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臂”挥舞,汽车被肢解!成都交警集中销毁拼装、非法改装机动车
在车辆销毁现场,一辆挖掘机不停地挥舞着“铁臂”,迅速将一辆车肢解捣毁,确保这些非法车辆不再次流入社会和上路行驶。为严厉打击拼装、非法改装机动车的违法行为,4月2日上午,成都交警对一批违法车辆进行了公开销毁和强制报废。
成都交警集中销毁非法拼装车现场
现场销毁:
肢解报废,确保不再流入社会和上路行驶
4月2日上午10时许,在成都兴原再生资源回收公司,现场共有6辆拼装机动车进行集中监销。
“这辆车对车辆识别代码、车架号进行了打磨和涂改,对发动机号重新打刻,并且对车身上的一些标签,标牌进行更换。”成都市交管局车管所嫌疑调查室民警张勇指着其中一辆违法车辆说,不法分子通过这样的方式销售,试图蒙混公安机关和消费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七条 “非法拼装的机动车予以拆除”之规定,交警部门依法对近期查获并暂扣的大众、本田、重汽等品牌的6辆客、货车进行集中销毁。
现场,监销民警逐一核对了销毁的汽车信息后,由回收公司现场对其发动机、车架等进行破坏性毁型、肢解报废,确保该批非法车辆不再次流入社会和上路行驶。
交警提醒:
拼装车、非法改装车存在众多安全隐患
“拼装机动车是国家法律明令禁止的一种非法生产或组装机动车的行为,具有严重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并严重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张勇说。
哪些属于拼装车、非法改装车呢?据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 802—2019)》相关规定,“拼装车”是指:“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机动车;或者使用了报废、走私、事故后整车理赔机动车的发动机(驱动电机)、方向机(转向器)、变速器、前后桥、车架(车身)等五大总成之一组装的机动车。”
“非法改装车”是指:“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改变了已认证或者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的机动车;或者使用了查封、抵押、盗抢骗机动车的发动机(驱动电机)、方向机(转向器)、变速器、前后桥、车架(车身)等五大总成之一组装的机动车。”
为此,成都交管呼吁广大群众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不要购买或使用来源不明的拼装、非法改装机动车,维修机动车应使用具有合法来源的正规车辆总成或零部件。同时,成都交警郑重警告非法改装车辆的个体和企业:对涉嫌非法改装车辆的不法分子和维修企业,成都交警将会同相关部门,一查到底,依法严厉打击。
红星新闻记者 张肇婷 (图片由交警提供)
编辑 包程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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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天辗转三地,盗窃大货车并进行“肢解”,抓住了!
三辆货车接连被盗,缘何车头却被丢弃在路边?犯罪嫌疑人有何目的?案件像被一层层迷雾缠绕。德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德城分局刑侦大队、派出所民警融合作战,层层抽丝剥茧,最终拨开迷雾。
7月23日7时许,德州市德城区孟先生报警称,自家一辆白色东风牌厢式货车在向阳路某加油站附近被盗。货车被盗实属罕见,民警迅速沿线追踪被盗车辆。当日13时许民警在德州市齐河县308国道附近发现被盗车辆车头,被盗车辆的车厢却不知所踪。
警方通过研判,确立了以物找人的思路。22时许,在德州一废品收购站,民警找到了孟先生被盗的车辆车厢。与此同时,禹城市公安局在其辖区辛集镇也发现了一被丢弃的货车车头,民警敏锐意识到,或许为同一犯罪嫌疑人所为,当即将两起案件并案侦查。
通过线索集中、信息汇集,有过多次盗窃前科的犯罪嫌疑人门某逐渐浮出水面。7月24日14时,民警在临邑县将犯罪嫌疑人门某抓获。
通过民警进一步审理,犯罪嫌疑人门某供述,盗窃车辆主要是为了将车辆作为废品出售,每次门某都是瞄准路边停放的货车,发现有个别车主未锁车门,还将车钥匙留在车上。门某就将车偷走变卖,以换取上网及生活费用。自7月22日以来,门某先后在德州市临邑县、德城区和济南市盗窃货车3辆。因车头销售有严格手续不容易出手,所以盗窃货车后先卖掉车厢,然后将车头丢弃。
目前,门某已经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涉案车辆全部追回返还失主,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示:车主朋友们在将车辆停放后一定注意停车落锁,将车门锁好,不要将车钥匙遗留在车上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大众日报客户端通讯员 赵璐璐 唐磊 孙朔枫 记者 张双双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