应保证在相关股东(大)会上投票赞成该等人士担任目标公司监事。

(六)投资方保护性权利

在投资方持有目标公司股权期间,目标公司下列事项需经目标公司过半数董事书面同意后实施或在经目标公司过半数董事同意后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1、集团成员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视同清算事项、申请破产重整、领售等可能导致目标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事项及/或决定变更公司形式;

2、终止或改变集团成员、目标公司分支机构的主营业务;

3、集团成员的股权融资计划(但已书面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除外),增加、减少、取消集团成员的任何授权股本、已发行的股份或注册资本,或发行、分派、购买或赎回任何股份/股权或可转换证券,或认股凭证、或发行期权等任何可能导致将来发行新股或造成投资方在公司的股权被摊薄的行为;

4、利用或变相利用本轮增资款项向股东分配利润等;

5、出售、转让、许可使用、质押或以其他形式处置集团成员的任何品牌、商标、核心知识产权(包括专利、著作权、非专利技术或其他知识产权);或出售、转让、许可使用、质押或以其他形式处置集团成员的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其他重大资产(但正常经营过程中所涉及的资产处置除外);

6、与集团成员有关的合并、视同清算事件、领售等可能导致目标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事项;

7、修改集团成员的章程且该等修改将对投资人的正当利益造成实质影响的,或者修改投资方的权利、优先权或设置限制或使任何其他股东享有比投资方更优先的或与之同等的权利;

8、调整目标公司董事会的人数及构成,但不影响投资方在本条款项下的保护性权利的情形除外。

以上事项,如果目标公司章程规定需要提交目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则须经全体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投票赞成。

(七)陈述、声明及保证

目标公司、目标公司现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分别就授权、投资、不冲突、目标公司有效存续、财务报告、未披露债务、股本结构、无变化、税务、资产、关联方事项、合同、知识产权、环境、健康、安全、质监、诉讼及其他法律程序、遵守法规、执照及批准、无竞争限制、雇员、信息提供、投资方名称的使用、非强制承诺、配合行权之义务、投资方权利等事项作出陈述、声明与保证,并分别确保各项陈述、声明与保证在本协议签署日、工商变更登记完成日、交割日均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目标公司、现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一致认可其所作出的涉及目标公司的事项的陈述、声明与保证均同时适用于目标公司及其集团成员。

(八)违约责任

如果协议一方未履行或未适当、充分履行协议所约定之义务或承诺;或如果协议任何一方在协议中所作的任何声明、陈述、承诺或保证在任何实质性方面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即构成违约事件。

在违约事件发生时,其他方应书面通知违约方其对本协议的违约,并且违约方应在通知日起的六十日内对其违约予以补救。如果该六十日届满时违约方仍未对违约予以补救,则其他方有权按照约定解决争议。为避免疑义,各方确认,一旦出现违约事项,无论违约方是否在六十日内进行补救,均视为违约。

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因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按协议约定承担其他违约责任不影响守约方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继续履行协议、解除协议、或根据中国法律规定守约方可享有的其他法律救济的权利。

(九)生效

经协议各方中的自然人签字/签章、机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有权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签章并加盖公章后,自目标公司及目标公司现有股东关于本次投资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均进行完毕之日起协议生效。

六、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自2020年5月27日公司发布《关于控股子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的公告》以来,比亚迪半导体增资扩股项目吸引了众多财务及产业投资者,考虑到未来比亚迪半导体的业务资源整合及合作,比亚迪半导体拟继续引入韩国SK集团、小米集团、招银国际、联想集团、中信产业基金、厚安基金、中芯聚源、上汽产投、北汽产投、深圳华强、蓝海华腾、英威腾等战略投资者。

本轮引战工作以业务协同、资源共享、互利共赢为主要诉求,比亚迪半导体将积极开展与本轮投资者的技术及业务交流,充分利用战略投资者掌握的产业资源,加强比亚迪半导体第三方客户拓展及合作项目储备。同时,比亚迪半导体本轮增资扩股亦将有利于扩充其资本实力,实现产能扩张,加速业务发展,全方位加强其人才竞争优势和产品研发能力。

受益于我国对新基建、新能源等行业发展的大力支持,以及对国产半导体自主可控的目标要求,我国半导体行业发展预计未来将继续保持良好态势,作为国内自主可控的车规级IGBT领导厂商,比亚迪半导体将充分结合自身及各战略投资者的资源优势,精准把握我国半导体行业发展机遇,致力于成长为高效、智能、集成的新型半导体供应商,并充分发挥行业政策红利的积极作用,与各战略投资者共同促进行业创新链及产业链的双向融合,共同推进加速半导体行业国产化进程。

目前,比亚迪半导体已完成了内部重组、股权激励、引入战略投资者等工作,在此基础上比亚迪半导体将积极推进上市相关工作,以搭建独立的资本市场运作平台,完善公司独立性,助力业务发展壮大。

本次增资扩股事项完成后,比亚迪半导体注册资本将增加人民币3,202.107724万元,本公司持有比亚迪半导体72.301481%股权,比亚迪半导体仍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交易符合公司利益和战略发展目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其他

本次增资扩股事项待其先决条件达成或获豁免(如适用),并待交易相关交割手续及工商手续办理完成后方告完成,因此,增资扩股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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