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如果您还对酒驾醉驾驾驶证吊销怎么恢复不太了解,没有关系,今天就由本站为大家分享酒驾醉驾驾驶证吊销怎么恢复的知识,包括酒驾醉驾驾驶证吊销怎么恢复的问题都会给大家分析到,还望可以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我们就开始吧!
酒驾处理流程及步骤?
应该记录个人信用
酒驾处理流程及步骤?
不开车,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你知道酒驾、醉驾的区别和处罚措施吗?
普法课堂【你知道酒驾、醉驾的区别和处罚措施吗?】大家都知道酒驾违法,那么关于醉驾、酒驾的区别和处罚措施你知道吗?跟着法报君的小课堂来学习吧。饮酒驾车和醉酒驾车是根据驾驶人员血液、呼气中的酒精含量值来界定的。饮酒驾车是指驾驶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属于违法行为。醉酒驾车是指驾驶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属于犯罪行为。处罚措施:1. 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2. 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3.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来源: 法治日报
酒后驾驶的纪与法
自2011年起,醉驾入刑已十周年,饮酒不开车、开车不饮酒已经深入人心。但实践中仍有个别党员干部、监察对象不慎触犯了法律,在付出违法犯罪的代价后,还受到了相应的党纪政务处分。
通常,各级纪委监委在日常执纪执法实践中,将党员干部、监察对象酒后驾驶案件定性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对此类案件的审理和处分主要依据其违法犯罪所受行政处罚、司法处罚的程度而定。比如,对于酒驾行为,在公安机关已经做出行政处罚的情况下,结合相关书证材料进行立案,并衔接党纪处分条例、政务处分法中的纪法条款,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对醉驾免予刑事起诉和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给予党纪重处分并配套政务重处分。
值得关注的是,一些酒后驾驶的党员干部、监察对象在接受党纪政务处分时,在认识上仍似是而非、模糊不清。有人觉得自己在接受公安机关测试时,酒精量只是略微超标,而且已经受到了行政处罚,可以不再受到党纪政务处分了;有人认为自己虽然达到醉驾标准,但是没有发生危害社会的行为,检察机关也做出了免予起诉的决定,不应当再受到党纪政务重处分;还有人认为自己的酒后驾驶行为与招商引资、区域开发等“工作需要”有关,受到处分很冤枉,等等。
对于有这些错误认识的同志,我们在对其进行党纪政务处分的时候要善于深入细致做好思想工作。要讲清依规量纪的必要性、严肃性;讲清党纪严于国法的执纪理念;讲清情、理、法、纪之间的内在区别和联系,引导党员干部、监察对象端正认识。
也有一种意见认为,纪委监委在审理党员干部、监察对象酒后驾驶案件时,只需要按照其所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司法处罚的程度给予相应的党纪政务处分就行了。这种“交通警察、各管一段”的思想是极其要不得的,酒后驾驶本身就是法治意识淡薄的外在表现,审理人员在审理中一定要留意违法者饮酒的时间、地点、同饮人员、是否用公款、社会影响等问题,从而找出党员干部、监察对象酒驾背后是否存在其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廉洁纪律的问题。
酒局中可能藏着隐形“四风”。《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接受、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第一百零六条规定:“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者借机大吃大喝,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对于此类存在“四风”问题的酒驾行为,在审核处理时应当合并处理,按数种违纪行为中应当受到的最高处分加重一档给予处分。同时,还要通过证据搜集,查明是否存在共同吃喝的其他党员干部、监察对象,此类人员虽然不存在酒后驾驶行为,但同样可能违纪,并按照相关条款处分。
需要提醒的是,传统节假日和双休日,是党员干部、监察对象酒后驾驶的易发期,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监督检查,盯住节点反“四风”,同时还要利用各种媒介加强宣传教育,广而告之、及时提醒,做到监督检查有力度,预防提醒有温度。
来源 |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投稿邮箱:gabxcc@126.com
酒驾新标准来了!2024年3月1日起实施→
关于酒驾
国家发布了最新标准
该标准将于2024年3月1日起实施
一起来看看吧
△国家标准全文公开系统截图
公共安全行业标准《生物样品血液、尿液中乙醇、甲醇、正丙醇、乙醛、丙酮、异丙醇和正丁醇的顶空-气相色谱检验方法》等标准发布实施以来,为机动车驾驶人血液酒精含量检测提供了技术依据。
全国刑事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在进一步丰富优化该项行业标准检测分析方法、细化完善有关技术要求的基础上,组织制定了《血液、尿液中乙醇、甲醇、正丙醇、丙酮、异丙醇和正丁醇检验》(GB/T 42430-2023)国家标准。
将进一步支撑法律和强制性国家标准落地实施,为各类鉴定机构开展血液中酒精含量检验技术工作提供标准方法。
同时,该国家标准可适用于五种醇类物质及丙酮的中毒、死亡检验、医疗急救检验、科学研究等其他更为广泛的场景。
该标准将于2024年3月1日起实施。
图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程度和处罚力度方面
新规酒驾和醉驾的区别
在于违法程度和处罚力度方面
↓↓↓
更严
新国标将血液中乙醇的含量分为三个等级,而旧国标只分为两个等级。新国标将饮酒驾驶的上限从50mg/100mL降低到了20mg/100mL,也就是说,只要血液中乙醇含量超过了20mg/100mL,就属于违法行为。血液中乙醇含量大于或等于80mg/100ml的认定为醉驾。醉驾属于犯罪行为。
更准
新国标将血液和尿液中乙醇的检测方法分为两种,分别是气相色谱法和电化学传感器法。旧国标只规定了气相色谱法作为实验室检测方法,而没有规定现场检测方法。
更公
新国标将血液中乙醇含量与呼吸中乙醇含量之间的换算系数从2100调整为2300。这是基于最新的科学研究和统计数据,更符合中国人的体质和代谢特点。
酒驾处罚标准
01
饮酒驾车处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02
醉酒驾车处罚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转自:国家市场监管总局
来源: 南国都市报
关于酒驾醉驾驾驶证吊销怎么恢复,酒驾醉驾驾驶证吊销怎么恢复的介绍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