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一个馒头引发的惨烈交通事故,11人死亡,到底是怎么回事儿呢?
在网上搜索了这个事故的相关报道:
这个事故发生在2017年7月21日早8时33分,位于张家口市蔚县黄梅乡小枣碾村附近的109国道219公里+330米处,造成11人死亡、9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047.5万元。
一年多的调查取证之后,做出了责任认定和判决:
事故原因和性质(一)直接原因班建明驾驶中型客车在事发路段以67公里/小时速度通过交叉路口未减速慢行,遇情况未刹车减速反而在车辆高速运行中急打方向,采取措施不当,致使车辆失控驶入对向车道,所驾驶车辆制动系统不符合国家标准,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二)间接原因1.李建刚驾驶重型货车以61公里/小时速度通过交叉路口时未减速慢行,2017年1月18日取得A2驾驶资格,事故发生时在实习期内驾驶重型货车上道路行驶,实载48.35吨、超载2.35吨,所驾车辆装载不符合国家规定,制动系统不符合国家标准。2.解宗耕驾驶重型货车在事发路段以67公里/小时速度通过交叉路口未减速慢行,驾驶中侧身取副驾驶座位上的馒头分心驾驶,在会车时跨越道路中心线0.9米未靠道路右侧通行。3.蔚县互通公交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
这些原因中,对两点有很深的感触:
1,道路交通中司机的心理意识:
去过的地方虽然不多,可也听过很多人聊到了很多地方的人文文化素养。
现实生活中不自觉我已经习惯了路口的这种现状:
(1),行人等红灯,左右一看 没有来往的车辆,径自走过去,老人和成年人居多;
(2),一看绿灯很快就要变红灯了,司机狠踩一下油门,冲过了路口;
(3)一看左右有行人欲要过马路,司机冲一把;或者行人看左右来了车辆,小跑要冲过去。
但是暑期在杭州给我留下了另一个极为深刻的印象:
在没有红绿灯的斑马线处,司机远远地就开始减速,到了路口看到有自行车或者行人在等着过马路,司机就噶然而停,等待左右的行人或者自行车过去。四五天的时间里,这样的车辆我遇到了不知多少辆,这打破了我原有已经习惯的认识,不得不为杭州的司机叫好!
2,意识影响习惯,习惯决定细节,细节决定成败,甚至生命。
司机到了路口不减速反而加速;司机路途中弯腰那东西或者心不在焉,很多人认为是一种侥幸心理,也并没有错,但这种侥幸来自于意识,这种动作来自于习惯。
张家口的这次事故说是一个馒头引发的,也只是一个噱头,是为了引起更多人对生命的重视,对自己行为的更加检点。所以与其说这这次事故是一个馒头引起的,我倒认为,这是人的意识和习惯引发的事故。
每个偶然事故都有其必然的原因,这次事故也不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