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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甸大众嘉园位置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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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西来大潮猛力撞击下,中华文明面临着“三千年未有之大变局”

<?xml version="1.0" encoding="utf-8" standalone="no"?> 近代国字号事物的命运 第二章 道器与体用——西潮下的清季服饰变革

中国历来是一个讲求礼乐文明的国度,注重以“礼”治国。晚清以后,在西来大潮猛力撞击下,中华文明面临着一场“三千年未有之大变局”,传延几千年的礼治再度遭遇礼崩乐坏危境。面对西方强势文明压迫,清季统治者虽然继续坚持恪遵礼制,但为了图强自保,不得不因时因势进行变革,冠服制度改革即是其中较为突出的一个方面。[1]以新军、巡警服制为代表,清季冠服放弃华夷之辨,以西化中,按照西式服装观念与制度改造中式服饰,呈现出西体中用特点;以文学堂服制为代表,坚持以中纳西,以中式服饰为本参酌西制,体现着中体西用原则。同时在实际运用中,尤其在维护满洲统治这一根本之道不可动摇上,中体西用较之西体中用又有着更根本、更具决定性的影响。冠服制度改革与礼制演变中这种西体中用和中体西用同时共存而又等差有别的格局,既是清季中国社会西化时代特色的反映,又是对礼制自身实用理性传统和清代礼制实用主义特色的继承和发展。

第一节 清代冠服制度源流 一、器与道:冠服与礼治

至少从先秦开始,“礼”就是中国社会政治、文化的重要内容。经孔子及后世儒家提倡,“礼”成为儒家文化主要内容和中国历代王朝治国的指导思想,中经两千余年传延、积淀和发展。近世学者如钱穆更提出,中国文化的核心思想就是“礼”。[2]

儒家之“礼”以周礼为基础,是一种近乎包罗万象的社会等级秩序。“夫礼者,所以定亲疏、决嫌疑、别异同、明是非也”。[3]通过这种渗透于生活方方面面、无处不在的等级秩序,“礼”从微末之中对人潜行教化。“故礼之教化也微,其止邪也于未形,使人日徙善远罪而不自知也”。在教化的同时,“礼”也具有防范作用。“夫礼,禁乱之所由生,犹坊止水之所自来也”。“礼”的防范既有对治国之君的制约,儒家强调“义与信,和与仁,霸王之器也。有治民之意而无其器,则不成”。而包含了义与信、和与仁的“礼”正是“霸王之器”。君只有遵循“仁圣礼义之序”,“居处有礼,进退有度”,才能为臣下树立榜样,使“百官得其宜,万事得其序”。[4]同时“礼”也强调上对下、君子对民的教化和防范,“君子之道,辟则坊与?坊民之所不足者也”。[5]君子不仅要发挥榜样力量,还要为民建立一整套秩序,对民生活的方方面面进行约束、控制,使“乱益亡”。只有在礼不及之处才诉诸于“法”,“礼者禁于将然之前,而法者禁于已然之后”。[6]总之,“礼之于正国也,犹衡之于轻重也,绳墨之于曲直也,规矩之于方圆也”。“安上治民,非礼莫善。”[7]

这套等级秩序在社会中最直观、最突出的体现之一,亦即其在现实生活中发挥作用之器便是冠服。周时,“服”大概包括衣服、服饰等几个方面。衣服在当时一个重要内容是指王在祭祀、视朝、甸、凶吊时所穿吉凶之服。服的尊卑等次系于冠。冕服为上,弁服次之,冠服为下。[8]“服饰”指服玉之饰。[9]后世常用的“服色”,当时系指王朝所定车马祭牲颜色。[10]隋朝定黄色为皇帝御用之色后,服色开始指衣服及其颜色。今人常用以指代服饰制度的“服制”,原来系指区别宗法血亲的“五服之制”。周时,“服”已经有了明确的等级性。《周礼》详细记述了王在不同场合的“服”和公以下直至士等各个贵族阶层的“服”。《仪礼》记述了各项礼仪规范中涉及的服饰规定。宋代“礼下庶人”[11]之后,历代礼典对庶民服饰也做了详细规定。所有这些细致复杂的规范都以“辨其名物与其用事”为核心,目的都在使“贵贱有等,衣服有别,朝廷有位,则民有所让”,从而“章疑别微,以为民坊者也”。[12]

除了对内标示社会等差功能,冠服还是对外区分夷夏之别的标志。按照中夏礼仪,男女衣右衽,成人时要结发于首,加戴冠、笄以为标志。戎狄无此礼仪,都是衣左衽,编发披于体后。所以孔子才会说:“微管仲,吾其被发左衽矣。”[13]蛮夷欲归化中国,必须改换华夏服饰。

此外,夏、商、周三代各有所尚正色。夏尚黑,商尚白,周尚赤。三代车马祭牲都各从所尚正色。[14]因此色成为一代象征,易服色也成为王朝鼎革标志。随着后世服色包含冠服及其颜色,冠服改易也成为礼制的重要内容。

及至清朝,体现着社会等级秩序的冠服制度继续成为满洲贵族统治者维护政权的重要手段。清代历朝《会典》及《事例》都在《礼部》的《冠服》《冠服通例》中对从天子以至庶民的各等级服式、服色和服饰禁例做了详细规定。《事例》还在《吏部处分例》《刑部·礼律仪制》中专门设有对官民人等进行处罚的《服饰违例》《服舍违例》,《礼部·风教·训斥风俗》着重就各种服饰禁例向人民进行解说。[15]《大清律例》中也专列有《服舍违式》,规定“凡官民房舍车服器物之类各有等第。若违式僭用,有官者仗一百,罢职不叙。无官者笞五十,罪坐家长。工匠并笞五十”。“房舍车马衣服等物贵贱各有等第。上可以兼下,下不可以僭上”。“军民僧道人等服饰器用俱有定制。……违者照律治罪”。[16]

二、以满入夏:明清冠服制度因革

明代作为最后一个汉人王朝,对冠服制度极为重视。明太祖朱元璋自布衣而有天下,目睹元朝败亡之乱,深悉民众反抗力量伟大,试图重兴礼乐以稳定统治。践阼之初,“他务未遑,首开礼乐二局,广徵耆儒,分曹讨究”。洪武三年即修成《大明集礼》,“其书准五礼而益以冠服、车辂、仪仗、卤簿、字学、音乐,凡升降仪节,制度名数,纤悉必具”。[17]不仅礼仪制度,有明一代,君臣上下对冠服礼义也极为强调。朱元璋开国之初即对群臣总结元朝败亡教训:“古昔帝王之治天下,必定礼制,以定贵贱,明等威。……贵贱无等,僭礼败度,此元之失政也”。[18]武宗时大臣舒芬也指出:“等威莫大于车服,以天子之尊下同庶人,舍大辂衮冕而羸车亵服是御,非所以辨上下,定礼仪”。[19]

清代明祚,治国理政皆师法万历以前规模,“尽守明之制作”。[20]明代冠服制度同样为清所继承。早在建立后金政权初期,努尔哈赤就已开始仿照明朝建立冠服制度。但明代冠服严守夷夏之别,满洲部族本身正是这套汉文化礼仪制度排斥的对象,所以清朝统治者在继承这一制度的同时对之大加改变,极力突出满洲特性,借以强化满洲贵族统治地位。一方面,清代冠服在形制上废除明朝服饰,代以满洲服饰;另一方面,厉行剃发之令,迫使汉人接受本是戎狄之俗的满洲发辫。由此,蓄留发辫和穿着满洲服饰成为清代汉人臣服满洲贵族统治最显著的标志。

清朝统治者不仅在冠服形制上尽力革除明代服饰,在冠服礼义中也加入了满洲特色的内容——极力强调谨守满洲冠服旧制。在这方面影响最大的是太宗皇太极和高宗弘历。

皇太极继位后,在继续借鉴明制加强后金政权建设的同时,努力学习金代诸帝,尤其是金世宗的治国经验。世宗被认为是金代中兴之主,勤于政事、善于纳谏,人称“小尧舜”。他极力维护女真习俗,严禁女真人“改称汉姓,学南人衣装,犯者抵罪”。规定女真卫士不得习汉语,宗室子弟不得以汉语取名。金世宗这些政策对皇太极产生了深刻影响。

皇太极称帝之初,明令“凡汉人官民男女,穿戴要全照满洲式样,男人不许穿大领大袖,女人不许梳头缠足”,力图借此减少汉人对满人的影响。[21]随着后金政权越来越多采用明制,满洲部族汉化程度越来越深,不仅汉族官员,一些汉化较深的满洲官员也开始积极推动后金政权汉化。这些要求均遭皇太极拒绝,引起后金政权内部一部分官员不满。为此,崇德元年十一月,皇太极在盛京翔凤楼召集各亲王、郡王、贝勒、固山额真及督察院各官,命弘文院大臣当众宣读金世宗本纪,并亲自总结金代兴亡的历史教训。他指出,金代在太祖、太宗时,因法度详明奠定基业。熙宗以后诸帝将这些制度尽行废弃,“耽于酒色盘乐无度,效汉人之陋习”,国家陷于混乱衰微。世宗即位后,“奋图法祖,勤求治理”,造成金代中兴之局。又以熙宗诸帝为戒,与子孙“预为禁约,屡以无忘祖宗为训,衣服语言悉遵旧制,时时练习骑射以备武功”。世宗如此垂训,后世仍“渐至懈废,忘其骑射”,终致哀宗亡国。据此,皇太极指出,自己不采纳全面汉化建议正是为了谨守满洲旧制,保持骑射武功。皇太极告诫群臣:“朕发此言,实为子孙万世之计也”。“恐日后子孙忘旧制,废骑射以效汉俗,故常切此虑耳”。崇德二年四月,皇太极在盛京翔凤楼召集各亲王、郡王、贝勒等集会,再次以金世宗遗训告诫满洲贵族:“本国衣冠言语,不可轻变。”皇太极强调,“盖射猎者,演武之法;服制者,立国之经”。之所以反复训谕满洲贵族不忘骑射,勤练士卒,遵照国初之制穿着满洲朝衣,都是为“欲尔等识之于心,转相告诫,使后世子孙遵守,勿变弃祖宗之制耳”。[22]崇德三年七月,皇太极又谕礼部,对不遵定制仿效汉人服饰者予以严惩:“若有效他国衣帽,及令妇人束发裹足者,是身在本朝,心在他国也。自今以后,犯者俱加重罪。”[23]

高宗弘历继位后,极力追仿前代建树自己的文治武功。弘历在文治方面重要成就之一即是继续维护满洲冠服旧制。

乾隆十七年三月,弘历命在紫禁箭亭、御园引见楼、侍卫校场和八旗校场等处设立训守冠服骑射碑,将皇太极崇德元年翔凤楼谕旨全篇刊刻。弘历强调:爱新觉罗氏能有今日家业,全靠谨守祖宗创业时立下的明训。“深唯国家开创之时,我祖宗躬钦劳瘁,勤求治理,矩矧相传,罔敢渝越,以立万世之丕基。至于今咸受无疆之福者,皆仰遵明训所致也”。满洲先正遗风“自当永远遵循,守而勿替”。立碑刊刻太宗谕旨正是为了让外庭臣仆也能一体知悉清朝“累世相传之家法”以“永垂法守”。“俾使我后世子孙臣庶,咸知满洲旧制,敬谨遵循,学习骑射,娴熟国语,敦崇淳朴,屏去浮华,毋或稍有怠惰,式克钦承彝训,冀亿万世子孙共享无疆之庥焉”。[24]乾隆二十四年,弘历又敕撰《皇朝礼器图说》,将清代礼制按冠服等六类分别绘图,详晰说明以便遵循,并在御制序中强调“衣冠必不可轻言改易”。[25]

高宗以后,历朝清帝恪遵祖训,继续维护满洲冠服旧制。咸丰年间,胜保镇抚各地反叛有功,文宗奕詝却因其招抚叛军时未令降众剃发而不满。[26]光绪十五年刘铭传在台湾“剿抚”番民,也是在各地番民剃发后方才允许归降。[27]

不过,清朝统治者虽然在冠服形制和礼义上极力突出满洲特色,强调谨守满洲旧制,但并未尽革明绪。在冠服形制上,清代对明代品官服饰的补子、帽顶等继续沿用。[28]在冠服礼义上,清朝统治者以中夏正统自居,对周边藩邦远夷继续坚守夷夏大防。康熙曾多次对来归的蒙古等部赏赐冠服。[29]咸丰时,清廷在中法《北京条约》中明确规定外国来华传教士须“服中国衣冠”。[30]对率洋枪队与太平天国作战有功的华尔、白齐文等人也要求剃发易服。[31]直到同治年间才“定嗣后外人领兵毋易服色例”。[32]同时,历代清帝也极为注重借助儒家礼义维护满洲祖宗成例,这一点在高宗弘历身上表现得最为明显。

随着统治经验日渐丰富和汉文化修养日益深厚,弘历中年以后愈益注重借助儒家礼义维护满洲旧制。乾隆三十二年,弘历在《御批通鉴辑览》中借儒家礼义阐发坚守满洲衣冠祖制不可轻言改易的意涵。他首先以夏、殷不相沿袭比附明、清衣冠不同制,以礼不忘其本作为清代坚守满洲衣冠的依据:“衣冠为一代昭度,夏收殷冔,本不相沿袭。凡一朝所用,原各自有法程,所谓礼不忘其本也。”随后专就“守本勿忘”进一步阐发。他强调吸取辽、金、元诸君变本忘先、轻改冠服招致亡国的教训,“自北魏始有易服之说,至辽、金、元诸君,浮慕好名,一再世辄改衣冠,尽失其淳朴素风,传之未久,国势寖弱,洊及沦胥。盖变本忘先,而隐患中之。覆辙俱在,甚可畏也”。他又指出,守礼之要在“取其文”,而非“仅沿其式”。“殊不知润色彰身,即取其文,亦何必仅沿其式”。“且祀莫尊于天祖,礼莫隆于郊庙。溯其昭格之本,要在乎诚敬感通,不在乎衣冠规制”。对儒家“敬天法祖”,弘历将其解释成法祖先于敬天:“夫万物本乎天,人本乎祖。推原其义,实天远而祖近。设使轻言改服,即已先忘祖宗,将何以上祀天地?”弘历又以儒家孝悌作为法祖先于敬天根据:“经言仁人饗帝,孝子饗亲。试问仁人孝子岂二人乎?不能饗亲,顾能饗帝乎?朕有见于此,是以不惮谆复教诫,俾后世子孙,知所法守。”乾隆三十七年,三通馆进呈《嘉礼考》。弘历在谕旨中再次强调衣冠不可轻言变易,并对自己阐发的“礼不忘其本”做了总结,指出其目的在于“所愿奕叶子孙,深维根本之计,毋为流言所惑,永永恪遵朕训。庶几不为获罪祖宗之人,方能为享上帝之主”。弘历还特命将这道谕旨申谕中外,并专门抄录一通“悬勒上书房”,以昭示子孙莫负“厚望”,“永绵国家亿万年无疆之景祚”。[33]

总之,清朝继承了明代冠服制度,并从维护满洲统治的实际需要出发,以满洲祖制对之大加破旧立新,与明代显然有异。然而,清代冠服终究未能尽革明制,尤其在礼义方面,更是没能跳出儒家礼制范围,颇有新瓶旧酒的味道。不过,清朝因袭儒家礼义,根本目的在于为恪遵满洲旧制张本。因此其礼制因革的立新与守旧,实质是以实用主义手法,通过以满入夏,化满为中,以满立汉之新,借汉守满之旧,将本来相互冲突的满洲习俗与中夏礼制调和为一体,最终达到巩固、强化满洲对汉人统治的目的。

第二节 新军改易西式制服

时至晚清,中华文明又一次遭遇外力强势入侵。西洋船炮屡屡挫败中国,华夷秩序被彻底颠覆。面对“数千年未有之变局”,清朝统治者不得不力破成见以求实际,由器物层级次第至于政教,向西洋寻求自强之术。以军、警、学三大服制为代表的冠服制度改革也成为清季自强新政中的一环。

一、清军早期的西式军服

军服是军人基本装备,是武装力量和国家尊严的象征。清代军服亦是冠服制度的重要内容,与五礼中的军礼密切相关。近代以来,随着战争全面进入火器时代,军服种类、式样和功能都相应变化,成为军事近代化变革最显著的标志之一。晚清以前,清军军服主要由甲胄和戎衣组成。武品官礼服包括帽顶、朝服、蟒袍和补服,形制与文品官服基本一致,主要以补子纹饰和蟒纹数量区别品级。常服包括常服袍、褂,行袍、行褂;战服包括甲、胄和戎衣。如士兵戎衣为短衣短袖,紧身袄裤,镶边背心。背心前后各缝一圆,内书某省某队某营某哨,或兵、勇、亲兵等字样。水兵则短衣窄袖,襟前缝某船等字样。下裹绑腿带,着尖头鞋、草鞋,或薄底短筒快靴。[34]晚清以降,随着近代火器广泛使用,尤其是甲午后西法练兵热潮的推动,清军军服迅速改变。甲胄被彻底淘汰,戎衣也向紧身适体、轻便灵活,兼具一定隐蔽、防护功能的近代西方制式军服转变。[35]

清朝军队使用西式军服,源于太平天国时期美国人华尔组织的洋枪队“常胜军”。1861年夏,在经历了最初组织外国雇佣兵和“上海洋人团”的失败后,华尔仿照当时已在上海存在的其他几支外国人领导的小队伍,组建由洋人指挥的华人军队。[36]军队服装、训练等都以欧洲士兵为模式。[37]常胜军军服是一种杂色的半欧式军服,式样不仅随季节变化,而且随指挥官更替而改变。与欧式军服最大的不同是,常胜军保留了中式绿色缠头,被称为“绿头勇”。[38]同时,这些华人士兵都保留了发辫。华尔阵亡后,常胜军全体官兵戴孝三个月,士兵均用白纱缠绕发辫。[39]李鸿章率领淮军抵达上海后,目睹常胜军作战威力,开始聘请洋人训练淮军,并鼓动曾国藩也采用此法。湘、淮军营制原仿绿营,使用蓝色镶边号衣,上缝白色勇字号补,注明营队番号及姓名。[40]采用西法训练后,湘、淮军模仿常胜军使用了一种仿西式军服,曾国藩等人称之为“帕首短衣”。[41]太平天国起义被镇压后,清廷大力削减勇营,推广练军。各省练军中以仿照湘、淮军营制的直隶练军成效最著。这些参用洋操的练军可能也采用了与湘、淮军类似的军服。此外,虽然清廷镇压太平天国后大力削弱外国人在清军中的影响,但在李鸿章所部淮军中,外国教练和西式操法都得以保留。普法战争后,德国陆军声誉鹊起,淮军训练也由此前以英式为主逐步转向德式。1885年,李鸿章在天津建立北洋武备学堂,聘请德国教官训练,军服参用德式,夏用黄卡其布、草帽,冬用黑呢衣裤帽,发辫垂在背包下面。[42]

甲午战败使清朝举国大震,朝野上下兴起西法练兵热潮。1895年,署理两江总督张之洞仿德制编练自强军,“派德国将弁为统领、营官,令其悉照洋法操练,并其行军、应用、军火、器具、营垒、工程、转运、医药之法,亦俱仿之”。[43]自强军使用了统一的制式军服,军服式样以中式号衣为基础参仿德制。开始用紫花布操衣,皮帮薄底操靴。夏戴草帽,冬用青布裹头。后又略加改变,操衣裤“纯用深蓝色斜纹洋布,仿照沿江炮勇衣式”。操靴改为西式全皮靴。与以往清军军服不同的是,自强军军服开始使用西式军服肩章作为番号标志,在肩章上注明营队号数。[44]1896年年初,张之洞返回湖广总督本任,以从江南自强军调回湖北一部为基础,继续参用德制编练湖北护军。又以护军为核心,将湖北原有武恺、武防、武建等军改练洋操,组成湖北新军。

在张之洞编练自强军同时,袁世凯也在胡燏棻仿德操所练定武军基础上,继续采用德操编练新建陆军。新建陆军也制定了统一军服,“在营军衣均须窄小,尤须大众一律”。官弁军衣仿德式,一律黑色。领、哨官穿黑色官靴,哨长、头目穿黑色山底快靴鞋,兵丁着长脸山底黑布靴、黑袜。新建陆军军服也使用肩章作为番号标志,同时还使用了简单的西式衔级标志,各营正副头目以操衣袖口红辫分别等级。[45]帽式仍用中式,发辫垂于背后。聂士成仿德操编练的武毅军同样采用了仿西式军服。“军衣靴帽均有一定规矩式样,不准私自改换”,便衣、便帽“亦有定章记号,不得私改”。[46]

1898年,清廷又在八旗军中推广洋操练军,令“满、蒙、汉各军骁骑营、两翼前锋、护军营,五成改练洋操,五成改用洋枪;八旗汉军炮队营、藤牌营一并改练;神机营汰弱留强,共练马步兵万人。其阵法、器械、营制、饷章,酌仿泰西兵制”。[47]

二、1903年北洋暂行衣制

清廷复行新政后,练兵成为新政首务。张之洞、刘坤一在《江楚会奏三疏》中就练兵提出设文武学堂、裁屯卫、裁绿营等策。尤其在第三疏中提出练外国操,设立专司练兵衙门等主张。[48]1901年9月清廷发布上谕,令各省设立武备学堂,分常备、续备、巡警三等编练新军。政务处也专咨各省督抚,就编练常备等军事宜作出统一规定。[49]随着各省武备学堂建立和北洋、湖北常备军组建,西式操服使用日广,但仍旧保留发辫,只是在操练时为方便起见可以将发辫扎束起来。[50]

由于各省操法不一,“或演英操,或演德操、日操,或又同演一国之操而细节各有不同”,全国统一军制无法建立,各军军服也不能统一。这使朝臣纷纷奏请仿照西制统一军服制度。驻法公使孙宝琦提出,“各国皆有军装之制,通国一律。近来各省操练新军,亦多参用新式,而未奉谕旨,参差不齐,武员或犹以为耻。应请饬下兵部,咨查南北洋新军衣制,参以外国品秩,自御前大臣、侍卫、将军、提镇以至兵丁,分别马、步、炮队,服饰旗号详细妥定,奏请通行”。并提议“以后武员虽进殿廷,亦著军衣,以示优异。唯遇朝贺,则仍著礼服,恪遵定制”。[51]

为统一全国军制,清廷于1902年12月通令北洋、湖北新军分别为南北各省训练将弁。袁世凯等于1903年3月奏定训练章程,提出由北洋、湖北会商统一军队衣制,“中家陆军,在操衣帽尚无定式,遇与各国阅操往来,夹杂参差,贻人讥笑,亦应由北洋、湖北咨商,酌定操衣、操帽章程,以期划一”。[52]经袁世凯、张之洞会商,南北军队衣式统一定为“军装短衣窄袖,改穿皮靴,小草帽上宽前后尖”。[53]不过二人在军帽式样上各张一帜,讨论经年也不能确定,只好将拟定衣式致电各省督抚商议,统一后再联名上奏。[54]但此时北洋常备军成军在即,袁世凯无法等待,于是未等各省督抚会商同意便先行拟定衣制颁发使用。1903年10月前后,驻扎保定的北洋常备军率先更换新式操服。此即北洋常备军暂行衣制。

1903年北洋常备军衣制包括衣式、帽式、鞋式和军服标志。上衣均为灰色对襟式。军官衣制有礼、常服之分。士兵冬天配棉布衣。军官配大衣,“其长过膝,制与德国相同”。[55]士兵平时戴羽缎缘边酱色毡帽,操演时用包巾裹头。军官一律穿皮靴。士兵着布快靴,平时亦可穿私买布鞋。

北洋常备军军服沿用了新建陆军军服标志。衔级标志仍用袖章,只是级别划分更加细致。军官袖章以袖口色辫道数区分等级,自排长一线起,依次递增,至翼长八线。礼服色辫用金线,常服多用黑线。但实际穿着时缺乏统一限定,色辫形制相当混乱。各人可依据好尚不同,或缀宽辫,或缀窄辫,甚至一辫不缀的也有。目兵袖章比较统一明确。棚头、副目以袖口色线道数区分,棚头二线,副目一线,均用红色。兵丁袖口无线。番号标志仍用肩章。

与新建陆军军服最大的区别是,北洋常备军军服开始使用兵种色制度。兵种色别仿德制,步、骑、炮、工、辎重兵分用红、白、黄、蓝、紫五种颜色的肩章标识。[56]

总体上看,1903年北洋常备军衣制是一套以新建陆军军服为基础,主要参仿德制的军服制度。它适应近代火器使用和作战需要,采用西式短便衣制,划分了服装用途和种类,制定了军服标志制度,具备了一定的识别和防护功能,已初具西方近代军服雏形。虽然它只是袁世凯为北洋常备军成军需要而拟定的一套暂行衣制,但它的制定标志着中国军服进入了近代火器时代,同时也为清廷统一颁布西式军服制度奠定了基础。

三、1905年奏定陆军服制

为加速军制统一和新军建设,1903年11月,清廷正式设立练兵处,“前因各直省军制、操法、器械未能一律,叠经降旨饬下各督抚认真讲求训练,以期划一。乃历时既旧,尚少成效,必须于京师特设汇总之处,随时考察督练,以期整齐而重戎政”。[57]不久日俄战争爆发。形势压迫使清廷感到“练兵实为急务”,遂迅速整顿兵部,又密谕练兵处会同兵部就京内外一切练兵事宜、划一军制操法等悉心筹划,加速新军训练。[58]

练兵处成立后,奕劻任总理,实际事务由会办袁世凯主持。襄办铁良与袁世凯关系密切,各司正、副使及提调等官多出自北洋班底。[59]这一人事布局使北洋军制在练兵处占据了主导地位。

另一方面,戊戌前后,以北洋和湖北为中心,清军操法已逐步由德操向日操转变。1897年德占胶州湾后,清廷朝野对德态度发生变化,联英、日以对俄、德主张开始占据上风。日本为联华制俄,也主动与中国修好,欢迎中国向日本派遣陆军留学生,并从1897年开始邀请中国参观每年冬季举行的日本陆军机动演习。1898年,清廷从南、北洋和湖北抽调学生赴日留学,日本教习也逐步取代清军中的德国教习。1901年袁世凯任直隶总督后,北洋军队编制、训练等日益偏重仿照日本军制。1902年,袁世凯又奏请清廷仿照日、德实行征兵制度。[60]同年,张之洞也参酌日本陆军师团兵制组建湖北常备军。[61]南北军制逐步趋同。1903年练兵处成立时,铁良刚刚从日本参观演习归来。[62]这些因素都使清军军制转向以仿效日本为主。

1904年9月,练兵处会同兵部以北洋军制为基础奏定陆军营制饷章。章程专列《军服制略》(以下简称《制略》)一节,在吸取外军经验的基础上,从训练和实战需要出发提出新式军服制定原则。《制略》提出,“近日操法,起伏分合,进退转旋,均贵迅捷。临敌接仗,隐藏居多,贵不可测。故军服必须窄小适体,灵便合宜”。同时,刚刚结束的英布战争和正在进行的日俄战争都凸现出军服用色在战场防护中的重要性。《制略》在吸取这些经验基础上强调新式军服的隐蔽、防护功能,“尤忌颜色华丽,易招敌目。寒时尚黑色,暖时尚土色,使人不能远望瞄准”。《制略》对操帽样式也做了规定,“前檐稍宽,取蔽风日,以便瞄准命中”。并明确要求使用军衔制度,军衣、操帽必须“自官长以至兵目,各按等级次第分设记号,务使截然不紊,本国将士易为辨认”。[63]

在此基础上,1905年年初练兵处先后奏定陆军官弁和目兵服帽章程。这两套衣制构成了1905年奏定陆军服制的基本内容。

1905年服制分军官、目兵服制两大类,包括衣式、帽式、鞋式和军服标志。

军官服饰分大礼服、礼服和常服三种。军佐官只有常服。目兵服装分礼服、常服。其中马弁、护号、正副医、乐目兵均备礼、常服,其余目兵只备常服。

军官大礼服为朝觐、公谒用,遵旧制着补服、袍褂,戴翎顶、貂帽。礼服四季全用天青色,仍戴翎顶、貂纬帽。常服色冬用深蓝,夏用土黄,一律配黑色操帽。目兵礼服均为天青色,夏用细布,冬用口呢。常服冬蓝夏土,均用坚固细布制作。目兵只配操帽,帽式与军官相同。辅助兵员夏用草帽,冬帽式与目兵相同,但改为青布缝制,黑皮帽檐,均不缀帽正。帽正官弁用团蟒抱珠,目兵帽正只有团蟒没有抱珠。[64]

所有礼、常服均为开襟结扣式,衣领与衣服同色用料。礼服用圆形凸面黄铜素扣,常服用线绳结扣,色与衣料相同。所有官兵一律穿用皮制靴鞋。官及骑兵用皮靴。步兵用宽帮皮鞋,麻布裹腿。

军服标志包括兵种、衔级和番号标志。1905年服制沿用了北洋常备军衣制的兵种色制度,步、马、炮、工、辎重兵种分用红、白、黄、蓝、紫五种色别。

衔级标志也沿用北洋常备军军服模式,但重新做了规定和划分,使制度更为细致、完备。军官礼服、常服均按奏定新军官制分上、中、下三等,再各分一、二、三级共九级。衔级标志分为衣章、帽章和裤章。礼服衣章包括袖章、肩章和领章。袖章以盘花金辫道数分等,横道金辫道数分级。中等以下各官加缀兵种色横道。参谋官袖章另加金、银、红三色套环以示特别。肩章以编牌金辫和红丝辫道数分等,金色团蟒个数分级。领章以飞蟒珠色分等,横道金辫道数分级。常服衣章无肩章、领章,只用袖章,以金团蟒个数分等,横青辫道数分级。中等以下各官常服袖章亦加缀兵种色道。帽章只用于操帽,以帽正蟒珠分等,帽墙横金线分级。裤章上等军官缀金辫三道,中等军官缀兵种色丝辫二道,下等军官缀兵种色丝辫一道。军佐官常服章式与同级军官常服一致,只是将金色改为银色,青辫改为蓝辫。

目兵衔级标志分为衣章和帽章。礼服衣章只用袖章和肩章。袖章以红线辫道数区分等级。袖口用本色材料缝制三寸宽边一道,袖章缀于宽边以上。肩章为兵种和番号章。肩牌上圆下方,按兵种分为五色,分刺红、白两种色字。左肩牌刺镇、协、标号数,右肩牌刺营、棚、队号数或本人差名。镇、协、标等所属马弁、护目、护兵等用红色黄边肩牌。常服均无袖章和肩章,只在上衣胸前第二、三纽扣之间刺字,字样、色别与肩牌相同,并在第二纽扣之上横列兵种字样。帽章用横青线,道数与袖章相同。[65]

1905年服制具备了较为完善的军服种类、军服用色和军服标志制度,具有较好的识别、防护和象征功能,表明新军军服已基本形成了近代军服体系,与之相适应的近代军事体制也已建立。尤其是兵种色制度的全面实行,标志着新军构成已突破传统步骑体制,转变为近代化多兵种分工协作。因此,1905年新军服制的制定完成,既是清末军事近代化建设的重要成就,也是近代军事体制在中国确立的一个标志。

其次,新军服制从拟定阶段就注意吸取外军经验教训,强调军服的隐蔽、防护作用,并根据本国环境特点制定军服用色。此后,1907年德军吸收英军在英布战争中的经验,将军服用色改为灰色。陆军部立即参照德制对军服用色进行修订。修改后礼服上衣仍用天青色,裤改为黑色。常服冬夏均用青灰色。这些做法不仅体现了新军军事思想的进步,也反映出新军在装备上力求把握世界先进水平的努力。

再次,新军虽然在编制、训练等方面多仿日本,但在军服制度上始终以参仿德制为主。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清廷在新军军事近代化建设上兼收并蓄的指导思想。同时,作为武装力量和国家尊严象征,新军军服没有一味仿效日本,也反映出清朝虽深陷败辱求和境地,在军事建设和国家事务上仍努力谋求独立自主的用意。

从军事制度整体建设来看,新服制颁布还带动了清朝军事体制多方面进步。清廷编练新军后,将各省湘、淮军和绿营改编为巡防队继续使用。1907年陆军部参照新军服制制定了巡防队服制,使这些旧式军队也改换了较为近代化的新式军服。[66]1909年又以新军服制为基础制定禁卫军服制。这些都大大推进了清朝军事体制的近代化水平。

总之,1905年服制基本抛弃了传统品官袍服和戎衣的式样、形制和品级纹饰,转而采纳完全西式的军服种类和衔级、兵种标志制度,形成了近代军服体系,可谓中国军服发展史上的一次巨变,也是中国礼制在服饰上一次以西化中的革命。

第三节 西式警察服装的制定 一、早期的西式警服

与新军服制一样,巡警服制也是清廷引进西方制度的产物,是清季冠服制度改革中以西化中、破旧立新的重要创制。[67]

晚清时期,警察制服首先通过租界引起中国人注意。1876年,葛元煦记述了上海租界工部局的华捕服装:“衣有中西号数,左右圆圈内有中西号码,使人易识。”[68]19世纪80年代,随着中外交往日渐频繁,开始出现对国外警服的记载。黄遵宪在《日本国志》中描述了日本警察服装:“凡巡查皆服西服。”[69]

甲午之后,作为练兵配套措施,仿照西制建立警察的主张也被提出。胡燏棻建议,应将各地保甲、守望等局“仿照西国巡捕之制”改组,“所设巡捕由官督率”,分担绿营缉捕防守专责,以便裁兵节饷,按照西法另行创练新军。[70]一些地方开始仿照西制建立警察机构,中国近代警察服装的萌芽随之出现。1897年,黄遵宪在长沙筹办湖南保卫局。《保卫局章程》规定:“在局办事不许穿著袍褂公服。”[71]巡查执勤时,必须穿着“官给衣物”。[72]但此时尚未专门制定警察制服,更未明确采用西式警服。

1901年八国联军撤出北京后,清廷仿照联军在北京设置的巡捕局成立京城善后协巡总局,负责京师内城和皇城治安。协巡局以旗人充任巡捕,警服多使用旗兵号衣。[73]1902年5月,清廷撤销善后协巡总局,改设京师工巡总局,由肃亲王善耆负责。善耆命好友镇国将军毓朗任工巡局总监,并派其专程赴日考察警务。毓朗出国期间由副监督张柳代理。张柳久充幕僚,官场暮气颇重。为减少巡警与京中豪贵冲突,遂多募厮吏走卒充任警兵。结果不仅使警纪败坏,警服也多延其旧。毓朗回国后,劝说善耆力行新法,整顿警政,规定“凡非警务卒业者,均不得服制服”。[74]同时对巡捕服装加以改革,“仿照武卫右军式样变通拟订”,袖章与陆军相似,操帽仍用翎顶,夏天改戴草帽。[75]武卫右军前身即袁世凯所练新建陆军,军服参仿德、日式样。由此,京师警察服装开始向西式制服转变。

1901年9月,清廷在令各省举办武备学堂和编练新军上谕中提到编练巡警军一事,各省警政纷纷设立。随着地方警政逐步建立,各地警服相继采用西式。只是新政初期各地举办巡警的模仿对象各不相同,警服式样也混乱不一。

相对而言,清末举办西式警政自始受日本影响更大。1896年黄遵宪在湖南举办的湖南保卫局就多仿照日本警察办法。[76]京师工巡总局亦是如此。1902年8月,袁世凯也仿照日本警察制度设立保定警务局,规定使用统一制服。官弁衣服“须有定式,不但便利,尤取易辨”。警服参仿北洋陆军军服式样,总办着天青长袖马褂,袖上五道银绦。巡官四道,巡弁三道,巡记二道,巡长一道。正巡目红绦二道,副巡目一道。另佩皮带、皮靴等物。[77]为从联军手中接收天津,袁世凯在日本顾问帮助下又在天津设立巡警,以天津南段巡警局机构和规章较为完善。随后,袁世凯在天津设立巡警局,并进一步扩充成立天津四乡巡警,警服亦仿照北洋陆军军服参用德、日式样。直隶各属纷纷仿效,警服也一律参仿西式。警兵春秋穿红青褡裢布号衣,夏穿浅蓝粗洋布单裤褂,冬穿红青褡裢布棉裤袄和深蓝粗洋布皮袄。扎黄色皮带,头戴草帽或布军帽,脚穿布靴。另配裌黄色雨衣、雨帽和油靴。[78]

另两处举办警察较早的是四川和广东。1902年岑春煊任四川总督后,聘周善培举办新政,在周的劝说下首先举办警察。[79]先后设立警察传习所和巡警教练所,并委周为警察传习所总办。1903年又成立警察总局。[80]周善培在举办警政方面受黄遵宪影响很深,办法也多仿照日本。[81]警服多仿日式,以袖口和裤子的色线分别等第。[82]

广州因毗邻香港,巡警服式与英国租界华捕服装颇为相似:平顶草帽,盘辫头顶,夏季穿薯莨布衫裤,冬季着对子蓝布衫裤,草鞋、黑绑腿。胸前左前部佩鹅蛋形黄铜胸章,衣服、胸章都写有巡警标识。[83]

由于袁世凯举办警政得力,获得清廷表彰、推广。1902年10月,清廷颁谕令各省巡警“仿照直隶章程奏明办理”。[84]此后各省多参照北洋警服式样加以变通。江西警察服装就仿照北洋式样拟定。督、会办以下均用行装,巡长、巡目、巡兵概用天青长袖号衣,袖上嵌绦子,巡长金绦三道,巡目银绦二道,巡兵红绦一道。[85]杭州巡警服装与北洋也大致相似,“头戴瓜皮小帽或毡笠,身穿红青羽毛号衣,黑白镶肩有号队数目,鞋裤各殊,不中不西”。[86]南京警察更是直接派人到北洋警察学堂学习,完全仿照北洋模式。[87]

二、1908年巡警服制

1905年初,清廷正式颁定西式陆军制服,此举推动了警服向西式转变。1905年8月,那桐奉派“推行巡警管理五城事宜”,统一整顿京师巡警。[88]以内城工巡局为样板设立外城工巡局,将北京五城练勇全部改为巡捕。[89]10月初,那桐奏定京师巡警章服礼节,准备从北京开始统一全国巡警服制。不过那桐管理工巡局“颇主调和新旧”。[90]对警服并无大的改动,只是在此前警服基础上仿照陆军军服式样对袖章、帽徽等多加改变。帽徽用银双蟒嵌水晶珠,横缀银线一道。巡长改嵌砗磲珠,巡捕只用团蟒。袖口绦线用黄色以与陆军区别。夏天仍用草帽,袖章式样不变,但改为银线。[91]这一工作随即由巡警部接替。

1905年9月24日,考察宪政五大臣在北京火车站被炸。这一事件使慈禧受到极大惊吓。在五大臣被炸当天,慈禧就命令那桐将北海永安寺的几尊旧炮移走。[92]第二天又命令加强门禁,各大臣上朝派兵护卫。第三天荣庆入值时,慈禧仍不断询问五大臣被炸事件,命令荣庆等“善卫圣慈周匝”。荣庆在当天日记中记到“钦悚实深”。[93]七天后,慈禧又为此专门谕令军机,“辇毂重地,竟有匪人在火车上放掷炸弹之事。此等凶顽不法,难免有党羽混迹京城,暗图生事”,再次令那桐等人认真办理巡警,严加防范。[94]10月8日,清廷下令设立巡警部,以徐世昌为尚书,毓朗、赵秉钧分任左、右侍郎,专司京师内外及各省巡警事务。令徐世昌等“务即悉心通筹,力任劳怨,严定章程,随时稽复。期于内外清谧,黎民乂安,用副委任”。[95]严令之下,善于做表面文章的徐世昌迅速整理部务,首先从巡警服装入手,仿北洋巡警将巡捕服色定为仿照德日式样。[96]接着又从京、津警察开始易装。不久,天津警察即尊赵秉钧命令,“尽将发辫一律剪去”,一律换穿“号衣褂”,警帽“似日本之军帽,帽上制警字,以为警察之符号”。[97]到年底,在北京的外国人看到北京警察已经把发辫剪短了三分之二。[98]到1906年2月,京师内城巡捕改换西式警装完毕。[99]巡警部又议将京师内外城所有巡捕名目一律改为巡警,巡长等改为警官,“以新耳目而振精神”。[100]随后,巡警部开始着手统一全国巡警服制。

1906年9月,清廷宣布实行预备立宪。立宪谕旨中明确提出将普设巡警作为预备立宪基础之一。[101]这不仅使警政地位大大提高,也使警服统一获得新的动力。11月巡警部改民政部后,继续筹划统一警察服制。[102]但此时清廷内部对剪发易服的争论和废除西式服装要求使西式警服制定再次陷于停顿,也使巡警着装继续混乱不一。1907年4月,黑龙江将军因黑省警员尚无统一服制,询问民政部究竟应参照何种章服。民政部只得将京师内、外城巡警厅服制图表一并发交黑省仿照试行。[103]为打破制定警服困境,新任民政部尚书善耆要求礼部将冠服制度重新改订,希望以此为统一警服寻找出路。[104]

清廷决意实行立宪的国策取向最终为西式警服制定打通了道路。随着预备立宪逐步推行,清廷对警察的重视日益提高,统一全国警政呼声也日益强烈。尤其是1907年5月王金镕奏请划一军人冠服,对统一全国警服起了重要推动作用。不久,民政部便提出方案,决定借夏季巡警换装之际,仿照陆军式样略加变通,编定统一警服。军衣臂章、袖章以蟒星、盘花、绦道分别等级,六品以上用金绦道,七品以下用银绦道,巡官、长警冬季用红夏季用青。[105]此后警服式样虽又经修改,但制定工作进展顺利。1908年7月,民政部正式上奏,“参酌陆军服章成案,并旁采东西警制,甄辨异同,量为损益”,统一制定巡警服制。[106]

1908年巡警服制分警官服制和长警服制两类。警官服制包括大礼服、礼服、常服三种。大礼服即“朝觐、公谒礼服”,仍遵旧制着补服袍褂,戴翎顶貂帽。礼服、常服各项服章均仿陆军按三等九级制定。礼服衣、帽、裤均为深灰色。帽式以帽墙金线区分等级,纵金线分等,横金线分级。帽正均用金色云纹团蟒。上衣为直领对襟式,以领章、肩章和袖章分别等级。领章、肩章只分等次。领章以金辫道数分等。肩章用金辫盘花,以团蟒个数分等。袖章以横道金辫分等,盘花金辫分级。裤章与领章同,只以金辫道数分等。常服衣色冬灰夏黄,省去肩章,其余与礼服同。

长警服制分警长和警巡两等,只有常服,帽式、衣式、衣色均与警官相同。冬夏均戴肩章,冬季用黑色黄边肩章,夏季黄色黑边肩章。帽章、领章、袖章、裤章均以色线道数分别长、巡,颜色冬黄夏黑。

另仿日本警察服制,警官、长警均配长外套,警官外套以臂章道数分等,颜色冬黄夏黑。长警另配盘花金辫肩章,应着礼服时戴用。

至此,清朝警察服装除大礼服外,礼服和常服均彻底抛弃旧式衣装痕迹,形成以清朝陆军服制为蓝本,兼仿日本警察服制的西式警察制服体系。中国近代第一套全国统一的西式警察服制终于制定完成。

清末西式警察服装的制定伴随着近代警政在中国的萌芽和发展过程。在短短十余年时间里,警察服装从无到有地发展起来,并迅速由中式号衣演变为西式制服。这一变化体现出清廷在内外交困局势下为拯救自身统治进行警政建设的决心和力度。同时,1908年服制具备了较完善的警服种类和衔级制度,说明清朝警察服装体系已基本形成,与警服体系相适应的警政体制也已基本建立。因此,1908年巡警服制的制定完成既是清末警政建设的重要成就,也标志着近代警察体制在中国的确立。

第四节 以中纳西的文学堂冠服 一、操衣对学堂服饰西化的推动

新式学堂也是晚清引进西方制度的产物。学堂学生的前身即士人。清廷在冠服制度上对有功名的士人颇为优待,准许同品官一样戴用帽顶。进士朝冠用镂花金座金枝顶,吉服冠同文七品用素金顶。举人、贡生、监生朝冠用镂花银座金雀顶,生员朝冠用镂花银座银雀顶。举人吉服冠仿文七品用银座素金顶,贡生同文八品用阴文镂花金顶,监生、生员用素银顶。公服袍举、贡、监用青绸蓝绿袍,生员用蓝绸青绿袍。[107]

就晚清学堂学生来说,初期入学的学生大多是已有功名的举贡生监,甚至翰林。相继颁布的壬寅、癸卯学制都明确规定对学生奖以举人、进士等出身,并作为一定级别的官员优先选用。[108]因此朝野都将这些新式学堂学生视为士人的延续。他们不仅继承了士人优越地位,也继承了士人在冠服等礼制上的优遇。

伴随甲午后清朝举国上下兴起的西法练兵热潮,在文人士子中培育尚武精神的主张被大力提倡。国内一些地方开始举办各类新式学堂,这些学堂里学生往往兼习西式体操。张之洞在湖北举办的文武大、中、小学堂及方言、农、工等学堂均设有体操、兵操课程,文普通、高等等学堂学生还兼习乘骑。遇有典礼,张之洞令各书院、学堂文学优等诸生“皆一体服用兵衣,列队持枪行步皆以兵法部勒”,随自强军一起阅操,借此文武相资,扭转中国士气过弱之弊。[109]新政复行后,张之洞又提出仿照日本,小学校以上各类学堂皆设体操、兵操,高等小学校以上各类学堂“必设兵队操场”。[110]并提出“日本教育总义,以德育、智育、体育为三大端,洵可谓体用兼赅,先后有序”,将体育列为新学教育三大目标之一。[111]张之洞这些通过体操、兵操培养尚武精神的主张和行动在当时朝野起了带头作用。比张之洞稍后,袁世凯也在其举办的山东大学堂将体操列为主要课程之一。[112]袁世凯的办法经清廷颁谕推广,为各省纷纷仿效,体操课程在全国普及开来。但是练习体操、兵操使士子以往穿着的长衫不能适应需要,于是操衣应运而生。同时,练习西式兵操又使学堂操衣多仿效西式军服。由此,操衣的使用推动学界服饰向西化方向发展。

1902年8月,张百熙奏定《钦定学堂章程》,规定从蒙学堂直至大学堂均设置兵式体操等各类体操课程,规定“体操时所用之衣服、冠、靴,分冬、夏两季发公款制给”。[113]这使学生穿戴操服成为清廷承认的合法行为。但章程并未就操衣具体式样等作出规定,这给学生以操衣为名改易西式服装留下了空间。张百熙又仿照张之洞做法给京师大学堂学生换穿兵式操衣。[114]并准备打破清廷定制,将操帽由大帽改为西式草帽。[115]清廷官方的这些做法也在客观上推动了国内学界服饰的西化。

二、癸卯学制的服饰规定

《钦定学堂章程》颁布前后,学界风潮迅速发展起来。学潮中学生自行改易西服甚至剪去发辫是清廷颇为头痛的一个问题。面对风起云涌的学潮,清廷企图通过制定新的章程解决学堂弊端。1903年5月,张之洞抵京觐见,受命会同张百熙、荣庆拟定新学堂章程。在此之前,张之洞在湖北办学时已实行划一学堂冠服办法。学堂冠服由官统一置备,不得参差,以使学生“范于定法之中,得以专心修学”。[116]此时张之洞参照湖北办法,继续主张以易为禁,通过统一学堂冠服约束学生易服行动。

1903年11月底,在慈禧催促下,张之洞将章程主要部分送瞿鸿禨转交政务处、军机处核定。[117]随后又在复瞿鸿禨信中就瞿提出的学堂服饰问题做了解释。张之洞在坚持学生可以改易操服基础上,指出“学堂服式乃为礼法整肃而设,且以示表异学问出众之意,断不能令其奇耶”。并以湖北学生冠服为例,指出学生服式“但取其礼容整齐”,而“无甚新奇之处”。张之洞又按照瞿鸿禨建议,在章程中加入严禁奇邪服饰一语。[118]12月中旬,章程基本定稿。1904年1月,清廷正式批准《奏定学堂章程》。与旧章程相比,新章程继续允许学生改易操服,规定学生可穿着操服外出。同时,新章程针对学堂流弊专门增加《学务纲要》一节,其中专列一条“各学堂学生冠服宜归划一”,不仅就操服,而且就学生全部服式作出原则性规定,“学生衣冠靴带被褥,俱宜由学堂制备发给,以归画一而昭整肃”。并特别强调“尤须严禁奇邪服饰,并宜严禁学外之人仿造冒混”。[119]出于经济考虑和照顾各地差异,张之洞对章程中凡是“其等差难细分、办法难执一者,均改为浑沦虚活之语,以待临时体察酌办”。[120]因此新章程对学堂冠服虽有原则性限制,在具体实施中只明确规定学生在行礼时必须戴大帽,其余服装仍由学堂自定。

三、湖北试办学堂冠服章程

《奏定学堂章程》颁布后,学界剪辫易服行动仍旧难以遏制。这迫使张之洞开始考虑统一学堂冠服式样,并首先从湖北开始试办。1904年8月,张之洞命除武高等及普通学堂外,武昌其余各堂学生平时皆著长衫。[121]随后,张之洞召集湖北各学堂教员、管理员着手制定具体制度。1905年6月前后,学堂学生服制基本确定。文学生制服均长衣大袖、草帽束带,武备学生外出也须穿着长衫。学生无论何事均不准穿别种衣服。[122]

在张之洞规划学堂冠服制度同时,其他一些清廷官员也开始考虑统一学堂服制。1905年10月8日,与张之洞关系密切的山西学政宝熙奏请清廷设立学部,并提出“关系学堂最重要者”“不宜缓办”之三事。其中第三项即划一学堂冠服制度。宝熙提出应由官统一制定学堂礼服、操服,按大、中、小学及官立、私立区别等差,由学务大臣通行各省一体遵照办理,以“章身礼法,屏绝奇邪”。[123]作为响应,1905年10月前后,张之洞在武昌以试办名义率先公布湖北学堂服制。

《湖北试办学堂冠服章程》在《奏定学堂章程》“各学堂学生冠服宜归划一”条内容基础上,强调“划一冠服以昭整肃”,通过“定有程式”以“严禁奇邪服饰”。在《奏定学堂章程》中,张之洞将立学宗旨定为“以忠孝为本,以中国经史之学为基,稗学生心术一归于纯正。而后以西学沦其智识,练其艺能,务期他日成材,各适实用,以仰副国家造就通才,慎防流弊之意”。[124]在湖北章程中,张之洞更明确提出以圣经大义为“文武会通之正轨”。以《礼记》“君子庄敬日强”和“强有力者将以行礼”作为贯穿新服制的精神原则,力图通过新服制教导学生“日强未有不由于庄敬,勇敢未有不由于行礼”。

新服制按不同学堂分三大类。文学堂服制分礼服、讲堂服、操场及整列出行服三式。礼服、讲堂服均为长衫束带。礼服用大帽,讲堂服操帽夏用有顶草帽,冬加蓝呢罩。草帽右檐卷起无碍扛枪。中屋略高,便于练习体操、兵操时盘挽发辫。帽上安顶,以别于外国装饰及工匠、水手、杂役人等。操场服、整列出行操演服用军式操衣,操帽与讲堂帽同。常服听便,唯必罩长衫,不准短衣。

武学堂服制分礼服和讲堂、操场、整列出行服及常服两式。礼服用大帽、军衣,束皮带。武高等以上学生及五品以上管理员、教员用战裙。讲堂、操场、整列出行操演服和常服均为军衣、皮带。操帽夏用有顶草帽,冬加青呢罩,式与文学堂同。

高等小学堂及初等小学堂学生冠服从简,只用操服。衣式、帽式与中学堂相同。初等小学学生束带与否听便,衣裤、草帽必须一律。[125]

四、张之洞与文学堂冠服制度颁行

1907年6月,张之洞正式奏请清廷颁定学堂冠服制度。在奏折中,张之洞对学堂剪发易服提出严厉指责:

近数年来,各省学堂建设日多,风气嚣张日甚。大率以不守圣教礼法为通才,以不遵朝廷制度为志士。即冠服一端,不论文武学堂,率皆仿效西式短衣皮鞋,扬扬自诩,雅俗不分,文武无别。诘以诡异违法,则以如此方有尚武之精神为词。各学堂教员亦多为其说所惑,不甚钤制。至于学堂以内,多藏非圣无法之书,公然演说,于读经讲经功课点钟擅自删减,以及剪发胶须,诸弊层出,实为隐忧。

张之洞重申湖北学堂冠服办法,再次强调必须以圣经大义为文武会通之正轨,以“君子庄敬日强”和“强有力者将以行礼”教化学生尚武秉礼。张之洞还将湖北学堂冠服章程分别咨送军机处、学部核定,希望清廷将之颁为定制,借以整肃学制、杜遏乱萌。[126]张折奏上后,当即得旨“所奏甚是,著学部会同礼部将所拟学堂冠服章程妥议具奏”。当天两部就作出复奏,“遵议学堂冠服章程,缮单呈览”。[127]

然而,此时徐锡麟案的发生使清廷上下陷入一片混乱,丁未政潮更加剧了这一局面。学部、礼部制定学堂冠服章程工作因之大大延迟。

1907年9月17日,在张之洞上奏三个多月后,学部会同礼部正式奏定文学堂冠服章程。章程完全采纳了张之洞依照湖北办法制定的各等文学堂学生服式,规定大学堂、高等学堂及同等各学堂学生冠服式比照湖北章程中文中学堂、同等各学及高等学堂学生服式,高等小学堂及初等小学堂学生冠服式比照湖北章程高等小学堂及初等小学堂冠服,明确强调中学以上各等文学堂学生外出服式“唯便帽长衫,禁止短衣,力戒奢华”,“于礼教纲维及国民教育之主义裨益非浅”。对张折中提到的学堂管理员督率领队冠服,认为学堂教员、管理员尚未列为专官,“应俟各项学务人员定有专官,再行分别官阶等级,奏明办理”。将各等武学堂学生冠服咨送陆军部核议,会同礼部具奏。[128]

冠服章程奏准后,学部迅速在《学部官报》和《政治官报》上予以公布,[129]又通过各地官办学报和南北各大报纸广为传播。通咨各省明定期限,将新服制在全国统一实行。[130]至此,文学堂冠服制度历经五年波折终于颁定实施。

清廷学堂冠服政策从初步形成到发展完善,可说是张之洞一手缔造。作为《奏定学堂章程》和《湖北试办学堂冠服章程》的制定者,学部奏定文学堂冠服章程时的学务主管大臣和章程蓝本作者,张之洞的思想和实践贯穿了清廷学堂冠服政策制定的全过程。

张之洞所以如此重视学堂冠服制度,首先在于维护清廷统治。蓄留发辫、穿着满式服饰是清朝立国之本,学界剪发易服从根本上危及了清廷统治基础。但在甲午后举国上下效法西制和以教育为兴邦急务的共识下,一味禁止学生易服剪发难免伤及新政基础。为摆脱这一困境,张之洞主张走一条折中调和的道路。因此,张之洞虽积极倡导和推动学界尚武,却坚持对学生剪发易服进行约束控制。

其次,张之洞这一做法与其中体西用为核心的教育思想密切相关。张之洞是清末重臣,也是一代儒臣。维护和光大儒家文化是他安身立命的根本所在。在内外交困的清末危局下,张之洞极力倡导文人士子习武练兵。“欲保国家须要精兵保,欲保种族须联我同胞。保国保种必须先保教,圣门学生佩剑兼用矛”。[131]正是这一主张使他坚持文武相资为办学要旨,坚持令学生穿戴操衣、练习体操,振兴中国士气。但也正是从保国、保种、保教出发,张之洞始终坚持变法必须以“西法之意适中国之用”,坚持将学堂操衣与外国装饰处处有别作为国民教育要义。张之洞强调:“中国虽贫弱而人心尚不至离散,以人诵经书,纲常名教礼义廉耻之重浸灌人心,深固而不可动摇故也。”[132]因而始终坚持圣经大义为文武会通之正轨,力求通过溶融于服制中的纲常礼法教化学生尚武秉礼,铸就自强之基。正是从中学为体、西学为用思想出发,张之洞既坚持允许学生易服,又制定以中式服装为基础的学堂服饰约束学生剪发易服行为。

但是,清廷兴学育才目的在维护满洲贵族统治。清廷虽允许有限度易服,最终还是强调满洲袍褂和发辫。身为清廷大吏,张之洞自然无法摆脱对辫、服体制的维护。然而,这种打着新式教育旗号维护清廷旧制的做法,不但不能达到教化自强初衷,反而被视为顽固守旧。加以清廷统治日益腐朽的现实,更使张之洞极力提倡的圣教礼法显得空洞无力。因此,张之洞苦心经营的学堂冠服制度非但不能约束学生剪发易服行动,反而将学生日益推向清廷统治的对立面。张之洞筹划湖北试办学堂冠服章程时,所定服饰就被讥讽为“真臃肿不堪入目”。[133]

总之,张之洞努力倡导的以易为禁学堂冠服政策最终并没有达到缓解清廷困境初衷,反而在客观上更加助长、推动了学界剪发易服行动的发展,加剧了清廷统治危机。

第五节 服饰西化阻碍因素 一、原有礼制遗存

尽管清廷在军、警、学界大力推行服制改革,但在既有体制等因素影响下,冠服制度改革遭到了诸多障碍。这首先表现在西式服饰深受清朝冠服制度制约,保留了相当多的旧制残余。

就1905年新军服制而言,最为显著的是朝觐、公谒用军官大礼服仍遵旧制着补服、袍褂,戴翎顶、貂帽。礼服帽仍用翎顶、貂纬帽。军衔标志也沿用了旧制品官服饰的云蟒纹饰。同时,新军服制沿袭了服饰等差有别的礼制规范,规定只有新军才能穿着。“傥非新定官职暨管练新操人员,仍不准仿用,以示限制而免混杂”。[134]

巡警服制亦是如此。在1908年服制中,除大礼服仍遵旧制外,礼、常服只适用于巡警厅以下人员。

文学堂服饰则只是在中式服饰基础上吸纳了部分西式服饰元素。张之洞在制定过程中特别强调,新服制必须以中式服装为基础再参酌西法:“似此明定格式,绝不染近日奇邪恶习。国容军容各随所宜,既贵结束谨严,仍复庄重不佻。务令其与工匠、贾贩、杂役、水手人等迥然不同,正所以重视学生,特加优异。城关街市,令人一望而知,自必倍加敬重。且处处与外国装饰显然有别,乃是国民教育要义。至于向来迂缓沓拖之状,颓唐萎靡之习,已经一扫而空,从此胶痒塾序,皆具有尚武之精神,尤存有秉礼之规范,庶足为自强之基。”[135]

二、王朝体制干扰

除既有礼制影响外,清廷政治体制亦对西式服制推行造成极大干扰。

尽管清军在易装上做出种种努力,但易装过程自始便步履维艰。早在华尔组建洋枪队时,那些头裹缠头、身着杂色欧式军服的华人士兵便被讽刺为“假洋鬼子”。[136]参用洋操的湘、淮军也有同样遭遇。太平天国被镇压后,曾国藩调任直隶总督,所部湘军进入直隶境内,立即遭到部臣强烈反对。其中一个理由便是要求湘军“兵丁宜讲衣冠礼节”。为此曾国藩不得不专门辩解,“臣意老营操演,尽可整冠束带,以习仪文,拔营行走,仍宜帕首短衣,以归简便。凡此皆一张一弛,择善而从者也”。[137]义和团时期,清军易服的种种努力遭到严重挫折。义和团与清军开始围攻使馆后,清廷以六百里加急密谕各省将军督抚,借口聂士成所部“平日第讲洋操,临敌为洋教习所制,以致未战先溃,委械授夷。兵弁中尚有入洋教者,甚至倒戈相向,甘心从逆。而其沿用洋装洋号,动为拳民猜疑,自相斗杀,误国亡身,实勘痛恨”,令“各路统兵大臣,凡夙习洋操及用洋装式、洋口号者,务即悉数更换,一律仍归旧日兵制”。仅仅四天之后,清廷再次以六百里加急密谕各省,“前因兵勇改练洋操,以至服饰一切均用洋式,贻误匪浅。当经谕令各省一律仍归旧制。唯恐各省或因改练业已成军,惮于纷更,仍沿用洋装洋号,将来必致为害。著再申谕各路统兵大员,务即悉数更换,统归中国旧日兵勇服饰,是为至要”。[138]在清廷压力下,部分清军改回旧装。驻扎上海吴淞口的盛字五营“向系习练英国阵式,去年又改德国阵法。近接廷寄,着改本国操法,所有旗帜号衣悉改旧制。故日来淞防统领已派员往上海等处购办竹冠草鞋快靴等物,以备发给各勇矣”。[139]张之洞为了迎合掌权的顽固派亲贵,下令湖北军队改易旧装,“各勇营之统带以下以至哨官等,皆只许服用军装貂尾、顶帽、长袖马褂、战裙之类”。[140]

新军服制颁定后,推行使用中因与既有礼仪体制存在种种冲突,也颇受抵制。清廷历来重文轻武,武官多以着袍褂为荣。官兵礼节又多用跪拜礼,穿着西式军服行跪拜礼多被视为不伦不类。这使新军营伍中从官长开始就不愿穿新式军服。[141]作为军事首脑机关的陆军部更是带头抵制易服。直到1910年,陆军部尚书荫昌以摄政王载沣、贝勒载涛等人支持为后盾,要求部中着军服办公,司员仍多所反对。[142]尤其是清朝以满洲辫、服作为汉人臣服统治的象征,更使清廷大吏对西式服装多所忌讳。湖北新军在1906年河间秋操后,因阅兵大臣认为洋式军装“不甚壮观”,曾一度准备换回开气袍褂,“以崇体制而壮观瞻”。[143]

西式警服的制定、推行亦充满波折。1906年年初,巡警部奏定内外城巡警总厅官制章程,规定“不论警官、巡长、巡捕等,凡在外场执事者,均须一律服警察衣服,在厅内则听便”。[144]据此,巡警部开始拟定巡警服制。此前,巡警部曾一度打算参照北洋巡警将警服统一定为仿德日式样。[145]但巡警部内部在警服式样上颇多争论,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只得一面派人赴日考察警察办法,一面命巡警部研究所筹议警服事宜。于是内、外两厅便自行其是。毓朗负责的内城巡警总厅大体沿用那桐制定的警服,厅本部自厅丞、参事以下各官仿照警长等级“酌量推增”置备常服。外城巡警总厅按赵秉钧命令仿照北洋陆军军服式样,警官帽珠、帽道以及制服袖章均按三等九级制定。到7月,两厅在未知照巡警部情况下,各自将厅丞以下官兵制服做齐,准备自行颁发使用。巡警部警政司不得不专门移文两厅查问此事,要求两厅将警服式样报部核定。两厅始答复相互协调,统一制定巡警服制。[146]8月,内、外城巡警总厅达成定议,仿陆军军服式样按三等九级制拟定厅丞以下警官服制。随后两厅又提出“部、厅本系相属,若非通盘筹划,无以区等级而便推行”,联合要求巡警部按九级制厘订部、厅统一服制。[147]

巡警部研究所的汪荣宝等人在讨论这一问题时提出不同意见。他们认为,各厅职员可以易服。“各厅职员有管理地面之责,为便于巡查起见变通服装,自情理之所当然”。巡警部司员不应换装。汪荣宝等人提出:第一,就巡警部职能和警察管理体制而言,巡警部“将来逐渐扩张,所管行政上事甚多,不止警察一项。且各行省警察统于督抚,各地方警察统于府县。其办理警察之委员、总、帮办固不妨变通其服装,至于各地方之府县,各行省之督抚,则实立于绝对的不可变之地位”。第二,清朝警政建设的主要参照对象日本警察亦是如此。“日本警察分隶各省,除警视厅以下各员略变服章以示区别外,各省人员原无特别装饰”。第三,清廷礼制也不允许巡警部司员易服。“盖变易服色,本关系全国公共之事,须俟明奉一律改易时,然后可议。不然此部一制度,彼部又一制度,此省一制度,彼省又一制度,此府县一制度,彼府县又一制度。世界万国,断无此等政体也”。总之,巡警部“体制与各部同,礼服、常服均用定式,似不宜节外生枝,有所异同”。[148]

同时,巡警部派赴日本考察警务人员也提出了与研究所相似的意见。1906年6月,巡警部员外郎舒鸿仪同委员章兰荪奉命赴日考察警政。在日期间,日本军警整齐鲜明的服制给舒鸿仪留下深刻印象,“观其肩章佩刀,即知其为高等或二三等也。其见长官皆举手加额为礼,恂恂秩序,不稍紊乱”。在日观感使他感到,中国警察服制“亟宜参用西式,颁行定制”。为此,舒鸿仪不仅多次赴警视厅参观日本警察服制,对“警察总监以至巡查、消防队衣帽、佩剑,考核不厌求详”,并专门请警视厅官员新藤银藏代画了警察服制图样。[149]回国后,舒鸿仪对服制不一造成警政混乱的状况提出批评:“为警察官者,挟其靴帽袍褂,奔走道路,设身处地,似觉不宜。且现亦多留学回国在各省充参议、充提调之课员者,伊等率皆西装。同处一地、同办一事,而服制不同,新旧两分,显生意见,甚或互相排挤,皆由服制不一兹之疚也”。不过,舒鸿仪只是建议厅级以下警员改易制服:“今宜饬内外厅自六品警官以下,外省之警察差事者,自同通州县以下,一律改穿警服,由部预颁定式,以便遵守。”[150]

巡警部和京师内外巡警厅的意见分歧使部、厅统一服装难以制定,也使全国警装统一工作受到阻碍。各地巡警在着装上只好仍遵清廷前旨,参照北洋式样。上海总工程局先是要求巡警部颁发巡士衣帽式样。[151]要求无果后便仿照北洋巡警章程,令巡士一律换穿皮鞋、戴洋帽。[152]因此,直到1907年巡警部并入民政部时,各地巡警服装仍未能统一。

1908年巡警服制颁布后,由于礼、常服只适用于巡警厅以下人员,民政部机关部员并未换装。直到1911年年初,在陆军部机关统一着军服办公的推动下,民政部才开始着手制定本部司员警服制度。[153]

较之军、警两界,学界服饰虽然只是部分西化,仍然受到很大阻力。

《奏定学堂章程》制定前后,张之洞的学堂易服主张即遭到反对。当时曾有传闻,称某大员召见时,奏请更改服色之事,并进呈洋式冠服。慈禧云此事须俟商议妥当再为酌定。又称张之洞曾宴请某贝子商议易服,其事尚未议妥,而“近日王公大臣及士庶中颇以易服色为宜者,唯闻某中堂不以为然”。[154]

部分舆论也反对学生易服。《汇报》刊登文章对学生易服进行抨击,指出由留学生肇端的学生易服,“其作为之狂悖,最足害风俗而坏人心”。“盖服色变,语言变,其心术亦变”。学生易服之后,出口便是革命流血、自由平权,甚至宣传排满。“革命党之大狱自此而兴,其实皆变服之肇其端也”。衣服为一代制度,学生擅易洋服,是将“赫赫王章,弁髦等视”,其罪难免。应严下命令,令中国人不准变服,学堂中尤宜严定章程,不得违犯。[155]也有人直接上书张百熙,指出学生“开口言易服色,闭口言剃发辫。此种论说播之风声,恐于学堂有所未便”。学生操服虽然不能不易,但学生放假后仍穿操服往来街市,既不像勇丁,又不像捕役,“于是外人之议论益复哗然矣”。应严饬学生将此等弊端一律禁绝,“以养器识而息浮言”。[156]

此外,学堂服制推行还饱受清廷内部分歧的阻碍,尤其受阻于张之洞与学部冲突。张之洞虽对清廷学务政策制定有重要影响力,但政策具体执行多为学部中的北洋人脉所左右。学部尚书荣庆与袁世凯关系深厚,出身北洋的侍郎严修在学务政策执行上更是多以直隶经验为基础,与张之洞主张每每相悖。在学生服制问题上,学部态度就与张之洞颇多分歧。1907年年中,学部曾规定学生除体操课着操服外一律穿校服,所定校服并未采纳湖北式样,而是仿照日本学堂办法。[157]张之洞将湖北学堂冠服咨送学部核定,被严修为首的堂司官员大加嘲笑,认为非中非西、“大似喇嘛”,一致要求议驳不行。[158]张之洞入军机并管理学务后,学部不得不接受张之洞的湖北章程,可是在奏定学堂冠服章程折中对张之洞极力强调的圣经大义、尚武秉礼等内容并未明确肯定,至于张之洞对学生剪发易服的严责更是只字不提。

张之洞与学部矛盾造成政策解读、执行上的差异在当时新闻报道中也有体现。1907年6月,张之洞奏请颁定学堂服制。时隔四天,《大公报》就从北京探得消息并做了报道。称张之洞要求制定服制的理由是“现值风气渐开,各省大中小学堂渐具规模,学生众多,此后势必日盛一日。唯衣冠服制为观瞻所系,亟应妥定划一制度,及早颁行,以免各为风气,致乱学务”。其内容、语气之平和与原折的严厉态度可谓大相径庭。从中可见在学部据主导地位的北洋系力量对湖北系张之洞干预学务的不满和抵制。[159]

三、政治环境反动

清廷实行预备立宪遭到不少官员反对。到1906年11月,参折已有不下20余起。支持立宪的官员,从载泽、袁世凯到宪政编查馆的留学生官员纷纷被参,反对剪发易服成为抵制立宪的突破口。一些已经剪发易服的年轻官员如金邦平等人尤其遭到严厉打击。递交参折最多最力的御使王步瀛称,“一见若辈秃其发、革其靴,即怒从心起”,甚至怀疑他们主张立宪是居心叵测。[160]到12月,又传政务处咨各省督抚,以军、学及商民人等时有私剃发辫之事,“殊非所以尊国制也”,要求各督抚通饬所属,“嗣后各学堂教员、各标营营官,以及学生兵士人等,均不准再剃发辫。其有已剃在先者,著即一律蓄留,违则究治”。军队官员谒见长官也均需穿公服、戴翎顶大帽,以崇体制。[161]

一些大员、使臣也主张废除西式服装。商约大臣吕海寰和出使意大利大臣许珏尤其对学界剪辫易服提出强烈反对。1907年1月,吕海寰上折严谴学生剪辫易服。吕海寰指出,各省学生往往身着操服横行街市,废弃孔学经书,高谈自由革命,以菲薄中国为指归,行市井流氓之举动。留学生剪辫易服尤甚。“若谓出洋游学,不妨暂时易装,取便习俗”,回国之后即应复旧,“何可因仍,顿忘祖制!”改易西服不仅与体制相悖,“且毳毛之衣,必须购自外洋,又添一绝大之漏卮”。剪辫历来是反叛者号召党徒之计,听任学生自由剪辫,今后势将无法收拾。且今日之学生即来日之官长,现在就任其藐视纲纪,将来更难守法度。“夫正朔服制,为帝王行政之大端,凡在臣民,罔不遵守,倘竟令该学生自为其政,纷纷效尤,相习成风,纪纲安在?”应将无故改装学生及诸色人等均照违制律从严治罪。吕海寰强调,“变法不在外貌,而在内容”。“果能实事求是,励精图治,上下一心”,不剪辫改装“亦未有不日臻于富强者也”。[162]

4月中旬,出使意大利大臣许珏对学堂剪发易服尤其是西式操服发起更猛烈攻击。许珏指出,“今学堂多习体操未为甚非,乃因体操而遂著西服则殊悖谬!”服制为“我朝一王之定制”,若因体操遽改西装,“此直为排满革命之徒导其先路。知而为之则不忠,不知而为之则无识!”中国服制原非宽博,与体操绝无不便,衫袍外套在体操时可暂时脱掉,完全不必因此易服。所谓日本以易服强国之说尤为瞽者之言。俄国易服远早日本,却为日本战败就是明证。许珏强调,“学堂为天下治乱之本”。学务得其指归,方能于世局有所挽救。现在学堂诸弊以改易西服为最,“足启嚣竟悖乱之风者莫此为甚”,西式操服必宜禁革。“剪辫之风亦为狂悖之尤,宜与西服一体严禁。”[163]

林绍年入军机后,反对易服呼声更为强烈。林绍年认为学生、巡警穿戴洋式军帽、操衣“殊乖体制”,且颇有媚外之嫌,“亟宜重行改定”。要求学部、民政部传令以后不许学生着操衣外出,巡警也一律更换缨帽。[164]

一些社会舆论亦就学堂服制向清廷提出建议,要求必须订定学堂服色,学生冠服唯求洁净,不贵奢华;式样上最忌不中不西。禁止不入学堂者冒用,使学生能因之自重。[165]

学部尚书荣庆本人自被瞿鸿禨排挤出军机后一直颇为抑郁。慈禧又不断垂询学堂事宜,命其重视学生行为,整顿学风士习,使荣庆受到很大压力。门人金邦平等被参,许珏、吕海寰对学务的严责都使荣庆处境更加困难。荣庆自记删改议复许珏奏稿,“经营惨淡,不觉日中”。[166]由是荣庆对学堂冠服的宽容态度也不得不改变,准备行文各省,令各学堂学生一律改换大帽马褂,“以壮观瞻”。[167]

学部随之采取措施加强对学生剪发易服管理。1906年11月,学部行文各省督学局及京师各学堂,要求加强学生品行考核,明确规定学生“衣饰宜俭朴,毋华服奇制以自炫”。如有“实在不服约束者,亦应即予斥退,俾学生皆知束身自励”。[168]学部又加强学堂管理,要求改变以往教学、管理互相脱节甚至互相矛盾的弊端,初等小学以上至中学堂堂长一律兼充教员,高等以上学堂管理员也尽量由教员兼任,使学堂教授、训练、养议三法可以交相为用、融会贯通。对管理员详慎选择,务必专其责成,以讲求有素、实心任事。[169]不久又通咨北京各官立学堂,所有中国教员一律改回华装。在学部直辖的京师大学堂,中国教员首先改换完毕。[170]吕海寰折批交学部议奏后,大学堂通令学生除在操场准戴操帽外,其余不论何时均不得戴操帽和洋式便帽。如被查出,即行记过,告诫后仍不改正即予开除。[171]许珏奏折交学部议后,学部禁令更为严厉。通咨各学堂,凡非上操时一律着平常衣服,戴操帽时发辫不许盘进帽内。[172]学生日常着装也受到限制。因学生多有着操服上课,学部认为与中国礼俗不合,准备仿照日本学堂办法,制定统一校服,颁发各省。学生除上体操课着操服外,其余一律穿校服,发辫必须垂下,不得盘进帽内。[173]

在警界,那桐整顿提督衙门时虽令各营汛添练新操,但仍戴官帽、垂发辫以存体制。[174]不久,步军统领衙门管辖的五城随营学堂学生也更换了新操衣和缨帽、靴子。[175]

在军界,陆军第一、三、五、六等镇督练凤山到任后,“一切营规无甚更动,唯军官服制礼节为之一变”。各镇管带以上各官均须行装大帽,穿开气袍、方马褂。管带以下各官均穿长便衣,只有兵士准穿短装。[176]

与清廷中枢对剪发易服的强硬姿态相应,各省加强了对军、学等界剪发易服的控制。江南各地学生、军人剪发较多,尤其是担任官职的留学生剪辫易服更多,造成很大社会影响。袁世凯治下北洋任官留学生却一律留辫,这使执掌南洋的两江总督端方颇为尴尬。1906年6月,端方令两江学务处通饬各学堂,严禁学生、教员剪辫易服。饬文指出,留学生在国外因习俗改装剪辫尚属情有可原,回国后既是中国国民,便应改回华装。本在内地各校员生,“既未派往游学,更不得相率效尤,淆人观听”。学生穿着洋装,使人难辨其为何国国民,又与学堂章程中严禁奇邪服饰规定相悖。剪发之后既不能穿戴定制章服,又违背发肤不敢毁伤古训和现行国家体制。近来江南屡起毁学风潮,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乡民疑学校为教堂、指洋装为慕外。各学堂教习、学生“万万不可轻剪发辫,改易装服”。各学堂务必详为劝导、随时约束,以息浮言而符定章。饬文又再三告诫,此事“关系教育前途甚重,且宪谕谆谆,尤当师诏弟勉,不得视为具文,致蹈不韪,切切!”[177]到年底,端方再次通饬各处学堂令学生除体操外一律穿着长服,“如再出入短装,不知自重,即记大过一次”。[178]同时,端方又令各学堂根据奏定学堂章程和新颁教育宗旨重订学堂规章,针对学生改装剪发做出专门规定。《江苏师范学堂章程》就在《训诫条说》中订有相关守则:

一戒戴乌打帽 古者二十而冠,冠而有礼,诚以加于首者比之章于身者尤为彰明较著,故重之。今年少无知者以为学西学即须西式,卒之学西学固一无所成,而学西式亦一无所似。即举帽之一端。西人出门,虽炎夏必戴帽,所以护脑也。而近来少年则以严寒不戴帽为时髦。西人帽有体制,轮廓峨峨,然燕居独处,或从其便。唯下流社会乃常戴此乌打帽,便于操作而已。今为学生者,竟有戴此帽以入学校、登讲堂,并往来廛市者,不中不西,不上不下,为旁观所讪笑,可耻孰甚焉。同学有此帽者,愿与诸生物色而共裂之。

一戒非体操时著操衣 上年九月间奉抚宪札示,近来各标营兵官,各学堂教员学生,暨浮华子弟,有头去发辫,身著洋服,项围洋领,手执小棍,游行市廛,竟与洋人无异,而莫辨为何国之人者。甚有时在盛夏而用洋人冬季所戴毡帽,致为洋人所窃笑,而彼且洋洋得意者,种种怪象不一而足,实于国体大有玷辱,应一体遵照谕禁等因。本监督查剃去发辫一节,本学堂学生尚无此弊,唯随时身著操衣,或上讲堂,或出大门,习不为怪。试思称为操衣,即系专为体操而设,并非校服。校服应俟学部定制,再行一律办理。现在操衣非体操时不得随时穿用,以崇体制而肃观瞻。操帽非体操亦不得擅戴。至于诸生衣服,务以朴实为主,勿骛奢华,勿求新异。布衣清洁,较诸华服奇制为老成所侧目者,其轻重奚若也。诸生目前受教,即为将来教人之基。习俗校风,所关匪浅,慎之哉。[179]

对江南各军,端方首先在1906年年底以“征兵长官合力谋私,且多倡革命宗旨,剃辫发者尤多”为由,将原有军官大加撤换,补以湖北武备学生。[180]1907年3月,端方又通谕江南各营官兵及军事学堂学生,强调军人礼仪为“有形之精神,亦纪律之显象”,要求南洋各营务以注重礼仪为治军先著。规定凡陆军官兵“行止必正,出入必辨。发辫须编紧盘结顶上,脑后不得蓄留短发”。如有违反,“必重究不贷”。[181]又将1906年徐绍桢《密饬各标营官长劝谕毋剪辫发札》刊发全体官兵,以为告诫。[182]

在湖北,1906年年底,张之洞令学务处通饬各学堂学生出门一律穿长布大衫。如再有穿短衣出门者即予记过。[183]1907年1月,张之洞又以革命党多系留日学生,令武昌各处对改装留学生严加盘查。[184]到5月,因许多学生不遵禁令仍穿着短衣外出,湖北提学使再次通饬各学堂,如学生再不改易长服,即将学堂管理员、教员详请督宪记过,并将学生斥革。[185]

在广东,周馥就任两广总督后,军队官兵多改回袍褂,学生剪发易服也受到限制。[186]在河南,张人骏调任汴抚后严禁留学生穿着洋装。[187]并派人到湖北考察管理办法,准备仿照办理。[188]在直隶,袁世凯也将徐绍桢劝谕军人毋剪发札文刊布,以为北洋各军警戒。[189]

四、财政经济拖累

除了政治因素,社会经济问题也成为服饰西化的严重障碍。

随着统一服制推行,军服费用问题日益突出。军队改换西式制服后,军服增加了很多徽章、纹饰,服装用料也多用呢革和机织布匹。尤其是《奏定营制饷章》明确要求“裁做宜酌采西式缝纫,务求坚实”,更使各地新军军服纷纷使用进口材料,或是直接进口成装。这使服装造价大大提高。清廷官方和民间虽发起仿造替代活动并获得颇多进展,但仿造对象主要是服装、鞋帽等成品,服饰用料的制造因技术复杂、资本投入大而进展缓慢,仍多依赖进口。这更加剧了服饰价格高昂的困境。1909年时,湖南常备新军在汉口定做冬夏季军官制服,上、中级军官每套需四十元左右,下级军官每套也需三十元。[190]营制饷章又规定新军军官服装均为自备,结果高昂的价格使各级军官,尤其是基层军官纷纷叫苦。士兵服装虽由军方统一发给,服装报销费用却仍按旧式军装执行,这使士兵换装也困难重重。1910年,近畿各镇督办凤山就因各镇棉军衣置价例准销银只有一两六钱,与呢服价款相差太多,拒绝执行陆军部军需司改用呢制冬装的命令。[191]

军服推行如此,学界操服也遇到同样困难。学界虽发起操衣用土布运动,操衣价格仍然不扉,直接影响了学生就学和新式教育普及。1909年8月,蒋维乔在上海《教育杂志》撰文,提出初等小学应当不用操衣。蒋维乔指出,学堂设立虽已有年,至今非但没有普及,反而有所退步,其中重要原因就是操衣成为贫民入学的最大障碍。贫民每月生计所得仅有数元,供给书籍等费已感竭蹶,冬夏季操衣费又需数元,更加力不能措。各校操衣互不相同,学生转一校就需换一次操衣,使上学费用更为增加。儿童又好动,操衣皮鞋仅穿数月就需更换,仅此一项就要耗费贫民终年一半所得。若一家中有几个子弟同时入学,仅操衣费就需十余元,中人之家亦感困难,何况贫民。许多人因而被迫让子女改读私塾,学堂学生日益减少。虽然学生不穿操衣使服装参差不齐,很不雅观。体操又须形式精神并重,但按照学堂章程规定,初等小学前三年体操课中游戏占三分之二,体操仅占三分之一。游戏重活泼并不重形式。送子弟入学的贫民也都知道体面,学生都穿青布长衫。这种衣服不仅省费,而且冬夏都可服用。如果令学生都穿此衣,形式上亦尚可观。总之,只有充分考虑贫民生活状况,才能有助于新式教育推广普及。[192]蒋维乔又将此文投往《申报》发表,引起较大社会反响。[193]

第六节 军、学界自行易服活动 一、军人自行剪辫行动

尽管存在体制、经济等诸多方面阻碍,但服饰西化潮流已成不可遏制之势。新军易服后,军界自行剪辫行动迅速蔓延。

练兵处奏定新军服制不久,军队中就出现了自行剪辫行动。1905年年中有消息称,驻扎南苑的陆军第四镇第四标改换新式军服后,某营教练官已将发辫剪去一半。北洋宪兵也已将发辫剪去三分之一。[194]

军队擅自剪辫使清廷中枢颇为头疼。对此当时有两个版本的传闻。一是上海《字林西报》据烟台某报称,袁世凯和铁良一同与奕劻商议,认为兵士宜剪辫改从西装,奕劻遂将此事上奏慈禧。结果慈禧大怒,谓此等改革当我生之时断不能行,并将奕劻罚俸五千。[195]另一版本称军队自行剪辫后,练兵处甚属疑难,奕劻也不敢上奏。于是先托李莲英探听太后懿旨。李莲英遂在常例午后跪诵白话报时,乘间说近日各报议论兵丁辫发不便打仗,不如剪去。不料话未说完,太后即作色到:要剪辫子,须俟我死后!李连英即噤不敢声,此后也无人再敢提议剪辫。[196]

慈禧的怒气起了一些作用。虽然1906年中曾有消息称练兵处拟奏请官兵将发辫剪去一半,其余盘作发髻,以便操练。[197]北洋各军中的留学生却接到命令,凡无辫发者一律重新蓄留。[198]

在南方各地,禁令执行得非常松懈。1906年时,南京学生已颇以剪辫为时尚。江南陆军师范学堂学生虽然开始时对禁令尚有畏惧,但看到回国的留学同学都已剪辫,于是旗籍以外各生也相约剪辫。队长发现后无可奈何,只得嘱咐学生保密,外出时均戴假辫。当地官厅虽知此事,因人数太多,也只好假装不知。[199]

驻南京新军第九镇各级军官多为留日学生,已多剪去发辫。在他们的影响下,一些非留学生军官甚至士兵也纷纷剪辫。第九镇统制徐绍桢十分无奈,只得以维护军纪和军事统一为由,要求各标营统带官密传所属队官、排长对兵士详为晓谕,随时开导,命其万万不可剪辫,以免外间疑议流言,练兵处检阅时也不致因此有所诘责。并要求各官体谅统制苦衷,委曲妥筹,遵办勿违。[200]

二、学界剪辫易服浪潮

继新军之后,学界迅速成为社会自行剪辫易服的主力。

早在1901年清廷刚刚复行新政之时,杭州求是书院学生就因唐才常自立军影响发生《罪辫文》案。[201]1902年11月南洋公学学生退学后,在中国教育会支持下成立爱国学社,社员改换操服,练德式兵操。[202] 1903年春,黄炎培等到南汇县创办小学堂、女学堂,使南汇风气大开,境内新场镇也成立讲学会。[203]学会成立之初便派人到上海南洋公学、育才馆等处参观,又前往张园听章炳麟、吴稚晖等人演讲。回到新场后,诸人便改讲学会为演说会,宣传维新必自易服色始,并改换西式装束,“一时从而附和者多至百余人”,后来更达到二三百人。[204]

与此同时,剪辫易服行动在留日学生中迅速发展起来。1902年支那亡国纪念会和年底成城学校入学事件使留日学生转向激进。1903年元旦“排满”演说使留日学生“排满”革命情绪逐渐高涨。尽管清廷在1902年通令出国留学生不准剪辫,留日学生中却形成了“不以言论,不以事实,唯以去辫不去辫为尊王、革命两党之一大标识”的局面。[205]留日学生的行动对国内学界产生了重要影响。1903年拒法、拒俄运动发生后,国内学生革命情绪也迅速高涨。爱国学社学生在浙江黄岩宣传“削发归宗”。指斥满人蓄留发辫“最为野蛮”,强迫汉人留辫是剥夺汉人自由权利。杭州大学堂学生牟艮廷、邱开骏在黄岩教育社大谈“割辫革命”,蒙学生“皆跃跃喜欲试之,乃有剪其大半,有薙其中心者”。学生家长大惧,要带学生回家,学生以坚持“合群、独立、自由、平权之公例”进行抵制。[206]

不断掀起的学潮和学生剪辫易服行动,尤其是其中表现出的“排满”革命倾向使清廷产生极大忧虑。张之洞便“深以学界风潮为忧,谓庚子时此风尚不过汉沪一隅,乃不过三年,已遍大陆,可畏实甚!”[207]但对学潮尚无经验的清廷一时也没有什么好的办法。刚刚颁布的壬寅学堂章程允许学生穿着操服,对操服式样又未做具体规定,更使各地官吏处于两难境地。各省大吏只得纷纷自求办法。湖南巡抚赵尔巽亲赴学堂对学生疏导。他称赞“体操衣服,短身窄袖,爽便异常,(妙并)极合因时利用之”。[208]与赵武灵王胡服骑射和孔子亵裘短袂有相通之处。希望学生们珍惜学习机会。现在时事艰难,学生应以讲求实学、报效国家为主务,对拒俄等事不如常怀此羞耻心以图日后振作。“总宜宗旨正大,心迹光明,切不可使有流弊”。尤其不要遇事便聚众倡议,更不应动辄停课。[209]

《奏定学堂章程》制定前后,革命思潮在国内迅速传播。清廷一面试图通过“苏报案”“沈荩案”压制革命思潮源头,一面令各地官员会同当地士绅对学堂和社会上的革命思想严加防范,并由军机处开列革命书目,通令各地严行查禁。[210]新学堂章程颁定后,清廷迅速加强了对学生剪辫易服的压制。某御使参奏学生放学后“著操衣沿街骚扰”,要求严行禁止,以端学术而正人心。[211]在清廷压力下,暑假归国的留日学生到上海后纷纷“以装假辫为第一要义”,以致上海假辫涨至一条三元。[212]但由于章程没有对学堂冠服样式做具体规定,而是由学堂自定,实际上继续给学生改易西式服装留下了合法空间。尤其是允许学生可以穿着操服外出,更使西式服装传播有了合法依据。凡此都使清廷上下尤其是各地官吏对学生剪辫易服的控制陷于自相矛盾困境。

清廷政事举措对官员个人依赖非常严重,对学生服饰的控制与各地官吏个人倾向密切相关。一些乐于接受洋新事物、与趋新人士接触较多的督抚,往往默许或支持学生改易西式服装。张之洞进京期间,署理湖广总督端方虽然要求美国圣公会开办的武昌文华书院学生改回中式官衣,官办文武各学堂学生却都改成了西式操衣。[213]

另一些督抚虽持禁止态度,实行方式却软、硬有别。赵尔巽是当时督抚中较为趋新之人,甚至被诋为“报毒大深,求新太过”。[214]之前曾对学生易服多加疏导,此时又发布牌示,指出学生出洋改装易服出于不得已苦衷,回国后仍不改换,“徒袭外观以惊骇流俗,激成阻力,于初志无乃相左,深为诸生不取也”。各堂学生和教习所穿操衣“原为中国所有,不过取其整齐便捷。然风气未开,尚且疑怪者众,况可变本加厉,改换洋装以示表异而取疑忌乎?”规定以后凡洋装者概不接见,亦不准学生、教习穿洋装行走街市。[215]

两广总督岑春煊在广州的办法要严厉一些。岑春煊为人颇喜怒无常,且以能吃人血自负,同僚目其天性残忍。对待官员“又喜苛罚”。督粤期间被其参劾者几近千人,官场畏之,“皆重足而立”。[216]一时号称“屠官”。不过岑待学生尚为宽和:

近日省垣学生志士之流,类多文明公服、戴西帽,戢戢掉臂而行,其形式固甚美观也。昨岑督道过西门外某街,适遇一队所谓近日志士者,为岑督瞥见,即命随役饬其将西帽除下,并令其存于附近铺面,俟岑轿道后,始得戴回。[217]

粤抚张人骏与岑春煊素不相能,自谓“臭味不同”。不过张一向对新政、学堂不满,此前任河南巡抚时便认为“康梁群党二字,实欲祸我大清”,朝廷广设学堂适堕其术中,“十年之后其祸不知所极也”。[218]因此张人骏对洋装学生态度更为严厉:

本月初七日,粤抚张人骏出街,适有尚贤堂学生多人与之相撞,即命其从人喝除眼镜。奈学生等不喑官话,未将眼镜除下。讵张以为抗官,即命人将学生鞭朴。[219]

然而,岑、张等人禁止学生易服,甚至加以惩戒,多出于他们个人好恶,并没有什么切实依据。加之粤省向被视为盗寇充斥、民气嚣然之地,“粤人又不肯守范围。识字者不能耐劳,不识字者又多蛮野”。官场多视粤省为畏途。岑、张均系外来流官,虽然背后都有响当当的靠山,也不愿对当地过分弹压,搞不好不但丢人,而且赔上数十年资望。故二人做事往往亦成敷衍局面。对学生改装易服,他们只是对遇到的易装学生加以惩戒,对其他学生干脆置若罔闻。此外,清廷混乱的政策也使这些督抚左右为难。如岑春煊一面禁止学生穿着西式服装,一面却允许军人改易西式军服。[220]所以即便这些限制在实际执行中也相当松弛。广东高等学堂对学生服饰限制就日渐放松。原来学生上操时亦须戴红帽,自更换监督后,即将此例裁去,唯上饭堂时仍必须穿长衣。[221]

学生方面,则继续在各种因素影响下通过各种方式改装易服。就在清廷刚刚颁定学堂新章不久,芜湖中学堂学生在革命思潮影响下已是“眼笼西镜,口衔雪茄,窄袖短襟,履声橐橐”。[222]端方在上海看到震旦学院学生“皆去长辫易西装,捧枪以随法国武员操演”。对此号称开明的端方也“殊堪诧异”,在致梁鼎芬书中认为“若不早图之,恐此辈将为革命军之劲队”。[223]到1905年,广州已有很多学生易服。[224]尤其是一些民立学堂,如革命党人胡子晋执教的进取学堂,以及尚志、时敏等学堂,学生都已改易西式操服。[225]一些较为偏僻的内地也出现了学生易服。1905年6月,安徽高等学堂爆发全堂退学风潮。直接起因就是学生不愿穿旧式服装,自行安装白色衣领,又不愿遵守监督拆领的牌示,结果与学堂斋务长发生冲突,引发全体退学的大风潮。[226]

随着学生易服不断发展,反清色彩更浓的剪辫行动也越来越多。1904年冬,平刚在贵阳剪掉了发辫,成为“贵州剪发第一人”。[227]1905年8月,福建长乐觉民学堂幼班学生听了外国人羞辱中国人辫子的演讲,“变羞成愤,于月之下旬,阴约幼班学生自八、九岁至十二岁者九人,慨然将辫发剪去”。[228]1906年年初,广州中学堂已有学生剪辫,遭到监督陆炜士驱逐。不久陆炜士之子也自行剪辫,于是学生剪辫者益众。[229]岭南学堂有学生数十人同日剪辫。[230]在海丰县高等小学,陈姓等六名学生在校剪辫。他们的亲属当晚在学校特地设宴对之奖勉,并开演说会,勖助学生力学,务使精神与形式相表里。[231]在海外,清廷官派留日法政和武备学生中,满洲学生和具有翰林、道府等官衔者也有数十人剪去发辫。[232]

及至两宫去世、载沣摄政,学界更与军界一起掀起大规模剪发浪潮,有力推动了全社会服饰西化潮流发展。

第七节 社会风尚变化与民众对西式服饰态度 一、服饰僭越之风盛行

在军、警、学界剪辫易服影响下,辫、服社会风尚发生了变化。这种变化在沪、粤等口岸地区尤为明显。

19世纪六七十年代,上海租界已是“十里洋场”。葛元煦在1876年前后记道:“洋泾滨一隅,五方杂处,服色随时更易。自京班来沪,一时官商士庶,强半京装。其甚者,男则宽衣大袖学优伶,女则靓装靓服效妓家。相习成风,恬不为怪。”[233]

伴随时尚追逐的是对服饰等级的破坏和僭越。清代历朝《会典》《事例》及《大清律例》对社会各等级服饰、服色以及服饰禁例做了详细规定,到19世纪六七十年代,这些严格规定都已被破坏。“近来风俗日趋华奢,衣服僭侈,上下无别,而沪尤甚。洋泾浜负贩之子,猝有厚获,即御狐貉,炫耀过市。……衙署隶役,不著黑衣,近直与缙绅交游,酒食游戏争逐,恬不为怪。……衙中隶役多至千余人,魁其辈者则曰管班,出入裘马,骄淫逾制”。[234]更有甚者,“红风兜,耀日头,舆台皂隶等公侯”。“朱轮车,装饰华,京师乘者唯王爷,何物狂奴妄豪奢,笞杖罪应加”。[235]种种冒官、冒绅现象比比皆是。

到1906年前后,服饰僭越现象愈演愈烈。广州地处中西交汇前沿,又远离京师,民众对服饰等级多有僭越。很多百姓佩戴只有清廷一、二品大员方可使用的珊瑚帽顶。[236]在富商大贾云集的西关一带,一些人更是擅穿黄马褂。[237]在上海,洋商的马车夫也头戴金顶。上海道不得不专门照会驻沪领事予以禁止。[238]

二、仿冒军人服饰

19世纪80年代以后,西化时尚日益风行,民众服饰也转向模仿西式。随着军、警改易西式制服,社会上出现了对军人服饰的仿冒。1904年,上海一带营勇军服已改为类似西式的黑绸袄裤、薄底快靴。社会上一些土棍于是也身着黑绸袄裤,腰系白带,足蹬薄底快靴。高领宽辫,招摇过市。与营勇混杂,滋生事端。江南提标不得不规定以军服袖口西式色辫分别官弁等级,并会同松江知府出示晓谕,防止土棍冒充军人。[239]松江知府下令对混冒土棍严加拿办。[240]在南京,因民众仿效将备学堂学员穿着军服,两江总督魏光焘专门札饬南京保甲巡警总局,严禁商民冒穿军服。[241]

新军服制奏定颁行后,仿造和冒穿新军服装行为越来越多,并从江浙等沿海地带向内地扩展。1906年时,安徽督练公所在全省各地张贴告示,严禁非陆军出身和无军职者冒穿新军制服。[242]但这些禁令根本无法严格执行。由于新式军服价格较贵,常有士兵将军服私自出售、典当,社会上新军服装仍不断扩散。[243]

三、对学生发式、服饰的仿冒

较之仿冒军人服饰,社会上仿冒学生发式、服饰的行为更加普遍。

中国社会历来尊崇优遇读书人,清代对之也有明文规定。康熙四年谕曰:“士为四民之首,一方之望。凡属编氓,皆遵之奉之,以为读圣贤之书,列胶痒之选,其所言所行,俱可以为乡人法则。”康熙七年又谕曰:“士子者,百姓之观瞻。士习不端,民风何由得厚。是以考课士子,设为举优黜劣之典,以为移风易俗之道。”[244]这些皇家明谕都确认了士人在社会上的榜样和模范地位。

清廷复行新政后,以人材为政事之本,变法诸端首重学务,对新式学堂极为重视。不论官方还是民众眼中,新式学堂学生是士人延续,继承了士人优越地位。同时,作为给新政培养的人材,这些学生又是国家振兴基础,代表着国家富强和未来,被视为崭新形象,具有高尚之质。[245]这使得学生具有一种特殊社会地位。清廷取消科举后,学生更受社会重视。加以传统重文轻武社会心理影响,更加提高了学生在人们心目中地位。于是作为学生形象直接代表的学生服装便成为时尚趋慕对象。

另一方面,随着新式学堂广泛建立,学潮频繁发生。学潮中学生往往利用剪辫易服作为反抗手段,而清廷相关政策自相矛盾,使各地官方陷入对学生剪辫易服不禁则违反定制,禁又无明文规定的尴尬境地。官方的无奈不仅助长了学生剪辫易服的发展,也使学生的自由行动成为社会民众模仿对象。

同时,学生群体日益增大,流品日益混杂,种种劣行不断出现。在北京,有学生下课后身着操衣沿街骚扰,诈索钱财。[246]在广州,更有学生身着操衣当街调戏妇女。[247]这些行为因是身着操衣的学生所为,“警勇不敢问,巡弁不敢缉”。[248]这也使一些民众羡慕不已。凡此种种都使仿冒学生服饰尤其是剪辫和西式操衣成为风行一时的社会时尚。

在江浙一带,这种时尚首先在一些社会无赖青年中出现。清季,除了教民,普通百姓极少剪发短装。偶尔出现,多是盗匪假冒外国人作为掩护,或是奸夫被捉后以剪辫作证据,或者是一种妖术。甚或有人借此冒充外人包揽词讼,诈骗钱财。[249]在一般人眼中,这类事情不是遭到鄙弃、仇视,就是引起恐慌。所以即使是社会无赖,最初也不以剪辫为荣,而是通过其他发式追逐时尚,其中最为典型的就是蓄留前刘海发。

所谓前刘海,就是在发辫四围留短发一二寸,蓬松地覆于额际,与世俗所绘刘海蟾相似,故有此名。蓄留此发者大都是闾巷轻薄少年,借以勾引妇女。[250]到1903年前后,刘海发上又被刷以胶水,使之光可鉴人,看上去更为妖冶,几如荡妇。[251]早在刘坤一督两江时,便以前刘海为社会之害,下令严禁。当时连上海法、英、美三国租界也一起行动。魏光焘督两江后,以前刘海有悖剃发之制,1903年再次下令严禁。凡被差役捉者,除剃去刘海外又被施以掌嘴,甚至责打一百板作为惩儆。[252]但是官方的大动干戈在一般人眼中却大不谓然,甚至视之为差役乘机勒索扰民的机会。《申报》就认为此举实在不知轻重,是“徒事其繁而不知政体”。提醒政府应该注意的是那些剪去发辫,不中不西、不人不鬼的新党中人。[253]不过,尽管官方厉禁,前刘海还是存在了很长时间,直到1906年在镇江还有出现。[254]

随着学生剪辫行动发展,发式时尚发生了变化。当时学生剪掉发辫后,多将剩余长发直接披垂于两肩。[255]这种披肩发式最初由留日学生带回国内,今人熟悉的陈天华长发披肩形象即是一个典型代表。1905年时,南京一些少年开始模仿这种披肩发式剪留脑后发。即将脑后头发剪短约剩四五寸许,分拖于发辫两旁以为美观。这种发式一经出现便迅速传播,仿效者日众一日。对此,官方以当年义和团即系此种发式,大贴告示,下令如不速改,即以不安本分之名拘捕到案,一律永远监禁。[256]随着时间推移,学生发式再度改变,并反过来仿效无赖们的发式。1907年时,镇江学生都喜好蓄长发覆额,与原来的刘海发几无二致。官府索性将这种发式视同前刘海,一体严禁。[257]

与剪辫相比,仿冒学生服装尤其是操衣的行为更为普遍。在仿冒学生操服之前,社会上已经出现一种仿照西服将中式服装改瘦的时尚。这种风尚不仅流行于江浙一带,连北方也被波及。1903年时,山东一些富贵少年即将衣服衣袖改窄到三寸许,腰窄数寸许。结果身体屈伸都不得自由,远望如束锦木棍一条。又绒鞋西帽,口叼烟卷,目戴洋镜,宛然一派维新气象,被人讥为“徒学皮毛”[258]。

随着西式操衣在各地学堂推广,社会上仿冒操衣的行为日渐增多。在扬州,1904年出现了一种头戴西帽,足穿西靴,口含泰西烟卷,呼朋唤友,争逐于烟馆、茶肆、妓院之中的少年,自称学堂中人,趾高气扬,目空一切。[259]在南京,1905年因无赖之徒冒穿学生操衣欺压平民,两江学务处和警察局联合发布告示,禁止平民冒装学生,并令学生不得穿操衣外出,以崇体制。[260]这股风气也殃及湖南。湘抚和学务处都出示严禁学生参加迎神赛会,否则当即革退。并严禁民间冒穿学生操衣。[261]在广东,有平民冒穿学生服装在妓院狎妓饮酒。[262]甚至新会的和尚也冒穿学生装混迹于花柳之中。[263]在相对保守的北方保定也出现了对学生操服的仿制和冒穿。[264]在深处内陆腹地的成都,一些无赖青年“好戴眼镜冒充学生,及学洋派”。[265]

1906年阴历春节,扬州无赖少年改易装束,冒充学生横行无忌,引发社会公愤。仪董学堂监督奉命发布示谕,请巡警及地方官严行查禁。[266]

扬州事件引起《申报》等社会舆论关注。《申报》自1905年改版后对新政相当积极。在《申报》这类主张维新变法的舆论眼中,学生更有一种崇高地位:“今日我国最有希望之事,孰有甚于学界文明。”不仅如此,“救亡振敝,膺新中国主人翁之徽号者,必为今日之青年学生”。“永奠我神州者,亦恃有此力强年富之学生”。社会愚氓“沿其冒充官长、冒充绅士之旧习惯,而冒充我神圣不可侵犯之学生,树文明之魔障,作学界之蟊贼”,是“今日我国最不幸之事”。为杜绝冒充学生现象再次发生,《申报》提议仿照日本学校办法,由各校厘定本校制服,报学部或本省学务处存案备查,在当地指定商店制造。学生制服统由本校发给,无学校证明商店不得私售,学生退学后必须将制服缴回。由学务处对社会上仿冒行为予以惩究。[267]

扬州事件也成为民间推动制定学生服制的契机。不久,扬州学界开始研究制定学堂统一服制。[268]自行制定操衣操帽制度颁布实施,待学部颁发定制后再行更改。[269]

四、普通民众对西式服饰态度

除社会无赖肆行仿冒外,随着新政推行,一些地方的民众羡慕学生西式服饰,也出现了易服行为。在山西榆次,车辋村女学堂“所教皆洋人之法,衣服亦效洋人之装饰”。人们对之“多羡慕其所为,而不以为非”。[270]1905年停废科举后,学堂学生和留学生更为社会重视,人们对学生西式服饰更加艳羡。1906年,潮州大埔民众纷纷改穿学生衣装。[271]1907年蒋廷黻在湖南乡间度假,看到乡人对身穿白色制服、头戴新式草帽的留日学生羡慕不已的神情,深受刺激,发誓要到西洋念书以获得人们尊敬。[272]

受到社会风尚影响,一些具有趋新倾向的社会团体主动改易西式操服。1902年年底,在上海城外,每到星期天都有无数人短衣西制,相集练习体操。[273]1906年5月,寓沪商人虞洽卿仿照国外商团练兵之举,纠集上海青年商人组织华商体操会。5月20日召开成立大会,会员270人全部穿着军服,会长虞洽卿戎装军刀,亲自指挥。当日吕海寰亲作演说,萨镇冰、曾少卿等到会祝贺。[274]在华商体操会影响下,上海南市成立商业体操会。会章不仅制定西式操服,还为会员制定了西式常服。[275]8月27日,商业体操会开操。所有会员一律操服皮靴,头戴洋帽,腰围皮带。会董戎服佩刀。[276]此外,苏州讲报社也成立体育会,制定了西式操服。[277]

与这些艳羡态度和主动改易行动同时并存的,是多数普通百姓对西式学堂服饰的抵制和排斥,而且这种抵拒态度并不因区域和城乡差异有所改变。

在较早出现学生剪发行动的浙江黄岩,1904年一卢姓教员醉心欧化,剪辫改装,头戴白帽,身穿白衫。结果引得乡人一片骇然,对之冷嘲隐骂。[278]在山西,太谷举人孟嘉林1905年年底到上海准备赴日留学,因留日学生风潮未能成行,1906年年初回到家乡。孟氏在上海改易洋装,回家后人皆目其为洋夷,宗族亦视为异类,斥为“华人变夷”。[279]省城太原民众对西式服饰的排斥更为突出。太原陆军小学堂开办后,学生按规定在校内外一律穿着西式军服。但学生着军服外出时被民众大加嘲笑,逼得学生只好改回长衫。为此,陆军小学堂监督不得不专门禀请晋抚札饬太原府出示晓谕,命令军民人等对学生穿着军服毋许轻视非笑[280]。在较为发达的沿海口岸城市,民众对西式服饰的排斥也相当普遍。在天津,1906年7月,英敛之送友人赴日留学,同友人一起剪去发辫,并自作华盛顿式发型,头发在脑后蓬松微卷。英敛之虽然早已是社会名流,剪发后仍然受到嘲弄。[281]

结语 西潮下的清季服饰变革

清季社会发展与前代最显著的区别无疑是西潮的冲击和影响,清季服饰演变同样与西潮密不可分。军、警、学服制变革及其社会影响在在呈现出传统礼制与西潮间的碰撞、冲突与调适。

一、实用的体与用

在西潮冲击下,清季服饰在形制层面通过吸收西式元素发生重大改变,呈现出鲜明的西化时代特色。军、警服制最为突出,基本上放弃旧制,转而采纳西式服制。学堂服饰也融入许多西式成分。

礼义层面的变动更为突出。清初满洲和清末泰西都曾被中夏礼乐文明视为蛮夷,二者最后的结局却截然不同。清初满洲贵族统治者虽然力祛明制,造成清代冠服制度重大改变,但在礼义上最终还是以中夏文明正统自居,继续坚持夷夏之别。因此清初冠服制度由以满入夏始,终于满为夏所化。而清季在“数千年未有之强敌”打击下,满洲贵族统治者无力坚守夷劣夏优之分,不得不承认、接受夷夏平等现实,开始援西入中,进而更达于以西化中,将昔日蛮夷之服作为今日文明先进标志全盘学习之。华夷之辨的放弃,对夷夏平等、夷优夏劣观念接受和对西式服饰的采纳,标志着在清季大变局下,冠服制度从形制到观念发生了一场根本变革。这场用夷变夏、以西化中的冠服制度改革,实可谓之西体中用。

不过,清季服饰变革虽然呈现出鲜明的西化特色,却并非单向度的全盘西化。从文学堂服饰看,其在形制上以中式服装为基础参酌西法,在指导思想上以圣经大义为轨则,以纲常礼法为教化。这一系列做法都植基于张之洞大力倡导、清廷积极推广的体用、本末之道:“不可变者,伦纪也,非法制也;圣道也,非器械也;心术也,非工艺也。……法者,所以适变也,不可尽同;道者,所以立本也,不可不一。……所谓道、本者,三纲、四维是也”。“中学为内学,西学为外学;中学治身心,西学应世事。……心圣人之心,行圣人之行,以孝悌忠信为德,以尊主庇民为政,虽朝运汽机,夕驰铁路,无害为圣人之徒也”。[282]文学堂服制正是中体西用原则的典型体现。

由此可见,清季服饰变革在以西化中的同时还存在着以中纳西的路径,二者呈现出西体中用与中体西用共存格局。

清季服饰变革所以呈现这一形态,除了东渐西潮的重要作用,礼制传统的延续亦有深刻影响。

“礼”本身即非常强调对传统的继承。“以旧坊为无所用而坏之者,必有水败。以旧礼为无所用而去之者,必有乱患”。[283]因此历代礼制多以因袭为主,损益为辅。“因其大体之不可变者,而少加损益于其间”。[284]同时,“礼”的发展亦富于中国文化讲求实用性一面,注重务实变化,强调因时制宜、因地制宜。“礼,时者也”。“礼从宜,使从俗”。[285]时代、社会环境发生变化,“礼”也应随之改变。清季中国处于大变局、大转折时代,军、警、学服制变化正是从时从宜精神的体现。

另一方面,清代特殊环境形成的历史传统也有重要影响。清代继承明朝冠服制度,又对之全面改造,极力突出满洲特性,强化满洲贵族统治地位,使清代礼制更富于实用主义精神。这一传统在清季冠服制度改革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清军最初采用西式军服,系因常胜军作战威力对李鸿章的触动。曾国藩身为理学名臣,力倡隆礼济世,为了军事需要,也不务虚文做了军服西化的先锋。曾、李二人身上体现出的实用主义倾向,虽多来源于晚清经世思想影响,但恰与清代冠服制度演变的实用特点不谋而合,这也是清廷最终能够容忍湘、淮军改易西服的一个重要原因。迨至新军军服创制,练兵处完全从近代军事训练和实战需要出发提出新式军服制定原则。西式警服的制定也同样体现出因时而变的实用精神。

可见,清季服饰变革不仅是东渐西潮冲击的产物,礼制自身实用传统和清代礼制实用主义特色同样发挥了重要作用。原本互相冲突的远夷与华夏服饰,通过西体中用与中体西用共存的形式被调和在一起。

二、道器与体用的等差有别

然而,“礼”虽然注重变化,其变化却是有限度的。在“礼”的变与不变中,“立权度量,考文章,改正朔,易服色,殊徽号,异器械,别衣服,此其所得与民变革者也”。“亲亲也,尊尊也,长长也,男女有别,此其不可得与民变革者也”。[286]简言之,器与道——冠服与礼治之间,器的变化绝不能对道产生根本损害。置于清代社会环境中,即是冠服的变化绝不能危害满清统治这一根本之道。

正是由于这重道器关系的约束,新军和巡警服装只能在日常礼服、操服上采用西式,而在体现朝廷权威的朝觐、公谒等重大礼仪场合却严守定制,冠服一仍其旧。

学堂服饰制定过程中,道器制约关系体现得更为鲜明。在《奏定学堂章程》中,清廷以中体西用思想为指导,将立学宗旨定为“以忠孝为本,以中国经史之学为基,稗学生心术一归于纯正。而后以西学沦其智识,练其艺能,务期他日成材,各适实用”。[287]作为明道之器,学堂冠服自然必须贯彻和体现这一宗旨。正是因为始终坚持以圣经大义为正轨,以溶融于服制中的纲常礼法相教化,以尚武秉礼铸就自强之基,清季学堂服饰最终形成以既有冠服定制为主体,略以西制相损益的格局。

由此,清季服饰虽然在西潮冲击下不得不有所变革,其中蕴含的以礼治国的治政之道并没有改变,维护清廷统治的使命更未改变。服饰变革的西与中、体与用之间,既有礼制从整体上已无法保全,华夷之辨已不得不被迫放弃,但清廷并未就此放弃礼治传统,而是退而求诸维护满洲贵族统治这一根本之道不可改变,维护礼治下爱新觉罗氏家业的根本之体不可动摇,继续坚持将之奉为“敬谨遵循”“永垂法守”的祖宗成宪。器虽法西而根本之道究不离中。实际上,清廷主动改革军、警、学服制,就是企图在新政改革中将服制西化潮流纳入既有礼制规范,继续维持以礼治国的治政模式,巩固清朝统治。正是在中体西用思想指导下,面对西力逼迫的经世安邦与维护纲常礼教之间的矛盾得到了折中调和。

透过西潮冲击下清季服饰变革所体现出的这一器法西而道不离中的准则,可以看出,在清季传统延续与西化变革之间,西体中用与中体西用呈现出等差有别的格局。西体中用为其表,中体西用为其基,中体西用较之西体中用具有更为根本、深刻和全局性的决定作用和影响。

三、近代中国社会的“底色”

与国家体制不同,普通民众和基层社会缺乏鲜明的道器、体用观念。对包括军人和学生在内的社会大众而言,活动方便、经济利益、追逐文明新风、趋慕社会时尚以及革命思潮等等都是他们接受西式服饰的原因。但是必须看到,这些复杂、多元民众行动汇成的西化社会潮流是伴随着清廷大规模西化改革而兴起。也就是说,它们的出现很大程度上是国家政策导向的结果,深受传统礼治教化模式的制约。反传统的社会潮流恰恰是传统的产物。而多数民众对西式服饰的抵拒更反映出日常生活中长期礼治教化形成的根深蒂固的传统观念和习俗。所以,基层中国社会中西化变革与传统延续二者间同样存在着等差有别格局,西化潮流受到传统延续的深刻影响。

普通民众和基层社会中这些由传统礼治长期教化塑造而成的日常观念、习俗和行为模式构成了近代中国社会的“底色”。它们是道器、体用观念在基层社会的体现,又为国家体制层面的道器、体用提供了基础和支撑。它们为近代中国社会西化变革提供了背景,又制约着西化变革在近代中国的影响和走向。

[1] 晚清民初是“礼”变革的重要时期。就冠服制度而言,杨志刚对戊戌前后宋恕、康有为等人通过改易服色救国强民的思想有所述及。参见杨志刚:《中国礼仪制度研究》,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第246页。另,本章所述清季服饰变革以清廷对新军、巡警和文学堂学生冠服制度改革为中心。新军、巡警自不待言,其时尚未实行男女合校,文学堂专指男学堂,故所论不涉及女性服饰。

[2] 转引自彭林:《儒家礼乐文明讲演录》,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第25页。

[3] 《礼记·曲礼上第一》,载李学勤主编《十三经注疏·礼记正义》,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第13页。

[4] 《礼记·经解第二十六》,载李学勤主编《十三经注疏·礼记正义》,第1370–1373页。

[5] 《礼记·坊记第三十》,载李学勤主编《十三经注疏·礼记正义》,第1399页。

[6] 《汉书》卷四八《贾谊传》,中华书局,1962,第2252页。

[7] 《礼记·经解第二十六》,载李学勤主编《十三经注疏·礼记正义》,第1371页。

[8] 《周礼·春官宗伯·司服》,载李学勤主编《十三经注疏·周礼注疏》,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第549页。

[9] 《周礼·春官宗伯·典瑞》记典瑞的职掌为:“典瑞掌玉瑞、玉器之藏,辨其名物与其用事,设其服饰。”见李学勤主编:《十三经注疏·周礼注疏》,第533页。

[10] 商务印书馆编辑部编:《辞源(修订本)》,商务印书馆,1988,第800页。

[11] 杨志刚:《中国礼仪制度研究》,第195–204页。

[12] 《礼记·坊记第三十》,载李学勤主编《十三经注疏·礼记正义》,第1403页。

[13] 刘宝楠撰:《论语正义》,中华书局,1990,第578页。

[14] 《礼记·大传第十六》,载李学勤主编《十三经注疏·礼记正义》,第1001–1002页。

[15] 昆岗等奉敕撰:《钦定大清会典事例》,载《续修四库全书·史部·政书类》,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

[16] 张荣铮等点校:《大清律例》,天津古籍出版社,1993,第288–291页。

[17] 《明史》卷四七《礼志一》,中华书局,1974,第1223–1224页。

[18] 余继登撰:《典故纪闻》卷二,北京:中华书局,1981,第36页。

[19] 《明史》卷一七九《舒芬传》,第4760页。

[20] 孟森:《明清史讲义》上,中华书局,1981,第13页。

[21] 《清太宗实录稿本》卷十四,转引自陈生玺《清初剃发令的实施与汉族地主阶级的派系斗争》,《历史研究》1985年第4期。

[22] 《清实录·太宗文皇帝实录》,中华书局,1985,第404、445–446页。

[23] 《清实录·太宗文皇帝实录》,第554页。

[24] 《清实录·高宗纯皇帝实录》六,中华书局,1986,第379–381页。

[25] 清高宗敕撰:《清朝通典》,万有文库本,商务印书馆,1935,第2373页。

[26] 赵尔巽等撰:《清史稿》卷二○《文宗本纪》,中华书局,1976,第755页。

[27] 赵尔巽等撰:《清史稿》卷四一六《刘铭传传》,第12079页。

[28] 参见周锡保:《中国古代服饰史》,中国戏剧出版社,1984,第451–452页。

[29] 赵尔巽等撰:《清史稿》卷七《圣祖本纪》,第218、232、237页。

[30] 赵尔巽等撰:《清史稿》卷一五五《邦交志·法兰西》,第4563页。

[31] 参见向中银:《晚清对外聘人才的隶籍易服之争》,《文史杂志》1996年第4期。

[32] 赵尔巽等撰:《清史稿》卷二一《穆宗本纪》,第786页。

[33] 《清实录·高宗纯皇帝实录》十二,第320–321页。

[34] 周锡保:《中国古代服饰史》,第511页。

[35] 军服制度及其演变是军事装备史研究的重要内容,清末又是中国军服近代化变革的关键阶段,但目前对清末军服制度及其演变研究相当薄弱。相对而言,海军军服研究稍好。陈悦对清末海军军服演变分北洋海军时期、甲午之后重建海军和新建海军时期三个阶段做了较系统论述。陆军军服演变只是零散地在相关论著中有所提及。R. J.史密斯描述了常胜军服装情况;周锡保对1905年新军服制作了简要叙述。鉴于上述研究状况,本章集中讨论陆军服饰。参见陈悦:《中国海军百年军服》第一至四部分,《现代舰船》2006年第6–9期;R. J.史密斯:《十九世纪中国的常胜军——外国雇佣兵与清帝国官员》,汝企和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周锡保:《中国古代服饰史》。

[36] R. J.史密斯:《十九世纪中国的常胜军——外国雇佣兵与清帝国官员》,第43页。

[37] 《回忆华尔将军》,第7页。转引自R. J.史密斯:《十九世纪中国的常胜军——外国雇佣兵与清帝国官员》,第44页。

[38] R. J.史密斯:《十九世纪中国的常胜军——外国雇佣兵与清帝国官员》,107页注释1。

[39] R. J.史密斯:《十九世纪中国的常胜军——外国雇佣兵与清帝国官员》,第95页。

[40] 《练勇刍言》,载中国兵书集成编委会编《中国兵书集成》第47册,解放军出版社,1992,第742页。

[41] 曾国藩:《遵旨筹议直隶练军事宜折》,载《曾国藩全集》第10册,岳麓书社,2011,第436页。

[42] 胡宝华:《回忆天津北洋武备学堂》,载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文史资料委员会编《文史资料存稿选编·军事机构下》,中国文史出版社,2002,第231页。

[43] 张之洞:《吁请修备储才折》,载苑书义等主编《张之洞全集》卷37,河北人民出版社,1998,第991–992页。

[44] 沈敦和编:《自强军创制公言》,载中国兵书集成编委会编《中国兵书集成》第49册,解放军出版社,1993,第329、412–415页。

[45] 袁世凯编纂:《新建陆军兵略录存》,载来新夏主编《北洋军阀》第2册,上海人民出版社,1988,第121–122页。

[46] 《淮军武毅各军课程》,载中国兵书集成编委会编《中国兵书集成》第48册,解放军出版社,1993,第772页。

[47] 赵尔巽等撰:《清史稿》卷一三九《兵制·训练》,第4131页。

[48] 张之洞、刘坤一:《遵旨筹议变法谨拟采用西法十一条折》,载苑书义等编《张之洞全集》卷54,第1432–1435页。

[49] 袁世凯:《北洋创练常备军厘订营制饷章折》,载廖一中、罗真容整理《袁世凯奏议》,天津古籍出版社,1987,第509页。

[50] 《再续黔抚邓小赤中丞新订贵州武备学堂章程》,《申报》1903年1月18日。

[51] 佚名:《孙星使时政奏稿》线装铅印本,广东省中山图书馆地方文献部藏,第12页。

[52] 袁世凯:《遵旨训练各省将目拟订简易章程折》,载廖一中、罗真容整理《袁世凯奏议》,第722页。

[53] 《拟更军制》,《汇报》1903年9月16日。

[54] 《改定军制》,《鹭江报》1903年10月1日。

[55] 《保阳尺素》,《申报》1903年10月4日。

[56]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北洋新军初期武备情形史料》,《历史档案》1989年第2期。

[57]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光绪宣统两朝上谕档》第29册,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96,第324页。

[58]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光绪宣统两朝上谕档》第30册,第67页。

[59] 朱彭寿著,何双生整理:《旧典备徵·安平康乐室随笔》,中华书局,1982,第184–185页。

[60] 吴景南:《北洋军事学堂简忆》,载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文史资料委员会编《文史资料存稿选编·军事机构下》,中国文史出版社,2002,第224–225页。

[61] 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中华民国史组编:《清末新军编练沿革》,中华书局,1978,第203–204页。

[62] 朱彭寿著,何双生整理:《旧典备徵·安平康乐室随笔》,第185页。

[63] 《练兵处奏定陆军营制饷章》,《东方杂志》1905年3月30日第2期,第53–57页。

[64] 帽正即帽徽。

[65] 奕劻等:《奏定陆军衣制图说》,广东省中山图书馆地方文献部藏;《陆军目兵衣帽图说》,《东方杂志》1905年5月28日第4期,第171–173页。

[66] 《陆军部奏拟定巡防队试办章程折》,载政学社《大清法规大全·军政部》,广益书局,宣统三年正月。

[67] 关于清末西式警察服装的研究主要有韩延龙等所著《中国近代警察制度》。书中重点描述了1908年民政部制定警察服制情况。该书增补修订后更名为《中国近代警察史》,内容没有变化。沈晓敏描述了清末广州巡警制服式样;李跃乾指出清末陆军制服变化推动了民政部制定西式巡警制服。参见韩延龙主编:《中国近代警察制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3;韩延龙、苏亦工等:《中国近代警察史》(上、下),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沈晓敏:《清末广东巡警(警察)制度述略》,《政法学刊》1997年第3期;李跃乾:《论辛亥革命前后的服饰改革》,《淮阴师范学院学报》1999年第2期。

[68] 葛元煦著,郑祖安标点:《沪游杂记》,上海书店出版社,2009,第84页。

[69] 黄遵宪撰,钟叔河辑注校点:《日本杂事诗(广注)》,岳麓书社,1985,第635页。

[70] 胡燏棻:《变法自强疏》,载中国史学会主编《戊戌变法》第1册,上海人民出版社,1957,第284页。

[71] 《湖南保卫局章程》,载黄遵宪《黄遵宪集》,天津人民出版社,2003,第572页。

[72] 《湖南保卫总局巡查执事章程》,《湘报》1898年8月13日。

[73] 韩延龙、苏亦工等:《中国近代警察史》上册,第200页。

[74] 毓长:《述德笔记》,载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第16辑第156册,台北:文海出版社,1966,第59页。

[75] 《具奏拟订京师巡警章服礼节一折录旨抄奏咨行查照由》,载《练兵处全宗》,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档案号:第21号。

[76] 周善培:《旧雨鸿爪》,载全国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编《中华文史资料文库·政治军事编·晚清残局》,中国文史出版社,1996,第134页。

[77] 袁世凯:《创设保定警务局并添设学堂拟定章程呈览折》,载廖一中、罗真容整理《袁世凯奏议》,第1170页。

[78] 甘厚慈辑,罗澍伟点校:《北洋公牍类纂正续编》第1册,天津古籍出版社,2013,第292页。

[79] 周善培:《旧雨鸿爪》,载全国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编《中华文史资料文库·政治军事编·晚清残局》,第135页。

[80] 周善培:《蜀海丛谈》,载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第1辑第7册,第142页。但熊倬云说岑春煊在1902年9月委派的四川警察学堂总办和1903年4月创设的警察总局总办都是云南候补道李觐光。周善培则记为壬寅(1902年)十月,岑春煊才聘李办四川新政。熊倬云:《解放前的成都警察》,载全国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编《中华文史资料文库·政治军事编·海军·空军·警察·宪兵》,中国文史出版社,1996,第646页;周善培:《旧雨鸿爪》,载全国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编《中华文史资料文库·政治军事编·晚清残局》,第135页。

[81] 周善培:《旧雨鸿爪》,载全国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编《中华文史资料文库·政治军事编·晚清残局》,第135页。

[82] 《时事要闻》,《大公报》1903年1月20日第4版。

[83] 林仁:《清末民初广州的警察机构(1903—1917)》。转引自沈晓敏:《清末广东巡警(警察)制度述略》,《政法学刊》1997年第3期。

[84]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光绪宣统两朝上谕档》第28册,第230页。

[85] 《续录江西警察局兼学堂章程》,《申报》1903年7月13日。

[86] 《警察之更衣》,《警钟日报》1904年10月22日。

[87] 《整顿警察》,《时报》1905年3月5日。

[88] 张寿崇整理:《那桐日记》,载北京市档案馆编《北京档案史料:2002.2》,新华出版社,2002,第143页。

[89] 《清实录·德宗景皇帝实录》八,中华书局,1987,第260–261页。

[90] 毓长:《述德笔记》,载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第16辑第156册,第79页。

[91] 《具奏拟订京师巡警章服礼节一折录旨抄奏咨行查照由》,载《练兵处全宗》,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档案号:第21号。

[92] 张寿崇整理:《那桐日记》,载北京市档案馆编《北京档案史料:2002.2》,第149页。

[93] 谢兴尧整理、校点、注释:《荣庆日记》,西北大学出版社,1986,第88页。

[94] 《清实录·德宗景皇帝实录》八,第286页。

[95] 《清实录·德宗景皇帝实录》八,第290页。

[96] 《中电》,《汇报》1905年10月21日。

[97] 《天津警察已剪除发辫》,《申报》1905年11月8日第2版。

[98] 《埃·巴克斯来函》,载骆惠敏编《清末民初政情内幕》上册,知识出版社,1986,第432页。

[99] 《巡捕易装》,《大公报》1906年2月5日第5版。

[100] 《议改巡捕为巡警》,《大公报》1906年2月5日第5版。

[101] 《宣示预备立宪先行厘定官制谕》,载故宫博物院明清档案部编《清末筹备立宪档案史料》上册,中华书局,1979,第44页。

[102] 《巡警仍拟更换服色》,《盛京时报》1907年2月24日第2版。

[103] 《颁行黑龙江警员服制》,《盛京时报》1907年5月1日第2版。

[104] 《民政部咨请改订礼制》,《申报》1907年5月7日第3版。

[105] 《警厅拟定巡警服式》,《北洋官报》1907年5月20日。

[106] 《民政部奏参照陆军成案酌拟巡警服章折》,《东方杂志》1908年9月20日第8期,第7页。

[107] 周锡保:《中国古代服饰史》,第513–515页。

[108] 璩鑫圭、唐良炎编:《中国近代教育史资料汇编:学制演变》,上海教育出版社,1991,第246–248、514–523页。

[109] 张之洞:《筹定学堂规模次第兴办折》,载苑书义等编《张之洞全集》卷57,第1499页。

[110] 张之洞、刘坤一:《变通政治人才为先遵旨筹议折》,载苑书义等编《张之洞全集》卷57,第1396–1397页。

[111] 张之洞:《筹定学堂规模次第兴办折》,载苑书义等编《张之洞全集》卷57,第1498页。

[112] 袁世凯:《遵旨改设学堂酌拟试办章程折》,载廖一中、罗真容整理《袁世凯奏议》上,第319、335页。

[113] 《钦定学堂章程》,载璩鑫圭、唐良炎编《中国近代教育史资料汇编:学制演变》,第251页。

[114] 《时事要闻》,《大公报》1902年12月22日第3版。

[115] 《上管学大臣条议》,《南洋官报》1904年3月3日第9期,第2–4页。

[116] 张之洞:《筹定学堂规模次第兴办折》,载苑书义等编《张之洞全集》卷57,第1498页。

[117] 张之洞:《致瞿子玖书》(光绪二十九年十月二十三日),载璩鑫圭、唐良炎编《中国近代教育史资料汇编:学制演变》,第142页。

[118] 张之洞:《致瞿子玖书》(光绪二十九年十一月初八日),载璩鑫圭、唐良炎编《中国近代教育史资料汇编:学制演变》,第143–144页。

[119] 《奏定学堂章程》,载璩鑫圭、唐良炎编《中国近代教育史资料汇编:学制演变》,第498–499页。

[120] 张之洞:《致瞿子玖、荣华卿书》(光绪二十九年十一月二十日),载璩鑫圭、唐良炎编《中国近代教育史资料汇编:学制演变》,第145页。

[121] 《庾楼挹爽》,《申报》1904年8月4日。

[122] 《学生制服可笑》,《申报》1905年6月1日第9版。

[123] 朱寿朋编,张静庐等校点:《光绪朝东华录》,中华书局,1958,第5410页。

[124] 《会奏重定学堂章程折》,载舒新城编《近代中国教育史料》第2册,中华书局,1933,第4页。

[125] 《札各学堂酌定学生冠服程式颁发试办》,载苑书义等编《张之洞全集》卷152,第4315–4327页。

[126] 《两湖督部堂奏定学堂冠服程式折》,《四川学报》1907年丁未第8册,第8–9页。

[127] 《清实录·德宗景皇帝实录》八,第579页。

[128] 《会奏学堂冠服折》,见学部总务司编:《学部奏咨辑要》,载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三编》第10辑第96册,第305–314页。

[129] 《会同礼部遵议学堂冠服程式折》,《学部官报》1907年9月17日;《学部礼部奏遵议学堂冠服程式折》《学部奏定学堂冠服章程》,《政治官报》1907年11月2日第8号,第8–10页。

[130] 《实行新定学堂服式期限》,《直隶教育杂志》1907年12月5日丁未年第17期。

[131] 张之洞:《札学务处发学歌、军歌》,载苑书义等编《张之洞全集》卷151,第4267页。

[132] 张之洞:《筹定学堂规模次第兴办折》,载苑书义等编《张之洞全集》卷57,第1500页。

[133] 《学生服制可笑》,《申报》1905年6月1日第9版。

[134] 奕劻等:《奏定陆军衣制图说》。

[135] 《札各学堂酌定学生冠服程式颁发试办》,载苑书义等编《张之洞全集》卷152,第4315–4327页。

[136] R. J.史密斯:《十九世纪中国的常胜军——外国雇佣兵与清帝国官员》,第107页。

[137] 曾国藩:《遵旨续议直隶试办练军事宜折》,载《曾国藩全集》第11册,第69页。

[138]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光绪宣统两朝上谕档》第26册,第200、214页。

[139] 《防军改装》,《中国旬报》1900年8月29日。

[140] 张之洞:《筹办练兵事宜酌议营制饷章折》,载苑书义等编《张之洞全集》卷57,第1507页。

[141] 《两江督练公所督办命令全镇官佐在营一律军服文》,《南洋兵事杂志》1910年11月26日第51期。

[142] 《京师近事》,《申报》1910年10年30日第1张第5版。

[143] 《军服更换之先声》,《申报》1906年12月2日第2张第9版。

[144] 韩延龙、苏亦工等:《中国近代警察史》上册,第200页。

[145] 《中电》,《汇报》1905年10月21日。

[146] 《内城巡警总厅移复巡警部警政司文(光绪三十二年五月二十日)》《外城巡警总厅移复巡警部警政司文(光绪三十二年五月二十一日)》,载《巡警部全宗》,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档案号:第1501号。

[147] 《内城巡警总厅外城巡警总厅移付巡警部警政司文(光绪三十二年六月廿二日)》,载《巡警部全宗》,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档案号:第1501号。

[148] 原件无标题,载《巡警部全宗》,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档案号:第1501号。

[149] 舒鸿仪著,章兰荪校:《东瀛警察笔记》,载刘雨珍、孙雪梅编《日本政法考察记》,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第245、234、246页。

[150] 《舒鸿仪禀呈》,转引自韩延龙、苏亦工等:《中国近代警察史》上册,第200页。

[151] 《请颁巡士服式》,《申报》1906年6月4日第17版。

[152] 《巡士改装》,《申报》1906年10月4日第2张第9版。

[153] 《民政部亦有改换军服之议》,《大公报》1911年1月6日第2张第1版。

[154] 《改装近闻》,《岭东日报》1903年11月14日。

[155] 《论中国学生不宜变服制》,《汇报》1903年10月31日第525号。

[156] 《上管学大臣条议》,《南洋官报》1904年3月3日第9期,第2–4页。

[157] 《议划一校服》,《直隶教育杂志》1907年5月12日丁未年第5期。

[158] 《京师近信》,《时报》1907年9月27日第2版。

[159] 《张香帅奏颁学生服制》,《大公报》1907年6月13日第4版。

[160] 《反对立宪奏折计数》,《盛京时报》1906年11月18日第2版。

[161] 《严禁私剃发辫》,《直隶教育官报》1906年12月16日第19期。

[162] 《正黄旗蒙古都统吕海寰密陈兴办学堂及征兵宜防隐患折》,载故宫博物院明清档案部编《清末筹备立宪档案史料》上册,第170–171页。

[163] 许珏:《学务亟宜厘正呈请代奏折》,载许珏《复庵遗集·奏议》,台北:成文出版社,1970,第92–94页。

[164] 《林军机力主改换军衣军帽之议》,《申报》1907年3月6日第4版。

[165] 《富强通论》,《学务杂志》1907年1月9日第9期。

[166] 谢兴尧整理、校点、注释:《荣庆日记》,第110、116页。

[167] 《怪哉学堂冠服将复古制》,《中国日报》1907年3月12日。

[168] 《学部咨各省添考品行文》,《盛京时报》1906年11月21日第2版。

[169] 《学部咨各学堂慎择学员章程》,《盛京时报》1906年12月15日第3版。

[170] 《学部饬教员改装》,《中国日报》1907年4月6日。

[171] 《不准学生戴洋式帽》,《中国日报》1907年4月10日。

[172] 《学部禁著操服》,《大公报》1907年5月1日第5版。

[173] 《学部议划一校服》,《盛京时报》1907年5月2日第2版。

[174] 《保存国粹》,《正宗爱国报》1907年1月9日第55期。

[175] 《学堂更换衣帽》,《正宗爱国报》1907年4月15日第141期。

[176] 《凤大臣新政令》,《盛京时报》1907年4月19日第2版。

[177] 《两江学务处通饬各学堂文(为严禁改装剪辫事)》,《申报》1906年9月6日第3张第17版。

[178] 《省宪传谕各学生改换长服》,《申报》1906年12月26日第4版。

[179] 陆懋勋:《江苏师范学堂章程》,载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三编》第10辑第92册,台北:文海出版社,1986,第103–104、107–109页。

[180] 《南京军界大更动之原因》,《申报》1906年12月16日第4版。

[181] 《江督端通谕各标营将校目兵及各学堂生徒整饬服装文》,《南洋兵事杂志》1907年3月14日第6期。

[182] 《徐统制密饬各标营官长劝谕毋剪辫发札》,《南洋兵事杂志》1907年4月2日第7期。

[183] 《传谕学生勿穿短衣》,《申报》1906年12月15日第2张第9版。

[184] 《鄂督严查回国留学生》,《申报》1907年1月24日第2版。

[185] 《限令学生改易长服》,《申报》1907年5月26日第11版。

[186] 《袍褂军衣之过渡时代》,《东方报》1906年11月22日;《呵呵猪尾割去亦要续回》,《香港少年报》1906年12月6日。

[187] 《咄咄学生变服亦要干涉》,《东方报》1906年11月29日。

[188] 《学生冠服定式》,《大同报》1907年7月13日。

[189] 《札饬军人毋剪辫发》,《北洋官报》1907年5月26日。

[190] 《新军划一军服》,《申报》1909年4月24日第2张第3版。

[191] 《移呈军需司付本部具奏近畿各镇改用呢服奏底乙本、禀文》,载《会议政务处全宗》,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档案号:清四,第584号。

[192] 蒋维乔:《初等小学勿用操衣》,《教育杂志》1909年8月10日第7期。

[193] 蒋维乔:《初等小学勿用操衣说》,《申报·来稿》1909年8月27日第2张第4版。

[194] 《军人易服》,《申报》1905年6月30日第4版;《军政实录》,《汇报》1905年8月16日第54号。

[195] 《庆邸罚俸》,《申报》1905年7月11日第2版。

[196] 《清太后之保存辫子》,《唯一趣报有所谓》1905年7月31日第2页;《金华殿语》,《汇报》1905年9月23日第65号。

[197] 《军人果能尽去豚尾耶》,《香港少年报》1906年8月1日;《欲当兵着割辫》,《潮声》1906年第9期。

[198] 《札饬军人毋剪辫发》,《北洋官报》1907年5月26日。

[199] 谌秉直:《回忆江南陆师学堂有关情况》,载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文史资料委员会编《文史资料存稿选编·军事机构下》,中国文史出版社,2002,第198页。

[200] 《徐统制密饬密饬各标营官长劝谕毋剪辫发札(丙午二月)》,《南洋兵事杂志》1907年4月2日第7期。

[201] 钱均夫:《杭州求是书院罪辫文案始末记略》,载中国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第三所编《近代史资料》总12号,科学出版社,1957。

[202] 俞子夷:《蔡元培先生和草创时的光复会》,载全国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编《中华文史资料文库·政治军事编·辛亥革命》,中国文史出版社,1996,第182页。

[203] 《南汇县党狱始末记》,《江苏》1903年8月1日第6期,第1–12页。

[204] 《记客述浦左演说肇祸巅末》,《申报》1903年8月31日。

[205] 匪石:《发厄》,《浙江潮》1903年3月18日第2期。

[206] 《黄岩学界》,《苏报·学界风潮》1903年6月17日。

[207] 《筹论停科》,《新民丛报》1903年6月24日第34号。

[208] 此句引文标点为笔者标注,括号内文字为原文。但上下文句明显不通,原文印刷似有误,故暂作此处理。

[209] 《宣告学生》,《申报》1903年6月28日。

[210] 《札禁悖书》,《申报》1904年6月29日。

[211] 《奏参学务》,《申报》1904年6月3日。

[212] 《一条假辫价值三圆》,《警钟日报》1904年7月21日。

[213] 《鹤楼笛韵》,《申报》1904年5月30日;《庾楼挹爽》,《申报》1904年8月4日。

[214] 张守中编:《张人骏家书日记》,中国文史出版社,1993,第51页。

[215] 《示禁洋装》,《南洋官报》1904年4月24日。

[216] 张守中编:《张人骏家书日记》,第59、60、90、127页。

[217] 《戴西帽者须防刁架》,《广东日报》1905年3月11日。

[218] 张守中编:《张人骏家书日记》,第160、162页。

[219] 《张人骏鞭朴学生》,《唯一趣报有所谓》1905年6月15日,第3页。

[220] 《袍褂军衣之过渡时代》,《东方报》1906年11月22日。

[221] 《老大学堂罢长衫队》,《唯一趣报有所谓》1905年5月14日。

[222] 《革命又萌》,《申报》1904年3月15日。

[223] 《学生西装》,《鹭江报》1904年8月25日。

[224] 《戴西帽者须防刁架》,《广东日报》1905年3月11日。

[225] 《粤垣各社会不用美货之题名》,《唯一趣报有所谓》1905年8月2日。

[226] 《皖省高等学堂全体学生退学始末记》,《申报》1905年7月2日第1、2版。

[227] 陈恒安:《平刚先生事略》,载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贵阳市文史资料委员会《贵阳文史资料选辑》第38辑,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贵阳市委员会,1993,第45页。

[228] 《小学生剪辫》,《岭东日报》1905年9月12日。

[229] 《陆炜士因其子始不禁剪辫》,《唯一趣报有所谓》1906年1月7日。

[230] 《贺旅美同胞剪辫书》,《大公报》1906年8月5日第6版。

[231] 《可敬可敬学生不甘豚尾》,《唯一趣报有所谓》1906年6月13日。

[232] 《哈哈满奴亦多去其豚尾》,《唯一趣报有所谓》1906年5月1日。

[233] 葛元煦著,郑祖安标点:《沪游杂记》,第79页。

[234] 王韬:《瀛壖杂志》卷一,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第10页。

[235] 《咏洋场僭越四事》,《申报》1874年2月3日。

[236] 《岑督拿办戴假珊瑚顶者》,《时报》1905年3月29日第2张,第6页。

[237] 《野蛮野蛮岑春煊禁穿黄马褂戴红顶》,《广东日报》1905年2月7日。

[238] 《请禁马夫顶戴》,《申报》1906年5月24日第10版。

[239] 《示定军衣》,《申报》1904年6月5日。

[240] 《猎场草色》,《申报》1904年6月4日。

[241] 《禁止商民穿着军服》,《警钟日报》1904年10月8日。

[242] 《示禁冒穿军服》,《申报》1906年3月25日第9版。

[243] 《江督通饬严禁私售军械军服》,《申报》1906年7月13日第2张第9版。

[244] 托津等奉饬编纂:《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嘉庆朝)·礼部·学校·劝惩优劣》,载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三编》第67辑第663册,台北:文海出版社,1991,第3468、3480页。

[245] 《湘抚严禁假冒学生》,《申报》1905年7月5日第2版。

[246] 《奏参学务》,《申报》1904年6月3日。

[247] 《操衣佬亦调戏盲妹耶》,《唯一趣报有所谓》1906年3月26日。

[248] 《湘抚严禁假冒学生》,《申报》1905年7月5日第2版。

[249] 《捉夫奸结发来剪发》,《采风报》1898年8月29日;《严办假冒外籍》,《香港华字日报》1904年11月2日;《谕拿剪辫妖术》,《申报》1906年1月3日第9版。

[250] 《论近日官吏禁止前刘海事》,《申报》1903年7月17日。

[251] 《整顿风俗》,《申报》1903年4月27日。

[252] 《因发犯法》,《申报》1903年4月23日;《整顿风俗》,《申报》1903年4月27日。

[253] 《论近日官吏禁止前刘海事》,《申报》1903年7月17日。

[254] 《捉拿前刘海》,《申报》1906年9月8日第3张第17版。

[255] 《论近日官吏禁止前刘海事》,《申报》1903年7月17日。

[256] 《示禁仿效拳匪》,《申报》1905年7月27第2版。

[257] 《严禁学生长发覆额》,《申报》1907年4月7日第11版。

[258] 《力求维新》,《大公报》1903年1月23日第5版。

[259] 《蜀港残藓》,《申报》1904年11月22日。

[260] 《示禁冒仿学生装束》,《申报》1905年7月3日第3版。

[261] 《湘抚严禁假冒学生》,《申报》1905年7月5日第2版;《严禁学生附和神会》,《申报》1905年7月5日,第3版。

[262] 《惩冒学生装之狎妓》,《唯一趣报有所谓》1906年7月8日。

[263] 《狎邪游和尚混充文明装》,《唯一趣报有所谓》1906年6月14日。

[264] 《札文照录》,《大公报》1906年3月31日第5版。

[265] 转引自王笛:《跨出封闭的世界——长江上游区域社会研究》,中华书局,2001,第603页。

[266] 《杨监督奉谕示禁冒充学生》,《申报》1906年2月11日第10版。

[267] 《敬告办学官绅(为扬州冒充学生事)》,《申报》1906年6月24日、25日。

[268] 《议定学堂服制》,《申报》1906年4月12日第9版。

[269] 《暂定学生衣帽之式》,《申报》1906年6月2日第9版。

[270] 刘大鹏遗著,乔志强标注:《退想斋日记》,山西人民出版社,1990,第145页。

[271] 《致意服饰》,《潮声》1906年8月20日第9期。

[272] 蒋廷黻:《蒋廷黻回忆录》,岳麓书社,2003,第43页。

[273] 孙宝瑄:《忘山庐日记》上册,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第592页。

[274] 《记华商体操会开会礼节》,《申报》1906年5月21日第4版。

[275] 《续上海南市商业体操会试办章程》,《申报》1906年8月24日第17版。

[276] 《商业体操会开操》,《申报》1906年8月28日第17版。

[277] 《苏州讲报社提议会简章》,《申报》1906年6月29日第9版。

[278] 《改装骇闻》,《萃新报》1904年9月10日第6期。

[279] 刘大鹏遗著,乔志强标注:《退想斋日记》,第148–149页。

[280] 《晋抚札非笑陆军学生穿著军服》,《申报》1906年5月8日第9版。

[281] 方豪编录:《英敛之先生日记遗稿》,载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续编》第3辑第23册,台北:文海出版社,1974,第1048–1049页。

[282] 张之洞:《劝学篇》,载苑书义等编《张之洞全集》卷271,第9747–9749、9767页。

[283] 李学勤主编:《十三经注疏·礼记正义》,第1372页。

[284] 朱熹:《晦庵集》卷七十五《家礼序》(四库全书本)。

[285] 李学勤主编:《十三经注疏·礼记正义》,第1001–1002、1011页。

[286] 李学勤主编:《十三经注疏·礼记正义》,第1001–1002页。

[287] 舒新城编:《近代中国教育史料》第2册,第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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