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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浩特利丰一汽大众

网约车促销购买的车辆 计税价格低于呼市网约车细则规定价格 不能办理 “网约车证”谁之过?

至少20名网约车主聚集在了任立志不到10平方米的办公室里。

面对网约车主的质问,内蒙古先拓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先拓公司)总经理任立志抽着香烟,一根接着一根。

2017年底至今年四五月之间,超过60名网约车车主通过先拓公司与呼市一汽大众4S店合作的一次网约车促销活动,购买了大众速腾汽车,然而因为车辆的计税价格低于呼市网约车细则的规定,无法成为合法网约车。

而1个小时之前,呼市一汽大众4S店“内蒙古利丰泰宇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丰泰宇)内,在此购买速腾汽车的大量网约车主聚集于此,指责其虚假宣传、低开发票。

细则出台后换车

自2017年6月起,呼和浩特公布了“《呼和浩特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其中第十一条规定,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购置税的计税价格(计税价格是指课税对象实行从价计征税款使用的价格,车辆的计税价格是指计算车辆购置税的车价)不低于12万元。这项指标,成了合法网约车的硬性“门槛”。

专职跑网约车的车主中,李树欣算是一名。

在细则实施之前,李树欣每月的大部分收入均来自于网约车。细则实施之后,因为之前的车辆无法满足规定,他决定再换一辆新车,以此延续自己的职业生涯。

“不跑不行啊,一家老小指着吃饭呢。”

这样的写照并不局限在李树欣身上,呼市超过200名专职网约车主在细则实施之后,均准备换车。

先拓公司是滴滴在呼和浩特市的合作租赁公司之一,为接入滴滴平台的司机提供线下指导培训,从滴滴平台获取线下管理收入。在其手中,有大量的网约车主资源。

呼市网约车细则出台之后,越来越多的网约车主发现车辆不符合细则要求,决定换车。因为不熟悉流程,很多车主将网约车的购买以及办理相关证件的问题,再次选择了先拓公司。先拓公司负责统一采购,统一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购车之初,先拓公司为网约车主列出7款可选车型,其中厂家指导价为15.08万元的“一汽大众速腾1.6自动舒适型轿车”成了超过60名网约车主的首选。

因为大批量的购买,销售此车型的内蒙古利丰泰宇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给出了2.3万元的优惠,以12.78万元的价格成交。

确定购买车型和价格后,陆续不断有车主提车。

计税价格的问题

随着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一次次失败,关于计税价格的问题随之而来。

一份由车主提供的发票显示,此款车型价税合计共12.28万元,其中包含增值税税额17842.47元,不含税价为10.4957万元。

“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主要是看发票左下角的不含税价是多少,因为不含税价略低于计税价格,我们这个车的不含税价明显低于网约车细则规定的计税价格12万元。”一名网约车车主告诉记者。

关于网约车计税价格不低于12万元的这个问题,在任立志看来,有两种解释方法,一种是发票上的不含税价不低于12万元,另外一种是厂家每年报给税务部门计税价格不低于12万元。

“这个车在去年的时候税务系统内的计税价格是够12万的,但今年却低于12万。”任立志说,这是他没有想到的。

至于发票上显示的价税合计12.28万元低于车主交纳的12.78万元的问题,任立志称,这5000元的差价,是先拓公司的中间利润。

“就算是发票上价税合计为12.78万元,不含税价也不会达到12万元。”任立志说,想要不含税价达到12万元,价税合计需要14.04万元。

据任立志和多名车主反映,有几辆与此次购买的相同品牌配置的车型,因为发票不含税价超过12万元,已经办理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但这批车因为发票不含税价低于12万元,至今仍未办理相关网约车证件。

虚假宣传?

“我本来有车,达不到标准,换了新车还是达不到标准。”

“贷款买的车,指着吃饭呢,现在不合法。”

2017年年底,利丰泰宇联合先拓公司推出了大型的“网约车特约团购会”。据多名车主证明,在巨大的广告宣传和优惠幅度下,越来越多的网约车主选择了大众速腾1.6自动舒适型轿车。

“车主向先拓公司预交1万元,然后到大众4S店交款11.78万元,合计车款12.78万元,购车发票显示价税合计金额12.28万元(低于购车款5000元)。”在网约车主的一份申诉维权材料上,出现了上述这段话,提到了当初的购车流程。这一说法也被任立志证实。

所有人的问题指向了新买的速腾轿车,因为无法办理相关网约车证件,矛头指向了先拓公司与4S店。但多次寻求解决方案无果,一拖再拖。

“顾客交多少钱,我们就开多少钱的发票。”就此事,利丰泰宇店总经理梁晓光回应称,该店收到的车价为12.28万元,至于另外的5000元并未收到。他认为,车型是先拓公司选的,因为大批量的购买,价格才有了大量的优惠。至于呼市网约车细则,该店并未详细解读过,也未核对过相关计税价格,此项工作应由先拓公司进行。

而对此,任立志的说法则是他去年和4S店针对计税价格的问题一起合议过,并没有低于12万元。他说他之后也多次问过4S店负责人计税价格的问题,而4S店给予的回复是肯定的。

“我们做网约车宣传,从市场上看,是适合的,但最终的问题是发票价不够。但收多少钱,只能开多少钱发票。”梁晓光对于先拓公司与利丰泰宇店举办的网约车促销活动这样解释道。而针对销售人员是否推荐该车型给车主的问题,梁晓光回应具体销售流程他没有参与,并不清楚。

究竟谁之过?

事情发生之后,任立志多次前往运管部门协商解决此事,但时至今日,仍未解决。

据悉,先拓公司是滴滴出行在内蒙古的汽车租赁合作公司之一,其合作关系自2015年起开始,至今年5月7日终止。终止原因是先拓公司擅自使用滴滴出行的标志标识以及未及时缴纳保证金。

“滴滴总部知道这个事啊,那个时候还很支持购买速腾。”任立志说,在解除合作关系之前,滴滴出行清楚此事,也持支持态度。

滴滴出行方面回应记者的采访称,先拓公司与4S店一起向司机售车一事,滴滴不知情。对方也未与滴滴沟通过。对于先拓未获授权违规使用滴滴商标谋取商业利益的行为,将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呼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客运分局业务室袁主任向记者介绍,在为网约车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时,运管看计税价主要看购车发票左下角的不含税价一栏,如果超过12万元,则可以反映计税价格超过12万元。但该批车辆的不含税价显然没有超过12万元。后运管部门将所有车辆信息打包上传至税务部门,但税务部门系统内的计税价格也未超过12万元。

针对这批车辆是否无法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袁主任表示,按照目前的呼市网约车细则来讲,是无法办理的。

|来源:内蒙古晨报全媒体(首席记者 赵新宇)

|本期责编:江金艳

|本期审核:张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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