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侣吵架报警“评理”,民警一查发现男方竟然醉驾
来源:【交汇点新闻客户端】
交汇点讯 情侣在街边吵架,本来是私人小事,没想到男方动起手来,女友找民警评理,背后竟牵涉出一起醉驾案。最终,驾驶摩托车的男子唐某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民警当场查获。而在另一起醉驾案件中,男子胡某某酒后驾车与同向行驶的垃圾运输车相撞,最终导致事故中的被撞者抢救无效死亡。
日前,扬州公安交警部门通报本月截至8月25日查获的醉驾违法人员名单,全市共有105人因醉驾被查获,唐某某、胡某某就位列其中。另外,今年1至7月全市公安交警部门共查获酒、醉驾严重交通违法行为3448起,其中酒驾2347起,醉驾1101起。
情侣吵架女友报警,背后牵出醉驾案。8月18日凌晨1点10分左右,扬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三大队接到110指令:在开发区施桥北路与施沙路交叉口北侧路段,施桥派出所民警在处理一起纠纷过程中发现淮安市淮安区茭陵乡居民唐某某涉嫌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
接警后,大队民警立即赶赴派出所进行调查。对嫌疑人唐某某进行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219mg/100mL,唐某某涉嫌醉酒后驾驶。民警立即将其带往医院提取了血样并送到苏北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进行乙醇含量检测。经血检,唐某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14.8mg/100mL,唐某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立案侦查。
唐某某于当天中午到扬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三大队接受了初步调查,并向警方交代了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事实。原来,8月17日晚上,他和朋友喝完酒后找其女友逛街,在返回驻地的途中因琐事与女友发生争吵,后自己一个人驾车离开。随后其女友报警称:“争吵过程中,他动手打了我。”
接警后,扬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施桥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进行调查。此时,唐某某因担心女友安全又返回现场,驾驶二轮摩托车直接行驶到派出所民警面前被当场查获。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谈及酒后驾驶的危害,民警表示,饮酒后驾车,会导致驾驶人的触觉能力降低,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甚至会使得视力暂时受损,且饮酒后易困倦,表现为驾车行驶不规律、空间视觉差等疲劳驾驶行为。
在此,警方郑重提醒广大市民,亲友相聚,小酌怡情,但千万不可酒驾醉驾,切勿以身试法,否则会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
193.8mg/100ml,宝应一男子凌晨醉酒驾车致人死亡。酒、醉驾是严重的交通违法犯罪行为,多数酒、醉驾人员一方面对自身的驾驶技能过于自信,另一方面对交通风险抱有侥幸心理,殊不知酒、醉驾的潜在隐患是客观存在的。扬州市公安交警部门还通报了一起酒后驾车致人死亡的案件。
8月14日凌晨3点左右,宝应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接110指挥中心报警称,“老淮江公路城东加油站北侧路段50米处,一辆小型轿车与前方同向行驶的垃圾运输车发生了碰撞,事故后果严重。”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
到达现场后,民警发现地面满是垃圾,垃圾运输人员受伤倒地。为抢救伤员,民警立即将伤者送至当地医院救治,不幸的是,伤者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查,小型轿车车身破损严重,安全气囊已全部弹出。民警立即将当事人胡某某带至医院进行血样检测,结果显示其血样中乙醇含量为193.8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
警方初步查明,胡某某饮酒驾驶机动车夜间上道路行驶,未降低行驶速度,观察疏忽,措施不当,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事故另一方驾驶人驾驶不符合非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的电动三轮车在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未实行分道行驶。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据了解,本月截至8月25日,扬州市共计105人因醉驾被扬州公安交警查获。“酒驾、醉驾轻则罚款扣分吊销驾驶证,重则车毁人亡,既害人又害己。”公安交警部门提醒,酒、醉驾是严重的交通违法犯罪行为,社会危害极大。
请广大驾驶人吸取上述事故教训,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切勿心存侥幸,切勿酒后开车,切勿以身试法。
公安交警部门将继续深入开展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严查酒驾醉驾,净化道路交通安全环境。同时,警方还呼吁广大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警。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李源
编辑: 韩然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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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侣吵架报警“评理”,结果男子醉驾被抓个正着
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祝隽 刘志业 徐俊 记者 顾潇)情侣在街边吵架,本来是私人小事,没想到男方动起手来,女子找民警评理,背后竟牵涉出一起醉驾案。最终,醉酒驾驶摩托车的男子唐某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民警当场查获。
△ 民警调处过程中发现唐某某浑身酒气 通讯员 供图
8月18日凌晨1点10分左右,扬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三大队接到110指令:在开发区施桥北路与施沙路交叉口北侧路段,施桥派出所民警在处理一起纠纷过程中发现淮安市淮安区茭陵乡居民唐某某涉嫌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
接警后,大队民警立即赶赴派出所进行调查。对嫌疑人唐某某进行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219mg/100mL,唐某某涉嫌醉酒后驾驶。民警立即将其带往医院提取了血样并送到苏北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进行乙醇含量检测。经血检,唐某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14.8mg/100mL,其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立案侦查。
唐某某于当天中午到扬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三大队接受了初步调查,并向警方交代了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事实。原来,8月17日晚上,他和朋友喝完酒后找其女友逛街,在返回住地的途中因琐事与女友发生争吵,后自己一个人驾车离开。随后其女友报警称:“争吵过程中,他动手打了我。”
接警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施桥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进行调查。此时,唐某某因担心女友安全又返回现场,驾驶二轮摩托车直接行驶到派出所民警面前被当场查获。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谈及酒后驾驶的危害,民警表示,饮酒后驾车,会导致驾驶人的触觉能力降低,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甚至会使得视力暂时受损,且饮酒后易困倦,表现为驾车行驶不规律、空间视觉差等疲劳驾驶行为。
对此,警方郑重提醒广大市民,亲友相聚,小酌怡情,但千万不可酒驾醉驾,切勿以身试法,否则会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
(校对 李凯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