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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亚迪金融有限公司

比亚迪财险“将帅”齐,聚焦新能源车险

在生产车间的新能源汽车。 通讯员 张枫 摄

近日,深圳比亚迪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下称“比亚迪财险”)发布公告称,经深圳比亚迪财险第二届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核准,王勇自2024年3月15日起任深圳比亚迪财险总经理。

这也意味着,在被比亚迪收购之后,这家财险公司迎来了“变身”后的首位总经理。

人事任命

车险老将王勇出任首任总经理

比亚迪财险前身为易安财险,此前因偿付能力不达标被原银保监会宣布实施接管后,经批复同意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去年5月,原银保监会批复同意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受让易安财险100%股权。由此,比亚迪正式入局保险领域,而这家新成立的财险公司的总经理一职谁来担任,引来业内不少关注。

公开资料显示,王勇曾供职于中华联合财险,开始在中华联合财险山东淄博中支担任负责人,后进入中华联合财险总部,出任车险部负责人。他在担任车险部负责人期间,首推车险ABCD业务分级。同时,王勇在车险、网电销创新管理经验丰富。

2021年7月,监管批准王勇担任中华联合财险贵州分公司总经理;2022年6月,王勇又调至中华联合财险内蒙古分公司,出任党委书记、总经理;2024年3月15日起,任比亚迪财险总经理。

随着比亚迪财险总经理一职尘埃落定,该公司的“将帅”均已到位。据比亚迪财险官网显示,公司董事长周亚琳和副总经理李如意均来自比亚迪内部。董事长周亚琳于1999年3月加入比亚迪集团,现担任比亚迪副总裁、财务总监,并担任深圳比亚迪电动汽车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深圳迪程新能源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前海绿色交通有限公司董事、深圳比亚迪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监事、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监事等职务。

副总经理李如意同样来自比亚迪体系,曾担任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运营部运营经理、比亚迪通信信号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职务。加入比亚迪财险后,李如意主要负责董事会办公室、理赔客服部、信息科技部等工作。

此外,比亚迪财险还有两位临时“高管”,一位是临时合规负责人黄君,曾任鼎诚人寿合规负责人;另一位是临时总精算师兼临时财务负责人朱伟,曾任鑫安汽车保险总精算师兼财务负责人。

不过,按照《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总公司总经理、总精算师、合规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和审计责任人,省级分公司、其他分公司和中心支公司总经理职位可以指定临时负责人;临时负责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个月,保险机构应当在6个月内选聘具有任职资格的人员正式任职,原则上不可再申请延长;确有需要的,可以在以上期限内更换1次临时负责人。

这也意味着,目前比亚迪财险的管理团队仍有待完善。

经营状况

去年亏损1991.51万元

从业绩方面来看,比亚迪财险2023年经营状况尚未“扭亏为盈”。

据该公司近日披露的2023年四季度偿付能力报告,今年前四季度,比亚迪财险实现保险业务收入-0.69万元,净亏损1991.51万元。从规模类指标看,比亚迪财险今年前四季度签单保费为负数,公司经营仍处于恢复状态。

值得注意的是,截至四季度末,比亚迪财险的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和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均为6780.73%,较上季度末下降6987.64个百分点。比亚迪财险对此表示,第四季度偿付能力变化,主要受本季度存出资本保证金使得信用风险最低资本上升所导致。

比亚迪财险在偿付能力报告中披露,根据监管公告,该公司在2023年第2季度风险综合评级(分类监管)评价中被评定为B类,2023年第3季度风险综合评级(分类监管)评价中被评定为B类。

整体来看,比亚迪财险正处于“恢复期”。首任总经理王勇上任后,如何带领比亚迪财险突破重围,实现“弯道超车”,值得期待。

行业布局

掘金新能源车险“蓝海”

从比亚迪去年5月入局,7月增资30亿,再到去年11月拿下车险经营资质,比亚迪财险已经具备开展保险业务的外部条件。

去年6月,比亚迪董事长王传福在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表示:“比亚迪进入新能源汽车保险领域,可以利用技术、销售方面的积累,在费用节俭、科学理赔方面赋能新能源汽车保险行业。”

由此也能窥见,比亚迪财险的发展方向已明晰,即新能源车险领域。

盘古智库高级研究员江瀚告诉南都·湾财社记者,比亚迪大手笔做保险目的不仅仅是保险,更是整个产业生态。通过收购易安财险,比亚迪可以将自己在汽车产业链上的优势与易安财险的互联网优势相结合,扩大公司在互联网保险领域的影响力和市场份额。

“未来,新能源汽车市场有多大,新能源车险市场就有多大。”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院教授王国军看来,新能源车险市场空间会随着新能源汽车保有量的增加而增长。

“预计到2030年,新能源车险保费规模将达4541亿元,占车险总保费比例约为32.1%。”这是东吴证券给出的一组测算数据。目前,这一“蓝海”市场已成为众多车企、险企重要的“淘金地”。

不过,车企跨界保险行业,各方争议较大。巴菲特曾在伯克希尔·哈撒韦公司年度股东大会上表示,汽车公司开展保险业务的难度,不亚于保险公司做汽车。车企进军保险行业,不会都是一帆风顺。东吴证券亦在其研报中指出,车企入局保险行业存在牌照资质、资金能力、技术能力以及网点布局等壁垒限制,这均是车企布局保险行业所要面临的挑战。

也有业内人士指出,从专业人才来看,无论是销售,还是理赔,都需要配备专业人才,这不仅关乎业务发展,还涉及到业务盈利问题。新能源车险,在理赔方面存在不少痛点,定损员新能源车知识的欠缺、道德风险的加剧等,都是需要直面的问题。

此外,从盈利问题来看,新能源车险的综合成本率一直居高不下。如何在上述困境中突围,也是这家险企“重生”后需要面临的一大挑战。

采写:南都·湾财社记者 罗曼瑜

全资拿下易安财险,比亚迪的金融野心

出品|达摩财经

进入破产程序10个月后,易安财险易主一事终于落锤。

5月9日,比亚迪(002594.SZ)全资承接易安财险获得监管批复,成功拿下保险牌照。具体来看,比亚迪全资子公司比亚迪汽车工业受让易安财险10亿股,持股比例100%。

本次转让完成后,易安财险原股东深圳银之杰科技、光汇石油集团、西藏晟新创资管等公司不再持有易安财险股份。

比亚迪汽车工业由比亚迪股份(1211.HK)和比亚迪香港分别持股94.13%和5.87%。本次交易完成后,比亚迪将全资控股易安财险。

易安财险成立于2016年,是国内四家专业互联网保险公司之一,曾由“明天系”控制。与传统的保险公司不同,易安财险不设立分支机构,销售和理赔均在线上完成。

易安财险开业当年就实现盈利,但2018年后逐步陷入亏损:2018年、2019年分别亏损1.99亿元、1.67亿元,2020年一季度亏损扩大至2.62亿元。2020年7月,易安财险因偿付能力不达标等原因,被监管部门实施接管两年。

后续审计报告显示,截至2022年3月底,易安财险总资产为3.34亿元,负债合计4.61亿元,净资产负1.27亿元。

2022年7月,银保监会同意易安财险进入破产重整程序,随后易安财险管理人启动了重整战略投资者招募。当时共有包括比亚迪在内的三家机构报名参与,但最后仅有比亚迪提交了重整投资方案。

2023年2月,易安财险公告,北京金融法院已经裁定易安财险重整计划,并终止重整程序。此后,比亚迪入主易安财险的传闻一直不断。2022年3月,比亚迪成立保险经纪公司,为传闻再添一把火。

随着中国成为全球最大的汽车消费市场,汽车保险成为了各大企业觊觎的市场。近年来,已经有多家车企入局保险企业。早早控股众诚保险的广汽集团,已将众诚保险推上新三板,IPO事宜也筹划多年;一汽集团牢牢抓稳鑫安汽车保险。2021年,吉利合众财险达到33.33%的单一股东持股上限。此外,“蔚小理”等造车新势力也纷纷成立或收购保险经纪公司。

本次比亚迪拿下保险牌照,行业看好的是新能源车企的服务能力和保险的融合。申万宏源预计,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保费规模将达到1543亿元,占车险总保费比例约15.7%。

市场观点认为,新能源车企布局保险业,有利于进一步触达车险产品的设计环节,绕开与第三方合作,争取更大利润空间。而且,车险具有非常强的刚需性和黏性,市场观点认为,新能源车企结合保险的布局,有望增加C端客流的入口。

目前,比亚迪新能源车销量屡创新高,已经成为全球最大的新能源汽车厂商。2022年,比亚迪累计销售新能源汽车186.35万辆,同比增加208.64%。

2023年,比亚迪继续保持优势,前四个月销量达到76.24万辆,同比增长94.3%。有机构预测,2023年比亚迪预计年销量在300万辆左右。

在2023年3月底举办的业绩会上,比亚迪董事长王传福也将今年销量定位在“300万辆起步”,争取“翻倍增长到360万辆”。根据王传福的说法,比亚迪的目标是在今年底前成为中国第一大汽车制造商。

值得一提的是,比亚迪早有野心在金融领域进行布局。2015年,比亚迪与西安银行合资组建了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初始注册资本5亿元,比亚迪持股80%。这是银保监会批准的全国25家持牌汽车金融公司之一。

此后,比亚迪多次大手笔增资。截至目前,比亚迪汽车金融注册资本已经达到100亿元,实缴40亿元。2022年,比亚迪汽车金融营收16.25亿元,净利润3.99亿元。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直营店为贷款购车客户向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提供阶段性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94 证券简称:比亚迪 公告编号:2020-028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提供阶段性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直营店将与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及终端客户开展汽车零售及贷款合作业务,控股子公司直营店将为购买比亚迪品牌汽车的购车客户贷款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自购车客户与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签订单笔汽车贷款合同之日起至该笔贷款合同项下的车辆办理抵押生效即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取得合格的车辆抵押登记证明文件之日止。阶段性担保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83亿,具体金额及期限以与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为准。

2020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直营店为贷款购车客户向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提供阶段性担保的议案》。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为本公司联营合营企业,本公司财务总监周亚琳女士担任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董事长之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款规定,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以上担保事项尚需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该担保构成关联交易。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为符合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贷款条件,购买比亚迪品牌汽车,签订贷款合同及抵押合同,并支付购车首付款的贷款客户。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目前汽车金融同业均采取抵押前放款模式,即客户贷款合同签署完成后,由汽车金融公司先以委托付款方式,直接将资金打入经销商账户,再由经销商协助客户办理相关抵押手续。汽车金融公司与经销商签订阶段性担保协议,经销商在贷款客户的车辆办理抵押完成前,承担抵押前担保责任,一旦客户车辆登记证书未按金融公司要求完成抵押手续,则经销商需承担相应连带担保责任。

根据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提供的《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零售汽车贷款合作协议》,其主要内容如下:(甲方指: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乙方指:签署合作协议的经销商)。

(一)保证方式

阶段性连带责任担保。

(二)保证范围

《汽车贷款合同》项下贷款购车客户的全部债务与合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汽车贷款合同》、《汽车抵押合同》中约定的全部贷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实现该债权的费用及其他费用。如果贷款购车客户不履行《汽车贷款合同》、《汽车抵押合同》项下的义务,甲方可直接要求乙方依照本协议之规定承担阶段性连带责任担保。

(三)保证责任

乙方负责将贷款、抵押合同及附属贷款文件、贷款申请资料寄送给甲方,乙方承担所寄送资料实际到达甲方前的风险。因乙方保管及寄送资料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需积极协调各方进行相关资料的补办,在甲方未收到合格的上述补办资料前,乙方向甲方承担附件一中的阶段性担保责任。甲方在借款人违约时,发现客户的贷款合同、抵押合同及附属法律文件、贷款申请资料(包括各类影像资料)等资料虚假、伪造等瑕疵(包括但不限于伪造客户签字)时,乙方将继续承担阶段性担保责任。甲方根据车管所要求委托任何人员(该类人员均已获得乙方授权)办理贷款车辆抵押登记事宜,不免除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协助办理车辆抵押登记的义务,同时不影响乙方在本协议项下应当承担的任何阶段性担保责任。

(四)保证期间

自甲方向乙方发放借款人的贷款之日起,至甲方取得合格的车辆抵押登记证明文件及甲方确认的借款人签字、盖章等格式合格、真实的贷款合同、抵押合同、贷款申请资料(包括各类影像资料)等文件之日为止。

四、担保的风险及影响

如果贷款购车客户不履行《汽车贷款合同》、《汽车抵押合同》项下的义务,直营店将依据《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零售汽车合作协议》中的担保协议条款,向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承担阶段性连带责任担保。

五、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控股子公司直营店为促进公司汽车销售,为符合条件的贷款购车客户提供阶段性担保属于汽车金融机构进行车贷业务的商业惯例,其担保性质不同于一般的对外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为阶段性担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有利于拓展汽车销售和资金回笼速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王子冬先生、邹飞先生及张然女士认为:

公司控股子公司直营店为符合条件的贷款购车客户提供阶段性担保属于汽车金融行业车贷业务的正常经营行为,该事项符合相关政策规定和商业惯例,有利于拓展汽车销售和资金回笼速度。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本担保事项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行为,公司需严格控制担保风险,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的实际担保余额为人民币4,575,92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80.62%;公司对参股公司深圳腾势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及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天津宏迪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中冶瑞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储能电站(湖北)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实际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55,98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6.27%;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股东大会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规定,无逾期担保事项。

七、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及2019年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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