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女子4S店买新车问题频出,检测后竟是涉水车,市场监管局介入
大河报·豫视频记者 杨光
10个月前,谢女士在郑州高新区一家4S店内16.48万购进一辆一汽大众高尔夫汽车。因去年暴雨,购车时担心买到泡水、涉水车,还特意反复向销售强调不要此类车,没想到还是买到了涉水车。
4S店买新车,各种问题频发,检测为涉水车
谢女士反映,2021年8月9日,自己在郑州市高新区润众实业有限公司购买了一辆新的大众高尔夫汽车,价值16.48万,谁知开了不到2个月,车就出现一系列问题,从购车至今,仅开了1万1千多公里,却已经陆陆续续修了六七次。
“中控断网、电脑无法加载、车内后排灯间歇性自动点亮无法关闭,再到后来,车子启动后出现震动、喘振”,谢女士称,车在5000公里时,还出现了断油打不着火的情况,只要经过红绿灯就会熄火。
谢女士联系了售后,对方告知让把自动启停关掉,但在这期间,车子噪音越来越大,还会发出“滋滋啦啦”的异响。
今年3月17日,谢女士将车开去4S店检查。技术人员称,“震动、喘振、断油打不着火,是低压油泵问题,需要换配件”,可在更换后,又被告知“高压油泵也有问题,也需要更换”。因异响问题还未得到解决,车子就暂时放在了4S店,这期间,谢女士被告知,离合器和飞轮也有问题需要更换。
新车开了不到1年就出现各种问题,这引起了谢女士警惕。
今年5月,谢女士委托郑州市查查帮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对车辆进行了鉴定。记者查询发现,该检测公司营业执照名称为,郑州易车检机动车检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机动车检验检测服务,司法鉴定服务、二手车鉴定评估等。
检测报告显示,谢女士的车辆后排座椅有残留泥沙、有水渍,地板密封圈有泥沙,地板线束标签被浸泡痕迹,车内地毯进水,该车辆为涉水车,过水高度在车内地板位置。
鉴定结果让谢女士是气不打一处来,立即找到了当时的销售人员。
据谢女士提供的一份录音文件显示,4S店工作人员称“对于车的鉴定结果我们没啥异议,我们再找第三方鉴定也没啥意义说实话”,录音显示,4S店相关负责人称,愿意给谢女士置换一台新车,但谢女士认为,自己受到了欺诈,要求对方退1赔3。并向郑州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了举报,目前已经立案。
4S店称,该车不在保险范围,就按照正常车销售了
6月10日上午,记者联系到润众实业有限公司售后经理卫磊,对方称车辆不是涉水车,而是“产品质量问题”。对于谢女士找的三方检测机构,4S店怀疑其真实性和权威性,认为该检测未在双方在场情况下进行,不能作为参考,应重新鉴定。
“我们对商品车管理非常严谨,尤其去年暴雨过后,车都买了保险,我们销售之前都有保险公司的鉴定,不存在主观欺诈”卫磊称,谢女士的车在去年暴雨期间,确实在库区。暴雨后,保险公司对库区所有车都进行了检测,谢女士这辆车,不在保险范围之内,有鉴定报告,所以就按照正常车销售了。
此外,上述负责人认为,车辆卖出近1年,究竟是销售之前有涉水,还是销售之后的涉水存在争议。
记者咨询了保险行业的车险理赔专家,对方认为,“不在保险范围”究竟是车子没有问题不用赔付,还是车子有问题但达不到赔付标准,需根据具体保险条款责任范围具体查看。但这都是保险公司和4S店的问题,不应转嫁到消费者身上,作为4S店,理应给消费者提供无质量问题的车子。
10日下午,记者陪同谢女士来到郑州市高新区润众实业有限公司,一名姓张的负责人回应,
他们有证据能证明车不涉暴雨,也有保险记录。
记者提出查看该证明及事发时车辆的停放场地,负责人则表示无法提供,“证据全部提交到市场监管局了,除非法院或者工商部门来,否则不能查看”。
记者从郑州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目前案件已移交至高新区合欢街市场监管所,但从目前润众实业有限公司提供的材料看,很多材料都没有公章,不具备效力。
高新区合欢街市场监管所副所长牛斌告诉大河报,目前润众实业有限公司提供的资料不完全,真实性也有待调查,下一步将前往外省调取该车保单信息,做进一步调查。同时谢女士出具的车辆第三方检测报告也不严谨,需后期在多方见证下,再做一次司法鉴定。
律师:若销售时隐瞒了车辆涉水信息,则构成欺诈
河南中豫律师事务所律师孔健认为,根据相关案件事实,案涉4 S店的工作人员在销售时如果隐瞒了车辆的涉水等其他行为,此时已经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已经构成了欺诈行为。消费者有权提出退一赔三的要求。同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也有权利对此行为进行处罚。 由于涉案车辆已经过了6个月,如果经过法院解决,消费者的举证证明责任相比较而言会有所增加。但是,作为销售方仍然要承担对销售时是否存在欺诈行为的举证责任。
河南高禄律师事务所律师郭威表示,消费者与卖方之间系买卖合同关系,从《民法典》的规定来看,若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角度看,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经营者在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
若销售者明知车辆涉水还故意隐瞒车辆真实情况,以次充好,仍将该涉水车辆以新车名义向消费者销售的,则构成《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五条、第十六条规定的欺诈行为。消费者有权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向经营者主张增加赔偿。同时,法律规定的三倍赔偿金额是在消费者所受损失之外增加的赔偿,不应当影响消费者因商品造成的财产损害主张赔偿。
新车故障不断,一查竟是涉水车!消费者要求“河南润众”3倍赔偿
买的新车故障频发4S店先后维修5次没解决问题鉴定后消费者才发现所谓的新车竟是涉水车......近日河南省郑州市谢女士向《中国消费者报》记者反映其被汽车销售商欺骗的经过认为店家涉嫌销售欺诈要求其三倍赔偿 ▲涉事的河南润众4S店。新车频出故障
先后维修5次没解决问题
6月8日,郑州市谢女士向记者介绍说:“2021年8月9日,我在河南润众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润众)购买了一辆一汽-大众高尔夫顶配车型,标价16.58万元,最后以16.48万元成交。因为当时郑州市刚刚经历了‘7·20’特大暴雨灾害,购车时我发现车辆出厂日期是2021年6月4日,便反复询问这辆汽车是否涉水,河南润众销售人员信誓旦旦地保证没有。”
▲谢女士购买的一汽-大众高尔夫轿车。耿记安/摄
然而,谢女士的这辆新车刚开了一个多月,就陆续出现各种故障:
● 2021年10月2日,行驶过程中,汽车中控电脑板的屏幕显示出现断网。服务群客服回复让消费者试试重启,但重启后还是不能用,客服说可以去他们4S店检查一下。
● 2021年11月25日,行驶过程中,中控电脑板又出现加载失败,再次到4S店检查。
● 2021年12月13日,再次出现断网(设备不能联网),到4S店检查。
● 2021年12月21日,车内后排灯自动亮起,关不掉,并且这种间接性亮起、关不掉的现象出现了多次,例如2022年3月14日行驶过程中,车内前排灯一侧自动亮起,但关不掉。
● 2022年3月13日,早上启动车时,出现震动、喘振、断油打不着火等问题,并且车辆行驶时的噪音也不对劲,有异响声,客服说让抽时间去4S店检修一下。
2022年3月17日,谢女士去4S店检查,对方说“震动、喘振、断油打不着火,是低压油泵问题,需要换,须等配件”,换了之后又说“高压油泵也有问题,需要换,须等配件”。此外,解决噪音问题需要把录音发到厂家并等厂家回复,4S店让谢女士把车先开走。
2022年4月3日,4S店通知谢女士油泵到货,可去换。关于噪音问题,相关配件的等待时间较长,需要把车放店里。之后,4S店又跟谢女士联系说,还需要换离合器和飞轮。
新车问题频出,谢女士多处咨询原因,怀疑是涉水车,遂明确告知4S店配件到后更换时务必通知她。但是,5月12日谢女士接到4S店通知,说汽车所有的配件都已经换好了,让她前去提车。
谢女士说:“我将这些情况通过400电话向厂家做了反映,可所有问题都没有得到合理的解释。截止到现在,中控屏自动断网,前、后排灯间歇性自动亮起、关掉问题仍未能得到处理。”
第三方鉴定车辆曾经涉水
消费者要求三倍赔偿被拒
5月19日,谢女士委托郑州市查查帮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对自己的汽车做了鉴定。
《中国消费者报》记者从谢女士提供的检测报告中看到,郑州市查查帮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的最终评估结果为:后排座椅有残留泥沙、有水渍,地板密封圈有泥沙,地板线束标签有被浸泡的痕迹,车内地毯进水,确认“该车辆为涉水车,过水高度在车内地板位置”。
▲谢女士车辆涉水的检测报告截图。
随后,谢女士找到河南润众,要求对方给自己一个解释。
谢女士告诉《中国消费者报》记者,5月27日,河南润众一位姓卫的售后经理接待她时,承认卖给她的汽车曾涉水,因为新车都投保了财产险,经过保险公司勘验后认为可以销售。对方对谢女士提供的检测报告没有异议,但河南润众只能按照她购车时的发票价格原价回购。
谢女士表示,她所购车辆不仅仅是质量问题,河南润众在销售时没有将车辆的实际情况如实告知,她认为这是销售欺诈,要求对方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进行三倍赔偿,但遭到拒绝。
4S店回应
车辆未在理赔之列
6月13日,《中国消费者报》记者来到河南润众进行实地采访。
一直负责和谢女士沟通洽谈的经理卫磊告诉记者,谢女士购买的汽车的确经历过郑州“7·20”特大暴雨灾害。当初,公司经历郑州“7·20”特大暴雨灾害的新车共有46辆,因为新车投保了财产险,灾害发生后,河南润众会同汽车厂家、金融公司报了保险,经保险公司现场勘察协商后,有25辆汽车被理赔。谢女士购买的车辆不在25辆理赔车之列,于是河南润众按照新车正常销售。
当记者提出要查看当时勘验的详细情况和理赔结果时,卫磊表示无法提供,并告诉记者,谢女士向郑州市12315投诉后,公司已经将保险理赔的材料递交给了郑州市市场监管局。卫磊同时表示,如果谢女士同意,公司可以按照购车价原价回购,但不能三倍赔偿。
记者从郑州市市场监管局12315了解到,谢女士的投诉已经转交到河南润众的管辖地郑州市高新区市场监管局合欢街市场监督管理所。随后,记者来到该所,负责此案的牛副所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所里已经着手对谢女士的投诉和河南润众提供的材料展开调查,如果发现商家欺诈销售的嫌疑属实,将依法保护谢女士作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对河南润众进行处罚。
隐瞒车况涉嫌欺诈
河南省消协支持消费者合理依法维权
6月14日,河南省消费者协会投诉部主任李汉生表示,河南省消费者协会已接到谢女士的投诉,就目前谢女士提供的证据,河南润众在销售时明显隐瞒了车况真实信息,严重误导了消费者,已涉嫌欺诈。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谢女士要求退一赔三的诉求完全合理,河南省消费者协会支持其合理依法维权。
河南浩盈律师事务所律师葛瑞认为,谢女士到河南润众购买汽车时,双方已经形成了消费者与经营者的关系,双方均应严格按照约定或者法律规定履行义务。4S店在销售时隐瞒车辆曾涉水等重要信息,误导了消费者,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为了保证消费者购买汽车时的消费安全,早在2021年7月29日,河南省消费者协会就曾发布相关消费警示,明确要求相关企业诚信经营,做到车况信息透明,依据公平、公正、公开、诚实守信原则,在处理和交易泡水车过程中坚决杜绝隐瞒车况谋取不当利益的行为。
谢女士表示,如果河南润众坚持拒绝三倍赔偿,她将考虑诉诸法律讨回公道。《中国消费者报》将继续关注该事件进展。
-相关法条-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八条: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第十条: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
中国消费者报新媒体编辑部出品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记者/耿记安
编辑/裴莹
监制/何永鹏 任震宇
郑州市民4S店买到涉水车 同批21辆当新车出售?
去年,谢女士的车在河南郑州“720”特大暴雨灾害中被淹。次月,她在河南润众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润众)的一汽-大众4S店购买了一辆高尔夫轿车。不到两个月,新车开始出现无法联网等问题,第三方公司检测认定是辆涉水车。
“我当时再三跟销售沟通,销售说这车没经过‘720’。”她认为4S店隐瞒车辆涉水情况,涉嫌欺诈,要求退一赔三。4S店前期负责处理此事的售后服务总监承认谢女士的车经过暴雨,对检测结果无异议;后期负责处理此事的行政总监则对车辆涉水、检测公司资质提出质疑。
谢女士从监管部门得知,暴雨后河南润众报保险的车共46辆,21辆未获理赔的车通过正常渠道销售了。郑州市市场监管局执法稽查支队副队长曾向她透露,她的车在上述21辆车中。前述河南润众售后服务总监也肯定了这一说法。
21辆未获理赔的车被当新车销售是否属实?这些车上路行驶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监管部门是否会追踪排查?人民网《人民直击》记者致电郑州市市场监管局执法稽查支队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了解案情后答复。
新车7个月内出现多处故障
2021年8月9日,谢女士以16.48万元在河南润众的4S店买了一辆一汽-大众高尔夫轿车。2022年8月23日,该车在一汽-大众官网的指导价为16.58万元。
据她描述,因身体和疫情期间居家办公原因,车买回来后开得次数不多。去年10月2日,她开车上班途中发现,车载导航信息娱乐系统无法联网。
谢女士的车车载导航信息娱乐系统无法联网。受访者供图
她与河南润众工作人员的聊天记录显示,系统无法联网的情况持续了两个多月,“12月去店里修过,也没说什么原因,后来又没法联网了。”
今年3月上旬,谢女士向河南润众反映,车的前后排顶灯不定时自动开关,需要用时无法开启或关闭。几天后,她又发现了新问题,车启动时出现喘振、断油现象。“最可怕的是,走着走着突然熄火,遇到红灯停车,就打不着了。”
3月下旬,她将车送到河南润众维修。工作人员出具的接车检查单显示,检查凉车抖、加不上油,后排天窗灯时亮时开,并标注了订油泵、顶灯。
河南润众出具的接车检查单。受访者供图
“换了低压泵,通知提车。我试了试,打火仍然喘气、颤抖。再检测是高压泵有问题,又换了高压泵。”她试车时还发现,车的异响越来越大。对此,河南润众出具的结算单显示,检查发动机噪声大,更换离合器。
谢女士说,和离合器一起更换的还有飞轮,但顶灯和导航的问题一直没有解决。
第三方公司检测车辆涉水
谢女士原来的车在暴雨中被淹,她担心买到泡水车。“我当时再三问销售,这车没经过‘720’吧,销售说都是这两天刚过来的车。”
然而,新车出现多处故障令她不解。“你的车是不是泡过水?”在朋友提醒下,她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车辆进行了检测。第三方检测公司给出的检测结果是,车辆为涉水车,过水高度在车内地板位置。
第三方公司出具的检测结果。受访者供图
业内通常根据浸泡程度将车辆分为涉水车、浸水车和泡水车。涉水车浸水深度在地板以下,浸水车浸水深度在地板与中控台之间,而泡水车浸水深度超过中控台甚至没过车顶。
中国汽车流通协会“行”认证办公室主任李鸿表示,目前没有关于泡水车鉴定评估的国家标准,2021年,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发布团体标准《乘用车鉴定评估技术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具体规定了泡水车的技术鉴定标准。
《规范》规定,当车内地毯、乘客/驾驶舱地板线束及接口和座椅坐垫下方等高于泡水参考线部件中,有三项(含)以上存在泡水锈蚀、泡水泥沙和泡水水渍等任一缺陷时,则该车为泡水车。
在李鸿看来,《规范》界定的泡水车已涵盖前述涉水车、浸水车和泡水车在技术鉴定中涉及的具体部件及对应缺陷,但无论哪种程度的泡水,都需结合具体缺陷进行专业分析,评估车辆是否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是否需花费大量修复成本。他表示,《规范》划定泡水参考线以车辆浸水部件是否影响驾驶人安全隐患为基准,未经修复或修复技术不规范的泡水车行驶安全存在重大隐患,未来可能发生危险。
《规范》还明确,若泡水缺陷部位在泡水参考线以下,即仅有车内地毯、座椅滑轨和行李箱底板三个部件存在泡水锈蚀、泡水泥沙和泡水水渍等任一缺陷时,不被判定为泡水车,但仍需在车辆鉴定评估报告中注明。
“《规范》作出上述规定是为了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对于影响车辆行驶安全的涉水缺陷,要求二手车在销售过程中完整呈现车辆损伤部位或历史事故状态。即使不是泡水车,也要告知消费者车辆缺陷,以及对涉水原因的真实客观分析。”李鸿说。
第三方检测公司就谢女士的车出具的检测报告中写道:后排座椅有残留泥沙、有水渍,地板密封圈有泥沙,地板线束标签被浸泡痕迹,车内地毯进水。
车辆地毯下方可见泥沙痕迹。受访者供图
“参照《规范》,初步来看,评估结果描述的这辆车达到泡水车标准了。”李鸿说,通常情况下,鉴定评估公司根据《规范》作出评估,然后通过询问委托人,及查询车辆背景信息如保险公司出险记录等,进一步了解泡水原因,“这样有助于作出全面公正的判断。”
要求“退一赔三”被拒
“我让工作人员换配件时通知我,我找人看一下,他没通知;我要看零件,他说发回厂家了;我问他要图片,他也没给。”车辆维修期间,4S店工作人员的一些做法也让谢女士怀疑车辆涉水。
谢女士提供的通话录音显示,售后服务顾问称忘了向维修师傅交待此事,他想起来时,新配件已经装好,旧配件返回厂家了。他表示,关于配件问题“厂家没有回复”,车辆故障的原因是“质量问题”。
为搞清楚车辆故障原因,谢女士找到河南润众的售后服务总监卫磊。在两人的两次聊天录音中,卫磊都提到该车经过“720”,“车经过‘720’我们不否认,我们的库存管理和生产日期是改变不了的。”同时他也表示,暴雨后公司报了保险,保险公司鉴定没有问题,“鉴定过,理赔完,车没问题,达到销售标准,我们才销售的。”
卫磊此前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公司经历“720”的新车共46辆。因新车投保了财产险,灾害发生后第一时间,公司会同厂家、金融公司报了保险。经保险公司现场勘察协商,25辆车获理赔。谢女士的车不在理赔之列,公司按新车正常销售。
卫磊向谢女士表示对鉴定结果无异议,车的维修记录他看了,换零件是事实,公司是第一责任人,给出的解决方案是帮她换一辆车,或回购她的车。
谢女士认为,河南润众隐瞒车辆涉水情况,涉嫌欺诈,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应该退一赔三。
“泡水车能否作为新车销售,并不以是否获得保险公司理赔为判断依据。”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律师郭永发说,车辆被水泡过整体性能可能受不同程度影响。消费者与4S店是买卖合同关系,4S店应提供无质量问题的新车,如将泡水车当新车出售,因此给消费者带来的损失应由4S店承担。
他表示,如果4S店将泡水车当新车销售,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障消费者知情权的规定,可能构成欺诈。如构成欺诈,消费者有权主张4S店退还购车款,赔偿实际损失,并增加赔偿购车款三倍的价款,即退一赔三。
今年以来,重庆、江苏和北京等地法院都审理过涉二手车交易案。三地法院均审理认为,经销商未如实告知消费者车辆曾发生过事故等真实情况的行为构成欺诈,判决解除双方买卖合同,消费者退还车辆,经销商返还购车款,并赔偿三倍购车款。
检测结果遭质疑
河南润众拒绝谢女士退一赔三的要求。5月底,她将此事投诉至郑州市12315,河南润众管辖地市场监管所进行了调解。她表示,调解过程中河南润众不承认车辆涉水,双方未达成一致。6月10日,她向郑州市市场监管局举报。6月27日,郑州市市场监管局出具举报立案告知书。
郑州市市场监管局出具的举报立案告知书。受访者供图
谢女士提供的通话录音显示,7月22日,郑州市市场监管局执法稽查支队副队长刘巍表示,她的车在河南润众未获保险公司理赔的21辆车中,这些车都是正常渠道销售的,“如果你有需要可以过来看。”
“我在执法稽查支队看到河南润众报了保险的总共46辆车,我的车在名单中,上面写的是正常。销售台账上,包括我的车在内的21辆车都是通过正常渠道按新车销售出去的。”谢女士认为,保险公司的出险记录和第三方检测公司的检测结果都表明她的车曾涉水。
据谢女士回忆,8月16日,郑州市市场监管局执法稽查支队队长郑强和副队长刘巍组织她和河南润众行政总监张毅见面,讨论关于检测问题的争议。执法稽查支队现场提供了一份重新鉴定申请,主要内容为河南润众对车辆是否涉水、涉水时间和检测公司没有资质提出异议,她申请重新鉴定。她和张毅都签了字。
“签完字出门我感觉不对,给刘巍打电话,要求撤回申请,”谢女士说,“对方不认可鉴定结果,为什么让我提出重新鉴定申请?”
“无论哪一方提出重新鉴定申请,都不影响案件走向,关键在于选定的鉴定机构双方都认可。”郭永发表示,如果双方诉至法院,则由法院摇号确定鉴定机构;如果市场监管部门开展的是调解工作,其可以基于当事双方同意,选定鉴定机构;如果市场监管部门开展的是行政执法工作,作为执法依据,其申请鉴定是必然流程。
谢女士委托的第三方检测公司为郑州市查查帮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其出具的车况检测报告标示的评估时间为5月9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6月8日该公司名称和经营范围发生变更。变更前后,该公司经营范围都含有二手车鉴定评估,变更后,增加了机动车检验检测服务、司法鉴定服务。
“从上述公司的经营范围看,其出具检测报告是没有问题的。”李鸿说,就权威性而言,单一司法鉴定机构的权威性也相对较弱,遇到纠纷,中国汽车流通协会目前的处理机制是,跨区域抽取多方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经背调确认参与复核鉴定的机构与涉事双方均无利益关联,再次重新鉴定,然后对照双方提供的证据材料,结合业内专家意见,共同做出客观公正判断。
4S店内部说法矛盾
记者致电河南润众售后服务总监卫磊,他表示,谢女士的车经过暴雨,报过保险都是事实,“市场监管局都有。”他肯定了此前曾说过,对鉴定评估结果没有异议,重新鉴定没有意义,“这个事实市场监管局知道,在我们店取过证。”“你跟张经理联系吧,具体细节我不说了。”
河南润众4S店。受访者供图
对于车辆顶灯和导航问题为什么没有解决,为什么会出现多处故障,以及为什么没有给谢女士看换下的旧配件照片,售后服务顾问向记者表示,这些情况他已经跟张毅说过了,“你直接问俺领导吧。”
记者致电张毅,他表示,郑州市市场监管局正在立案调查,暂时不接受采访,“我这边最终接受的结果,以市局调查结果为主。”对于为什么之前认可检测结果,后来又不认可,他称“我不是太清楚。”
案件进展如何?21辆未获理赔的车被当新车销售是否属实?有没有其他车主进行过投诉?是否会对这21辆车进行安全隐患排查?8月25日,记者致电郑州市市场监管局执法稽查支队队长郑强、副队长刘巍,郑强表示案件正在调查中,两人都让记者联系办公室。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先了解一下案情,看办案人员怎么说再答复。截至发稿,记者未收到回复。
就河南润众46辆车报保险,25辆获理赔,21辆未获理赔一事,记者致电前述市场监管所办案负责人,他表示,所里只负责调解,目前已终止调解,查处案件交给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处理了。
郭永发表示,如果经市场监管部门调查,4S店确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以次充好,欺诈消费者的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应责令其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消费者难识别泡水车
有报道显示,截至2021年7月底,郑州“720”特大暴雨灾害致40万辆车受损,河南保险业共接到车险报案22.64万件。
不止郑州,多地曾发生泡水车流入二手车市场事件。有网友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人民投诉”反映,上海、福建泉州和甘肃武威有二手车经销商隐瞒车辆真实情况,出售泡水车。
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副秘书长罗磊表示,泡水车的最大危害是对车内线路的侵蚀,产生断路或短路。断路会导致车辆无法正常运行,特别是高速行驶时可能引发事故;短路会引发火灾。
据报道,去年,郑州有两辆“720”特大暴雨灾害中的泡水车上路时发生自燃,一辆经过维修,一辆未维修。
郭永发表示,泡水车须经过详细检测和专业维修整备,达到《机动车安全运行技术条件》《二手车鉴定评估技术规范》等国家标准,恢复至正常使用状态,并经过鉴定机构认定达到安全行驶要求后,方可进入流通环节销售。
如何识别泡水车?罗磊建议消费者检查以下三方面:一是驾驶舱有没有异味;二是打开后备箱包括地胶,检查有无泥沙、锈蚀痕迹;三是拉出安全带,检查有无水迹。同时他指出,泡水车可以修复得很到位,一般人看不出来,需要专业机构来鉴定。消费者也可以通过查询车辆出险记录、维修记录等来识别。
他表示,一辆车流入市场前后都会经过严格检测,新车有交车前检测,二手车销售要出具检测报告,日常有年检。“企业诚信经营,规范经营,是最根本的。”
李鸿介绍,为约束和规范二手车行业,中国汽车流通协会推出“行”认证体系,要求纳入该体系的经销商、检测机构,车辆售卖前必须公示事故车判断状态、水泡车判断状态、火烧车判断状态、里程核验状态,发动机、变速箱、底盘综合技术工况七大标准,并将车辆技术鉴定原始视听资料在“行”认证进行三方存证。“厚厚的一沓检测报告很多消费者看不懂,公示证书帮助消费者直观了解车辆核心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