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投诉:别克英朗 售后服务不作为(编号:1021366)
所在城市:河南新乡投诉时间:2021-08-26 11:23:20经销商名称:新乡威佳别克4S店投诉车型:服务问题投诉问题:车身附件及电器已行驶里程:24500
品牌车型:别克英朗投诉内容
7.20河南新乡暴雨洪灾,车辆被淹进水,7.25日保险报案,7.28日4S店拖车拖走维修至8月14日左右车辆晾晒除锈等维修已完毕,气囊模块损坏需要更换,给厂家下订单,始终未得到回复,18日开始拨打厂家400电话投诉,厂家客服始终推诿延期,多次沟通无果,配件延期的原因从未告知,等待的时间也没有明确。至今车辆等待已经马上一个月了,这边每次都是我主动联系,从未与我正面沟通主动解决问题,特别无奈生气,对售后处理问题的方式结果真的寒心,消费者的诉求、合法权益无法得到维护。
投诉进度已提交,处理中
期望结果1.明确告知配件延期的缘由2、配件具体到货的时间3.最快时间发货,车辆维修好,特别影响出行生活。4.客服内部不同部分协调问题,给客户更好的解释。
以上内容不代表自主汽车网观点
南宁去年被投诉最多的汽车品牌是这几个!问题出在售后服务上
卖得越好的品牌,投诉越多
车是好车,但4S店的服务就...
近日,南宁市工商局发布了2017年度汽车消费投诉数据。去年南宁市工商局专业市场分局共接到汽车消费投诉910起,全年消费投诉较多的汽车品牌是大众、福特、别克。
去年汽车消费投诉常见的问题有:车辆维修纠纷(387起)、退订(定)金纠纷(362起),其余纠纷(161起),包括新车有瑕疵,办理贷款、车辆上牌、车辆解押手续过程中产生纠纷,商家承诺的赠品或优惠未兑现,商家未及时交付车辆合格证,消费者认为买到库存车、展示车要求换车等情形。
按汽车品牌属性分析,合资品牌汽车投诉量占51%,自主品牌汽车投诉量占39%,进口车的投诉量比2016年有所增加。
据工商部门介绍,车辆维修纠纷与退订(定)金纠纷仍是去年汽车消费投诉的主要热点,分别约占43%、40%。
维修纠纷主要集中在:新车使用不久就出现故障;车辆维修质量不高,消费者对维修结果不满意;消费者与商家对三包责任的理解存在争议。
2016年12月,马女士在南宁某4S店买了一辆汽车,2017年5月,发现后保险杠漆面有脱落的现象,消费者称汽车从来没有外借过,也从来没有自行喷过漆,要求车商给予换车或退车。4S店技术人员看过以后,承认汽车确实重新喷过漆,但并不是4S店的喷漆工艺,怀疑是消费者提车后人为原因造成脱漆。争议涉及到汽车技术鉴定,消费者未能提供检测报告。经过工商部门的调解,最终商家为消费者免费进行了补漆。
汽车订(定)金纠纷多源于合同约定不明晰。由于双方签订合同时,车商承诺代办车贷、上车牌或代缴购置税等手续,并口头保证如未办成事宜,便可退订(定)金,对上述手续及交车时间、车型、配置、赠品、车价明细等重要承诺,没有在合同条款中明确书面约定,导致消费者下订(定)后因迟迟不交车、价格买贵、货不对版、贷款受限、赠品不兑现、不喜欢等理由要求退订(定)的纠纷屡有发生。
陈先生在南宁某4S店交了5000元定金,预定一辆汽车,合同中已约定陈先生购买的具体车辆是哪一台车,并把该车车架号写入合同。当陈先生申请的贷款批下来准备去提车时,却被车商告知该车已经销售给别的顾客。陈先生要求车商提供汽车,赔偿差旅费、误工费等经济损失共计五万元整。工商部门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车商认为虽然自身存在一定过错,但消费者提出的索赔要求不合理,拒绝接受消费者的索赔要求,双方未达成一致。
从纠纷发生的原因可以看出,一方面,部分消费者购车心态不够理性,冲动订车后反悔,从而产生纠纷;另一方面,商家合同不规范,条款约定内容不明确引起合同纠纷。
看完数据相信大家也有同样的感受,之所以大众、福特和别克被“点名”,跟品牌本身的关系并不大,仅仅是因为销量好所以对应的“纠纷”就越多。这证明了4S店的服务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反过来汽车品牌也应当对4S店的服务进行监管,不然被拖下水的永远是“汽车品牌形象。”
买车不到两月,发动机“熄火”……第一季度南宁收到品牌汽车消费投诉238起
买了新车不到2个月,发动机就出现故障,4S店不愿换车;商家赠送的车膜颜色太深,车主视线受阻导致交通事故……4月30日,南宁市市场监管局专业市场分局发布今年第一季度受理品牌汽车消费投诉情况。在受理的238起投诉中,大众、吉利、别克、宝马、丰田等品牌投诉量居前,消费者反映问题多为不退订金、售后维修等方面。
执法人员在某4S店宣讲消费维权知识点。何正君摄
受理消费者投诉71起,5品牌投诉量居前
数据显示,今年第一季度,市场监管部门共收到品牌汽车消费投诉238起,办结222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82万元。消费者投诉较为集中的汽车品牌有:大众(10起)、吉利(7起)、别克(5起)、宝马(4起)、丰田(4起),反映的问题主要为不退订金、售后维修等方面。
据介绍,今年第一季度,南宁市市场监管局专业市场分局通过开展汽车专项行动规范格式合同,打击捆绑销售、加价售车、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同时,加大宣传,提醒消费者理性消费,合法维权。
执法人员对某4s店进行现场检查。何正君摄
买车不到两月出故障,商家最终同意换车
去年12月14日,在南宁某4S店,莫先生花25万元购买了一辆大众汽车。今年2月3日,他发现汽车的发动机出现故障,无法正常驾驶。随后,他将车送到4S店进行检查,并以汽车存在质量问题为由,要求更换一辆新车,但商家仅同意更换发动机。双方协商不下,他拔打12315进行投诉。
莫先生说,这辆车刚买了50多天,行驶里程还没到3000公里。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有关规定,在销售者开具发票60天内、行车里程不足300公里期间,发动机、变速器的主要零件出现产品质量问题,4S店应该予以整车更换或退货。
然而,4S店认为,根据《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有关规定,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发动机、变速器累计更换2次后,或发动机、变速器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才会整车更换。因此,只同意先给消费者维修更换发动机,而不是换车。
市场监管人员认为,当《广西壮族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和《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内容不一致时,商家应从企业依法承担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社会责任考虑,对所售的商品有效使用性自觉承担保障责任,这既是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也商家维护自身产品品牌商誉的具体表现。经调解,4S店最终同意为消费者换车。
车窗膜颜色太深,视野受阻发生事故
今年1月,黄先生在南宁某4S店购买一辆新能源汽车,商家赠送了车窗贴膜。不过,车辆购买后没多久,就与其他车辆发生了剐蹭。
黄先生认为,是商家赠送的车窗贴膜透光性差,质量不合格导致了事故的发生,商家应对此负责。
市场监管人员调查发现,商家提供的车膜确实存在视野受阻的情况。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关规定规定,消费者主张因购买商品获得的赠品,与商家存在消费关系,所赠物品出现质量问题,商家要对其履行“三包”责任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最终,商家为消费者免费更换了质量合格的车膜,并对消费者造成的经济损失给予了一定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