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超员致8人死亡,酒后开车危害要认清!
2021年4月15日18时许,韩某仁(男,51岁)驾驶鲁Q2***J号比亚迪小型普通客车沿临沂市莒南县相沟镇某村村通公路行驶时,与路侧的高压电线杆发生碰撞并起火燃烧,致车内8人当场死亡,车辆损毁报废。
该车核载5人,发生事故时乘员8人,属于严重超员。经检测,驾驶人韩某仁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26.5mg/100ml,系醉酒驾驶。同时,事发道路系村村通公路,尚未完全建成,未进行道路验收,仅用土堆限制车辆通行。
超员、酒后驾驶
在未交付使用的道路上行驶
你把自己和他人的
生命安全放在哪里
下面咱们再来看几个案例
01
高于醉驾标准“两倍”?
出了事故才后悔!
4月6日22时10分,柴某某驾驶的鲁CD8M**号小型汽车在淄博市博山区五岭路工陶门前路段左转弯时与胡某某驾驶的鲁C1AG**号小型汽车相撞,致使柴某某受伤,造成道路交通事故。后经抽血检测,驾驶人胡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66.81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
02
营运车辆司机酒驾?
这杯酒可真“贵”!
事发日晚8点57分,滕州交警大队值勤三中队组织民警在平行路与河阳路路口南侧设卡开展夜查行动,发现一辆重型半挂车形迹可疑。
当民警对该车驾驶人刘某进行询问时,对方拒不出示证件,试图逃避检查,民警发现其身上有明显酒味,有酒驾的嫌疑,遂立即使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对刘某进行检测,发现刘某体内酒精含量为58mg/100ml,达到酒驾标准。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执勤民警依法对其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做出行政拘留15日、罚款5000元、吊销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考取、终身禁止驾驶营运车辆的处罚。
在这里还要给大家提醒一下
驾车外出时要注意观察路况
看好标志标线
不要驶入不符合通行条件的路段
作为机动车驾驶人
酒后驾驶的危害
01
触觉能力降低
饮酒后驾车,因酒精麻醉作用,人的手、脚触觉较平时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02
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
饮酒后,人对光、声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从而无法正确判断距离和速度。
03
视觉障碍
饮酒后会使视力暂时受损,视像不稳,辨色力下降,因此不能发现和正确领会交通信号、标志和标线。饮酒后视野还会大大减小,视像模糊,眼睛只盯着前方目标,对处于视野边缘的危险隐患难以发现。
04
疲劳
饮酒后易困倦,表现为驾车行驶不规律,空间视觉差等疲劳驾驶行为。
超员的危害
01
车辆行驶状态不稳定
超员导致车辆超出其载重量,会增加在行车过程中的不稳定性,使得车辆惯性加大、制动距离加长,危险性也相应增大。
02
容易爆胎、失控
超员车辆极易因轮胎负荷过重、变形过大引发爆胎、突然偏驶、制动失灵、转向失控等事故。特别是交通事故、车辆自燃等意外情况发生时,超员会给乘客逃生、抢救伤员造成极大困难。
03
无座乘客最危险
超员乘客几乎没有任何安全设施保护,一旦发生紧急情况(如车辆侧翻等),危险性不言而喻。
不要尝试“酒驾”的滋味
也不要超员超载
不要在未交付使用的道路上行驶
千万不要抱有任何侥幸心理
只有守法出行、文明出行
才能保障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文章来源: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山东交警
快讯!比亚迪成立新公司
中国经济周刊-经济网讯 天眼查App显示,近日,莒南比亚迪卓景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成立,法定代表人为庄严,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汽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机动车鉴定评估、二手车经纪、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电池零配件销售等。股权全景穿透图显示,该公司由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间接全资持股。
新媒体编辑:何颖曦
一审:何颖曦 二审:崔晓萌 三审:周琦
公安部交管局公布十起典型交通事故案例
为确保“五一”假期道路交通安全,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现公布一批近期及往年“五一”假期典型交通事故案例,提示广大驾驶人和假日出行群众知险避险,平安出行,欢度假期。
1、2020年5月1日12时0分许,藏EZ1199号小型越野客车行驶至青海玉树藏族自治州境内215国道1399公里加700米时,会车时因超速行驶、违法占道与对向青HN2676号吉利牌小型轿车发生碰撞,造成5人死亡,3人受伤。2020年9月23日,藏EZ1199号小型越野客车驾驶人因构成交通肇事罪被当地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
2、2016年5月1日12时40分许,甘P82638号奇瑞牌小型轿车由北向南行驶至甘肃甘南藏族自治州境内306省道349公里加592米处时,车辆驶入道路左侧,与对向行驶的甘P32000号五征牌三轮汽车发生正面碰撞,两车司乘人员6人全部死亡。经调查,事故主要原因是小型轿车超速且在左侧车道逆行,此外,三轮汽车存在无证驾驶和超载违法行为。
3、2021年4月21日5时46分许,湘JNR663号轻型栏板货车自西向东行驶至湖南常德市汉寿县境内314省道罐头嘴镇福兴村路段,碰撞5名行人,造成3人死亡,2人受伤。经调查,驾驶人醉酒驾驶,因涉嫌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被当地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4、2021年4月20日23时5分许,吉AK5875号重型半挂牵引车自东向西行驶至吉林松原市长岭县境内334国道655公里加570米处时,因躲避前方道路上散落石块,驶入对向车道,再次驶回原车道过程中,与对向行驶的因躲避该重型半挂牵引车而驶入对向车道的吉A06MQ6号金杯牌面包车相撞,造成面包车内5人死亡,4人受伤。目前,重型半挂牵引车驾驶人已被当地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5、2021年4月15日18时40分许,鲁Q2G11J号比亚迪小型客车(核载5人,实载8人)行驶至山东临沂市莒南县相沟镇金祥路上涧村西北路段时,碰撞路边高压线杆后起火燃烧,车内8人全部死亡。经调查,驾驶人为醉酒驾驶。
6、2021年4月15日5时44分许,冀T18597号重型仓栅式货车由北向南行驶至山东泰安境内京台高速公路497公里加900米处时,因驾驶人疲劳驾驶,车辆失控冲入对向车道,与对向鲁HX2S63号小型普通客车相撞,造成5人死亡,2人受伤。目前,重型货车驾驶人已被当地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7、2021年4月14日7时38分许,江苏无锡宜兴市城乡公交有限公司所属的苏BW2957号大客车(核载44人,实载16人)沿209县道行驶至宜兴市徐舍镇蒋店村路段时,车辆越过道路中心线与对向苏DG7251号重型栏板货车相撞,致大客车上6人死亡,9人受伤。客车驾驶人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当地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8、2021年4月13日6时55分许,桂AP2762号重型仓栅式货车行驶至广西河池宜州区境内242国道3352公里加600米庆远镇山湾村寺背屯路口时,因驾驶人疲劳驾驶,车辆失控驶出路外后与路边停放的桂MAN729号小型面包车(核载8人、实载8人)、1名行人和路旁板房相撞,致6人死亡,3人受伤。重型货车驾驶人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当地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并于4月20日被依法逮捕。
9、2021年4月7日22时35分许,粤SS980R号小型客车由北向南行驶至广东韶关境内京港澳高速公路1870公里加520米处时,与同向前方一辆赣CC3329(赣C1822挂)号重型半挂牵引车追尾碰撞,致小客车上4人死亡(含驾驶人),5人受伤。经调查,肇事小客车多次往返湖南广东从事跨省非法营运,事发时驾驶人存在超员载客和疲劳驾驶违法行为。
10、2021年3月24日7时许,黑R83486号大型普通客车沿海伦市县道Y309由东向西行驶至东林镇前三马架屯东818米处时,在超越同向一辆出租车后,因超速行驶、操作不当客车侧翻入沟内,造成7人死亡、8人受伤。目前,大客车驾驶人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车辆所有人和所属企业负责人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依法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