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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汽本田旗舰店·信阳宏硕盛大开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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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2021年度省级平安建设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推荐对象公示
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中共河南省委政法委员会关于评选表彰2021年度全省平安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豫人社函〔2022〕115号文件)关于评选推荐程序的要求,现将我市已通过省级初审的平安建设先进推荐对象基本情况和先进事迹进行公示。
一、先进单位推荐对象(一)市公安局2021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安工作重要指示和重要训词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从党史学习教育中汲取奋进力量,用自我革命精神推进队伍教育整顿,紧扣庆祝建党100周年安保维稳工作主线,全力以赴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科学高效应变局、战疫情、抗汛情,持之以恒扬正气、聚警心、强队伍,全力护航“五个强市”建设,有力确保了全市社会大局持续稳定,赢得了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充分肯定,市局先后被市委市政府、省公安厅荣记集体二等功、三等功!
(二)鄢陵县委政法委中共鄢陵县委政法委公众安全感指数、政法机关执法满意度保持全省先进位次。2018、2019、2020年连续三年被评为“全省平安建设优秀县”。县委政法委始终把平安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在县、镇、村三级均成立由党委(党组、支部)书记牵头的平安建设领导小组。扎实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投资1000余万高标准打造县综治信息化平台。持续强化基层基础建设,县综治中心、12个镇综治中心、397个村(社区)级综治中心实现网格化信息化服务管理和综治中心一体化运行。深入推进“雪亮工程”建设,县投资建设1780路、镇村自建2378路,实现县、镇、村三级联网使用。“三零”平安创建扎实有效,2021年符合“三零”创建的村(社区)达到65%,符合“三零”创建的企事业单位达到98%。建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完善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做到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归口管理、依法处理、限期办理。持续开展“大宣传大走访大巡逻大整治”活动。按照“镇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要求,政法战线主要负责同志分片包镇,法检司干警分包全县127个小区的走访,做到“小区一个不落、住户全部见面”。县平安办每月组织公检法司车辆,开展集中巡逻,镇、村专兼职巡逻队实施“红袖标”工程,常态化开展夜间巡逻,提高群众见巡率、见警率,有力震慑违法犯罪。
二、先进个人推荐对象(一)郭涛 市委政法委基层社会治理科科长1、个人简历郭涛,男,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现任许昌市委政法委基层社会治理科科长。
2000.12——2002.08 许昌市公安局办事员
(其间:2000.07—2002.06郑州大学法律专业大专学习)
2002.08——2009.03 许昌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二支队科员
(其间:2002.07—2003.12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公安管理专业本科学习)
2009.03——2010.09 许昌市委政法委员会执法监督科科员
2010.09——2013.10 许昌市委政法委员会执法监督科副主任科员
2013.10——2015.11 许昌市委政法委员会执法监督科主任科员
2015.11——2020.02 许昌市委政法委信息宣传科科长
(其间:2014.09—2017.06中共河南省委党校政治学专业学习,取得研究生学历)
2020.02——2021.08 许昌市委政法委执法监督科科长(2021.02晋升一级主任科员)
2021.08——至今 许昌市委政法委基层社会治理科科长
2、先进事迹近年来,郭涛同志在许昌市委政法委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加强社会治理有关部署,紧紧围绕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许昌”这一目标,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涉法涉诉信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雪亮工程”建设、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为主要内容,牵头制定《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工作方案》、《许昌市县乡村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等文件,联合发改、公安完成“雪亮工程”验收、信息化建设等工作,参与评查、化解各类涉法涉诉信访积案80余起,在防控风险、服务发展、破解难题、补齐短板各项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因工作成绩突出,该同志连续三年年度考核优秀,2019年被许昌市委组织部授予三等功,2021年荣获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绩突出个人。
一是扎实开展矛盾纠纷“六防六促”专项行动。2022年春节前后,按照省委政法委统一安排部署,详细制定符合许昌实际的《许昌市矛盾纠纷“六防六促”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专项行动期间放弃休息,加班加点,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我市投入209036人次开展此项工作,走访群众数达到4126396余人次。自行动开展以来,共排查六类矛盾纠纷2177起,化解2104起,化解率96.6%。命案发生率同比往年大幅度下降,有效增强了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二是针对市县乡村综治中心提档升级。牵头制定了《关于加强县、乡、村三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 推进综治中心综合服务功能提档升级的工作方案》,明确市级综治中心统筹、协调全市综治工作,以综治信息平台为抓手,数据汇总分析,指导县、乡、村三级综治中心建设。县、乡级综治中心统筹信访、司法、国土、卫健、环保、教育、行业调解委员会、个人品牌调解室等开展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一站式化解矛盾纠纷。村级综治中心以专职网格员落实各项工作,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三是扎实推进“雪亮工程”评估验收工作。我市作为2020年国家重点支持城市,要求与2018年重点支持城市一同验收,时间紧、任务重。负责“雪亮工程”项目推进工作后,积极与市发改委、市公安局相关科室建立会商机制,解决“雪亮工程”推进中的难题。及时向领导提出工作意见建议,下发《关于成立“雪亮工程”验收工作专班的通知》,明确各部门职责任务,确保项目通过中央验收组评估验收。四是凝聚基层力量开展平安守护志愿者活动。2021年底到2022年初,我市疫情防控形势复杂严峻,为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基层群众自治制度,配合抗击疫情整体工作,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联合组织部门下发《关于在疫情防控中充分发挥基层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加强群防群治保障社会和谐稳定的通知》要求全市根据抗疫工作实际,组建“平安守护志愿者”队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为社会大局稳定提供基层组织力量。两周内组织平安守护志愿者34202人,以基层党建为统领,充分发挥群防群治做好村、社区内人员封控管理、心理疏导、后勤保障和维护稳定工作,累计化解矛盾442件,排查、消除安全风险隐患322件。许昌日报、河南法制报相继刊登了新闻稿件。中央电视台《朝闻天下》、河南电视台聚焦栏目、“平安许昌”栏目报道了“平安守护志愿者”志愿服务活动情况。五是持续完善信息化建设。根据省委政法委工作安排,牵头做好市综治中心指挥部建设,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视频会商、平台互联等信息化建设工作。通过“政务版微信”APP,将全市网格员队伍纳入许昌政法组织框架,对接市综治中心“9+X”平台,实现各类平安建设工作“网格化+信息化”。因工作成绩突出,该同志连续三年年度考核优秀,2019年被许昌市委组织部授予三等功,2021年荣获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绩突出个人。
(二)徐万春 许昌市信访局群众来访接待中心副主任1、个人简历徐万春,男,1972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许昌市群众来访接待中心副主任。
1998.11--2006.03 许昌市第二中学任教
2006.03--2008.06 年在许昌市信访局工作
2008.06--2010.04 许昌市驻北京信访工作站副站长
2010.04--2017.09 许昌市驻北京信访工作站主任科员
2017.09--2019.09 挂任许昌许昌利星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党建指导员
2019.09-- 至今 许昌市群众来访接待中心副主任。
2、先进事迹徐万春同志2006年3月选调到许昌市信访局工作后,立足平安建设和社会和谐稳定,敢于担当,扎实工作,始终如一,竭尽所能维护群众利益,树立党和政府权威,为全市平安建设和社会大局稳定作出了自己应有的贡献。该同志2015年在创建工作中受到市委市政府嘉奖;2016年被市委评为第七次党代会服务保障先进个人;2017年被评为全市法治宣传和依法治理先进个人;2019年被中共许昌市委表彰为优秀共产党员;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连续被考核为优秀。
一是心系百姓,排忧解难促平安。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徐万春每天面对来访群众,总是面带微笑,彬彬有礼,从无倦怠。他善于与上访群众交朋友,总是想上访群众之所想,急上访群众之所急,把上访人的事当作自己的事,主动把办公电话、手机号码告诉群众代表。2018年1月,许昌市万里公司职工洪某凤反映公司将其档案材料丢失,无法补交“三金”、办理退休手续等,徐万春亲自到市人社局和企业了解情况,两个月内五次召集相关单位负责同志对信访人的问题进行协商研判,最终使信访人洪某凤反映的问题得到妥善化解。2019年6月,市烟机厂安置房185户购房户集体到市委市政府门口聚集,反映开发商没有按照承诺,及时让他们选择集资房等问题,徐万春同志一边稳定购房户情绪,一边与东城区、市国土资源局、市烟机厂沟通,并形成专题汇报向市相关领导汇报,经过5个多月的协调沟通和跟踪督促,终于让购房户选择了自己心仪的商品房,妥善化解了该问题,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近三年来,徐万春共推动出台会议纪要16份,解决群体性信访问题12批,收到群众送来的感谢锦旗5面,很好的维护了群众的利益,维护了党委政府在百姓心中的良好形像。为了化解老信访矛盾,徐万春总是亲自到群众家中,深入调查研究。坚持“下访”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解决复杂疑难涉众信访事项30多批,有效化解了一大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信访老案。
二是勇于担当 为党分忧显忠诚。2018年8月,许昌经开区颐景苑小区业主集体到市委市政府上访反映该小区无法办法房产证等问题,徐万春多次召集国土、规划、市住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了解案情、研究政策、最终形成了可行的处理意见,使这起看似无解的疑难信访案件得到圆满解决。2008年8月,信访群众李某梅冲进市政府院内,情绪激动、手拿打火机和汽油瓶随时准备自焚,此时,徐万春临危不惧,胆大心细,走上前去对李某梅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最终让其放下手中的汽油瓶,使该事件得到妥善处置。10多年来,徐万春凭着对人民群众的高度热爱、对群众利益的高度关切和对信访工作的高度热忱,徐万春以春风般的温情疏导群众的激烈情绪,有效控制事态发展。每年,他都以这样积极热情的姿态接待上访群众1000余批2万余人次,成为促进许昌平安和谐稳定的有效载体和坚强支撑。
(三)罗鹏凯 魏都区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1、个人简历罗鹏凯同志,男,汉族,1977年4月生,河南省禹州市人,大学本科学历,1998年7月参加工作,1999年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中共魏都区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1995.09-1998.07 河南金融管理干部学院毕业
1998.07-2001.01 禹州市无梁镇政府
2001.01-2003.02 禹州市无梁镇党委委员
2003.02-2003.04 禹州市建委党委委员、副主任(正科级)
2003.04-2004.06 中共魏都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干事 2004.06-2005.07 高桥营乡党委副书记
2005.07-2010.05 河南省(魏都)民营科技园区
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2010.05-2012.09 北大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2012.09-2015.01 北大街道党工委书记
2015.01-2016.11 高桥营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
2016.11-2017.06 高桥营街道党工委书记
2017.06-至今 中共魏都区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2、先进事迹罗鹏凯同志兼扫黑办主任,2018年3月从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以来,罗鹏凯同志从组织体系的建立到运转机制的成型,大量上级转办和领导交办的重点线索琐细纷繁、接踵而来。初始阶段的区扫黑办人员不足,许多制度机制体系建设的规定草案要报批印发,数十件上级转办和领导交办的问题线索也要按时限办理到位。时间不等人,有的批示要求、请示、重点工作等字字重如千钧,刻不容缓,绝不能积压延误。他都把加急指令发到前沿,扫黑除恶战果不断刷新。他忘我投入,经常连续一周、两周每天工作到凌晨,在工作过程和细节中体现着坚韧与执着。为落实市扫黑办和成员单位的联络运转、调研推动任务职能,落实与上级部门、政法机关和区级各单位的沟通协调职能,及时反映全区专项斗争成果进展。线索研判则是真正对综合素质的考验。扫黑除恶斗争开展以来,区扫黑办共接收各级转办交办的问题线索就有500多条,内容涉及政法各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区委各部委和区政府各部门。群众对专项斗争的期待很高,各类线索纷至沓来,内容繁杂、包罗万象,涉及的问题大多是在以往日常工作中鲜见的,分析转办如果存在不妥,难免引起配合部门的困惑非议。他接连组织参与了各类问题线索商研判会40余次。一分部署,九分落实。落实工作一定要深入实地,要取得实效,就不能一个通知了事,他亲力亲为、深入一线。面对困难和压力,他负重坚守岗位,与同事一道推动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得到了区委领导和同事们的一致肯定和赞扬。
(四)赵红光 长葛市公安局副局长1、个人简历赵红光,男,汉族,1974年1月生,河南省长葛市人,1995年8月参加工作,2000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河南省公安高等专科学校治安专业毕业,大专学历。现任长葛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犯罪侦查大队总支部书记,一级警长,一级警督警衔。
1995年8月至1996年3月,任长葛市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民警;
1996年3月至1997年12月任长葛市公安局建设路派出所民警;
1997年12月至1999年1月任长葛市公安局刑警大队一中队民警;
1999年1月至2000年2月任长葛市公安局刑警大队机动中队副中队长;
2000年2月至2001年3月任长葛市公安局刑警大队机动中队指导员;
2001年3月至2003年3月任长葛市公安局刑警大队一中队指导员;
2003年3月至2005年6月任长葛市公安局刑警大队二中队中队长;
2005年6月至2010年3月任长葛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副大队长兼二中队中队长;
2010年3月至2010年12月任长葛市公安局刑警大队主要负责人;
2010年12月至2013年2月任长葛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大队长;
2013年2月至2021年11月任长葛市公安局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
2021年11月至今任长葛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2、先进事迹参加工作以来,赵红光同志在公安局党委和上级业务部门的领导下,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深刻领会“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八大、十九大会议精神,特别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切实以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思想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日常工作生活中他更是严格要求自己,严格执行新时期党的各项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把提高个人的政治素质放在自我修养的首位,不断地加强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在日趋复杂的对敌斗争环境中和大是大非面前时刻保持高度清醒的头脑,政治坚定,旗帜鲜明的讲政治、讲大局,自觉树立高尚的共产主义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捍卫“两个确立”,对党更是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
作为主管刑事犯罪侦查工作副局长和犯罪侦查大队党总支书记的赵红光同志始终坚持把党支部建设作为党建工作的首要任务来抓,牢牢把握“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深入推进以忠诚公安、法治公安、智慧公安、精准公安、活力公安建设为主要内容的高质量公安建设,不断锤炼民警党性,强化担当,转变作风,在提高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的同时不断完善党支部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充分调动了支部成员的能动性和积极性,形成了党支部“合心、合拍、合力”和“风清、气正、劲足”的良好氛围,打造出了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刑侦铁军。
日常工作中,他领导有方,指挥得力,清正廉洁,为人正派,无私奉献,淡泊名利,默默无闻地战斗在打击犯罪的前沿。他团结带领大队一班人,在局党委的指挥和带领下,先后带领全体民警成功打掉以王某疆为首、李某晗为首、刘某刚为首、谷某里为首、孟某强为首的黑社会团伙5个。同时,他紧紧抓住“命案侦破”这条工作主线,与全体刑侦民警精诚团结,攻坚克难,先后侦破现行命案60起,始终保持“命案全破”目标,并侦破命案积案10起。
特别是在中原卫士杯、清网行动、扫黑除恶,打击“盗抢骗”、“雷霆”等专项工作中,他带领侦查员全力以赴开展侦破工作。先后成功侦破“7.30”电信诈骗案,成功摧毁了以南阳市人柏某为首的跨省特大系列盗窃高档轿车犯罪团伙,胜利攻克省厅督办抢劫绑架案、许昌市局督办的系列盗窃本田轿车案件等一大批重特大影响案件。先后共打掉各类犯罪团伙390余个,抓获犯罪嫌疑人4200人,抓获各类逃犯560人,破获案件6000起,涉案总价值5000余万元,圆满完成了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受到上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群众的一致好评,以实实在在的打击,确保了全市社会治安大局持续平稳,为长葛平安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五)赵祎苗 襄城县委政法委综治指导股负责人1、个人简历赵祎苗,男,30岁,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职务襄城县政法委综治指导科负责人。
2009.09-2013.07就读于中原工学院信息商务学院
2013.07-2013.08 待业
2013.08-2014.04在襄城县林业局竹木检查站工作
2014.04-2016.12在鄢陵县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工作
(期间2016.03-2016.12抽调至鄢陵县政府办秘书科工作)
2016.12-2022.04在襄城县委政法委员会工作。2020.12任综治指导科负责人。
2、主要事迹
2021年以来,赵祎苗同志在襄城县委政法委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加强社会治理有关部署,紧紧围绕打造“平安襄城”目标,统筹做好矛盾纠纷多元化解、“雪亮工程”建设、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和行业系统平安创建活动等工作,以一名共产党员的饱满激情,埋头苦干、默默奉献,防控风险、服务发展,为“平安襄城”工作做出了突出贡献。一是扎实做好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和命案预防工作。制定出台《襄城县集中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百日行动工作方案》,以预防在先、化解在前为目标,组织各乡(镇)和各行业单位全面摸排矛盾,集中攻坚化解,“百日行动”期间共排查矛盾158起,调解158起,全年未发生重大“民转刑”命案;二是统筹推进“雪亮工程”建设。组织县直各有关单位对行业二类视频监控进行集中摸底排查,建立工作台账,每月梳理进度,促进工作开展。同时,与县发改委、县公安局相关科室建立会商机制,及时解决全县“雪亮工程”推进中的难题。三是排查整治治安乱点和突出治安问题。联合公安等相关单位对乡(镇)突出治安问题和治安乱点地区进行暗访排查,对全县2个治安乱点地区进行了挂牌治理,整治效果明显。
赵祎苗同志2016年到襄城县委政法委工作以来,一心扑在工作上,常年“5+2”“白+黑”加班工作,家中事务甚至孩子生病都顾不上管,数不清多少次在办公室里看过日出,该同志雷厉风行、全力以赴的工作态度,感染了全县平安建设战线的同志们,引领了苦干实干的工作氛围。在他的辛勤工作和不懈努力下,襄城县平安建设工作稳步提升,襄城县人民群众安全感在全省排名实现了从2016年第104名、2017年第89名、2018年第81名、到2019年上半年第81名、下半年第45名,再到2020年襄城县被评为“全省平安建设工作优秀县”的跨越式提升。由于表现优秀,业绩突出,该同志2017年荣获襄城县平安建设工作先进个人,2018年荣获许昌市平安建设工作优秀个人,2019年荣获襄城县平安建设优秀个人,2020年荣获许昌市平安建设优秀个人、襄城县争取上级资金先进个人,2021年被授予“全县优秀共产党员”称号、荣获襄城县年度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先进个人。
公 示 期:2022年4月22日至2022年4月27日。
监督电话:0374-2966368(市纪委监委驻政法委纪检组) 0374-6062008(市委政法委综治指导科)
许昌市委政法委
2022年4月22日
来源:许昌政法
摩托车发烧友上演“连环偷”
来源:检察日报
李明等人偷窃的摩托车
2018年9月3日,河南省许昌市建安区检察院未检科干警来到许昌新区实验学校开展开学第一课普法宣传,给孩子们讲述了“三个偷车少年”的法治案例。
王强、李明和赵伟同是“趴赛”摩托车爱好者,且都在一个“趴赛”摩托车发烧友QQ群里。三人靠着盗窃他人“趴赛”摩托车的方式,让这种喜爱的方式变了味。
所谓“趴赛”摩托车,是指公路或者场地赛车。这类车主要用于公路或场地竞速,操控性好,机动灵活,适合长途骑行,因外观时尚,是很多摩友比较喜爱的车型,尤其是年轻车友彰显个性的玩具。“趴赛”摩托车售价比普通摩托车高许多,价格动辄上万元。
相聚“炫酷机车”QQ群
王强和李明生活在同一个乡镇,曾同在一个中学学习。两家离得也不远,因为共同喜爱“趴赛”摩托车,成为好友。
为能更深入地了解“趴赛”摩托车,结识更多“趴赛”摩托车发烧友,二人加入了“炫酷机车”QQ群。在群里,二人认识了来自同一个地方的“趴赛”摩托车发烧友赵伟。
三人经常谈论“趴赛”摩托车,羡慕别人骑上“趴赛”的帅气,喜欢“趴赛”风驰电掣的感觉,就连“趴赛”驶过的轰鸣声都觉得是动人的音乐。他们渴望拥有一辆属于自己的“趴赛”。然而,三人均出身农民家庭,家里经济状况不好。三人也都曾向父母表达了想要一辆属于自己的“趴赛”,只有李明的父母看孩子特别喜欢“趴赛”,咬咬牙分期付款买了一辆。对其他两个人来说,拥有一辆自己的摩托车还只能是奢望。
好歹有了一辆,闲暇时刻,三名少年不时相约在311国道上,感受风驰电掣的感觉。
“趴赛”发烧友的“连环偷”
李明虽然拥有了自己的“趴赛”摩托车,但还是很羡慕别人的车更好、更时尚。2017年10月16日,李明在“炫酷机车”QQ群里,看到别人发送的信息,显示在某家属院门口停放了一辆“趴赛”摩托车。这让李明心痒难耐,于是给赵伟打电话:有一辆“趴赛”摩托车,咱们一起偷回来吧,将来咱两个轮流骑。赵伟同意了李明的提议。
随后,李明和赵伟来到该家属院门口,找到那辆黑色“趴赛”摩托车。趁着夜色,二人盗窃成功,这辆偷来的“趴赛”,成了李明和赵伟的坐骑。
王强经常被朋友叫出去玩,总向李明借这辆偷来的“趴赛”摩托车。次数多了,李明心理开始不平衡。一日,两人闲聊中,李明说:你这一直没“趴赛”骑,怪没意思,想办法弄一辆呗,那多风光!王强也羡慕李明能够拥有自己的“趴赛”,就同意了。
2017年11月12日晚,李明骑着偷来的摩托车带着王强寻找作案目标,在路边看到一辆“趴赛”摩托车,王强用斧头捶砸车把,把锁砸开,把摩托车偷回了家。
巧的是,这辆摩托车失主也是“炫酷机车”QQ群的成员。当天晚上,失主在QQ群里发信息说,限小偷马上把车还回去,不然报警。
李明和王强害怕失主报警,决定由李明和赵伟一起把摩托车还给失主。李明通过QQ群加了失主的QQ号,说了车子停在什么地方,让失主去骑。失主看到车把被砸坏,要求王强和李明赔偿1000元,否则就报警。王强和李明说没钱,也不敢给家人说。没有得到赔偿的失主报了警。
没有得到“趴赛”摩托车的王强,没因被失主发现而停止偷窃,却更加急切地想拥有一辆属于“自己”的“趴赛”摩托。11月19日凌晨,王强和李明相约去许昌职业技术学院找寻目标,用同样的方法盗窃一辆本田牌黑色“趴赛”摩托车,给了王强骑行。
三人在偷窃的道路上越陷越深。11月24日凌晨,李明、王强、赵伟决定再偷一辆“趴赛”摩托车。三人骑着一辆“趴赛”摩托车,先去了许昌职业技术学院,没有找到合适目标,后在许昌电气学院的一栋宿舍楼下发现了一辆坤豪牌白色“趴赛”摩托车,最终盗窃成功。
多次盗窃难逃法网
失窃车主报案后,2017年12月5日,李明、王强二人被抓获,但并没有交代其他的盗窃事实。后又有受害人报案,侦查机关通过调取案发路段监控和进一步的讯问,发现了三人的系列盗窃事实。经价格认证中心物价认定,李明等人多次盗窃车辆价值总额高达3万余元。
作案时,李明未满18岁,赵伟未满16岁。案发后,三人均后悔不已。河南省许昌市建安区检察院受理该案后,本着教育挽救的原则,对王强、李明进行帮扶教育、心理疏导和再犯预防;赵伟犯罪时未满十六周岁,不负刑事责任,责令家长严加管教,并对其进行预防教育和心理疏导,希望他们早日回归社会,步入正途。
经该院提起公诉,王强因犯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1万元;李明犯盗窃罪,判处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二人均服从判决,未提出上诉。(文中均为化名 魏红杰 李小静 黄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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