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在南昌“喜相逢”以租代购买车,提车时却被告知“车卖给别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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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3日,章先生在江西南昌“喜相逢”购车公司以租代购的形式买了一辆上汽通用别克轿车。本来他在支付1.6万元的首付款后就可以提车使用的,余款分48期逐月还清。可是,意外的情况出现了。
章先生说,自己完成相关信息录入,付款并签好合同后正准备喜提新车,没想到公司的工作人员却突然对他说,“这车你不能开走”。
消费者 章先生:公司工作人员就跟我说,这个车卖给别人了,已经卖给别人了不能开走,他说我现在只能拿另外一部车走。
既然合同签了,钱也付了,车怎么就变成了别人的呢?章先生觉得很没道理,于是立马报了警。在警方的协调下,公司同意退还章先生1.6万元的首付款,但是章先生认为公司违约在先,不能一退了之,必须给自己一个合理解释和交代。“现在我担心我的资料外泄,我现在就是要维权,这个合同你能规定我,也能规定你自己。”
随后,章先生与公司的工作人员在南昌市沙井派出所调解律师的协调下再一次进行了协商。律师表示,既然双方已经交了钱,说明合同已经成立,公司如果不履行合同的话,确实是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金。
最终,“喜相逢”公司的相关负责人表示,由于年底他们业务繁忙,车源的需求量大,才导致工作人员在信息交接中出现了失误,才产生了与章先生之间的误会。目前,“喜相逢”公司已向章先生表示了歉意,章先生也成功拿到了新车。
以租代购买车跑营运,这家公司竟然把车偷偷开走,更过份的是……
以租代购买车跑营运,这家公司竟然把车偷偷开走,更过份的是……福建电视台综合频道 今天
来福州务工的薛先生
在2018年4月份的时候,
找了一家汽车租赁公司,
通过以租代购的方式
买了一辆小轿车跑营运,
租赁公司当时承诺会给他办营运证。
好几个月过去了,
办证的事儿迟迟没有兑现,
薛先生就想退车,
公司却迟迟不出面解决,
现在车子还被租赁公司开走了,
而且买车的门店也关门了,
买车时的经办工作人员也联系不上了,
他的损失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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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先生
给我们做营运证才买下这个车,不做营运证,我们拉客,被抓住怎么办?我们打他电话也就是拖拖拉拉。
薛先生说,2018年4月份,他在福州昕通汽车租赁有限公司通过以租代购的方式,购买了一辆别克小轿车准备跑营运,买车时昕通公司承诺会给他办理营运证的,但是,几个月时间过去了,始终没看到营运证,到了2018年9月份,薛先生找到昕通公司,就提出来, 既然这营运证没有办理下来不能跑营运,他希望能把车子退还给公司。
薛先生
我有五千多(元)的违章 三十多单 ,我去处理掉了,到他那里去找人 ,结果他们搬走了,找不着,所有的电话都不接了。
由于怕影响到自己的信用度,薛先生只得继续交租金。在连续缴纳了8个月的租金后,也就是今年的1月份,薛先生开始不交租金,没有想到,在2月份时,在事先没有的任何沟通的情况下,车子就被昕通公司偷偷开走了。
那么,
薛先生说的,
究竟是不是实情?
如果是,
他接下来该怎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律师赶紧给支支招儿。
林瑾轩,
福建八闽律师事务所,
擅长行政诉讼,
民间借贷纠纷,
合同纠纷类案件。
在薛先生提供的这份汽车租赁合同,甲方就是福州昕通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乙方是薛先生,在租赁物的购买一条约定中写到,乙方以租用、留购为目的,通过以租代购的方式向甲方承租租赁物,合同期限是36个月,一次性先支付了19830元,每期租金是3966元。签订地点是泊乐名车会所,签订日期是2018年4月11日。整份汽车租赁合同中并没有关于薛先生买车是用来跑运营运,昕通公司需要为其办理营运证的相关约定。
林瑾轩 律师
如果要证明买车时他们有答应要办理营运证,最好是有一些短息、微信的文字记录作为证据。
林律师表示,因为合同中没有明确的条款约定,昕通公司要给薛先生办理营运证,只是口头承诺,这点对薛先生比较不利。现在的情况,最好是和昕通公司先进行协商。随后,我们跟着薛先生来到昕通公司当时的办公室,这里大门紧闭,里面的办公设备都已经搬走了。
薛先生
都是找不到人的,其实不只是我一个人找他,还有其他很多人找他们的……
昕通公司联系不上,而且当时的经办人也找不着,薛先生的维权之路接下去该怎么走呢?
林瑾轩 律师
目前薛先生所提供的证据,只有汽车租赁合同和微信的转账记录,而这个汽车租赁合同,最好在找到一些文字方面的证据,以便日后起诉的时候可以作为证据。
律师提醒广大市民,
在签订合同的的时候,
最好将承诺的事项白纸黑字的写进合同,
形成正式的合同条款,
并明确违约责任,
在今后出现争议的时候,
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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