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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比亚迪单位电话

比亚迪怒了:起诉!索赔500万!

继蔚来汽车、小鹏汽车、零跑汽车等新能车企法务部微博相继开通、并对恶意抹黑公司的行为进行维权后,7月24日,比亚迪法务部官方微博也发布首条内容称,已收集了一新浪微博用户涉嫌黑公关的线索,并对其正式起诉,拟索赔500万元。

比亚迪法务部官方微博:

拟索赔500万元

7月24日,比亚迪法务部官方微博发布首条内容称,新浪微博用户“龙猪-集车”长期发布大量不实信息,恶意诋毁、贬低侮辱比亚迪,对比亚迪品牌声誉造成了严重损害。

对此,公司收集、固定了大量证据,向有关部门反馈了其涉嫌黑公关的线索,并决定正式起诉“龙猪-集车”,要求其删除相关侵权言论、公开道歉并赔偿500万元人民币。

据了解,新浪微博用户“龙猪-集车”在平台标签为“汽车达人”,目前在该平台拥有83万粉丝,视频累计播放量达1.2亿。

比亚迪法务表示,公司始终尊重并接受社会各界的建议和舆论监督。同时,对恶意攻击和抹黑行为,公司也将坚决采取法律手段,捍卫自身合法权益。

蔚来、小鹏等新能车企法务部均已行动

今年5月,蔚来汽车、小鹏汽车、零跑汽车等新能车企法务部微博相继开通后,也陆续发布内容,对恶意抹黑公司的行为进行维权。

7月22日,蔚来汽车法务部发布微博称,近日收到公众举报,徐某某在多个网络平台注册账号“蔚蔚收容所”等,累计发布了数万条蓄意抹黑、侮辱、污蔑蔚来、蔚来用户和蔚来产品的内容,包括在与蔚来有关的内容下数分钟内发布数十条内容雷同的诋毁、谩骂言论,已严重损害了蔚来的社会评价和商业信誉及蔚来用户的合法权益。

对此,公司在核实相关网络账号实际控制人身份并调查固定相关侵权证据后向上海法院正式提起诉讼,追究徐某某的相关法律责任。徐某某已于7月21日正式签署道歉信,承认其违法侵权行为,注销相关网络账号,向蔚来、蔚来用户和社会公众正式道歉,赔偿相应损失。

在此之前,蔚来还将抖音大V“车事纪”告上法庭,指其散布网络谣言,侵犯名誉权,要求该账号首页置顶公开向蔚来道歉,并索赔200万元。不过就在近日,蔚来新增一则开庭公告,该大V运营主体公司上海云梯信息科技反将蔚来等告上法庭,案由为网络侵权责任纠纷,该案件将于8月14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此外,蔚来还对另一抖音大V“小牛说车”持有人顾宇波提起诉讼,并索赔500万元,据悉该案已于6月开庭审理。

而前述抖音大V“小牛说车”同样也被小鹏汽车告了。根据天眼查显示,近日,广东小鹏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新增一则开庭公告信息,被告为顾宇波,案由为网络侵权责任纠纷,该案将于今年8月29日在广州互联网法院开庭审理。

今年6月下旬,小鹏汽车法务部还曾发文表示,已掌握数位造谣人身份,并已启动司法维权程序,将采取法律手段追究包括组织者、策划者和实施者的法律责任。

零跑汽车方面,今年7月5日,该公司法务部发文称,自媒体“紫财经”在多家平台账户上发布针对零跑汽车的文章和视频,其不当的表述给公众造成了误导、给零跑汽车造成了不良影响。零跑汽车就此以“紫财经”经营/注册主体为被告向杭州互联网法院提起了名誉权侵权之诉。经法院受理,“紫财经”愿纠正其言论并在各平台发布声明致歉。

新能源车企加速分化

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日前发布的数据,上半年,汽车产销分别完成1324.8万辆和1323.9万辆,同比分别增长9.3%和9.8%。

新能车方面,上半年,新能源汽车销量排名前十位的企业集团销量合计达318.3万辆,同比增长58.8%,占新能源汽车销售总量的85%,高于上年同期7.9个百分点。

中汽协统计图表显示,比亚迪1-6月累计销量最高,超过120万辆,同比增长95.9%。同时,理想和广汽同比增速均超过一倍。长安、一汽、特斯拉1-6月新能车销量同比增幅也居前,分别为96.8%、82.4%、61.7%。

中汽协表示,上半年,整个新能源市场依旧处在快速增长阶段。随着新能源车型的上市及产品性能的提升,行业竞争加剧,销量分化现象更为明显,车企表现加速分化。

中汽协数据还显示,二季度汽车产业景气指数ACI为69,较2023年一季度提高25个点,处于绿灯区,正常区间运行。

中汽协表示,展望下半年,宏观经济的温和回暖逐渐向汽车市场传导,新能源汽车和汽车出口的良好表现有效拉动了市场增长,且伴随政策效应持续显现,汽车市场消费潜力将被进一步释放,有助于推动行业全年实现稳定增长。但也要看到,当前外部环境依然复杂,一些结构性问题依然突出,消费需求依然不足,行业运行仍面临较大压力,企业经营仍有诸多挑战,需要保持政策的稳定与可预期,助力行业平稳运行。

本文源自中国基金报

定金交了4个月还无法提车?杭州百名比亚迪准车主维权!4S店经理这样回应

“知道现在交车难,可没想到这么难!”

近日,杭州准车主沈女士因为买车提车的事急得焦头烂额,她在比亚迪众天店订购了一辆宋PLUS DM-i,等了4个多月了,交车时间一再拖延,到现在也没个准信。

记者深入了解后发现,在比亚迪众天店订了车而无法提车的消费者不在少数,而与其他准车主比起来,沈女士的“4个月”等待还并不算长。

定金不退,何时交车未知

沈女士于今年4月2日,在杭州比亚迪众天店订购了一辆宋PLUS DM-i旗舰版,定金5000元。订车后她一直在关注这款车的生产交付情况,“5月问销售顾问,他说6月底应该可以交付,6月又说7月可能产量会上来。”转眼来到8月,4个月了,沈女士依然没有交车的通知,并且她通过比亚迪在线客服得知,宋PLUS DM-i旗舰车型8月没有排产,提车更是遥遥无期。为此,她向4S店提出要退车退还“定金”,但遭到4S店拒绝。

在沈女士出示的销售合同上,记者看到提车时间一栏为空白。且在下方写着“定金已支付”“车到提车”。沈女士说:“当时订车时,4S店销售说无法明确交车日期所以不能填写,我理解,销售告诉我3-4个月,我也等了,但是我着急用车,实在不能再无限期的等下去。”

沈女士告诉记者,她所在的杭州比亚迪车友群里有100多名车主在众天店订车,都是“未明确提车时间且定金不退”的情况。

赵先生早在2月9日就在众天店“盲订”了宋PLUS DM-i,向店里打款5000元预订。当时对于预售客户,比亚迪承诺,交付周期预计在上市后30个工作日内。预售订单有优先提车权,经销商必须优先交付预售客户订单。

4月15日,赵先生又向店内转了5000元,将“预售订单”转为正式订单。然而直到现在,赵先生依然没有接到何时交车的通知。

“店里告诉我,7月5日向厂家排单生产了,再过一个月能交付,可是一个月又过去了,还是没有消息。”赵先生无可奈何,他说自己工作在下沙,居住在临平,通勤十分不便,“我已经等半年了,店里说排单了,厂家说停产了,我都不知道该相信谁。”赵先生显得非常失望。

另一位邵先生3月29日在该店预定的同款宋PLUS DM-i,同样是无法得知准确的交付提车时间。

“当时,销售口头承诺7-8月份交车,但是这名销售已经离职了,新的销售对我爱答不理。”邵先生说他买车是为了9月即将出生的孩子,方便接送母子俩,可是眼看预产期临近,何时提车还没有下文,他希望店方能明确交车时间。但4S店仅同意“保证在今年12月31日前”,这令邵先生无法接受。“我最多能同意等半年,到10月1日,不行就放我退车吧。”邵先生表示,自己通过交车小程序了解到,整个6月,杭州所有的授权店加起来,仅交付17辆车,这让他更加绝望。“不退车,真的要等明年了。”

官方称交付周期3.5个月

实际可能远远不止

据悉,宋PLUS DM-i是比亚迪最新的混合动力车型,今年1月11日开启预售,3月25日正式上市。宋PLUS DM-i搭载了比亚迪刀片电池和DM-i超级混合动力技术,在消费者看来,其性价比很不错,因此推出时颇受欢迎。不过,接受预定没多久,就被爆出因等待周期过长、且各区域分配车源不均衡而导致投诉量激增的问题。

5月17日,比亚迪官方致歉表示,由于订单较多,产能不足,DM-i车型的新增订单平均等待周期为3.5个月。

业内人士透露,部分地区长时间提不到车,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比亚迪施行的“昆仑战役”。所谓的昆仑战役,其实就是前期先将车供给重庆,天津,江苏,广西,湖南这五个地方。因此,这五个地方的提车时间比其他地方要短很多,这也导致非昆仑战役地区的提出时间异常长,远远不止3.5个月,甚至有的省份6月份一台车都没到,部分预售期的车主都没有拿到车。业内人士表示,等年底的产能才能满足市场供应,提车时间才能大幅缩减。

众天店:

每月交付个位数,定金不可退

8月9日下午,记者联系到了众天店销售部马经理。马经理表示,目前宋PLUS DM-i产能受限,每个月仅有少量新车到店,按照下订顺序交付。目前1月份的订单刚刚交付完成,正着手交付2月份订单。“每个月都能交付少量车型,大约个位数。”马经理说道,“现在无法承诺交付时间。”

至于客户反映的退车问题,马经理表示,要具体看销售合同条款。“如果合同上没写交付时间,注明‘定金不退’那就是不能退”。马经理说道。

对于4S店的强硬态度,沈女士表示无法接受。“当初理解4S店难处,才同意不写交付时间就下定,现在4S店怎可翻脸不认人?”

据记者了解,比亚迪在杭州经营E网的门店有4家,分别是比亚迪国旺店、富阳保迪店和比亚迪杭州盛世新景店。除了比亚迪众天店外,其他门店均有退款成功的先例。

记者又联系上了比亚迪浙江区域代表,对方表示,认可沈女士、邵先生等车主们的诉求,正在与4S店协商退款事宜。但经销商是独立的门店,最终能否退还,还需4S店表态。

律师:

没有填写提车时间又标明“定金不退”,

无效

这个“定金”该不该退呢?记者又咨询了浙江浙联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杭州市律师协会侵权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朱觉明律师。朱律师认为,虽然合同中没有填写提车时间,但是消费者有权要求4S店在合理时间内交付车辆。

“虽然合同中标明‘定金不退’的条款,但是因为排除甚至剥夺了消费者可以依法返还定金的法律权利,属于格式条款,按照民法典第497条关于格式条款效力的规定,是无效的。”朱律师说道,消费者向4S店发出交付车辆的要求通知后,4S店应当在合理的时间内交车,否则,消费者可以行使解除合同的权利。“

另外,需要强调的是,因为合同签订时间是在疫情期间,所以4S店应当预见到疫情情况对合同履行的影响,因此因疫情导致所谓的“缺芯”不可视为不可抗力, 4S店也不能因此免责。”

朱律师同时也提醒广大消费者,购车订车时需与销售方在合同上明确交车时间,避免口头约定,以免发生类似纠纷,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这个“定金”比亚迪杭州众天店该不该退呢?

来源:钱江晚报·小时新闻 王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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