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万元法拍车因无合格证无法上牌,车企:法拍车不补合格证
近日,来自安徽的朱先生向澎湃质量观投诉平台()反映。今年5月,他通过司法拍卖竞得一辆未上牌的小汽车,拍下后朱先生前往当地车管所上牌,但因缺少车辆合格证,无法通过车管所的审核。而上汽大众厂家以法拍车不补合格证为由拒绝补开,车辆经销商也已闭店,致使朱先生的车至今仍未能上牌。
12月18日,澎湃新闻联系了上汽大众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表示,已申请专员处理,有了处理结果会尽快回复。随后上汽大众专员回应称,法拍车一律不允许补合格证。
对此,律师赵良善指出,未能提供出厂合格证明的法拍车,可以凭监察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行政执法机关出具的证明替代;可以在法院执行庭主持下,委托专业机构进行鉴定,然后由法院执行庭出具证明。
消费者投诉:
朱先生介绍,2023年5月19日,他通过司法拍卖,以173100元的价格竞得一辆未上牌的大众途观小汽车。朱先生说,这辆汽车是景众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为广浩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提供的车源,他作为广浩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一直代为保管这辆车。
竞拍成功后,朱先生带着安徽省舒城县人民法院提供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前往舒城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车辆管理所上牌时,车管所工作人员告知朱先生,因车管所系统设置了核验合格证这一项强制指令,且该设置无法人工干预,必须要有车辆合格证才可以通过审核。
随后,朱先生陆续前往六安市车辆管理所和合肥市包河区车辆管理所申请上牌,得到的结果均为需要有合格证才可以通过审核进行上牌。
朱先生称,因为法院在拍卖公告中明确了对拍卖车辆能否办理过户不承担任何责任,所以没办法找法院进行处理。后来朱先生通过县车管所提供上汽大众生产厂家的联系方式,致电其工作人员反映情况,工作人员告诉朱先生拍卖的车辆不补合格证,建议寻找车辆经销商询问。
“经销商景众汽车服务公司在今年8月份就走了破产程序,打电话不接,线下去找也找不到人,没办法与经销商取得联系。”朱先生说,自己购买的车辆花费17万余元,尽管是法拍车,但实际支出数额不菲,却因无法上牌变成一堆废铁,他希望不管是法院还是车管所或是厂家能出面解决他面临的问题,挽回损失。
企业回应:
接到朱先生的投诉后,12月18日,澎湃新闻与上汽大众厂家工作人员取得了联系,工作人员称已进行记录,有了结果会尽快进行回复。次日,上汽大众厂家工作人员回复澎湃新闻,法拍车一律不允许补合格证。
法院回应:
12月21日,澎湃新闻致电安徽省舒城县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回应称,经销商景众汽车服务公司与朱先生代表的公司曾经存在销售代理合同纠纷,朱先生为案件的申请执行人,车辆拍卖前一直由朱先生进行保管,车辆的情况朱先生十分清楚。此外,法院拍卖公告上明确表示,拍卖成交,视为对此情况了解,一切后果自行承担。对于车辆能否过户,能否办理入户登记,需要竞买人自行向车管所了解,而朱先生在购买前从未打电话向法院咨询车辆情况,法院将不再过问此事。
律师说法:
对此,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认为:虽然法院在拍卖中声明对车辆过户风险不承担责任,但是对于买受人来讲,购买车辆是为了上路使用,而目前车辆上不了牌,上不了路,等于购买车辆毫无使用价值、无任何意义,白花了钱。为了实现法拍车的使用价值,上牌过户是至关重要的,法院执行庭不能一卖了之。
赵良善指出,其实,解决法拍车上不了牌的问题并不难,因为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64号)第90条规定,监察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行政执法机关依法扣留、没收并拍卖的未注册登记的国产机动车,未能提供出厂合格证明的,可以凭监察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行政执法机关出具的证明替代。所以法院执行庭是有开具车辆合格证明的义务和责任。当然,为了避免法院执行庭所开证明出现问题、不可靠,完全可以在法院执行庭主持下,委托具有专业资质的鉴定机构对车辆合格与否进行鉴定,后由法院执行庭依据合格鉴定报告出具证明,最后由朱先生手持法院证明到车管所办理上牌手续。
明年起山东畜禽屠宰企业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将实现无纸化
“截至目前,全省898家畜禽屠宰企业已全部实现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电子出证。截至6月底,共开具肉品品质检验电子合格证7411.93万张。相较于传统的手写出证,电子出证的优势明显。”8月10日下午,在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省畜牧局副局长张乃清现场展示了以前手写合格证和现在电子合格证的不同。
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是畜禽产品质量合格的法定凭证,是畜禽屠宰企业履行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载体,是畜禽产品进入加工和销售等环节的重要前提。《山东省畜禽屠宰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经肉品品质检验合格的畜禽产品,畜禽屠宰厂(场)应当加盖肉品品质检验合格验讫印章或者检验标识,附具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未经肉品品质检验或者经肉品品质检验不合格的畜禽产品,不得出厂(场)。”
2019年,经农业农村部同意,山东在全国率先试点开展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电子出证,在规范企业出证行为、完善产品追溯管理方面进行了积极有益探索。张乃清介绍了电子出证与传统手写出证相比所具有的优势:
一是更好保护合法企业利益。从实践来看,电子出证在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节约人力成本、提高工作效率等方面成效明显。从市场反馈来看,当前猪肉价格明显下降,但具有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标识的“健康肉”价格较为稳定。也就是说,电子出证有效保障了“优质优价”,提升了山东健康肉类产品的品牌溢价,防范了“劣币驱逐良币”现象发生,这在一定程度上也激发了企业规范生产的积极性。
二是更加适应当前监管要求。实行电子出证,一方面,畜牧兽医部门通过数据分析、系统预警,能够更好聚焦监管重点、增强监管精准度;另一方面,市场监管等部门也能通过系统查验产品是否符合市场准入条件,为打通信息堵点、形成从屠宰到生产经营 “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的全链条信息共享机制打下了基础。
三是更能顺应消费升级需求。当前人民群众对优质安全、营养健康的要求越来越高。肉品品质检验电子合格证上都附加了二维码,消费者通过扫码就可以查询产品名称、数量、生产厂家、生产日期等关键信息,如果发现问题,还能及时协商解决,对消费者而言是一种很好的购物体验,也为安全优质畜产品培育了良好的市场条件。
下步,畜牧兽医部门将围绕“提升、强化、创新”三方面发力,推动三项工作落实:提升屠宰企业生产经营质效,推动肉类产品更加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含金量更高更足:强化部门协作,主动对接市场监管部门,推动构建肉类产品质量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创新工作思路,更大程度为企业提供便利、节约成本。“2023年8月1日起,我们已经在日照市东港区等3市8县(区)98家畜禽屠宰企业开展无纸化出具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试点,电子版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与纸质版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张乃清说,2024年1月1日起,山东省畜禽屠宰企业将全部实行无纸化出具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搭建起动物检疫、肉品品质检验“两证”关联、数据汇聚的模式,同时健全屠宰企业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机制,推动电子出证系统与“山东食链”数据共享,真正实现可追溯闭环管理。
(大众日报客户端记者 毛鑫鑫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