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程7天,一家人开着别克GL8,自驾西宁和银川
2016年、2017年全家连续2年游览了环青海湖、甘南九寨沟,2019年接着又来到了大西北,这次主要是兰州的东北方向,但因再想看一看青海湖,所以下了飞机后就去往西宁。
2019年8月17日,上海飞兰州-贵德-西宁。上午的飞机准点,中午12点接过朋友的GL8后马上出发往西宁,预计到得早,就先去贵德看一看黄河。
来到贵德县水车广场已是四点,太阳还是当头照。
河对岸“天下黄河贵德清”标语牌。正值汛期,也不是太清,但和兰州的黄河水比起来算是清水了。前一阵子一位卡友发了一篇冬季兰州黄河的游记,发现不是汛期的黄河水已经比长江水清澈多了。
水车广场位于黄河南岸,是一个以直径20米的巨大木质结构水车为主体建筑的音乐广场,古朴典雅的黄河水车与蓝天、碧水、丹山勾画出了一幅动人的黄河风景长卷。
半小时后,找地方吃饭。慢节奏的贵德小街古柳西路(百度地图还是标西大街),安宁祥和,天空湛蓝,空气清新。
回西宁的途中,停靠路边一个免费观景点,拍了些丹霞照片。
2019年8月18日,西宁-青海湖-西宁。本次再去青海湖,先走的北线,先到沙岛景区玩玩,不想旅游旺季进人关门休业,于是再沿着环湖东路经过金沙湾-二郎剑,再回西宁。
快到环湖北路时,G315的路边时不时就可以见到它们了。
遇到好的风景,游客们总是不约而同的停车路边,下车打卡拍照。
青海湖金沙湾,以观看金色的沙漠风光为主要特色,沙丘背后的蔚蓝湖水,景色奇幻优美。
金沙湾以前曾是湖内的水下陆地,后来湖面下降才显露出来,变成了一片沙丘地带。没有去过沙漠的游客可以在这里小小的观赏一下沙漠风光。
景区位于109国道旁,深入青海湖中,以草原、沙滩、动物为主的生态自然资源,以民间文化活动为内容,成为青海湖旅游区一颗耀眼的明珠。
2019年8月19日,西宁-中卫(沙波头水镇)。过了白银市,高速两边开始出现大片大片的瓜田,地里的西瓜密密麻麻,简陋的泥土路边停了很多运瓜车辆,蔚为壮观。南方虽有瓜田,但哪有此等规模。
住在沙波头水镇里的宾馆,整个景区风景很好,但就是没人。到处空荡荡。
这是西大门,空无一人,一阵大风陡然吹过,眼睛和嘴巴都有不少细沙,很是难受。所以服务员不建议我们去沙坡头景区是对的。
北门进来就是酒店。远处的GL8陪伴我们全家游历了2016、2017和2019年的大西北,谢谢!
2019年8月20日,中卫-吴忠青铜峡一百零八塔-银川。早上醒来,风雨加剧,早餐后不死心,继续往沙坡头方向开,越开风雨越大,这下算了,掉头回银川,下次真的要再来了。看了看手机百度,到银川可以途径108塔景区,再看墨迹,说是阴天,于是出发。
果然是阴天,而且是大雨过后的阴天,时不时还能飘下点丝丝小雨的那种阴天。但相比两小时前的沮丧,对此时此地的阴天,心里已经乐开了花。景区大门,看着人不多。
2019年8月21日,银川-沙湖-银川。
沙湖位于石嘴山市,就在银川北侧70公里处,很近,5A级景区。
新景区大门,很有派头,只是当天气温26度,阳光直射,加上西北地区紫外线强,从停车场走过来有近700米,浑身是汗,老人也有些累。
雄伟壮观的贺兰山脉横贯整个景区西侧,遮挡住呼啸而至的西北风暴,即便是这样,还是有不少沙子越过沙湖水面,沉落在南岸,形成现在的沙湖景区。大自然实在是奇妙无比。
2019年8月22日,银川-镇北堡西部影城-贺兰山国家公园停车场-银川。
老父亲81岁,念念不忘电影《牧马人》的场景,他们这一代人的信念始终不忘,于是带上老人去了镇北堡影视基地。
镇北堡西部影城是集观光、娱乐、休闲、餐饮、购物于一体的国家AAAAA级旅游景区 。 由作家张贤亮于1993年9月21日创办,张贤亮就是电影《牧马人》的编剧,小说是《灵与肉》。
《大话西游》的两位主角蜡像长期矗立在城门之上了。吃货老婆还租借了一套女主角的戏服(带梳理发型和宝剑的),拍摄效果杠杠滴。
月亮门。电影《红高粱》中最美的镜头。
2019年8月23日,银川-宁夏博物馆-兰州中川机场-上海。
今日准备结束本次旅游,但上午还是抽时间参观了宁夏博物馆,学习了不少历史地理和文化知识。
酒店北侧的人民广场,政府大楼建筑风格有点像上海市的人民广场。
宁夏图书馆、剧院和博物馆三巨头。
BY 爱卡汽车卡友:peakc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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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西宁、宁夏银川周边游记(西游记三)_爱卡汽车网论坛
西宁通报16起典型案例
西宁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通报16起道路交通领域典型案例为进一步规范我市道路运输行业,有效化解道路运输领域安全突出风险隐患,全力保障道路运输行业形势稳定向好,西宁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促进执法人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就今年以来五类16起道路交通领域典型案例通报如下:一、非法营运典型案例1.2023年4月26日,西宁市交通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时发现段**驾驶青AJ***1别克牌小客车搭载乘客,从事网约车营运活动,段**与乘客商议到目的地后收取车费,违反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决定给予段**3000元的行政处罚。2.2023年2月2日,西宁市交通执法人员在西宁中心客运站执法检查时发现何*驾驶青A1***K现代牌小客车搭载乘客2人,从中心客运站到青海省心脑血管病专科医院,何*与乘客商议到目的地后收取车费,违反了《西宁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的规定,依据《西宁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决定给予何*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3.2023年8月3日,西宁市交通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时发现焦**驾驶蒙K5***1别克牌小客车搭载乘客从事包车旅游营运,焦**与乘客商议到目的地后收取车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相关规定,决定给予焦**罚款30000元的行政处罚。4.2023年4月10日,西宁市交通运输执法人员接到投诉,经调查核实,武汉风*出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西宁分公司给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青A9***0车辆派单。违反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决定给予武汉风*出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西宁分公司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二、未按规定的周期和频次进行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和技术评定典型案例1.2023年10月25日,当事人刘**所有的青A9***5重型自卸货车,被执法部门检查时发现该车未按规定的周期和频次进行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和技术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货运经营者应当加强对车辆的维护和检测,确保车辆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不按规定维护和检测运输车辆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相关规定,决定给予刘**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三、客运行业典型案例1.经执法部门查实,青海顺**旅游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所属客运车辆青A8***3于5月2日、5月4日未按包车客运标志牌载明的事项运行。依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相关规定,对青海顺**旅游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未按包车客运标志牌载明的事项运行的违规行为,给予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2.经执法部门查实,西宁正*旅游汽车租赁有限责任公司车辆青A7***6于9月23日未按规定办理包车客运标志牌违规经营。依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相关规定,对西宁正*旅游汽车租赁有限责任公司未持有效包车客运标志牌的违规行为处以3000元的行政处罚。四、超载超限治理典型案例1.根据**县治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青A9***1载货汽车超限超载运输违法行为函》,经执法部门查实,驾驶员汪**和所属企业青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青A9***1载货汽车于2023年10月16日被执法部门查处超载超限违法行为,超限率达9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和“一超四罚”相关规定,执法部门依法对所属企业青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及驾驶员进行约谈,对企业负责人加强运输现场管理并当场出具规范装载《保证书》,对当事人给予警告并责令其现场手写规范装载《保证书》一份以及到青海青*机动车培训有限公司进行5日再教育学习。2.经执法部门查实,当事人闫**所有青A8***5号重型半挂牵引车分别于2023年4月17日、5月4日、6月12日被执法部门查处存在超载超限违法行为,1年内超限超载运输3次。根据《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青海省关于对严重违法失信超载超限运输车辆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相关规定,执法部门依法吊销青A8***5号重型半挂牵引车《道路运输证》,将当事人闫**纳入严重违法超载超限失信当事人名单,实施为期2年的信用联合惩戒。3.经执法部门查实,当事人杨**所有青A5***1号货车于2020年4月17日至2020年11月8日多次在运输过程中超限超载运输,违反了《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相关规定,决定给予青A5***1号车注销其道路运输证的行政处罚。4.经执法部门查实,当事人罗**所有青A5***0号货车于2020年6月10日至2021年1月19日多次在运输过程中超限超载运输,违反了《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相关规定,决定给予青A5***0号车注销其道路运输证的行政处罚。5.经执法部门查实,青海年*运输服务有限公司青A9***1号4轴重型自卸货车拉运建筑垃圾,驾驶员马**于2023年7月10日3时31分32秒,驾驶青A9***1号车从海南州供电局至共和县建筑垃圾场,被执法部门查处存在超载超限违法行为。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当事人已被共和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处以罚款6500元的行政处罚。经西宁市交通执法人员于2023年10月20日在西宁市公安交警二大队核查后,发现该车在2022年11月8日黄南州同仁市再次发生超载20%以上的超载行为,同仁市交警大队对驾驶员做出扣1分,罚款200元的处罚决定,并将当事人闫**纳入严重违法超载超限失信当事人名单,实施为期2年的信用联合惩戒。现西宁市交通执法部门已依法吊销青A9***1号车《道路运输证》。五、危货运输行业典型案例1.经执法部门查实,西宁顺*机动车服务有限公司所有青A5***9号东风牌普货车于2023年4月26日,被大通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查处存在普通货物运输车辆运输危险化学品(氢氧化钠)行为,该车辆违反了《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相关要求。2023年6月1日,西宁市交通执法人员对该企业负责人及驾驶员进行了约谈,经核实后制作了询问笔录,根据《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相关规定,给予罚款30000元的行政处罚。2.2023年3月1日,西宁市交通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时发现王*驾驶青AA***4号长安牌厢式普货车,从青海瑞*新型燃料科技公司拉载25L装桶装生物油至城东区民和路、火车站周边、夏都大街,由接收燃料饭店支付运输费用。违反了《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相关规定,依据《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相关规定,给予罚款30000元的行政处罚。3.经执法部门查实,当事人青海鸿***商贸有限公司所属青A2***9、青AA***1号厢式货车分别于2023年7月29日、7月30日在执行运输任务过程中存在未按规定制作危险货物运单的违法行为。根据《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决定给予青海鸿***商贸有限公司罚款4000元的行政处罚。4.经执法部门查实,青海省道路运输重点营运智能监管系统在9月28、29日连续两天对青海创*商贸运输有限公司进行查岗,均未响应,发现该公司动态监控人员未有效履行监控职责行为,情况属实。根据《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决定给予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来源:西宁交通运输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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