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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弹指千年为您解答!刑罚是封建统治者的统治工具之一,它不是一下子产生的,也是经过了一定时间的积累和传承。中国有着两千多年的封建历史,但是刑罚的产生时间却远远超过2000年,可以说有社会形态开始就有刑罚存在。

细数典籍刑罚种类极多,而称的上酷刑的就不下几十种,足见规则制定者超常的想像力。笔者看了许多答主的回答,都认为凌迟之刑是诸多酷刑中最惨绝人寰的一种。这一点笔者是比较认同的,历史上著名的颜杲卿、刘瑾、郑鄤、袁崇焕、石达开等等,都是享受凌迟之邢而死的。今天笔者给大家介绍另外一种残酷程度和凌迟不相上下的酷刑。

人皮草袋(沥青人)

活剥人皮这种刑罚其实并不在官方规定的死刑方式之列。但在历史上确实被多次使用过,并见诸史籍记载。最开始剥皮之刑只是剥人面皮,后来便进而剥人全身的皮。尤其明朝剥皮之刑用得最多、最狠。  

叶子奇《草木子余录》记载,朱元璋对官员责治甚严,若有贪污暴虐,准许百姓赴京诉冤,贪污数额在六十两白银以上的,就要处以死刑,杀头后枭首示众,并且剥下他的皮,皮里填上草,把这“人皮草袋”置于衙门里官座旁边,让后任官员触目惊心,起警戒作用。府州县衙附近,都要设立一座厅堂,祭祀土地神,若需要实行剥皮就在此执行,因此这座厅堂便叫做“皮场庙”。  

天启年间,魏忠贤擅政时也常用剥皮的手段,而且剥皮的方法非常奇特。

夏充彝在《幸存录》中记载:一天,某旅店里有五个人在一起饮酒,其中一个姓徐的术士说魏忠贤作恶多端,不久肯定会倒台。另外四人有的沉默,有的害怕,有的劝他说话要慎重,不然会招来灾祸。  

那人大声说:“魏忠贤虽然专横,他总不能把我剥皮,我怕什么!”夜里,众人熟睡,忽然门被推开,闯进来几个人,把那位说大话的逮走了。不一会儿,又把一同饮酒的另外四个人带到一处衙门,先捕的那人一丝不挂躺在那里,手脚都钉在门板上,堂上高坐着魏忠贤。他对四个人说:“这位说我不能剥他的皮,今天不妨试一试。”就命令手下人取来熔化的沥青浇在那人身上,过一会儿沥青冷却凝固,用锤子敲打,只见沥青和人皮一齐脱掉,形成一副完整的人的皮壳。那四个人吓得半死,魏忠贤对他们每人赏给五两银子压惊,把他们放走了。

笔者现在一想起来,都觉得浑身发抖,到底是什么样的人能够想出这样的刑罚来呢?如此残忍至极的刑罚,理应天谴!

有人说任何规则都是打出来的,规则的制定者,那些帝王们,为了让自己的千秋霸业得以永继,甚至不惜在前人的基础上变本加厉,面对最精妙的人类的躯体,极尽摧残之能事。这也就难怪为何有许多人在未受刑遭辱之前就“引决自裁”了。因为刑罚残酷,他们宁肯一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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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定就是剥皮揎草了。

如果说发明酷刑是一种贡献的话,朱元璋绝对是伟大的贡献者了。残忍评价有点不够,那简直就是惨不忍睹。尤其是剥皮揎草是最为残忍的。

何为剥皮揎草呢?就是把人活生生的把人皮剥下来,在人皮中塞上草,制作成草人,然后再游街示众。这个酷刑呢其实是朱元璋用来对付那些贪官污吏和图谋不轨的官员所使用的。想想就觉得疼,真的是不寒而栗。

剥皮揎草中最典型的一个案例就是著名的蓝玉案。大家都知道明太祖朱元璋在明朝建国初期,为了稳固自己的政权,做到一家独大(老朱家),可谓说是煞费苦心啊,杀人杀红了眼。

蓝玉案也是洪武四大案之一。蓝玉是明朝开火国功臣之一,位列公爵,也是历史上赫赫有名的战将,有一天呢,朱元璋得到了蓝玉要谋反的消息,就下令把蓝玉捉拿归案,处以剥皮揎草。接连牵扯的人不管身份,只要是跟这个案件相关的人就杀。足足杀了将近两万人。整个杀人过程持续了近半年时间。

虽然剥皮揎草是朱元璋发明的,但是这个刑法只有蓝玉一人被这样处死,可见朱元璋对蓝玉之恨。就连凌迟处死都不用,直接用了剥皮揎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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