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租代购网约车,过户时男子怒了:怎么多了这么多费用?
泉州的孙先生通过以租代购的方式申请了一辆车。如今贷款已经还完,他想要过户车辆的时候,却因为相关费用的问题和公司方发生分歧。
孙先生:想过户车辆 却被要求多交费
2019年8月,孙先生向泉州一家网约车公司以租代售的方式申请一辆大众速腾汽车。孙先生首付79000元,剩余63000元选择贷款支付,每月还款2625元,共计24个月还清。贷款未还清期间,车辆的产权是归该网约车公司,孙先生则是车辆的承租方,并享有车辆运营资质。
然而,当孙先生在2021年7月还清所有贷款后,公司却要求其支付包括过户费、北斗定位服务费、车辆挂靠管理费等在内的7000多元作为过户条件,这与孙先生最初被告知的只需几百元过户费相差甚远。
特邀调解员陈达壮对此进行提醒,车辆转为私用后,是不能再转为运营车。
孙先生不认可公司方要求支付的过户相关费用,双方因此陷入争执,孙先生坚称公司未按口头约定执行,不愿承担这笔他认为不合理的费用,导致车辆无法正常年检、投保,影响使用。
公司方:经营需要成本 费用先前有告知
公司方代表陈先生指出,虽然孙先生认为自己是受害者,但从合同条款来看,过户费用应由其承担,且北斗定位作为网约车的必要配置,其费用合理。
网约车加盟公司代表 陈先生
我们这边要成本的,有员工、有场地的费用。他这个车从买到现在都没有走过运营。
调解员:收费明细未约定清楚
陈先生认为,收费标准是按市场定价,并拿出了5份车辆过户协议,称双方关于过户费用协商多次,但是都没有结果。而记者发现,这些协议的过户费一份比一份高。
公司方称,网约车挂靠在公司,除了有北斗定位的费用,还需要挂靠费:每多挂靠一个月在公司,就多产生一个月的费用,所以才会有多份过户协议因时间不同而产生不同的过户费;他们愿意以第一次的协议去收取过户费和管理费,但是北斗定位的费用是交给第三方的,无法减免。
1、车辆转出需要1800元;
2、北斗服务费每月70元,从车辆开始运营的第二年计算,共计3150元;
3、挂靠费每月300元,共计8400元。
减免数额未达孙先生预期 双方再起争执
公司方称,原先的费用是将近14000元,他们经过核算,愿意减免到7500元。但孙先生表示无法接受。
调解员:双方都有过错 建议冷静处理
调解过程中,双方的情绪再次失控。调解员就掌握到的情况对事件展开分析,认为双方都存在过错,同时沟通交流的方式也有问题,才导致如今的局面;建议双方拉近争议金额,尽快促成问题的解决。
调解员
现在这个事情如果5000元钱能解决,这个事情就翻篇了。
公司负责人
5000元钱,他要给我们道歉。
调解员建议:合理的费用可以支付
公司方愿意再退让。但孙先生认为额外产生的费用,是公司方拖延解决问题造成的,因此不愿意买单。
双方达成一致 握手言和
经过调解员长时间沟通,公司方也愿意以协商好的价格与孙先生和解,双方签订车辆过户协议。
调解结束后,公司方将过户材料交给孙先生,孙先生也已自行办理了过户手续。
又现“以租代购”骗局!济南公安48小时追回被骗车
2020年7月初,深圳某汽车租赁公司济南分公司负责人到济南公安槐荫分局经侦大队报案:其公司名下一辆价值二十余万元本田XR-V汽车,被人通过“以租代购”签署租车合同的方式骗走,目前人车失联。
槐荫分局经侦大队按照上级机关“靠前一步、主动作为”的部署要求,本着“后疫情时期”保障民营企业复工复产、维护企业利益的原则,迅速行动,雷霆出击,仅用48小时就将藏匿于青岛市黄岛区的犯罪嫌疑人王某抓获并成功追回涉案车辆。
经查,犯罪嫌疑人王某(青岛市黄岛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好处费为诱饵诱骗他人替自己顶名签署租车合同,在支付一万余元首付款顺利得到车辆后拆除车载GPS并拒绝继续偿还月租,恶意将车辆占为己有。
目前嫌疑人王某已被依法采取取保候审,下一步槐荫分局经侦大队将加大对此类犯罪打击力度,净化车辆租赁市场环境。
近几年,汽车租赁行业发展迅猛,各类汽车租赁公司层出不穷,同时在迅猛发展的背后暗藏着诸多犯罪隐患。汽车租赁诈骗犯罪呈现出高发势头,给汽车租赁市场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
办案民警通过分析发现,导致大部分租赁公司遭遇骗租事件的主要原因有:汽车租赁公司内部的规范和风险防范机制不完善,对客户群的审查不够严格,有的仅凭身份证、驾驶证就可以与汽车租赁公司签“租车合同”,缴纳几千元的首付款就能把价值十几万、几十万元的轿车开走。由于市场竞争非常激烈,为了争取客户,不少规模较小的汽车租赁公司争相简化租车手续,也是导致骗车事件频繁发生的原因。
警方建议,汽车租赁公司要不断完善租车业内部管理制度,规范汽车租赁程序;加强租车人信用的考察,通过多种渠道对租车人的真实身份、经济状况、信用程度、租车用途等进行全面调查并进行如实登记。同时,设立有效担保,最大限度地避免风险。
(大众报业·大众日报客户端记者 王健 通讯员 张巍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