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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汽车三包规定解读
2021年7月22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第43号令,公布了新修订的《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以下简称《汽车三包规定》),并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为了对法规进行更好的理解,《产品安全与召回》开设讲堂,对《汽车三包规定》相关知识进行普及。
相关规定
第三章 三包责任
第二十二条 家用汽车产品自三包有效期起算之日起7日内,因质量问题需要更换发动机、变速器、动力蓄电池、行驶驱动电机或者其主要零部件的,消费者可以凭购车发票、三包凭证选择更换家用汽车产品或者退货。销售者应当免费更换或者退货。
释义
本条是关于家用汽车产品7日内免费更换、退货的规定。
设立本条规定的目的
考虑到汽车产品价值高,如果在购买后7日内出现重大质量问题仅进行修理,不能充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因此规定了家用汽车产品自三包有效期起算之日起7日内,因质量问题需要更换发动机、变速器、动力蓄电池、行驶驱动电机或者其主要零部件的,消费者可以选择免费退换车。
更换、退货责任的承担主体是销售者
承担更换、退货责任的主体是销售者。根据《汽车三包规定》第三条第一款规定,三包责任由销售者依法承担。销售者依照本规定承担三包责任后,属于生产者责任或者其他经营者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其他经营者追偿。
相关规定
第三章 三包责任
第二十三条 家用汽车产品自三包有效期起算之日起60日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以先到者为准),因质量问题出现转向系统失效、制动系统失效、车身开裂、燃油泄漏或者动力蓄电池起火的,消费者可以凭购车发票、三包凭证选择更换家用汽车产品或者退货。销售者应当免费更换或者退货。
释义
本条是关于家用汽车产品出现五类特定故障时免费更换、退货的规定。
本条所列五类故障具体定义如下:
转向系统失效,指车辆行驶时,因质量问题致使转向系统不能按照驾驶员的意愿控制车辆的行驶方向等现象。
制动系统失效,指车辆行驶时,因质量问题致使制动系统不能按照驾驶员的意愿进行减速等现象。
车身开裂,指因质量问题致使车身结构件及其连接部位或者焊接部位裂开并出现可见缝隙等现象。
燃油泄漏,指由于密封装置失效、紧固件松动或者零部件损坏等质量问题引起的燃油滴、流等现象。
动力蓄电池起火,根据有关标准规定,指因质量问题导致电池单体、模块、电池包或系统任何部位发生持续燃烧(单次火焰持续时间大于1s)。
本文来自《产品安全与召回》2023年第4期,转载请标明来源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主管关注产品安全与产品召回的权威媒体新汽车三包规定解读
2021年7月22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第43号令,公布了新修订的《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以下简称《汽车三包规定》),并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为了对法规进行更好的理解,《产品安全与召回》开设讲堂,对《汽车三包规定》相关知识进行普及。
相关规定
第三章 三包责任
第十九条 家用汽车产品在包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或者易损耗零部件在其质量保证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的,消费者可以凭三包凭证选择修理者免费修理(包括免除工时费和材料费)。
修理者能够通过查询相关信息系统等方式核实购买信息的,应当免除消费者提供三包凭证的义务。
释义
本条是关于在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内免费修理的规定。
免费修理家用汽车产品
在包修期内,家用汽车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消费者凭三包凭证,要求生产者或者销售者约定的任一修理者对车辆进行修理,修理者应当免除修理所需的工时费、材料费等所有费用。
免除消费者提供三包凭证的义务
三包凭证是核实车辆购买信息、三包权益的重要凭证,消费者通过向修理者出示三包凭证,证明其车辆所享受的三包权益,进而要求修理者履行修理责任。考虑现阶段大部分生产者与销售者、修理者建立了完备的汽车销售、售后服务信息网络,修理者在信息系统中如果能够核实到车辆的购买信息,应当不再要求消费者出示三包凭证,以提升消费者享受三包权利的便利性。
本文来自《产品安全与召回》2023年第4期,转载请标明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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