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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海老吉利地块最新消息

地是三角行可以做房子吗

三角形的住宅用地,自古以来一直被认为是凶相的地形。住宅用地的形状一般是以四边形为主,是比较吉祥的用地形状,符合中国古老的风水理念:天圆地方。四边形的用地,分别代表八卦的方位,震、巽、离、坤、兑、乾、坎、艮,八个方位齐全,其八个方位分别可以代表六亲等。而三角形的地块,无论怎么摆放都会缺少一个方位,不管是缺少八卦中的哪一个方位,都是不吉祥的,是凶相之地。缺少东面震位,或者是东面震位缺角,长子之位,不吉祥;缺少东南巽位,或者说东南巽位缺角,长女之位,不吉祥;缺少南面离位,或者说南面离位缺角,中女之位,不吉祥;缺少西南坤位,或者说西南坤位缺角,老母之位,不吉祥;缺少西面兑位,或者说西面兑位缺角,少女之位,不吉祥;缺少西北乾位,或者说西北乾位缺角,老父之位,大不吉;缺少北面坎位,或者说北面坎位缺角,中男之位,不吉祥;缺少东北艮位,或者说东北艮位缺角,少男之位,不吉祥。也就是说,三角形的地块无论怎样的方位,都会存在至少缺少一个角,无论缺少哪一个角都是非常的不吉利。房子的格局也仿同于地块的格局,所以选择房子的户型时,也一定要选择平面方正,四边都不缺,八个方位都不缺角的房型。在各种各样的住宅小区内面,三角形地块肯定是有的。关键的是,对三角形的地块进行了怎样的风水处理。如果把三角形的三个角,分别用树木进行隔离,使之成为一个边,这样的话,三角形的地块就隔成了六边形的地块,甚至还有可能隔成四边形的地块。这样的话,处理得当,也能成为一个在风水上比较好的好地块。在选购三角形地块的房子时,一定要慎重选择。如果三角形的地块在建筑住宅之前,没有很好地进行风水上的改良,三角形地块的风水没有得到很好的改善的情况,原则上来讲,是不可以选购的。在一块三角形地块的住宅小区上,不同的位置上的房子,其吉凶程度是不一样的,但是,总的来说,在三角形地块的住宅,其宅运比较反复。即使有很好的个人财运,个人事业运,个人好运程,但是长期居住在这种风水条件的人,容易影响个人良好的运程,最终会遭受不好的运程。

如何确定计入房产原值的地价?

财税[2010]121号:如何确定计入房产原值的地价 嘉市地方税务局近期应国家税务总局要求对嘉市房产及土地进行全面清查,清查后将确定新的房产税及土地使用税计税依据并按照新依据计征两税。在此次清查过程中有子公司提出疑问:土地本身需要按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建房时需要将土地价值计入到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中,房产税的计税依据中又包括了该部分土地价值,是否存在重复计税问题。现就该问题进行解读: 2010年12月21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121号)文件,对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等相关问题进行了明确,该文件第三条“对按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房产原值均应包含地价,包括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价款、开发土地发生的成本费用等。”明确了土地价值也应计入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税务局要求调整房产税计税依据理由充分。至于是否存在重复计税,则是国家税务总局应该考虑的问题,我们更应关注的是计入房产的土地价值如何确定。财税[2010]121号中同时明确“宗地容积率低于0.5的,按房产建筑面积的2倍计算土地面积并据此确定计入房产原值的地价。” 综合起来该文件应当这样理解:宗地容积率低于0.5的,按房产建筑面积的2倍计算土地面积并据此确定计入房产原值的地价这种情况外,宗地容积率高于0.5的,一律按照地价全额计入房产原值计2 征房产税,包括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价款、开发土地发生的成本费用等。 例如,某工厂有一宗土地,占地26000平方米,支付价款26000万元,每平方米平均地价1万元,该宗土地上建筑房屋面积12000平方米,则该宗地容积率为0.46(12000÷26000=0.46),因此,计入房产原值的地价为24000万元(应税房产建筑面积×2×土地单价=12000平方米×2×1万元/平方米=24000万元) 假如该工厂这宗土地其他条件不变,占地26000平方米,支付价款26000万元,每平方米平均地价1万元,该宗土地上房屋建筑面积50000平方米,该宗地容积率为1.92,则计入房产原值的地价为26000万元。 该条规定可以理解为对企业减轻税负的利好政策,而非对宗地容积率低于0.5的用地单位的惩罚措施。例如占地面积大而厂房少的工厂、大型堆场、仓储、物流的企业等,厂区空地较多,地价全额计入房产原值,税负较高,自2010年12月21日起,对这类“大地小房”的情况,即宗地容积率低于0.5的,允许按照房产建筑面积的2倍计算土地面积并据此确定计入房产原值的地价,可以测算出这类企业计算房产税的地价将小于全部地价款,减轻了房产税负担。 财税[2010]121号文件发布后,对按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在税务处理上只有一种方法: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房产原值均应包含地价,包括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价款、开发土地发生的成本费用等。宗地容积率低于0.5的,按房产建筑面积的2倍计算土地面积并3 据此确定计入房产原值的地价。 例如:某公司2008年建造办公楼,面积为1500平方米,建筑成本为105万元,不包括土地价值。该宗地为本年新征,土地单价为每平方米150元,容积率为0.48(容积率为宗地建筑面积与土地面积的比值),使用年限为50年。公司自2008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2011年,因容积率低于0.5,应按房产建筑面积的2倍计算土地面积并据以确定计入房产原值的地价。 缴纳房产税的房屋原值=1050000+150×1500×2=1500000(元)。 应缴房产税=1500000×(1-30%)×1.2%=12600(元)。 如果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制度》。 2011年缴纳房产税的地价=150×1500×2=450000(元)。 2011年缴纳房产税的房屋原值=1050000+450000=1500000(元),应缴房产税=1500000×(1-30%)×1.2%=12600(元)。 从计算结果可以看出,财税[2010]121号文件的发布实施,使得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缴纳的房产税相同,杜绝了之前由企业选择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所做的房产税筹划。 目前仍存在没有将土地价值按照规定计入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的公司应当及时与当地税务机关协调解决计税依据问题,避免涉税风险。望选择为满意答案,您的采纳是我们坚持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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