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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长安城

古代的长安是现在的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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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城是大唐盛世的代表作。长安 东西长近一万米,南北长八千多米。以今天来看,也是算一座大型城市,在当时更是全世界第一的巨型城市。由于面积太大,居民住不满,城市里甚至有一些地方用来种田。

长安城正中间直通皇宫的大道朱雀街宽150米,长5千米。这是什么概念呢?今天天安门门口的长安街,最宽的地方是120米。换句话说,朱雀街比今天的长安街还宽。

唐朝的大型城市——如长安、洛阳、扬州、苏州——的格局很有特色,它们都像棋盘一样,用横平竖直的街道把城区分割成一块一块的长方形,每一个长方形都是一个独立的小区,叫作“里”或者“坊”。这种城市格局,称为“里坊制”。这是从西周开始一直延续下来的城市结构,唐朝的长安是里坊制的最高峰。

当时的百姓都居住在“坊”和“里”中。今天,汉语里还有“街坊”“坊间”“里弄”“邻里”这样的词,城市里有些小区还称作“某某里”。大部分坊都是封闭的,坊的四周有墙,四面设有坊门,居民出入都要经过坊门。这很像是我们今天有围栏、有门卫的居民小区。如果你是王公贵族和一定级别的官员,那就可以在坊墙上为自己家专门开一个大门,不用走坊门了。里坊制的主要好处是易于维持治安。

在长安城,朱雀大街横穿了全城南北,是全城的主干道。此外,纵横交织的25条大街规划有序,将整个长安城划分成为了108坊。在唐朝统治时期,每个城市的生活区与购物区是完全分离的。长安城建立了东市和西市,属于专门的购物区,108坊则是官员、百姓们的生活区。如果有商贩擅自进入街坊中售卖商品,属于违法行为。

唐朝的东市和西市非常热闹,占地面积很大,各种类型的商品应有尽有,包括各国的商人们,都在东市、西市出售自己带来的货物。在白天,长安城呈现出繁华壮阔的景象。但是到了晚上,则成了“微山湖上静悄悄。”按照唐朝的规定,到了夜晚,包括长安城在内的各个城市,都执行了严格的宵禁制度。按照《唐律疏议》中的严格规定:“五更三筹,顺天门击鼓,听人行。昼漏尽,顺天门击鼓四百槌,闭门。后更击六百槌,坊门皆闭,禁人行。”

长安城的各个街道都设立了钟鼓,每逢宵禁开始、结束的时间,长安城的大街小巷都会敲响钟鼓。每逢傍晚钟鼓敲响,百姓们开始进入家中休息,长安城一片宁静。到了清晨钟鼓敲响以后,人们又开始了新一天的忙碌生活。晨鼓和暮鼓如同长安城居民的整点闹钟,规范着人们的生活。

按照《唐律疏义》的记录:“京城每夕,分街立铺,持更行夜。鼓声绝则禁人行,晓鼓声动即听行。”在规定中特别备注:闭门鼓后,开门鼓前,有行者皆为犯夜。谓公事急速,但公家之事须行,及私家吉凶疾病之类,皆须得本县或本坊文牒,然始合行。换而言之,到了夜晚如果没有紧急公务,连朝廷官员也不能随意出门。普通百姓有紧急情况出门,必须由地方官开具的证明公文。除此之外,宵禁期间的外出者,都会受到严厉的处罚。

在唐朝的长安城,京城的治安有武侯、不良人负责。武侯和诸葛武侯没有任何关系,武侯是唐朝统治时期治安人员的称呼。按照规定,在长安城中,设立了大大小小的武侯铺,类似于现在的基层派出所。大城门的武侯铺编制为100人,小城门武侯铺编制为20人,大坊武侯铺编制为30人,小坊武侯铺编制为5人。

每逢夜晚,武侯们都会进行日常巡逻。一旦发现有人在大街上行走,立刻上前盘查,轻则乱棍暴打一顿,重则直接带回衙门。唐朝是一个非常开放的王朝,新罗等国的留学生、僧侣络绎不绝,来自于波斯等地的商人们也不再少数。但无论是留学生、僧侣还是胡商,都必须遵守唐朝的法度。除了武侯以外,长安城中还有大量的不良人。

按照《称谓录》记载:“缉事番役,在唐称不良人,有不良帅主之,即汉之大谁何也,立名甚奇。”按照这个说法推测,不良人在很大程度上,负责配合武侯的工作。长安城占地面积80多平方公里,按照当时的科技水平,很难监控各个角落。因此,唐朝任用了各个坊中的街头混混,协助武侯维护治安。因为,出现了不良人的说法。不良人的定位有点类似于明清时期的帮闲,不良人的地位抵御武侯。

武侯和不良人负责维护长安城的日常治安,如果发生突发情况,还会出动南衙十六卫或者北衙六军。如果违反了宵禁制度可不是闹着玩的,晚唐文人温庭筠在《太平广记》中讲述了这样的故事:“咸通中,失意归江东,路由广陵……醉而犯夜,为虞侯所击,败面折齿。”换而言之,由于喝醉酒违反了宵禁制度,被武侯一顿暴打,连牙齿都打掉了。

为了保证长安城的治安,在108坊中,还有一个规定。如果不是朝廷高级官员,窗户不能朝着街道开。按照《唐会要》的记录:“太和五年七月,左右巡使奏:伏准令式及至德、长庆年中前后敕文,非三品以上及坊内三绝,不合辄向街开门。”只有正三品及更高等级的官员,家里的窗户才能朝大街。唐朝的正三品官,基本上已经属于顶级官员,与明清时期的三品地方官完全不同。

依靠各种严格的规定,再加上武侯、不良人的努力,唐朝长安城的治安非常好。由于有城门的约束,一旦关闭城门,城内与城外就成了两个世界。不过在唐朝的中期,曾经爆发了一场著名的刺杀大案,让唐朝治安系统颜面扫地。公元815年,唐朝门下侍郎平章事武元衡在上早朝的途中被刺杀,头颅被歹徒们砍下。

大唐帝国的宰相当街被杀,这让唐宪宗非常生气,也让长安城治安系统蒙羞。经历了这一案件之后,唐朝开始再次整顿治安系统,各方面的约束力更加严格。由于各种条条框框太多,中晚唐的文人们在自己的作品中,屡屡出现对宵禁制度和长安治安系统的抱怨。武侯铺、不良人、南衙十六卫、北衙六军等机构,共同维护唐朝的治安稳定。

唐长安城和明长安城的对比?

长安城是中国古代历史上最大的城市,比隋唐时期的洛阳城、宋朝时期的开封城、明清时期的北京城都大。长安城占地面积达到了80多平方公里,人口超过100万。这么庞大的城市,在古代社会,如何维护社会治安?又由哪些部门来负责治安呢?

在唐朝的长安城,京城的治安有武侯、不良人负责。武侯和诸葛武侯没有任何关系,武侯是唐朝统治时期治安人员的称呼。按照规定,在长安城中,设立了大大小小的武侯铺,类似于现在的基层派出所。大城门的武侯铺编制为100人,小城门武侯铺编制为20人,大坊武侯铺编制为30人,小坊武侯铺编制为5人。

每逢夜晚,武侯们都会进行日常巡逻。一旦发现有人在大街上行走,立刻上前盘查,轻则乱棍暴打一顿,重则直接带回衙门。唐朝是一个非常开放的王朝,新罗等国的留学生、僧侣络绎不绝,来自于波斯等地的商人们也不再少数。但无论是留学生、僧侣还是胡商,都必须遵守唐朝的法度。除了武侯以外,长安城中还有大量的不良人。

按照《称谓录》记载:“缉事番役,在唐称不良人,有不良帅主之,即汉之大谁何也,立名甚奇。”按照这个说法推测,不良人在很大程度上,负责配合武侯的工作。长安城占地面积80多平方公里,按照当时的科技水平,很难监控各个角落。因此,唐朝任用了各个坊中的街头混混,协助武侯维护治安。因为,出现了不良人的说法。不良人的定位有点类似于明清时期的帮闲,不良人的地位低于武侯。

依靠各种严格的规定,再加上武侯、不良人的努力,唐朝长安城的治安非常好。由于有城门的约束,一旦关闭城门,城内与城外就成了两个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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