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听过最让人沉思案件是哪一个?具体是怎样的?
我的表哥是一名上海公安局侦查员,他给我讲过一个故事,是上海发生的真实案件。
一位富婆被人杀害在家中,家中丢失十几件金银首饰。很明显这是一个盗窃杀人案件。
事发上世纪六十年代,刑侦手段比较落后,一时无法破案。
在几个嫌疑人中有一个人特别引起侦查员注意。
就是富婆的干儿子。他是一个裁缝,手艺极好,为人又乖巧,富婆是在找他做衣服的过程中结识他的。而因为裁缝会来事,深得富婆喜欢,慢慢的就认了裁缝做干儿子。
案件发生后,侦查员找不出裁缝的作案证据,只能从长计议。
过了一些时候,裁缝离开上海,回老家乡下去了。
公安局于是安排他老家的地方治安人员协助侦查。
治安人员中有一个女干部,故意接近裁缝的妻子,关系好到姐妹一样。
一次,女干部向裁缝妻子提出来,你老公这些年在上海做裁缝,想必家中一定有金银首饰。能不能借一两件给我女儿出嫁用?婚礼之后还给你。
裁缝妻子表示同意,任何拿出一两件首饰交给了女干部。
当地政府将这两件首饰连夜送到上海,公安局立即请死者家属辨认。结果都是死者家中被盗物品。
于是,裁缝被坐实盗窃杀人,被判死刑伏法。
所盗窃的十几件金银首饰也全部在裁缝家里搜查出来了。
本来是结局完美。不过公安局一个举动让事情最后令人啼笑皆非。
因为需要对盗窃金额作出估量,公安局请金店对这批金银首饰进行鉴定作价。结果金店在评估以后结论就是所有金银首饰除一件外其余全部都是假货!
交通事故中同等责任怎么理赔,我全保,对方只有交强险
2020年7月17日,杀害女儿9岁男同学的温州瑞安人林某厦被执行死刑。
2019年11月29日,上饶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杀害女儿9岁男同学的王某建死刑。
这两起悲剧有太多相似之处。
1、行凶者都是就读小学三年级女孩的父亲,均被处以极刑。
案件最终结果都是一个父亲失去了孩子,一个孩子失去了父亲。
2、起因都因为女儿与男同学发生一些小摩擦。
林某厦女儿在学校排队时被男孩打到眼睛,后经证实未造成实质性伤害。
王某建女儿在学校期间与同座男孩发生矛盾,回家跟父亲说受到同位男孩欺负。
他们都觉得女儿在学校吃了亏,心生报复恶念。
3、受害者均为9岁男孩,被害地点均在学校,残忍程度令人发指。
林某厦携带刀具,来到男孩所在小学教室,将男孩带到男厕所内残忍杀害。
而王某建携带屠宰刀具冲进教室,在众多孩子面前将男童杀害。
4、孩子产生纠纷后,校方及家长均有所处理,但他们还是冲动作案。
林某厦女儿被打到眼睛后,老师当时让男孩道歉,让两个孩子和解。
男孩妈妈得知情况后,用QQ向女孩妈妈表达歉意,并称会教育孩子。
林某厦要求男孩在全班公开向女儿道歉,以警示其他孩子,男孩家长表示同意。
但老师只是在全班批评了男孩,并未让男孩公开道歉。
林某厦想当然认为这件事没有得到足够重视,于是行凶作恶。
而王某建在得知女儿被欺负后,当即在班级微信群里发了颇有威胁意味的不满之词。
班主任及男孩父亲得知后表态,班主任打算将男孩调位,男孩父亲加了王某建妻子微信进行沟通,并同意男孩向女孩道歉。
次日,王某建送女儿上学,在学校门口未等到男孩家长前来调解,异常暴怒。
他妻子打电话告诉他,事情已经有了解决方案,赶紧让女儿去上课,但他仍把女儿送回家中。
他购买了屠宰刀,又来到学校办公室,看到男孩家长仍未到场,就直接冲进教室,将已经调位到最后一排的男孩杀害。
两起案件让人痛心,也让人沉思。
有一个网友留言:如果我的孩子受到不公平待遇,我也会毫不犹豫地冲上去,哪怕犯罪。
类似这种“快意恩仇”的说法不在少数,如何看待?
1、家长要教会孩子要有“维权”意识。
很多校园暴力是施暴者自己拍摄视频流落出来,才引起社会关注。
其实,这可能只是冰山一角,多数校园欺凌现象潜伏在不为人知的角落里。
因为被欺凌者大多是弱势方,或性格懦弱,或身体单薄,或形单影只,或家境不好,多会选择逆来顺受。
作为父母,应该教育孩子在学校里的第一件事就是保护好自己。在遭受欺负时一定不能忍,或还手,或求助老师,或找同学帮助,或告诉父母。
这不是教孩子用暴力解决问题,而是培养孩子有有维权意识、底线意识。
犯罪心理学专家李玫瑾教授说过:当你被被欺负了,你不打回去,那些欺负你的熊孩子就还会来欺负你,因为他感到新奇好玩,感到你好欺负。
校园欺凌只有第一次和无数次。你忍了第一次,就会有无数次。
2、家长要有法制意识,不要为冲动的情绪买单。
说实话,这两位父亲开始时的震怒每个家长都能感同身受,但他们后来携带凶器,闯进校园,公然剥夺一个9岁孩子生命,这种极端凶残的方式与恃强凌弱的野蛮动物有何区别?
原本就是孩子间的一起小摩擦,这个9岁男童可能只是调皮,也可能有凌弱倾向,但他只是一个孩子,他应该得到教育改过的机会,而不是刻骨仇视和残忍戕害。
当着众多孩子的面行凶,孩子们心灵遭受极大摧残,而那两位女孩,注定终身生活在阴影里。
所以,家长得知孩子被欺负,一定要控制好自己的情绪。
心平气和地找对方家长沟通,找学校老师解决问题,甚至报警寻求帮助,切记一定要在法律的范围内行事儿。
千万不能逞一时之怒去找“熊孩子”算账,下面这个案例可能更有代表性。
重庆一位妈妈因为上小学的女儿被6位女生尾随包围,她赶到后二话不说,给那6个未成年女孩一人几记耳光,造成她们面部不同程度受伤。
那几位女孩家长报警,这位妈妈被拘留15天,并赔偿医药费、精神损失费3000元。
3、学校老师处置孩子间纠纷一定要及时慎重。
上面两起案件中,班主任老师其实介入得都比较及时,但在处理过程中还是有疏漏之处,成为悲剧的导火索。
如果那位班主任让男孩在班里认真向女孩道歉,林某厦冲动的情绪可能就会慢慢平息。
如果那位班主任让男孩家长准时来学校参加调解,王某建的怒火可能会找到一个合理的宣泄口。
我们很难苛求每位老师都心细如发,处置事件及时高效,但学校和老师一定要认识到,你觉得不过是学生之间的小纠纷,但对于某些家长来说却是焚毁理智的熊熊烈焰。
孩子冲突的事儿无小事,因为孩子背后可能站着怒气冲天的家长!
还有一件事儿不能不提:林某厦和王某建竟然能携带刀具,在学校上课期间进入校园,看来有些学校的安保工作真的挺让人揪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