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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密一男子驾车撞死行人,逃离现场后又返回打探消息!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李岚

新密一男子晚饭后外出散步,不料却被一辆大货车撞倒在地当场死亡。肇事司机趁着夜色驾车逃逸,之后又徒步走回现场打探消息。得知被撞者身亡后,他吓得在车上待了一夜,然后才抱着侥幸的心理开车回家。新密警方经过两天的排查走访,最终将肇事逃逸的嫌疑人张某抓获。1月7日凌晨,张某被依法刑拘。

1月4日早上7时许,新密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民警常晓宁、赵帅鹏等人接到110指令:在S232荥密路西高速路口北段发生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一名男子被车撞身亡。接警后,民警们迅速赶赴现场。此时,米村派出所、刑侦大队人员已在现场。经刑侦技术人员勘查现场鉴定,死者死亡时间为3日晚上,排除他杀的可能,系交通事故被撞身亡。

现场只留给事故处理民警一具尸体和几片散落的大灯灯罩碎片,这给案件侦破带来极大难度。民警们当即调取案发现场附近一处民用视频资料进行研判,很快确定了案发时间为3日晚上6时47左右,又从道路电子监控调取案发时间前后的过车监控,一辆号牌为豫A**681黑色别克小型客车被民警们锁定,并调出该车车主信息,上面显示车主是新郑市的张某。

1月5日中午,民警打电话通知嫌疑人张某到新密交警大队接受调查,没想到张某接到电话后,当即承认自己开车撞了人,并于1月6日晚上6时,到新密交警大队投案自首。

经询问,1月3日晚上6时许,张某驾车途经S232荥密路时,因车速较快,车灯光线又比较模糊,没有看到在路上散步的受害人。撞人时,他听到对方一声惨叫,害怕担责,没有停车救人,而是驾车向南逃跑。将车开出距离现场约2公里后,他把车停在路边一条小路上,徒步返回现场查看情况。当走到离事故现场几十米处,就听到从身边经过的几个路人在议论,说前面有人被车撞死了。这让他更加害怕,急忙回到车上。在车里待了一夜,不见民警联系自己,便心存侥幸,于第二天下午把车开回新郑。

据了解,被撞的受害人是当地村民,当晚吃过饭后出来散步,不幸遭遇车祸。由于事故发生在晚上,路人发现后并没有及时报警,直到第二天早上环卫工来扫地时,发现了被撞倒在路边沟里的受害男子,才拨打了报警电话。

1月7日凌晨,张某因涉嫌交通肇事逃逸罪被新密警方刑事拘留。目前,此事故还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之中。

民警提醒广大司机,发生事故后千万不要逃逸,《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员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拨打120急救电话救助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

民警说,按照法律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将对驾驶人处以记12分,罚款2000元,并处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发生交通事故构成犯罪且逃逸的,将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身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同时,提醒夜晚出来散步的人们,不要在较黑的路段散步,散步时尽量走在人行道上。(线索提供 申建中 周伟伟)

来源:大河客户端 编辑:徐华美

【豫筑平安】新密公安:抓获偷油贼,带破“连环”案30余起

新密市公安局紧盯民生小案,聚焦群众切身利益,严打“盗抢骗”类违法犯罪行为。近日,刑侦二中队与合成专班密切配合,成功破获一起货车柴油被盗案,带破案件3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名,现场缴获作案车辆及部分作案工具,获得群众的一致好评。

2023年9月至今,曲梁镇连续接到群众报警称大货车停放在路边,其车里的柴油被盗。接警后,刑侦大队高度重视,安排主管副大队长边喆带领二中队侦查员迅速开展侦查工作。

两个多月来,侦查员们早出晚归,始终不忘心系案情,通过无数次分析视频监控资料,数十次前往新郑、中牟、管城、航空港区等地寻找类似案件相关线索。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一辆银灰色别克GL8疑似作案车辆逐渐浮出水面,在郑州市公安局犯罪侦查局侵财支队业务指导下,刑侦二中队与郑州市公安局相关部门、新密市公安局情指联勤中心联合,通过多方工作成功锁定到作案车辆。

11月13日晚,在侵财中队、技术中队的帮助下,侦查员们精妙设计抓捕方案,一举抓获两名犯罪嫌疑人,并现场缴获一台作案车辆及油管、油袋等作案工具若干。

审理后查明:犯罪嫌疑人刘某、马某对于其多次趁夜间无人时,驾驶作案车辆到新密曲梁镇盗取货车内柴油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两人均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公安部@河南警方

#豫筑平安#

郑州一男子马路上散步被撞身亡,肇事司机当场逃逸

河南商报记者 高鹏/文 王春胜/图

郑州新密一男子晚饭后在马路上散步被撞身亡,肇事车辆趁着夜色逃窜。1月7日,河南商报记者从新密警方获悉,民警经过两天的排查走访,已将肇事逃逸嫌疑人张某抓获。

1月4日7时50分许,新密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民警常晓宁、赵帅鹏等人接到110指令:在S232荥密路西高速路口北段发生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一名男子被撞身亡。经刑侦技术人员勘查现场鉴定,死者死亡时间为3日晚上,排除他杀的可能,系交通事故被撞身亡。

现场只有一具尸体和几片散落的大灯灯罩碎片,这给案件侦破带来极大难度。民警们当即调取案发现场附近一处民用视频资料进行研判,很快确定了案发时间为3日6时47分左右。随后,民警又从道路电子监控调取案发前后的过车监控,一辆号牌为豫A**681黑色别克小型客车被锁定,车主为新郑市的张某。

1月5日中午,民警电话通知张某到交警大队接受询问,张某见交警“找上门来”,知道事情败露了,于是,其在6日18时投案自首。

经询问,张某对当日驾车途经S232荥密路撞人后逃逸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张某声称,当时因自己车速太快,车灯光线不是很好,撞到人后听到一声惨叫,自己因害怕没有停车,向南又开了大约2公里后才把车停在路边一个路口里。随后,张某走回事故现场试图看看情况,走到离事故现场不远处就听说人已被撞死,出于害怕,他回到车上在车里待了一夜,等到4日下午才把车开回新郑。

7日凌晨,张某因涉嫌交通肇事逃逸罪被新密警方刑事拘留,事故还在进一步处理之中。

民警提醒,驾车发生事故,千万不要逃逸。《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员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拨打120急救电话救助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

按照法律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将对驾驶人处以记12分,罚款2000元,并处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发生交通事故构成犯罪且逃逸的,将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身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首席编辑 徐驰 实习编辑 熊子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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