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一面包车内发现一具赤裸女尸,嫌犯在逃亡,到底什么原因?
江苏一面包车内发现一具赤裸女尸,嫌犯在逃亡,到底什么原因?
8月16日晚上,江苏盐城市建湖县城一辆银灰色面包车里,发现一名赤身女尸,警方经勘查后确认是他杀。而在8月17日下午,警方通报称,已经明确作案嫌疑人是庞国民,目前正在全力缉捕。
根据目前信息,该案情发生可能有以下6个方面的原因:
1.为情犯案
案发现场女方是赤身,而且嫌疑人是男士,很容易联想起两人是有什么情感纠纷,造成无法调解,男方恼羞成怒走极端杀害了女方。而据目前信息来看,女方是外地人,男方已成家有家室。有可能是因为婚外情造成了这样的局面。
2.为钱财犯案
当然还有一种可能,就是双方有经济纠纷。比如双方有借钱给其中一方,因为一直未还而双方起了纷争,男方起了歹心。还有可能是女方可能都不认识男方,独自外出,结果男方盯上女方的钱财,起了谋财害命的想法。
3 见色犯案
案发现场女生被害已是赤身,而且嫌疑人还是男方,可见受害女方很有可能遭受过侵害。有可能男方见女方貌美,起了色心,结果伤了人命。
4.网约起纠纷犯案
案发后,据警方调查,女方是外地人,男方在当地打工。会不会是因为双方在网上相识,并约好碰面,结果在这个过程中,男方对女方起了不轨之心,进而加害女方。
5.因摆摊发生纠纷犯案
在案发前,嫌犯庞国民经常在当地集市摆摊出售碗及干货。受害女方,会不会因为购买男方的东西,因为质量或者价格问题两人发生纠纷,男方怀恨在心起了杀心。
6.男方为灭口犯案
当然还有一种情况是,男方跟受害女方可能比较熟。但女方无意中发现了男方不可告人的事情,抓了他把柄,男方为了掩人耳目,进而杀人灭口也有可能。
当然,在嫌犯还没抓获案件还没侦破之前,以上都属于推测。最近,发生了太多这样的案件了,多为感情纠纷和矛盾造成了命案。希望女生还是多保护自己。当然,走极端的方式到头来都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也希望庞某能尽快投案自首。逃脱罪刑等待的只能是法律的严惩。
对于这个案件,你认为有可能是什么原因呢?
人民的名义,毁掉高育良书记的《万历十五年》,到底是本什么书?
悲剧重演!近日,在江苏盐城一小区外的面包车上,发现了一具女尸,她的身份暂未确定,而且尸体已腐烂多时,那她又是在什么时候遇害的?女尸赤裸且在面包车上,如此她生前又发生了什么?所幸,目前警方已锁定嫌疑人,但是现在他又躲藏在哪里呢?
一、警方通报,面包车赤裸女尸案件的具体细节!
早在8月17日,江苏盐城当地警方就发布通报,通报主要内容可概括为:
1、女尸发现时间地点:8月16日19点左右,在江苏盐城建湖县某小区,其外的一辆面包车上,发现了一具女尸。
2、女尸的具体身份:是一名外地女性,不过具体的其他身份信息可能警方还在调查当中,也可能警方不便透露。
3、犯罪嫌疑人:警方通过调查,基本确定了庞国民(男,42岁,山东省梁山县人)为犯罪嫌疑人,不过庞某在犯案后就已经潜逃,而且根据警方调查,目前庞某也已经潜逃了许久,暂时不知所踪,目前当地警方也已经发布悬赏令!
二、案件疑云,这里有太多的未知,到底案件的事实又是什么?
1、案件人物:
目前,只是知道死者为外地人,其他身份暂时未知。不过警方倒是调查到了犯罪嫌疑人庞某的身份信息,庞某在当地打工,在案发前庞某经常在当地集市出售碗和一些干货,逃跑时上穿彩色长袖上衣,下着蓝色牛仔裤,白色鞋子,目前不知潜逃踪迹。
2、人物关系:
目前,关于他们之间的关系还是不清楚,但是犯罪肯定是有原因的,如果庞某他们认识,可能他们之间就存在感情纠纷,又或者财产纠纷,从而引起命案。如果他们不认识,那么很有可能就是庞某对该女子的图谋不轨了。
3、犯罪动机:
为什么庞某要杀害该女子呢?是有目的的计划杀人,还是冲动的过失杀人呢?将其拆分:
(1)如果是冲动杀人,那么庞某很可能和该女子不认识,然后庞某很有可能是在某天晚上,开着面包车在小区经过,看到了一名女子,然后心生歹意,将女子强行拉到车上,欲图谋不轨,但是女子疯狂反抗,并威胁庞某要报警,庞某在惶恐之余,失手把该女子杀死。
(2)但是如果是计划杀人,那情况就复杂多了,庞某很可能和该女子认识,那么他们之间的关系就令人捉摸不透了,地下恋人?情侣?又网上其他不为人知的关系。他们又有什么矛盾?情感纠纷或者财产纠纷,这些都需要搞清楚,不过具体的情况我也不想推测了,因为剩下的就是人性问题了啊!
三、案发小区人心惶惶,凶手至今未找到,他可能逃到哪里去了?
由于凶手仍在逃,这对案发附近地区的居民造成了很大影响,人心惶惶,晚上大家都不敢出门,而且在家里也藏好了应急道具以防万一。
目前,警方已经成立专门小组进行调查,而且在各个要道也设立了关卡,现在大家都十分关心凶手逃到哪里去了?我这里有3种推测:
1、已经出省:
(1)逃离时间充足:因为从案件发生到女尸被发现,已经有几天时间了,这几天时间足够他逃出江苏省了。(2)经济能力:庞某一直在做小本生意,所有是有一定的经济能力的,但是却不可能逃出国,他有能力潜逃。(3)恐惧心理:一般人如果杀了人要逃亡的话,最可能就是远离案发地,越远越好,而且庞某还有时间,所以庞某也是可能已经逃出江苏省了,而且很有可能已经逃回他的山东老家了。
2、还在当地:
我觉得可能凶手还可能留在了当地,并没有在案发后的几天内离开当地,如果庞某是计划杀人,那么他也肯定计划好逃亡路线的,如果他要坐火车、飞机等等出省,那么他的行踪肯定会被泄露出去,所以我觉得他可能还没离开当地,而是躲到了某个荒山野岭去避风头了,而且可能食物这些也已经准备好了。
3、正在逃离:
反正坐火车、飞机这些是不可能的了,那如果庞某要离开当地,也就只能坐其他交通工具了,像公交车、班车等等,这些交通工具也是短途的,不能跨省,因为长途交通工具一般是要对应身份证的,那么可能庞某就坐公交离开当地,然后这样辗辗转转远离案发地,这也是有可能的。
不管怎样,凶手庞某这后半辈子肯定也就毁了的,以目前我国“天眼”的实力,他利用的交通工具越多,他逃的越远,那么他被发现的可能性就越大,相信我,他终将会被抓住的!
以上纯属个人推测,具体消息以警方通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