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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世界遗产会说话,洛阳与长安谁才是“古都一哥”?
亲爱的读者朋友好~
在这个看脸的时代,古代的城市也在角逐“颜值”。说到洛阳和长安,这俩大哥在古代可是赫赫有名的,就跟如今的“钻石王老五”、“白富美”一样,吸引了无数人的目光。
先来说说长安吧,这位大哥在世界遗产方面也算是小有名气。从大明宫、未央宫到大雁塔,这家伙可是拿出了不少独门绝技。兵马俑这个招牌,简直就是像网红一样,到哪都能一瞬间引起轰动。它像个时尚达人,每一项都吸引着游客的目光。加上还有汉长安城未央宫遗址,你说气场够不够强?再加上大唐的辉煌历史,这座城市简直就是古代的网红打卡地。
不过,话说回来,洛阳这位大哥也不甘示弱。龙门石窟、汉魏洛阳城遗址、隋唐洛阳城定鼎门遗址……听着名字就觉得像个国宝级网红,厉害不?龙门石窟这个招牌,更是惊艳了全球,它就像是一位沉默的艺术家,每一处雕刻都讲述着古代的辉煌。洛阳这位大哥还藏着两仓遗址,虽然名气不及兵马俑,但也是古代经济的重要见证。
说到底,这两位大哥谁更“古都一哥”其实并不重要。毕竟,他们都是华夏文明的瑰宝,都是我们的骄傲。就像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特长一样,长安和洛阳各有千秋。毕竟,历史不仅仅是一座座古老的城市,更是我们民族的记忆和自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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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还是长安?关乎我们对历史的温情与敬意
伴随着洛阳市隋唐史学会委托律师事务所,向电影《长安三万里》的制片方正式发函,要求制片方 发表纠错、致歉声明 。影片中关于李白与杜甫初次见面的争议,在网络上再次成为焦点。前期洛阳与西安网友之间的骂战还未消歇,这律师函俨然更要把一个文化事件上升为一件潜在的法律诉讼。
电影是一门艺术,是宣传教育工作载体,是社会精神文化生活的一项重要内容。精神文化消费品不是教科书,不是学术研究成果,不承担 传递历史真相 的责任,按创作规律讲,为了达到良好的艺术表现效果,电影作品容易出现一些不符合史实的地方。电影《长安三万里》把李杜初见的地点设在 长安 ,并虚构了杜甫早年就生活在 长安 ,这样设计故事情节,可能是为了电影叙事的时候能够尽量统一化和便利化,是服务于文艺创作而不是服务于陕西省西安市。
(图片来源电影长安三万里官方微博)
众所周知,我国唐代绝大多数时间定都于长安,长期以来长安也确实是唐之最重要 名片 。从这个意义来说,有些洛阳网友的激烈言辞和洛阳市隋唐史学会的律师函,乍一看貌似 小题大做 了。
不过从网络对于洛阳乃至河南网友的反批评看,各方争来争去,由于掺杂各种地域偏见,很可能会陷入无意义的口水战和意气之争。钱穆先生在其名著《国史大纲》的序言中说: 任何一国之国民,尤其是自称知识在水平线以上之国民...... 尤必附随一种对其本国已往历史之温情与敬意。 笔者认为,李杜初见是在洛阳,还是在长安?电影创作能不能把它虚设在长安?我们作为一个中国人,关注这样的问题,出发点和落脚点都应该是我们对自己国家的历史存有 温情与敬意 ,而不是因为身处某一省某一市才刻意争夺什么东西。持不同意见的网友,不妨先行考量一下各自对于本国历史的了解究竟有多少,是否心存温情与敬意。
(图片来源电影长安三万里官方微博)
要尊重历史事实,尊重电影文艺工作者为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所做出的努力,尊重电影受众的不同感受和不同观点,这是 君子和而不同 的真谛所在。据说,该片导演谢君伟曾坦承, 李杜相会在历史记载中发生在洛阳 。李杜两人是中国文化史上的璀璨明星,人们纪念他们、喜爱他们,历代读者学者都关注和研究 李杜 的诗文作品及生平行状,那么对于已有公论的重要历史事实,如两人初次相会的地点在哪里,电影制片方不应只顾创作的便利,却疏于为史实正名。事实上,在正片播放完后,用字幕等形式对剧情加以补充解释,本来就是一种常见的措施。
常言道, 书到用时方恨少,事非经过不知难。 平心而论,处于后疫情阶段,在国人观影习惯亟待重新培育、外国影片分流观众的当下,要做出一款既叫好又卖座的国产电影特别是历史文化类电影,谈何容易?电影《长安三万里》做出了积极探索,取得了市场营销的成功,也吸引了许多青少年走入影院感受中国文化,这无疑是值得称赞的,舆论不必苛责电影制片方的若干不足之处。而且,洛阳作为 满大街都在穿汉服 的城市,其独特的文化旅游氛围早已破圈成势,在全国数一数二,又何须斤斤计较于一部电影对于洛阳的 忽视 ?
北宋以后所谓 衣冠南渡 ,实际是中国的经济文化中心,逐渐从北方转移到了南方,然而今时不同往日,随着改革开放和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不断深入人心,北方也好,南方也好,人们对于美好生活的追求和向往是一致的。笔者希望,洛阳有关方面与《长安三万里》制片方的和解乃至合作,就在不远的将来。(小宇)
长安还是洛阳,纠错为什么这么难
短评
人红是非多,电影也不例外。暑期热映影片《长安三万里》行将收官之际,却接连陷入“致歉漩涡”。8月16日,片方刚公开为“未经授权使用”他人艺术作品致歉,同时洛阳市隋唐史学会发布声明,指电影“部分情节描述与真实历史不符,部分人物身上发生的故事与真实历史不符”,以律师函的方式督促其纠错并公开致歉。
虽说收到律师函并不意味着必须要回应,还算不上惹了官司,但《长安三万里》片方可能确实够头大的。片方对“长安还是洛阳”这一争议怠于回应,或许是因为电影引发的地域历史文化争议相对更复杂。
事实上,电影公映后,《长安三万里》中关于洛阳部分的相关问题就已经引发了不少洛阳网友的不满,甚至在洛阳路演期间,主创还做出了模糊的回应。但无论如何,“李白与杜甫第一次相逢在洛阳,杜甫早年也生活在洛阳,而不是长安”的历史细节,错了就是错了,该认还是得认。毕竟一部“重大历史题材电影”,出现这样的文史常识错漏,是无法用“电影以高适的视角展开”来解释的。
艺术创作是应当有一定的自由空间,但并不意味着可以在基本史实上架空或者无视细节。不能单方面苛求洛阳的市民、网友以及学术团体“要有格局”,而是应当充分尊重其通过正当渠道、方式表达诉求的权利,这不是什么玻璃心的问题。律师函很常见,即便是因此引来一场司法诉讼,也不是什么大事。只不过是非如此清晰的纠纷,因为片方的冷处理非要闹到法庭见的地步,多少有些不体面。
作为一部正在社交平台与网友高频互动的院线电影,没有道理看不到影片引发的地域文化历史争议。地方学术团体的下场表态,其实也与片方此前对争议的回避不无关系。毕竟,电影前述版权争议的解决,官方致歉声明主打的也是一个即时性——今日事今日毕,今日网友提醒,就谈妥了授权使用协议、获得了作者谅解。而洛阳市隋唐史学会同日发出的律师函,截至17日中午12点却还没有获得回应。
没有什么经济诉求,也不苛求删改电影作品相关内容,只是需要片方一个清晰的更正说明,怎么就这么难?
一部热门文化产品,有一些地域性的文化讨论,甚至促成文旅引流也是一件正常的事,这可能也是洛阳方面此番对《长安三万里》如此放不下的深层原因之一。长安的热络与洛阳的落寞形成明显对比,还不只是网络话题讨论层面的高下之争,也可能促成电影衍生产品、周边文旅市场拓展的竞争。考虑到这些因素,以“历史动画”自居的影片出了多个板上钉钉的史实偏差,洛阳方面的个中不平就不仅可以理解,也非常值得尊重了。
长安“三万里”,道歉的战线却不必拉那么长。律师函后续相关的民事诉讼,不仅是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和恢复名誉这么简单,相应的公共诉求不能忽视。作为一部历史题材的电影作品,如果最终仍然不承认史实错漏,那恐怕算不上圆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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