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台县人民法院关于拍卖“甘GH5544号吉利美日牌小型轿车”的公告
郑重声明:本院已委托甘肃法助易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免费提供对拍卖标的物的相关信息咨询及组织看样服务。所有拍卖过程与地方中介、其他机构无任何关系,请各意向竞买人对以竞拍咨询、引领看样名义进行的收费行为提高警惕,以免造成损失。请认准法院授权机构“甘肃法助易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咨询电话:400-0931108。也请广大意向竞买人对发现的各种违规行为及时进行举报,法院举报电话:0936-6635013。
甘肃省张掖市高台县人民法院将于2023年8月31日10时至2023年9月3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甘肃省张掖市高台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账户名:高台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甘GH5544号吉利美日牌小型轿车。
起拍价:22555.4元,保证金:2200元,增价幅度:4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甘肃法助易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甘肃法助易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统一安排)。联系电话:400-0931108。特别提示:该公司提供的相关信息由该公司负责并承担责任,一切答复内容不代表法院立场,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也可向本院及办理权证、过户手续的行政职能部门了解、核实。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委托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委托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程序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内,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顺延5分钟。
五、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及优先购买权人情况:
与拍卖标的有关的担保物权人、优先权人、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五日前向本院提交书面材料,超期未提交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本院已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因下落不明无法通知书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已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原违法记录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处理,相应的罚款及停车费等一切拖欠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拍卖成交后的处理: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拍卖裁定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咨询到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过户手续。过户手续及风险请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九、拍卖保证金及尾款的支付: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冲抵价款。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拍卖余款在2023年9月10日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若未按时缴纳尾款则视为悔拍(户名:高台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台支行营业室,账号:6228403637081193669)。
十、保证金充值说明: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spm=a213w.3064813.a214dqe.55.OnoZMh。
十一、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此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法院标的物情况网上参拍技术咨询电话:甘肃法助易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0931108。
张掖市高台县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936-6635013。
其他涉及淘宝网技术问题,请向淘宝网客服咨询—热线:400-8222870。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及拍卖须知。拍卖信息也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高台县人民法院
2023年5月15日
拍卖须知
甘肃省张掖市高台县人民法院将于2023年8月31日10时至2023年9月3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甘肃省张掖市高台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户名:张掖市高台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甘肃省张掖市高台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甘肃省张掖市高台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前3日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2200元以上)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2200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以冲抵价款,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七、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八、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2023年9月10日17时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若未按时缴纳尾款则视为悔拍(户名:高台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台支行营业室,账号:6228403637081193669),并在缴纳尾款后15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原件到甘肃省张掖市高台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地址:张掖市高台县城关镇县府东街88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签订确认书后执行法院通知抵押权人办理标的物他项权证的解除手续,在他项权证解除后通知买受人到执行法院领取过户所需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执行法院协助办理拍卖标的物的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移交拍卖标的物。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一、买受人按规定付清成交款后,需办理财产权证的证照转移、变更手续的,须等他项权证注销后,凭法院《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办理过户手续,拍卖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以及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等原因会导致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二、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三、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四、标的物原违法记录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处理,相应的罚款及停车费等一切拖欠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法院标的物情况网上参拍技术咨询电话:甘肃法助易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0931108。
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张掖市高台县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936—6635013。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其他涉及淘宝网技术问题,请向淘宝网客服咨询——热线:400-8222870。
拍卖信息也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第一次拍卖」粤TQN910吉利美日牌小型轿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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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县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06月01日10时至2020年06月02日10时(延时除外)在平阳县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车牌号为粤TQN910吉利美日牌小型轿车一辆。
车牌号为粤TQN910吉利美日牌小型轿车,颜色:灰,车辆识别代码:L6T7642Z8DN182539,发动机号:DANG02235,行驶里程数约65318公里,有钥匙,保险终止日期:2019年09月,检验有效期止:2019年11月,初次登记日期:2013年11月27日,排量:1792ml,核载:5人,环保标准:国Ⅳ,燃料种类:汽油,评估时电瓶搭电可启动,国产车型。
注意事项:1、竞买人需咨询当地车辆管理部门能否落户后再行竞买,否则因此造成不能过户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2、车辆长期停放停车场,电池可能出现亏电等情况;
瑕疵说明:1、车身少许擦痕,右前门、右前叶子板、后保险杠有喷漆修复。2、此车现停放于广州,提车需要至广州,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评估报告及照片已上传,有意者可下载查看】
评估价:1.8万元,起拍价:1.3万元,保证金:2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