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瑞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024年03号)
瑞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024年03号)
2024年02月26号到2024年03月29号,本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产品主要针对食用农产品、粮食加工品、餐饮食品、糕点、水果制品、蔬菜制品、豆制品、水产制品、调味品、肉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速冻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食糖、酒类、饼干、淀粉及淀粉制品、饮料,共完成检验505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501批次、不合格4批次(见附件),合格率为99.21%。不合格项目涉及重金属等元素污染物、农兽药残留。
特此公告。
附件1:不合格名单
附件2:合格名单
瑞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03月29日
食品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
序号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被抽样单位名称
被抽样单位地址
食品名称
规格型号
商标
生产日期/批号
不合格项目║标准值║检验结果
检验机构
备注
1
/
/
瑞安市塘下中心菜市场陈再迪
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塘下镇陈宅村凤塘路555号(塘下中心菜市场)(自主申报)
对虾
/
/
2024-01-16
镉(以 Cd 计)║0.81mg/kg║≤0.5mg/kg
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
/
/
瑞安市塘下张宅菜市场徐中燕
浙江省瑞安市塘下镇张宅菜市场
辣妹子
/
/
2024-01-16
毒死蜱║0.14 mg/kg║≤0.02mg/kg
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3
/
/
瑞安市塘下张宅菜市场徐中燕
浙江省瑞安市塘下镇张宅菜市场
姜
/
2024-01-16
毒死蜱║0.14 mg/kg║≤0.02mg/kg
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4
/
/
瑞安市塘下张宅菜市场陈上朋
浙江省瑞安市塘下大道与中心西路交叉口(塘下张宅菜市场)
鲫鱼
/
/
2024-01-17
地西泮║4.1μg/kg║不得检出
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食品合格信息
序号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被抽样单位名称
被抽样单位所在省份
食品名称
规格型号
生产日期-批号
备注
1
四川味尊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四川省成都市金堂县竹篙镇农产品精深加工园区5号楼
瑞安市木旭冷冻食品店
浙江
众家源小火锅底料(半固态调味料)
360克(90克×4)/袋
2023-08-28
/
2
四川味尊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四川省成都市金堂县竹篙镇农产品精深加工园区5号楼
瑞安市木旭冷冻食品店
浙江
众家源老火锅底料(半固态调味料)
200克/袋
2023-08-07
/
3
上海品食乐冷冻食品有限公司
上海市浦东新区三林镇懿德路399号1号楼
瑞安市木旭冷冻食品店
浙江
菌菇三鲜水饺(速冻食品)
720克/袋
2023-11-09
/
4
肇庆市中业水产有限公司
广东省肇庆市高要区南岸马安新江一区百丈邓村农村商业银行南侧300米(劳颖秋厂房之二)
瑞安市木旭冷冻食品店
浙江
免浆黑鱼片(速冻食品)
250g/盒
2023-10-24
/
5
安徽饺欢天食品有限公司
安徽省淮南市寿县张李乡油坊村五号路88号
瑞安市木旭冷冻食品店
浙江
手工水饺(芹菜猪肉)(速冻食品)
500克/袋
2023-10-25
/
6
/
/
瑞安市高楼镇中心幼儿园
浙江
小碗
/
2024-03-11
/
7
/
/
瑞安市高楼镇中心幼儿园
浙江
餐盘
/
2024-03-11
/
8
/
/
瑞安市高楼镇小天使幼儿园
浙江
餐盘
/
2024-03-11
/
9
/
/
瑞安市高楼镇东岩学校
浙江
餐盘
/
2024-03-12
/
10
/
/
瑞安市高楼镇东岩学校
浙江
碗
/
2024-03-11
/
11
/
/
瑞安市邵琴熟食店
浙江
白切鸡
/
2024-01-29
/
12
/
/
瑞安市万润大酒店有限公司
浙江
葱
/
2024-01-30
/
13
/
/
瑞安市万润大酒店有限公司
浙江
芹菜
/
2024-01-30
/
14
/
/
瑞安市万润大酒店有限公司
浙江
豆芽
/
2024-01-30
/
15
/
/
瑞安市万润大酒店有限公司
浙江
韭菜
/
2024-01-30
/
16
/
/
瑞安市万润大酒店有限公司
浙江
姜
/
2024-01-30
/
17
/
/
瑞安市瑞立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有限公司(食堂二)
浙江
桔子
/
2024-02-27
/
18
/
/
瑞安市冷双大酒店
浙江
广东菜心
/
2024-02-27
/
19
/
/
瑞安市瑞立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有限公司(食堂二)
浙江
韭菜
/
2024-02-27
/
20
/
/
瑞安市冷双大酒店
浙江
娃娃菜
/
2024-02-27
/
21
/
/
温州欣家餐饮有限公司
浙江
鸡蛋
散装
2024-01-30
/
22
/
/
温州欣家餐饮有限公司
浙江
番茄
散装
2024-02-01
/
23
/
/
温州欣家餐饮有限公司
浙江
咸鱼
散装
2024-01-27
/
24
/
/
瑞安市陶山镇中心幼儿园
浙江
饭碗(已消毒)
散装
2024-02-28
/
25
/
/
瑞安市陶山镇中心幼儿园
浙江
餐盘(已消毒)
散装
2024-02-28
/
26
/
/
瑞安市陶山镇中心小学
浙江
面碗(自消毒餐饮具)
散装
2024-02-28
/
27
/
/
瑞安市陶山镇中心小学
浙江
饭碗(自消毒餐饮具)
散装
2024-02-28
/
28
/
/
瑞安市陶山镇小太阳幼儿园
浙江
餐盘(已消毒)
散装
2024-02-29
/
29
/
/
瑞安市陶山镇小太阳幼儿园
浙江
碗(已消毒)
散装
2024-02-29
/
30
/
/
瑞安市冷双大酒店
浙江
虾蛄
/
2024-02-27
/
31
/
/
瑞安市瑞立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有限公司(食堂二)
浙江
鸡蛋
/
2024-02-25
/
32
/
/
瑞安市玉海英吉姆幼儿园
浙江
香蕉
/
2024-03-07
/
33
/
/
瑞安市陶山镇中心小学
浙江
鸡蛋
散装
2024-02-26
/
34
/
/
瑞安市陶山镇中心小学
浙江
大米
散装
2024-02-24
/
35
/
/
瑞安市陶山镇中心小学
浙江
苹果
散装
2024-02-28
/
36
/
/
瑞安市陶山镇中心幼儿园
浙江
鸡蛋
散装
2024-02-28
/
37
/
/
瑞安市陶山镇中心幼儿园
浙江
香蕉
散装
2024-02-28
/
38
/
/
瑞安市陶山镇小太阳幼儿园
浙江
鸡蛋
散装
2024-02-29
/
39
/
/
瑞安市陶山镇小太阳幼儿园
浙江
大米
散装
2024-02-28
/
40
/
/
瑞安市陶山镇小太阳幼儿园
浙江
苹果
散装
2024-02-29
/
41
/
/
瑞安市想想早餐店
浙江
鸡蛋
散装
2024-02-29
/
42
青岛天惠乳业有限公司
青岛莱西市沽河街道办事处水院路378号
瑞安市想想早餐店
浙江
乳酸菌饮料(杀菌型)原味
330ml/瓶
2023-12-08
/
43
/
/
瑞安市想想早餐店
浙江
自制肉包
散装
2024-03-01
/
44
/
/
瑞安市想想早餐店
浙江
自制小笼包
散装
2024-03-01
/
45
/
/
瑞安市津豪大酒店
浙江
橙子
散装
2024-02-29
/
46
/
/
瑞安市津豪大酒店
浙江
山药
散装
2024-03-01
/
47
/
/
瑞安市津豪大酒店
浙江
白萝卜
散装
2024-02-25
/
48
/
/
瑞安市津豪大酒店
浙江
芹菜
散装
2024-02-25
/
49
/
/
温州德育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浙江
鸡蛋
散装
2024-03-05
/
50
/
/
温州德育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浙江
螺丝椒
散装
2024-03-04
/
51
/
/
温州德育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浙江
茄子
散装
2024-03-04
/
52
/
/
温州德育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浙江
芹菜
散装
2024-03-05
/
53
/
/
瑞安市桐浦镇第一幼儿园
浙江
猪肉
散装
2024-03-05
/
54
/
/
瑞安市桐浦镇第一幼儿园
浙江
大米
散装
2024-02-26
/
55
/
/
瑞安市桐浦镇第一幼儿园
浙江
小米
散装
2024-02-26
/
56
/
/
瑞安市陶山镇碧山小学
浙江
鸡蛋
散装
2024-03-01
/
57
/
/
瑞安市陶山镇碧山小学
浙江
红豆
散装
2024-02-26
/
58
/
/
瑞安市陶山镇碧山小学
浙江
绿豆
散装
2024-02-26
/
59
/
/
瑞安市马屿镇中心幼儿园
浙江
尖椒
散装
2024-03-08
/
60
/
/
瑞安市马屿镇中心幼儿园
浙江
杏鲍菇
散装
2024-03-08
/
61
/
/
瑞安市马屿镇中心幼儿园
浙江
苹果
散装
2024-03-08
/
62
/
/
瑞安市马屿镇中心幼儿园
浙江
鸡蛋
散装
2024-03-06
/
63
/
/
瑞安市马屿镇中心幼儿园
浙江
大米
散装
2024-03-06
/
64
/
/
瑞安市马屿镇中学
浙江
鸡蛋
散装
2024-03-08
/
65
/
/
瑞安市马屿镇中学
浙江
姜
散装
2024-03-05
/
66
/
/
瑞安市马屿镇中学
浙江
黄瓜
散装
2024-03-07
/
67
/
/
瑞安市马屿镇中学
浙江
洋葱
散装
2024-03-07
/
68
/
/
瑞安市马屿镇中学
浙江
大米
散装
2024-03-05
/
69
/
/
瑞安市马屿镇梅屿中心幼儿园
浙江
土豆
散装
2024-03-05
/
70
/
/
瑞安市马屿镇屿头幼儿园
浙江
大米
散装
2024-03-07
/
71
/
/
瑞安市马屿镇屿头幼儿园
浙江
米排粉
散装
2024-02-24
/
72
/
/
瑞安市马屿镇中心小学
浙江
大白菜
散装
2024-03-12
/
73
/
/
瑞安市马屿镇中心小学
浙江
香梨
散装
2024-03-12
/
74
/
/
瑞安市马屿镇中心小学
浙江
鸡蛋
散装
2024-03-06
/
75
/
/
瑞安市马屿镇中心小学
浙江
大米
散装
2024-03-11
/
76
/
/
瑞安市马屿镇真善美幼儿园
浙江
大米
散装
2024-03-12
/
77
/
/
瑞安市马屿镇真善美幼儿园
浙江
粉干
散装
2024-03-12
/
78
/
/
瑞安市马屿镇小叮当幼儿园
浙江
鸡蛋
散装
2024-03-11
/
79
/
/
瑞安市马屿镇小叮当幼儿园
浙江
香蕉
散装
2024-03-12
/
80
/
/
瑞安市马屿镇小叮当幼儿园
浙江
大米
散装
2024-03-04
/
81
/
/
瑞安市马屿镇小叮当幼儿园
浙江
粉干
散装
2024-03-04
/
82
/
/
瑞安市马屿镇家家乐幼儿园
浙江
香蕉
散装
2024-03-11
/
83
/
/
瑞安市马屿镇家家乐幼儿园
浙江
苹果
散装
2024-03-11
/
84
/
/
瑞安市马屿镇家家乐幼儿园
浙江
蝴蝶面
散装
2024-03-05
/
85
/
/
瑞安市马屿镇第二幼儿园
浙江
大米
散装
2024-03-11
/
86
/
/
瑞安市马屿镇第二幼儿园
浙江
粉干
散装
2024-03-11
/
87
/
/
瑞安市曹村镇学校
浙江
鸡蛋
散装
2024-03-13
/
88
/
/
瑞安市曹村镇学校
浙江
香蕉
散装
2024-03-13
/
89
/
/
瑞安市曹村镇学校
浙江
餐盘(已消毒)
散装
2024-03-13
/
90
/
/
瑞安市曹村镇学校
浙江
面碗(已消毒)
散装
2024-03-13
/
91
/
/
瑞安市曹村镇学校
浙江
黑木耳干
散装
2024-02-26
/
92
/
/
瑞安市马屿镇曹村中心幼儿园
浙江
鸡蛋
散装
2024-03-12
/
93
/
/
瑞安市马屿镇曹村中心幼儿园
浙江
梨
散装
2024-03-13
/
94
/
/
瑞安市马屿镇曹村中心幼儿园
浙江
大米
散装
2024-03-11
/
95
/
/
瑞安市马屿镇曹村中心幼儿园
浙江
粉干
散装
2024-03-13
/
96
/
/
瑞安市马屿镇小可爱幼儿园
浙江
鸡蛋
散装
2024-03-07
/
97
/
/
瑞安市马屿镇小可爱幼儿园
浙江
大米
散装
2024-03-13
/
98
/
/
瑞安市马屿镇东方双愉幼儿园
浙江
鸡蛋
散装
2024-03-05
/
99
/
/
瑞安市马屿镇东方双愉幼儿园
浙江
苹果
散装
2024-03-10
/
100
/
/
瑞安市马屿镇东方双愉幼儿园
浙江
大米
散装
2024-03-08
/
101
/
/
瑞安市马屿镇东方双愉幼儿园
浙江
蝴蝶面
散装
2024-03-11
/
102
/
/
温州德育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浙江
砂糖桔
散装
2024-03-04
/
103
/
/
瑞安市马屿镇家家乐幼儿园
浙江
大米
散装
2024-03-10
/
104
/
/
瑞安市马屿镇东方双愉幼儿园
浙江
香梨
散装
2024-03-10
/
105
/
/
浙江顶真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浙江
胡萝卜
/
2024-02-28
/
106
/
/
浙江顶真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浙江
土豆
/
2024-02-27
/
107
/
/
浙江顶真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浙江
生姜
/
2024-02-28
/
108
/
/
浙江顶真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浙江
包菜
/
2024-02-28
/
109
/
/
瑞安市潘岱益智幼儿园
浙江
西红柿
/
2024-02-29
/
110
/
/
瑞安市潘岱益智幼儿园
浙江
猪肉
/
2024-02-29
/
111
/
/
瑞安市飞笑早餐店
浙江
菜饼(自制)
/
2024-03-04
/
112
/
/
瑞安市阿敏排档
浙江
花菜
/
2024-03-04
/
113
浙江快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省温州市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海街道滨海五道268号
瑞安市阿敏排档
浙江
快鹿加盐味精
1千克/袋
2024-01-12
/
114
/
/
瑞安红商音乐餐吧
浙江
小青菜
/
2024-03-05
/
115
/
/
瑞安市锦湖花园幼儿园
浙江
大米
散装称重
2024-02-25
/
116
通辽市梅花调味食品有限公司
通辽市木里图工业园区梅花院内
瑞安市锦湖街道东风幼儿园
浙江
味精
2千克/袋
2023-11-22
/
117
/
/
瑞安市私立实验中学
浙江
花菜
/
2024-03-06
/
118
/
/
瑞安市私立实验中学
浙江
包菜
/
2024-03-06
/
119
/
/
瑞安市私立实验中学
浙江
胡萝卜
/
2024-03-04
/
120
/
/
瑞安市私立实验中学
浙江
土豆
/
2024-03-04
/
121
/
/
瑞安市私立实验中学
浙江
西红柿
/
2024-03-04
/
122
/
/
瑞安市锦湖宏盛幼儿园
浙江
苹果
/
2024-03-06
/
123
/
/
瑞安市锦湖宏盛幼儿园
浙江
大米(长粒米)
散装称重
2024-02-24
/
124
漳州市金峰食品工业有限公司
福建省漳州市金峰工业区319国道136号
瑞安市锦湖宏盛幼儿园
浙江
金峰香蕉味薄饼
散装称重
2024-01-01
/
125
/
/
瑞安市莘塍街道第四幼儿园
浙江
香菇干
/
)2024-02-26
/
126
/
/
瑞安市莘塍街道第四幼儿园
浙江
红枣干
/
2024-03-11
/
127
/
/
瑞安市莘塍中心幼儿园
浙江
大米
散装称重
2024-03-06
/
128
/
/
瑞安市莘塍中心幼儿园
浙江
白砂糖
散装称重
2024-02-22
/
129
/
/
上海星巴克咖啡经营有限公司瑞安万松东路分店
浙江
焦糖玛奇朵(咖啡)
/
2024-03-12
/
130
/
/
瑞安市莘塍第二幼儿园
浙江
大米
散装称重
2024-03-11
/
131
益海嘉里(温州)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浙江省乐清市乐清湾港区沙港路8号
瑞安市莘塍第二幼儿园
浙江
食用植物调和油
5升/瓶
2023-09-22
/
132
中粮东海粮油工业(张家港)有限公司
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市金港镇
瑞安市莘塍育才幼儿园
浙江
一级大豆油
5升/瓶
2024-02-21
/
133
/
/
瑞安市莘塍育才幼儿园
浙江
大米
散装称重
2024-02-27
/
134
/
/
瑞安市瑞祥高级中学
浙江
豇豆
/
2024-03-15
/
135
/
/
瑞安市瑞祥高级中学
浙江
包菜
/
2024-03-15
/
136
/
/
瑞安市玉海实验中学
浙江
红壳鸡蛋
/
2024-03-04
/
137
/
/
瑞安市玉海实验中学
浙江
胡萝卜
/
2024-03-04
/
138
/
/
瑞安市玉海英吉姆幼儿园
浙江
胡萝卜
/
2024-03-07
/
139
/
/
瑞安市滨江中学
浙江
白萝卜
/
2024-03-07
/
140
/
/
瑞安市玉海英吉姆幼儿园
浙江
香菇菜
/
2024-03-07
/
141
/
/
瑞安市玉海英吉姆幼儿园
浙江
番茄
/
2024-03-07
/
142
中储粮镇江粮油有限公司
江苏省镇江市谏壁镇粮山村
瑞安市滨江中学
浙江
大豆油
5升/瓶
2024-01-13
/
143
上海太太乐食品有限公司
上海市曹安路13号桥南星华公路969号
瑞安市滨江中学
浙江
鸡精调味料
1.2千克/袋
2023-10-21
/
144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省镇江市恒顺大道66号
瑞安市滨江中学
浙江
恒顺香醋
500mL/瓶
2023-10-25
/
145
/
/
瑞安市玉海实验中学
浙江
一级干黑木耳
/
2024-02-26
/
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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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市三桥海鲜楼
浙江
豆干
/
2024-03-07
/
1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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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市三桥海鲜楼
浙江
砂糖桔
/
2024-03-07
/
148
/
/
瑞安市高楼镇小天使幼儿园
浙江
大白菜
/
2024-03-12
/
1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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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市高楼镇东岩学校
浙江
番茄
/
2024-03-12
/
150
/
/
瑞安市高楼镇小天使幼儿园
浙江
胡萝卜
/
2024-03-12
/
1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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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市高楼镇东岩学校
浙江
茄子
/
2024-03-12
/
152
/
/
瑞安市高楼镇中心幼儿园
浙江
莲藕
/
2024-03-12
/
153
/
/
瑞安市高楼镇中心幼儿园
浙江
胡萝卜
/
2024-03-12
/
154
/
/
瑞安市景江酒店有限公司
浙江
海鲈鱼
/
2024-03-10
/
155
/
/
瑞安市景江酒店有限公司
浙江
豆腐干
/
2024-03-13
/
156
/
/
瑞安市景江酒店有限公司
浙江
桔子
/
2024-03-13
/
157
艮嘉旺(福建)食品有限公司
福建省漳州市龙海区海澄镇内楼村内楼358号
瑞安市创发副食品店
浙江
益生元牛奶面包(咸豆乳味)
散装称重
2023-11-14
/
158
/
/
瑞安市海祥农贸市场有限公司左阿琴
浙江
螺丝椒
/
2024-01-23
/
159
/
/
瑞安市海祥农贸市场有限公司陈文武
浙江
螺丝椒
/
2024-01-22
/
160
/
/
瑞安市海祥农贸市场有限公司陈文武
浙江
辣椒
/
2024-01-22
/
161
/
/
瑞安市海祥农贸市场有限公司左阿琴
浙江
四季豆
/
2024-01-23
/
162
/
/
瑞安市海祥农贸市场有限公司陈文武
浙江
四季豆
/
2024-01-22
/
163
/
/
瑞安市海祥农贸市场有限公司陈文武
浙江
姜
/
2024-01-22
/
164
/
/
瑞安市海祥农贸市场有限公司陈文武
浙江
山药
/
2024-01-22
/
165
/
/
瑞安市海祥农贸市场有限公司左阿琴
浙江
山药
/
2024-01-23
/
166
/
/
瑞安市海祥农贸市场有限公司左阿琴
浙江
茄子
/
2024-01-23
/
167
/
/
瑞安市海祥农贸市场有限公司左阿琴
浙江
豇豆
/
2024-01-24
/
168
苍南县鑫源食品有限公司
苍南县灵溪镇浦亭社区大亭村317-320号
瑞安市创发副食品店
浙江
五谷麻酥
500g/瓶
2023-11-12
/
169
四川菜花香食品有限公司
眉山市东坡区太和经济开发区
瑞安市创发副食品店
浙江
超下饭泡椒豇豆(酱腌菜)
80克/袋
2023-08-29
/
170
广西桂林云峰食品有限公司
兴安县湘江路
瑞安市塘下中心菜市场陈祥林
浙江
糖桂花
300g/瓶
2023-12-09
/
171
宁波益民酒业有限公司
宁波市鄞州区邱隘镇盛莫路379号
瑞安市塘下中心菜市场陈祥林
浙江
白糯米酒
500ml/瓶,11%vol
2024-01-03
/
172
江西健飞食品有限公司
江西省抚州市南丰县工业园区富溪工业园
瑞安市本琼鲜面店
浙江
水磨年糕
250克/包
2024-01-01
/
173
贵州遵义王家挂面有限责任公司
贵州省遵义市播州区龙坪镇龙坝居
瑞安市本琼鲜面店
浙江
土麦面
1.5千克/筒
2023-05-15
/
174
/
/
瑞安市五林菜市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李明建
浙江
鱿鱼丝
/
2024-01-28
/
175
/
/
瑞安市五林菜市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李明建
浙江
鳗鱼丝
/
2024-01-28
/
176
福建省万里香食品工贸有限公司
福建省泉州市石狮市湖滨街道南环路1123-1号
瑞安市五林菜市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李明建
浙江
原味猪肉脯
散装称重
2023-08-22
/
177
/
/
瑞安市锡楼食品店
浙江
香肠
/
2024-01-30
/
178
/
/
瑞安市锡楼食品店
浙江
熏鹅
/
2024-01-30
/
179
/
/
瑞安市顶鲜羊肉店
浙江
白切羊肉
/
2024-01-29
/
180
/
/
瑞安市塘下中心菜市场杨巧云
浙江
卤猪大肠
/
2024-01-30
/
181
/
/
瑞安市塘下中心菜市场陈祥林
浙江
辣椒干
/
2023-10-19
/
182
/
/
瑞安市塘下中心菜市场陈祥林
浙江
香菇
/
2024-01-21
/
183
/
/
瑞安市塘下中心菜市场陈祥林
浙江
直条黄花菜
/
2024-01-26
/
184
/
/
瑞安市创发副食品店
浙江
桂圆肉干
/
2024-01-28
/
185
/
/
瑞安市创发副食品店
浙江
柿饼干
/
2024-01-09
/
186
/
/
瑞安市本琼鲜面店
浙江
鸡蛋
/
2024-01-28
/
187
/
/
个体工商户王成文
浙江
山药
/
2024-01-24
/
188
/
/
个体工商户王成文
浙江
四季豆
/
2024-01-30
/
189
/
/
瑞安市五林菜市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李明建
浙江
鹿茸菇
/
2024-01-24
/
190
/
/
瑞安市本琼鲜面店
浙江
姜
/
2024-01-21
/
191
/
/
个体工商户王成文
浙江
线椒
/
2024-01-30
/
192
/
/
个体工商户王成文
浙江
螺丝椒
/
2024-01-29
/
193
/
/
个体工商户王成文
浙江
韭菜
/
2024-01-31
/
194
/
/
瑞安市塘下张宅菜市场汪玉芳
浙江
乌鸡
/
2024-01-29
/
195
/
/
瑞安市塘下张宅菜市场汪玉芳
浙江
老鸭
/
2024-01-29
/
196
/
/
瑞安市塘下张宅菜市场项锦彪
浙江
血蛤
/
2024-01-29
/
197
/
/
瑞安市塘下张宅菜市场朱春桃
浙江
对虾
/
2024-01-29
/
198
/
/
瑞安市塘下张宅菜市场朱春桃
浙江
鱼鳅
/
2024-01-29
/
199
/
/
瑞安市轩记豆制品店
浙江
五香豆腐
/
2024-01-29
/
200
/
/
瑞安市五林菜市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李明建
浙江
鸭舌
/
2024-01-28
/
201
/
/
瑞安市塘下中心菜市场郑国法
浙江
羊肉
/
2024-01-30
/
202
/
/
瑞安市塘下中心菜市场高赠棉
浙江
黑鱼
/
2024-01-29
/
203
/
/
瑞安市塘下中心菜市场高赠棉
浙江
鲫鱼
/
2024-01-29
/
204
/
/
汀田菜市场林友福
浙江
芹菜
/
2024-02-26
/
205
/
/
汀田菜市场夏钱敏
浙江
生姜
/
2024-02-26
/
206
/
/
瑞安市李广水果店
浙江
猕猴桃
/
2024-02-08
/
207
/
/
汀田菜市场张朝尧
浙江
猕猴桃
/
2024-02-21
/
208
/
/
瑞安市泰邦水果批发部
浙江
沃柑
/
2024-01-31
/
209
/
/
汀田菜市场张朝尧
浙江
沃柑
/
2024-02-23
/
210
/
/
汀田菜市场柯阿勤
浙江
沃柑
/
2024-02-26
/
211
/
/
瑞安市宏盛水果经营部
浙江
砂糖橘
/
2024-02-24
/
212
/
/
瑞安市李广水果店
浙江
砂糖橘
/
2024-02-25
/
213
/
/
瑞安市泰邦水果批发部
浙江
黄岩蜜桔
/
2024-02-23
/
214
/
/
瑞安市宏盛水果经营部
浙江
耙耙柑
/
2024-02-16
/
215
/
/
瑞安市宏盛水果经营部
浙江
芒果
/
2024-02-25
/
216
/
/
汀田菜市场夏钱敏
浙江
山药
/
2024-02-26
/
217
/
/
汀田菜市场夏钱敏
浙江
黄瓜
/
2024-02-26
/
218
/
/
汀田菜市场柯阿勤
浙江
草莓
/
2024-02-26
/
219
/
/
瑞安市开二超市
浙江
砂糖橘
/
2024-02-24
/
220
/
/
瑞安市开二超市
浙江
沃柑
/
2024-02-13
/
221
/
/
瑞安市金滔南货商行
浙江
蜜枣(水果制品)
/
2023-11-30
/
222
/
/
瑞安市金滔南货商行
浙江
陈皮味瓜子(坚果制品及炒货食品)
/
2024-01-16
/
223
/
/
瑞安市金滔南货商行
浙江
香蕉片(水果制品)
/
2024-01-16
/
224
/
/
瑞安市建亮水产品经营部
浙江
干虾皮
/
2024-01-17
/
225
/
/
瑞安市建亮水产品经营部
浙江
干对虾
/
2024-01-17
/
226
/
/
瑞安市同和保健食品商行
浙江
干百合
/
2024-01-18
/
227
/
/
瑞安市同和保健食品商行
浙江
干枸杞(水果制品)
/
2023-12-07
/
228
/
/
瑞安市同和保健食品商行
浙江
干红枣(水果制品)
/
2024-01-24
/
229
/
/
瑞安市珍泉水产经营中心
浙江
干虾皮
/
2024-01-15
/
230
/
/
瑞安市苏记海产品经营部
浙江
腊鸡翅(肉制品)
/
2024-01-22
/
231
/
/
瑞安市苏记海产品经营部
浙江
干虾皮(水产制品)
/
2023-12-05
/
232
/
/
瑞安市苏记海产品经营部
浙江
腊鸡腿(肉制品)
/
2024-01-20
/
233
/
/
瑞安市苏记海产品经营部
浙江
宁波虾干(水产制品)
/
2024-01-17
/
234
/
/
瑞安市锡勋水产品经营部
浙江
宁波虾干(水产制品)
/
2023-12-25
/
235
/
/
瑞安市锡勋水产品经营部
浙江
干虾皮(水产制品)
/
2024-01-22
/
236
/
/
瑞安市尤氏水果批发部
浙江
沃柑
/
2024-02-26
/
237
/
/
瑞安市尤氏水果批发部
浙江
猕猴桃
/
2024-02-24
/
238
/
/
瑞安市尤氏水果批发部
浙江
砂糖橘
/
2024-02-22
/
239
/
/
瑞安市泰邦水果批发部
浙江
芒果
/
2024-02-23
/
240
山东巴比熊食品有限公司
山东省临沂市高新区启阳路西段巴比熊产业园
瑞安市开二超市
浙江
核桃红枣蛋糕
计量称重
2024-01-22
/
241
/
/
大典学菜市场黄小微
浙江
山药
/
2024-02-27
/
242
/
/
大典学菜市场黄小微
浙江
生姜
/
2024-02-24
/
243
/
/
大典学菜市场黄小微
浙江
豇豆
/
2024-02-27
/
244
/
/
大典学菜市场余邦顺
浙江
梅鱼
/
2024-02-25
/
245
/
/
大典学菜市场余邦顺
浙江
鲳鱼
/
2024-02-25
/
246
/
/
大典学菜市场赵兰妹
浙江
踏板鱼
/
2024-02-28
/
247
/
/
大典学菜市场赵兰妹
浙江
鲳鱼
/
2024-02-28
/
248
/
/
瑞安市光兴水产经营部
浙江
踏板鱼
/
2024-02-27
/
249
/
/
瑞安市光兴水产经营部
浙江
鲳鱼
/
2024-02-27
/
250
/
/
大典学菜市场余成慧
浙江
鲫鱼
/
2024-02-28
/
251
/
/
大典学菜市场余成慧
浙江
泥鳅
/
2024-02-26
/
252
/
/
瑞安市彩轩副食品店
浙江
干桂圆
/
2024-01-31
/
253
/
/
瑞安市彩轩副食品店
浙江
干黑木耳
/
2024-01-31
/
254
/
/
瑞安市彩轩副食品店
浙江
干红枣
/
2024-01-31
/
255
/
/
汀十村菜市场胡小云
浙江
山药
/
2024-02-28
/
256
/
/
瑞安市承锡水果店
浙江
猕猴桃
/
2024-02-19
/
257
/
/
汀十村菜市场胡小云
浙江
线椒(辣椒)
/
2024-02-27
/
258
/
/
汀十村菜市场胡小云
浙江
生姜
/
2024-02-27
/
259
/
/
瑞安市承锡水果店
浙江
砂糖橘
/
2024-02-24
/
260
/
/
瑞安市承锡水果店
浙江
沃柑
/
2024-02-22
/
261
/
/
瑞安市其国水果批发经营部
浙江
耙耙柑
/
2024-02-29
/
262
/
/
瑞安市其国水果批发经营部
浙江
砂糖橘
/
2024-02-29
/
263
/
/
瑞安市其国水果批发经营部
浙江
草莓
/
2024-02-29
/
264
/
/
瑞安市建欢蔬菜店
浙江
去皮山药
/
2024-03-03
/
265
/
/
瑞安市建欢蔬菜店
浙江
番茄
/
2024-03-02
/
266
/
/
瑞安市建欢蔬菜店
浙江
黄叶菜
/
2024-03-03
/
267
/
/
瑞安市建欢蔬菜店
浙江
葱
/
2024-03-04
/
268
/
/
瑞安市建欢蔬菜店
浙江
白萝卜
/
2024-03-04
/
269
/
/
瑞安市卢勇国牛肉店
浙江
牛肉
/
2024-03-03
/
270
/
/
瑞安市鹤美蔬菜经营部
浙江
黄瓜
/
2024-03-03
/
271
/
/
瑞安市鹤美蔬菜经营部
浙江
黄叶菜
/
2024-03-04
/
272
/
/
瑞安市鹤美蔬菜经营部
浙江
四季豆
/
2024-03-03
/
273
/
/
瑞安市鹤美蔬菜经营部
浙江
去皮山药
/
2024-03-04
/
274
/
/
瑞安市岳昇水果店
浙江
香蕉
/
2024-03-02
/
275
/
/
瑞安市岳昇水果店
浙江
沃柑
/
2024-03-01
/
276
/
/
瑞安市岳昇水果店
浙江
齐峰绿心猕猴桃
/
2024-03-01
/
277
/
/
瑞安市岳昇水果店
浙江
砂糖桔
/
2024-03-01
/
278
/
/
瑞安市岳昇水果店
浙江
苹果
/
2024-03-01
/
279
/
/
瑞安市贤芳水果店
浙江
芒果
/
2024-03-03
/
280
/
/
瑞安市贤芳水果店
浙江
猕猴桃
/
2024-03-03
/
281
/
/
瑞安市贤芳水果店
浙江
香蕉
/
2024-03-03
/
282
/
/
瑞安市贤芳水果店
浙江
沃柑
/
2024-03-03
/
283
/
/
瑞安市贤芳水果店
浙江
砂糖桔
/
2024-03-03
/
284
/
/
瑞安市鹤美蔬菜经营部
浙江
番茄
/
2024-03-03
/
285
/
/
瑞安市孙利水果店
浙江
芒果
/
2024-03-03
/
286
/
/
瑞安市孙利水果店
浙江
沃柑
/
2024-03-03
/
287
/
/
瑞安市孙利水果店
浙江
沙糖桔
/
2024-03-03
/
288
/
/
瑞安市孙利水果店
浙江
草莓
/
2024-03-04
/
289
/
/
瑞安市孙利水果店
浙江
香蕉
/
2024-03-04
/
290
/
/
瑞安市阿辉水果店
浙江
草莓
/
2024-03-03
/
291
/
/
瑞安市阿辉水果店
浙江
小台芒
/
2024-03-03
/
292
/
/
瑞安市阿辉水果店
浙江
青芒
/
2024-03-03
/
293
/
/
瑞安市阿辉水果店
浙江
香蕉
/
2024-03-03
/
294
/
/
瑞安市阿辉水果店
浙江
沃柑
/
2024-03-03
/
295
/
/
瑞安市阿轩水果店
浙江
芒果
/
2024-03-02
/
296
/
/
瑞安市阿轩水果店
浙江
瓯柑
/
2024-03-02
/
297
/
/
瑞安市阿轩水果店
浙江
沃柑
/
2024-03-02
/
298
/
/
瑞安市老姚水果店
浙江
香蕉
/
2024-03-04
/
299
/
/
瑞安市老姚水果店
浙江
油桃
/
2024-03-04
/
300
/
/
瑞安市老姚水果店
浙江
猕猴桃
/
2024-03-04
/
301
/
/
瑞安市阿轩水果店
浙江
青枣
/
2024-03-02
/
302
/
/
瑞安市阿轩水果店
浙江
香梨
/
2024-03-02
/
303
/
/
瑞安市王小玉水果店
浙江
猕猴桃
/
2024-03-05
/
304
/
/
瑞安市王小玉水果店
浙江
香蕉
/
2024-03-05
/
305
/
/
瑞安市王小玉水果店
浙江
草莓
/
2024-03-05
/
306
/
/
瑞安市王小玉水果店
浙江
油桃
/
2024-03-05
/
307
/
/
瑞安市王小玉水果店
浙江
沃柑
/
2024-03-05
/
308
/
/
瑞安市阿丹水果经营部
浙江
草莓
/
2024-03-12
/
309
/
/
瑞安市阿丹水果经营部
浙江
耙耙柑
/
2024-03-10
/
310
/
/
瑞安市阿丹水果经营部
浙江
橘子
/
2024-03-11
/
311
/
/
瑞安市阿丹水果经营部
浙江
梨
/
2024-03-12
/
312
/
/
瑞安市阿丹水果经营部
浙江
橙子
/
2024-03-12
/
313
/
/
望江菜市场苏义武
浙江
草莓
/
2024-03-14
/
314
/
/
望江菜市场苏义武
浙江
橙子
/
2024-03-14
/
315
/
/
望江菜市场苏义武
浙江
芦柑
/
2024-03-14
/
316
/
/
望江菜市场苏义武
浙江
香蕉
/
2024-03-14
/
317
/
/
望江菜市场苏义武
浙江
猕猴桃
/
2024-03-14
/
318
/
/
瑞安市南大超市有限公司外滩分公司
浙江
海南香蕉
/
2024-03-02
/
319
/
/
瑞安市树东水果店
浙江
青枣
/
2024-02-28
/
320
/
/
瑞安市树东水果店
浙江
猕猴桃
/
2024-03-03
/
321
/
/
瑞安市文悦水果店
浙江
草莓
/
2024-02-28
/
322
杭州谷福食品有限公司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临浦镇谭家埭村
瑞安市碧山五洲超市加盟店
浙江
小麻花(咸麻花)
330克/瓶
2024-01-21
/
323
/
/
瑞安市碧山五洲超市加盟店
浙江
瓜子
散装
2024-01-30
/
324
福建顶香油脂食品有限公司
福建省福州市元洪投资区
瑞安市碧山五洲超市加盟店
浙江
食用植物调和油
1.8L/瓶
2023-12-05
/
325
杭州谷福食品有限公司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临浦镇谭家埭村
瑞安市碧山五洲超市加盟店
浙江
小麻花(甜麻花)
330克/瓶
2024-01-09
/
326
/
/
瑞安市阿娥果蔬销售中心
浙江
香蕉
散装
2024-03-01
/
327
/
/
瑞安市阿娥果蔬销售中心
浙江
芒果
散装
2024-03-01
/
328
/
/
瑞安市阿娥果蔬销售中心
浙江
香梨
散装
2024-03-01
/
329
/
/
瑞安市阿娥果蔬销售中心
浙江
桔子
散装
2024-03-01
/
330
/
/
陶山综合农贸市场季小群
浙江
姜
散装
2024-03-01
/
331
/
/
陶山综合农贸市场季小群
浙江
芹菜
散装
2024-03-04
/
332
/
/
陶山综合农贸市场季小群
浙江
韭菜
散装
2024-03-04
/
333
/
/
陶山综合农贸市场季小群
浙江
番茄
散装
2024-03-04
/
334
/
/
陶山综合农贸市场季小群
浙江
黄叶菜
散装
2024-03-04
/
335
/
/
瑞安市阿寿蔬菜店
浙江
姜
散装
2024-02-27
/
336
/
/
瑞安市阿寿蔬菜店
浙江
香葱
散装
2024-03-04
/
337
/
/
瑞安市阿寿蔬菜店
浙江
四季豆
散装
2024-03-04
/
338
/
/
瑞安市阿寿蔬菜店
浙江
番茄
散装
2024-03-04
/
339
/
/
陶山综合农贸市场林宝光
浙江
对虾(海水活体)
散装
2024-03-04
/
340
/
/
陶山综合农贸市场林宝光
浙江
皮皮虾(海水活体)
散装
2024-03-04
/
341
/
/
瑞安市前岸农贸市场(黄其国)
浙江
虾蛄(海水 活体)
/
2024-03-01
/
342
/
/
瑞安市前岸农贸市场(黄其国)
浙江
对虾(海水 活体)
/
2024-03-01
/
343
/
/
瑞安市前岸农贸市场(黄其国)
浙江
花甲(活体)
/
2024-03-01
/
344
/
/
瑞安市前岸农贸市场(徐德国)
浙江
小黄鱼(海水 非活体)
/
2024-03-01
/
345
/
/
瑞安市前岸农贸市场(徐德国)
浙江
蛏子(活体)
/
2024-03-01
/
346
/
/
瑞安市前岸农贸市场(黄学兴)
浙江
西红柿
/
2024-02-29
/
347
/
/
瑞安市前岸农贸市场(黄学兴)
浙江
洋葱
/
2024-02-29
/
348
/
/
瑞安市杨林水产品店
浙江
黑鱼(淡水 活体)
/
2024-03-01
/
349
/
/
瑞安市杨林水产品店
浙江
鲫鱼(淡水 活体)
/
2024-02-29
/
350
/
/
瑞安市豪羽蔬菜店
浙江
老姜
/
2024-02-21
/
351
/
/
瑞安市豪羽蔬菜店
浙江
芹菜
/
2024-03-04
/
352
/
/
瑞安市豪羽蔬菜店
浙江
螺丝椒
/
2024-03-04
/
353
/
/
瑞安市莘塍南大超市有限公司城北分公司
浙江
豇豆
/
2024-03-04
/
354
/
/
瑞安市莘塍南大超市有限公司城北分公司
浙江
四季豆
/
2024-03-04
/
355
/
/
瑞安市莘塍南大超市有限公司城北分公司
浙江
山药
/
2024-03-04
/
356
/
/
瑞安市莘塍南大超市有限公司城北分公司
浙江
芒果
/
2024-03-04
/
357
/
/
瑞安市莘塍南大超市有限公司城北分公司
浙江
橙子
/
2024-03-04
/
358
浙江峰仔食品有限公司
浙江省衢州市东港一路16号
浙江昊味食品有限公司
浙江
香酥金桂糯米糍(速冻米面食品)
220克(糯米糍200克,桂花蜜酱20克)/包
2023-09-03
/
359
温州市思家食品有限公司
温州市乐清市柳市镇深河村
浙江昊味食品有限公司
浙江
番薯丸子
370克/包
2023-11-29
/
360
/
/
瑞安市城北菜市场(金春钮)
浙江
西红柿
/
2024-03-05
/
361
/
/
瑞安市城北菜市场(金春钮)
浙江
黄瓜
/
2024-03-05
/
362
/
/
瑞安市城北菜市场(金春钮)
浙江
胡萝卜
/
2024-03-05
/
363
/
/
瑞安市城北菜市场(金春钮)
浙江
山药
/
2024-03-05
/
364
盛榕食品(霞浦县)有限公司
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三沙镇陇头村工业园1-2号第一幢一层第一单元
瑞安市相存便利店
浙江
食用植物调和油
5升/瓶
2023-10-29
/
365
/
/
花园菜市场(张小翠)
浙江
山药
/
2024-03-04
/
366
/
/
花园菜市场(张小翠)
浙江
土豆
/
2024-03-06
/
367
/
/
花园菜市场(张小翠)
浙江
大白菜
/
2024-03-04
/
368
/
/
花园菜市场(张小翠)
浙江
包菜
/
2024-03-01
/
369
温州市人和米业有限公司
温州市龙湾区瑶溪街道白楼下温州粮食中心市场B区501号
瑞安市星洲日用品批发经营部
浙江
大米(分装)
5kg/袋
2024-01-02
/
370
/
/
瑞安市甜源水果店
浙江
耙耙柑
/
2024-03-05
/
371
/
/
瑞安市莘塍菜市场(韩士业)
浙江
香蕉
/
2024-03-08
/
372
/
/
瑞安市莘塍菜市场(韩士业)
浙江
芒果
/
2024-03-07
/
373
/
/
瑞安市莘塍菜市场(韩士业)
浙江
沃柑
/
2024-03-02
/
374
/
/
瑞安市利平干货店
浙江
黑木耳干
/
2024-02-03
/
375
/
/
瑞安市利平干货店
浙江
香菇干
/
2024-02-03
/
376
/
/
瑞安市利平干货店
浙江
红枣干
/
2024-02-03
/
377
/
/
瑞安市莘塍菜市场(廖娟绿)
浙江
牛肉
/
2024-03-08
/
378
/
/
瑞安市莘塍菜市场(廖娟绿)
浙江
牛排骨
/
2024-03-08
/
379
/
/
瑞安市宏瑞水果超市
浙江
香蕉
/
2024-03-08
/
380
/
/
瑞安市宏瑞水果超市
浙江
小台芒
/
2024-03-08
/
381
/
/
瑞安市宏瑞水果超市
浙江
沃柑
/
2024-03-08
/
382
/
/
瑞安市梦萍水果店
浙江
水仙芒
/
2024-03-08
/
383
/
/
瑞安市梦萍水果店
浙江
油桃
/
2024-03-08
/
384
/
/
瑞安市梦萍水果店
浙江
橙子
/
2024-03-08
/
385
/
/
温州居佳生鲜超市有限公司瑞安莘塍分公司
浙江
水仙芒
/
2024-03-07
/
386
/
/
温州居佳生鲜超市有限公司瑞安莘塍分公司
浙江
沃柑
/
2024-03-08
/
387
/
/
温州居佳生鲜超市有限公司瑞安莘塍分公司
浙江
芹菜
/
2024-03-08
/
388
/
/
温州居佳生鲜超市有限公司瑞安莘塍分公司
浙江
山药
/
2024-03-07
/
389
/
/
温州居佳生鲜超市有限公司瑞安莘塍分公司
浙江
胡萝卜
/
2024-03-08
/
390
/
/
瑞安市莘塍菜市场(姚凤花)
浙江
豆干
/
2024-03-11
/
391
/
/
瑞安市莘塍菜市场(姚凤花)
浙江
豆腐
/
2024-03-11
/
392
/
/
瑞安市莘塍菜市场(徐谢青)
浙江
豆腐
/
2024-03-11
/
393
/
/
瑞安市莘塍菜市场(吴万银)
浙江
猪排骨
/
2024-03-11
/
394
/
/
瑞安市莘塍菜市场(吴万银)
浙江
猪五花肉
/
2024-03-11
/
395
/
/
瑞安市莘塍菜市场(陈秀红)
浙江
猪排骨
/
2024-03-11
/
396
/
/
瑞安市莘塍菜市场(陈秀红)
浙江
猪后腿肉
/
2024-03-11
/
397
/
/
瑞安市莘塍菜市场(林友进)
浙江
猪排骨
/
2024-03-11
/
398
/
/
瑞安市莘塍菜市场(林友进)
浙江
猪后腿肉
/
2024-03-11
/
399
/
/
瑞安市莘塍星火菜市场(张棉荣)
浙江
豆腐
/
2024-03-11
/
400
/
/
瑞安市南大超市有限公司外滩分公司
浙江
白萝卜
/
2024-03-03
/
401
/
/
瑞安市南大超市有限公司外滩分公司
浙江
铁棍山药
/
2024-02-22
/
402
/
/
瑞安市南大超市有限公司
浙江
瓜子
/
2024-02-03
/
403
/
/
瑞安市南大超市有限公司
浙江
龍眼豆
/
2023-12-17
/
404
/
/
瑞安市文悦水果店
浙江
小台芒
/
2024-02-28
/
405
/
/
瑞安市文悦水果店
浙江
耙耙柑
/
2024-02-28
/
406
/
/
瑞安市文悦水果店
浙江
龙眼
/
2024-03-01
/
407
/
/
瑞安市南门菜市场周大寨
浙江
姜
/
2024-03-03
/
408
/
/
温州菜蔬生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东泉分店
浙江
老姜
/
2024-02-27
/
409
/
/
温州菜蔬生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东泉分店
浙江
菠菜
/
2024-03-03
/
410
/
/
瑞安市南门菜市场周大寨
浙江
菠菜
/
2024-03-06
/
411
/
/
温州菜蔬生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东泉分店
浙江
芹菜
/
2024-03-03
/
412
/
/
瑞安市南门菜市场周大寨
浙江
芹菜
/
2024-03-07
/
413
/
/
温州菜蔬生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东泉分店
浙江
螺丝椒
/
2024-03-03
/
414
/
/
温州菜蔬生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东泉分店
浙江
铁棍山药
/
2024-02-29
/
415
/
/
瑞安市西门便民服务点郑昆弟
浙江
蛏子
/
2024-03-06
/
416
/
/
瑞安市西门便民服务点郑昆弟
浙江
血蛤
/
2024-03-06
/
417
/
/
瑞安市南门菜市场钱爱光
浙江
血蛤
/
2024-03-08
/
418
/
/
瑞安市西门便民服务点吴顺友
浙江
尖头虾
/
2024-03-06
/
419
/
/
瑞安市西门便民服务点金小云
浙江
尖头虾
/
2024-03-06
/
420
/
/
瑞安市南门菜市场庄友才
浙江
对虾
/
2024-03-07
/
421
/
/
瑞安市南门菜市场庄友才
浙江
白虾
/
2024-03-06
/
422
/
/
瑞安市南门菜市场杨金兵
浙江
白虾
/
2024-03-08
/
423
/
/
瑞安市南门菜市场杨金兵
浙江
红虾
/
2024-03-08
/
424
/
/
瑞安市南门菜市场杜陈英
浙江
红虾
/
2024-03-07
/
425
/
/
瑞安市南门菜市场林晓华
浙江
对虾
/
2024-03-08
/
426
/
/
瑞安市西门便民服务点郑昆弟
浙江
对虾
/
2024-03-06
/
427
/
/
瑞安市西门便民服务点郑昆弟
浙江
虾蛄
/
2024-03-06
/
428
/
/
瑞安市南门菜市场曾定化
浙江
虾蛄
/
2024-03-07
/
429
/
/
瑞安市南门菜市场钱爱光
浙江
虾蛄
/
2024-03-08
/
430
/
/
瑞安市西门便民服务点吴顺友
浙江
小墨鱼
/
2024-03-06
/
431
/
/
瑞安市南门菜市场施孙兰
浙江
鮸鱼
/
2024-03-08
/
432
/
/
瑞安市南门菜市场庄友才
浙江
小黄鱼
/
2024-03-06
/
433
/
/
瑞安市西门便民服务点吴顺友
浙江
梅童鱼
/
2024-03-06
/
434
/
/
瑞安市西门便民服务点金小云
浙江
子梅鱼
/
2024-03-06
/
435
/
/
瑞安市西门便民服务点金小云
浙江
带鱼
/
2024-03-06
/
436
/
/
瑞安市南门菜市场黄海洋
浙江
海鲈鱼
/
2024-03-05
/
437
/
/
瑞安市南门菜市场庄友才
浙江
水潺
/
2024-03-07
/
438
/
/
瑞安市南门菜市场黄海洋
浙江
子梅鱼
/
2024-03-06
/
439
/
/
瑞安市南门菜市场杨金兵
浙江
水潺
/
2024-03-08
/
440
/
/
瑞安市南门菜市场杜陈英
浙江
海鲈鱼
/
2024-03-07
/
441
/
/
瑞安市南门菜市场施孙兰
浙江
黄山鱼
/
2024-03-08
/
442
/
/
瑞安市南门菜市场吴红存
浙江
子梅鱼
/
2024-03-07
/
443
/
/
瑞安市南门菜市场黄爱和
浙江
黄鱼
/
2024-03-07
/
444
/
/
瑞安市南门菜市场黄爱和
浙江
海鲈鱼
/
2024-03-07
/
445
/
/
汀田菜市场柯阿勤
浙江
龙眼
/
2024-02-24
/
446
/
/
汀田菜市场林友福
浙江
山药
/
2024-02-26
/
447
/
/
林垟菜市场张凤钗
浙江
小黄鱼
/
2024-03-05
/
448
/
/
林垟菜市场张凤钗
浙江
龙头鱼
/
2024-03-05
/
449
/
/
林垟菜市场林老伍
浙江
小黄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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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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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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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垟菜市场林老伍
浙江
带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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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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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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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垟菜市场林老伍
浙江
虾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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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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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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阁一村综合市场陈杨
浙江
辣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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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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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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阁一村综合市场陈杨
浙江
豇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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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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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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阁一村综合市场陈杨
浙江
山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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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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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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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市成奥便利店
浙江
芦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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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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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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阁一村综合市场陈秀英
浙江
瓯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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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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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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阁一村综合市场陈秀英
浙江
沃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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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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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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阁一村综合市场翁新妹
浙江
大黄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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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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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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阁一村综合市场翁新妹
浙江
小黄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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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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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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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市民客便利店
浙江
马蹄松(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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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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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1
福安市可口福食品有限公司
福建省宁德市福安市溪潭镇工业园区6-1号B栋4层
瑞安市华宿超市
浙江
老婆饼(烘烤类糕点)
380克/盒
2024-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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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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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市成奥便利店
浙江
香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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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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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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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市名购便利店
浙江
香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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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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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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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张宏木便利店
浙江
耙耙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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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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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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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张宏木便利店
浙江
沃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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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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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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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市名购便利店
浙江
芦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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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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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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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市名购便利店
浙江
砂糖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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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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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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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市成奥便利店
浙江
马水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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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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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9
江西康娃缘食品有限公司
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绿色食品产业园
瑞安市双家超市
浙江
软绵卷三层陷(抹茶味蒸蛋糕)
散装称重
2024-01-16
/
470
宁晋县麦奇香食品厂
河北省邢台市宁晋县唐邱镇南马庄村
瑞安市民客便利店
浙江
海绵蛋糕(烘烤类糕点)
280克/包
2024-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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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1
山东巴比熊食品有限公司
山东省临沂市高新区启阳路西段巴比熊产业园
瑞安市安淳超市
浙江
芝士鸡蛋糕
计量称重
2024-02-19
/
472
杭州久厨食品有限公司临平分公司
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塘栖镇富塘路33号5楼
瑞安市安淳超市
浙江
鸭翅根(卤香味)
散装称重
2024-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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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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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市华宿超市
浙江
桂圆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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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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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4
安徽乐味鑫食品有限公司
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店埠镇横大路与金阳路交口16号
瑞安市安淳超市
浙江
蛋芙条(提子味)
散装称重
2024-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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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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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湖村西村集贸市场5号内店面林德勇
浙江
黑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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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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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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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湖村西村集贸市场5号内店面林德勇
浙江
鲈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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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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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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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湖村西村集贸市场5号内店面林德勇
浙江
泥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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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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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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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湖村西村集贸市场113、117、118号杨维雅
浙江
瓯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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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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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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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湖村西村集贸市场113、117、118号杨维雅
浙江
芦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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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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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0
平阳澳泰食品有限公司
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万全镇工业区
瑞安市好时来超市有限公司
浙江
香卤鸭掌
散装称重
2024-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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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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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市郑娟食品店
浙江
豆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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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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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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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市郑娟食品店
浙江
豆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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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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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3
温州市老李食品有限公司
浙江省苍南县桥墩镇玉山路273-283号(桥墩镇食品工业园区)
瑞安市垚利超市有限公司
浙江
卤豆干(炸卤豆干)
计量称重
2024-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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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4
合肥维度食品有限公司
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经济开发区桥头集路西龙城路北D区1-3楼
瑞安市垚利超市有限公司
浙江
手撕面包(红豆味)
散装称重
2024-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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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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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市范弟水果店
浙江
沙糖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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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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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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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市阿彪超市
浙江
耙耙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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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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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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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市范弟水果店
浙江
沃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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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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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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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市阿彪超市
浙江
沃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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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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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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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市范弟水果店
浙江
香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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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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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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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市植子食品店
浙江
粉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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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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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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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坑村菜市场张朝荣
浙江
龙利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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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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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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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坑村菜市场张朝荣
浙江
对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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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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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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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坑村菜市场张朝荣
浙江
鲳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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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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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4
老爸食品加工坊
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飞云街道马道社区云龙大街76.78号
瑞安市老爸食品加工坊
浙江
高蛋白猪肉松(原味)
105克/罐
2024-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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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5
瑞安市甘乐滋甘蔗专业合作社
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陶山镇岱西村(桥边)
瑞安市甘乐滋甘蔗专业合作社
浙江
红糖
散装
2023-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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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6
瑞安市翁太公食品有限公司
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陶山镇陶马中路776-778号
瑞安市翁太公食品有限公司
浙江
红糖
散装
2023-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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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7
瑞安市林氏红糖小作坊
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陶山镇山头上村(莲子池旁边东首第二间)
瑞安市林氏红糖小作坊
浙江
红糖
散装
2023-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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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8
瑞安市毅达粉干加工厂
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潘岱街道盖竹村(村委会西边200米处)
瑞安市毅达粉干加工厂
浙江
粉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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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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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9
瑞安市诗韵酿酒坊
浙江省瑞安市潘岱街道后岸村到林
瑞安市诗韵酿酒坊
浙江
瑞安烧轻奢装
500ml/瓶,53%vol
2022-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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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
瑞安市琳恩食品加工厂
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潘岱街道芦浦村(瑞安市汇丰锻造厂内)
瑞安市琳恩食品加工厂
浙江
面疙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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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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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1
瑞安市晓安年糕加工厂
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锦湖街道第一桥村锦湖北路175号4幢7-9号
瑞安市晓安年糕加工厂
浙江
年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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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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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全文)
浙江省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决策部署,切实加大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力度,根据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制定本整改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突出补短板、强弱项,不折不扣落实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坚持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高质量整治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全力打好生态环境巩固提升持久战,全面推进生态修复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坚决落实碳达峰、碳中和要求,扎实推进绿色转型,持续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改革,不断开辟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新境界,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争创美丽中国先行示范区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新征程中更加彰显生态之美、绿色之美。
二、基本原则
(一)属地为主,合力整改。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是本地本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坚持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自觉将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整改工作同本地本领域本行业发展紧密结合,加强统筹协调,强化督促检查,层层传导压力,形成上下联动、条块结合、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整改工作格局。
(二)问题导向,科学整改。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聚焦督察反馈的问题,把握新发展阶段我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新形势新特点,统筹考虑整改目标的可达性、整改措施的可行性、整改时限的合理性,科学制定整改方案。健全闭环管理机制,整改任务逐项实行清单化管理,按照可操作、可检查、可考核要求,逐一明确整改目标、措施、时间和责任,确保整改无盲区、不延误。
(三)标本兼治,系统整改。坚持系统观念、系统方法,把督察整改作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的关键举措,以47项整改任务为重点,深入梳理问题背后的系统性、规律性问题,一体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中央巡视反馈问题、审计反馈问题、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落实,系统施策、综合治理,把各项整改任务纳入我省数字化改革整体智治系统,以数字化手段推进工作协同、动态管理,形成抓落实闭环机制,并主动接受各方面监督。
(四)举一反三,常态长效。坚持即知即改与常态长效相结合,健全举一反三机制。既抓好当前,解决一批影响浙江声誉形象、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更着眼常态长效,全面排查各类生态环境风险隐患,针对性强化制度和政策供给,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和监管机制,防止反复治、治反复,确保整改成效经得起历史和群众的检验。
三、工作目标
(一)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归纳梳理出47项整改任务,逐一建档立案,明确目标、倒排进度、落实责任、限时销号。2021年底前完成整改任务22项,2022年底前完成整改任务18项,2023年底前完成整改任务3项,需要长期努力的4项整改任务按照时间节点扎实推进。坚持真改实改改到位,做到原因不查清不放过、问题不处理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确保交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的高分答卷。
(二)绿色低碳发展加快推进。省域空间发展格局进一步优化,重点领域温室气体排放得到有效控制,绿色低碳发展水平显著提升,应对气候变化能力明显增强,全民生态自觉稳步提升。2021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20.8%。
(三)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021年,设区城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低于29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90%以上;省控断面Ⅰ—Ⅲ类水质比例达到90%以上;近岸海域水质稳定向好;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2%以上;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加快推进,新增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30万吨/年。全省生态环境公众满意度持续提升,公众生态环境获得感显著增强。
(四)生态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得到系统保护修复,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全面提升,生物安全管理水平显著提高,生态安全得到有效维护,生态环境风险防控有力,优质生态产品供给基本满足公众需求。
(五)智治能力全面提升。生态环境领域数字化改革进一步深化,环境污染问题发现机制得到落实,形成全流程、闭环式、智能化问题发现查处体系,生态环境法治体系、市场化机制、环境治理责任体系持续完善,生态环境治理的系统化、科学化、智能化水平显著提升。
四、主要措施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先行示范的使命担当
1.争当美丽中国建设的“重要窗口”。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把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始终把学习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在行动上,不断增强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胸怀“两个大局”,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准确把握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战略定位,高标准落实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推进浙江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把绿水青山建得更美,把金山银山做得更大,让绿色成为浙江发展最动人的色彩,以省域生态文明建设的生动实践向世界展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美丽中国建设成果。
2.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进一步夯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当好第一责任人,带头抓部署、抓协调、抓整改、抓督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在严格落实省直有关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的基础上,推动各地完善各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完善绿色导向的领导责任体系和绩效考核机制,深入实施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省市县乡生态环境状况报告、环境质量综合排名等制度,健全河湖湾滩长制长效机制,打通贯彻新发展理念、完善体制机制和落实主体责任的“最后一公里”。
3.严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考核问责。严肃、精准、有效问责,将督察移交问责结果纳入督察整改落实情况报告,一并上报党中央、国务院,并向社会公开。健全督察问责机制,把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纳入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督办范围,通过明察暗访适时开展“回头看”,对整改不力、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弄虚作假、问题反弹的地方和单位,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加强中央和省两级督察衔接联动,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作为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内容,推动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长效机制。
4.严格生态环境监督执法。严格执行国家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和标准,加大对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侦办、起诉和惩处力度,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健全生态环境部门和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件移送、联合调查、案情通报等协调配合制度。实施“信用+双随机抽查”,在执法领域强化信用惩戒激励作用。加大对机动车船、非道路移动机械用燃油质量的抽检力度,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不合格油品行为,强化对企业污水和锅炉超标排放等执法监管力度,加强对危险废物产生、收集、利用处置单位的监督管理。持续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违法问题巡查检查,健全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二)突出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全面推进绿色低碳转型
1.启动实施碳达峰行动。落实减污降碳总要求,对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一体谋划、一体部署、一体推进、一体考核,进一步强化降碳的刚性举措。研究制定浙江省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以及能源、工业、交通、建筑、农业、生活、科创等重点领域专项行动方案。研究制定重点行业碳排放强度分类管理方案。探索建立温室气体和污染物协同减排管理机制。开展碳中和战略研究,面向县域、乡镇、社区、园区和企业,打造零碳示范体系,探索产品“碳标签”认证制度,鼓励工业园区低碳发展和适应气候变化试点示范。积极开展碳中和实践,规范碳中和抵消机制。
2.优化调整产业结构。深化“腾笼换鸟”“凤凰涅槃”,引导石化、化工、钢铁、建材、有色金属等重点行业合理布局,严格落实重点行业产能置换要求,依法依规推动落后和过剩产能退出。强化纺织、化纤、医药化工、金属制品等传统行业绿色化技术改造,实施“一园一策”“一行一策”,全面提升工业园区、产业集群环保治理和绿色发展水平。强力推进“亩均论英雄”改革和“标准地”供给,2021年规模以上工业亩均增加值达到144万元。
3.持续深化能源革命。高水平建设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加强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完善能源消费结构,提升能源利用效率,2021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20.8%,煤电装机占比比上年下降2个百分点。严格控制新建耗煤项目,实施煤炭减量替代。持续推进煤炭集中使用、清洁利用,重点削减非电力用煤,提高电力用煤效率。有序推进天然气分布式发展,持续实施煤改气工程,提高天然气覆盖率和气化率。增加清洁能源使用,安全发展核能,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发电,有序推进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加大可再生能源发电基础设施投资力度。提高外调入清洁电力比例,优化外调入电力的电源结构。
4.调整交通运输结构。加强铁路和水路基础设施建设,提升铁路、水路运输能力。加快推进京杭运河等高等级航道建设,全面推进多式联运型货运枢纽建设,扩大集装箱多式联运规模。鼓励发展江海联运、滚装运输、甩挂运输等,加快建设城市绿色物流体系。大力淘汰老旧营运货车和老旧运输船舶,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公交车、出租车,推进船舶更新升级。加快淘汰国三以下排放标准营运重型柴油货车。
5.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营造绿色生活氛围。推动建立绿色低碳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增加衣、食、住、行、用、游等重点领域绿色低碳产品的有效供给。倡导消费者选择绿色低碳产品,倡导低碳装修、低碳生活,推广普及节水、节能器具,反对过度包装,强化阶梯水价、阶梯电价、阶梯气价的运用,引导居民自觉减少能源和资源浪费。倡导绿色低碳出行方式,鼓励步行、自行车、公共交通、拼车等低碳出行方式。
(三)突出精准科学依法治污,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1.深入推进清新空气行动。加强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协同治理,大力推进清新空气示范区建设。深化PM2.5和臭氧(O3)“双控双减”行动,加强环杭州湾和金衢盆地等区域联防联治,推进挥发性有机物(VOCs)和氮氧化物(NOX)协同防控,打好夏秋季O3和秋冬季PM2.5攻坚战。全面实施VOCs、柴油货车、工业炉窑、城乡面源等大气污染重点治理工程,加快工业涂装等行业低VOCs物料源头替代,全面推进钢铁、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加强柴油货车、船舶、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治理和监管,提高岸电使用率,加强施工扬尘、道路扬尘、矿山粉尘治理,推进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加强秸秆综合利用,严禁秸秆等露天焚烧。加强工业臭气异味治理,推进垃圾处理、污水处理各环节和畜禽养殖场臭气异味控制,提升恶臭治理水平。
2.大力实施碧水提升行动。统筹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保护、水资源利用和水安全维护,深化“五水共治”碧水行动,深入推进“美丽河湖”“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到2022年底,80%以上的县(市、区)达到“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标准,重点园区完成“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建立完善印染、造纸、化工等重点行业废水长效监管机制,加快提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效能,加强港口船舶污染控制。强化饮用水水源保护,开展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有机污染物全指标分析,推进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推进钱塘江、大运河、太湖、千岛湖等重点水体环境治理。开展水生态环境试点县(市、区)建设,推进河湖生态缓冲带建设试点和农田氮磷生态拦截沟渠建设。
3.扎实开展治土净地行动。针对督察指出的部分地区污染地块环境风险问题,加强土壤污染源头管控,推进农用地土壤分类精细化管理,开展耕地土壤污染溯源排查整治。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落实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名录制度,实现“一张负面清单”管理。组织各设区市划定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开展沿江沿河重点化工园区地下水污染排查试点,推进台州市、丽水市重点工业园区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试点。
4.全面建设全域“无废城市”。围绕督察指出的垃圾堆放点整治不彻底、固体废物违规倾倒、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置能力不足等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短板问题,以保障各类固体废物充分减量、资源化利用、处置安全为重点,加快推进全省所有市县“无废城市”建设,实现固体废物全过程闭环管理。做好非正规垃圾堆放点问题“一处一策”限期整改,全面开展全省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加快建立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常态化监管机制。开展工业固体废物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塑料等白色污染治理,加强快递包装物回收处理和循环利用。全力加强处置能力和收集能力的衔接匹配,全力提升小微产废企业危险废物集中统一收运体系覆盖面,2021年6月底前实现危险废物统一收运点建设县(市、区)全覆盖,2022年6月底前实现小微产废企业覆盖面达到100%。
(四)突出整体保护系统修复,切实保障生态环境安全
1.夯实省域生态安全基底。加快构建以生态保护红线为核心、自然保护地为重要组成部分的省域生态安全格局,加快推进自然保护地的整合优化和勘界定标。科学有序统筹布局生态、农业、城镇等功能空间,划定落实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全面实施以“三线一单”为核心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实现“一条红线”管控重要生态空间,确保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功能不降低。推进建设山地绿色生态屏障、海洋蓝色生态屏障和环太湖、杭州湾等省际生态屏障。
2.推进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全面开展八大水系水生态健康评估和生态修复,加强钱塘江、瓯江、太湖等主要流域源头地区以及平原河网等水生态健康退化水域保护修复。推行森林河流湖泊休养生息,推进沿江沿河沿海自然湿地保护修复,严格控制滩涂湿地围填,逐步恢复杭州湾、德清下渚湖、玉环漩门湾、云和梯田等湿地生态功能。全面加强矿山生态环境整治、修复和绿化,切实推进废弃矿山生态治理,2021年完成100个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开展新安江国家级水土流失预防区及其他重点区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加强生态保护修复统一监管,建立健全“绿盾”自然保护地监督问题台账,依法依规推动问题点位整改。积极开展碳汇研究,增强森林、湿地及农田等生态系统固碳功能和适应气候变化能力。
3.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推进舟山、丽水和其他27个重点区域的生物多样性调查评估工作,2021年底前完成重点物种野外调查。大力推进钱江源-百山祖国家公园建设,进一步提升自然保护区规范化建设与管理水平。加大对国家重点保护物种、极小种群和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栖息地的保护力度,加强候鸟迁徙路线保护,严防外来入侵物种危害。依法严厉打击野生动植物偷猎捕猎、滥垦滥采、违规贩卖、非法加工利用及各种非法利用和破坏生物资源及其生境等违法行为,强化野生动物保护和疫源疫病防控。
4.强化生态环境风险防控。加强生态环境风险源头防控,推进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化学物质监管、重金属污染防控、新型污染物防控、核与辐射等重点领域风险防控,构建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多层级生态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体系。健全政府、企业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体系,深入推进化工园区有毒有害气体环境预警体系试点建设,健全环境应急管理指挥体系。加强对舟山石化项目的生态环境和安全风险监管,依法依规推进整改落实。
(五)突出补短板强弱项,着力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1.加快环境基础设施高质量建设。针对督察指出的部分地区管网破损、雨污分流改造滞后或不彻底等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短板问题,加快城市排水管网、工业园区管网的改造、修复和完善,推进雨污分流改造和“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持续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改造提升和标准化运维。提升固体废物末端处置能力,将固体废物处置设施纳入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范围,推进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农业废弃物、医疗废物等各类固体废物处置设施建设。
2.强力推进毁林垦地破坏生态问题整改。围绕督察指出的毁林垦地严重破坏生态问题,全面部署开展涉林垦造耕地项目自查自纠,认真落实涉林垦造耕地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对涉林垦造耕地项目建立严格的闭环管理制度,加大选址论证、立项审批、施工监管、竣工验收、后期管护等各环节监管力度,对不符合选址要求的项目予以撤销或调整实施范围并做好复绿和生态修复工作。深入实施新增百万亩国土绿化行动,加快推进山地、坡地、城市、乡村、通道、沿海“六大森林”建设,2021年新增造林40万亩。积极推动建立林长制,建立健全最严格的森林资源保护制度,全面落实地方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
3.全力改善海洋生态环境。针对督察指出的海洋生态环境问题突出短板,全面加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完成入海污染源排口排查并形成全省入海污染源排口名录,推进入海污染源排口分类监管。全省20个主要河流(溪闸)断面实行总氮、总磷排放浓度控制。严格落实国家围填海管控政策,完善岸线开发管控制度,实施海岸线保护与整治修复行动,推进生态海岸带建设,到2022年全省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35%。深入实施海上“一打三整治”专项行动,开展重要岛群生态保护修复和生物资源保护,全域开展“美丽海湾”建设。
4.深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针对督察指出的减肥减药不严不实等问题,推广应用测土配方施肥、有机肥替代、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等化肥、农药减量技术与模式,到2022年底建立健全“肥药两制”改革体系,全省“肥药两制”改革实现县域全覆盖。改进和完善化肥、农药统计制度方法,认真实施化肥、农药全面统计,健全和完善农业农村统计数据质量管控机制。深化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推进,指导种植主体应用绿色技术进行统防统治。持续推进农田氮磷生态拦截沟渠系统建设,完善农田末端减排体系。严格落实禁养区各项规定,优化养殖布局,合理确定养殖规模。规范兽药、饲料添加剂使用,推进养殖业减量用药和养殖过程清洁化。
(六)突出数字赋能精密智控,加快推进治理能力现代化
1.加强生态文明领域重点改革。实施绿色治理改革工程,实现部门间绿色治理各项制度、举措、事项的高效协同。全面推进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积极探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银行运行机制,加快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建立地上地下、陆海统筹的生态环境治理制度。建立健全环境污染问题发现机制,实施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完善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全过程闭环管理长效机制。深化排污许可制改革,加快推进环评管理与排污许可衔接融合。深化生态环境监测体制改革,上收省级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事权。按要求推进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
2.完善生态环境治理法规标准。加快推动《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办法》立法进程,研究制定修订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海洋环境保护、核与辐射环境管理、生态环境监测及“污水零直排区”建设等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研究制定自然保护地管理条例、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探索绿色生产、消费领域地方性立法。强化标准引领,制定修订农村生活污水和化学纤维、制药、水泥、汽车维修等行业污染物排放地方标准,制定修订水生态健康评价、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河流(湖库)生态缓冲带划定与生态修复等技术规范,开展低碳社区、零碳政府机关、低碳工业园区等低碳试点的标准研究,探索绿色制造相关产品标准制定。
3.加快生态环境治理数字化转型。突出数字赋能,推进整体智治、综合集成,迭代升级生态环境保护综合协同管理平台。建设陆海统筹、天地一体、部门协同和数据共享的生态环境监测与态势感知“一张网”,提升生态环境监测感知能力。整合各部门生态环境管理数据资源,汇集各类污染源生产经营、污染治理、执法监管等相关信息,完善污染源数字化档案库,提升污染源数字化监管能力。完善生态环境治理协同指挥系统,通过信息化调度,强化业务协同,深化数据分析,提升生态环境协同治理能力。优化生态环境治理应用服务系统,通过“浙政钉”“浙里办”向政府、企业和公众提供环境数字化产品,提升生态环境监管和服务能力。推进生态环境执法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实现无人机、无人船、走航车、远程红外线等现代化工具和高科技装备设区市全覆盖。
4.推动区域生态环境共保联治。坚持共建共享和共保联治,落实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聚焦区域性、跨界性重点难点生态环境问题,健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协作机制。共筑皖南-浙西-浙南山区绿色生态屏障,合力保护天目山-怀玉山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功能区。统一区域重污染天气应急启动标准,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联动。协同推进新安江-千岛湖、大运河、太湖、太浦河等重点跨界水体治理,共同推进长江口、杭州湾等河口海湾整治。加强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污染联防联治,推动固体废物区域转移合作,完善危险废物产生申报、安全储存、转移处置的一体化标准和管理制度。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委、省政府成立由省委书记和省长任双组长的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整改工作协调小组以及整改督导、履职监察、宣传报道3个专项工作组,具体负责整改工作的协调推进和督促落实。各地和有关部门成立相应的整改工作机构,加快构建省市县三级联动抓整改的机制,参照本整改方案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报送省整改工作协调小组。
(二)实施闭环管理。健全清单化调度、验收销号党政领导双签字等推进机制,推进形成调度对接、通报督办、明察暗访、验收销号、约谈追责的工作闭环。强化滚动排查、跟踪问效,及时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进行复核,确保问题整改不折不扣、到底到边。全程跟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信访件办理情况,对效果不理想、群众不满意的要求限期整改,切实巩固整改成效。
(三)严格督查督办。建立分级督办机制,省整改工作协调小组加强对各设区市各单位整改工作的统筹调度和督查督办,督导单位负责对相关整改任务的督促指导,各设区市负责对本地区整改工作的督导检查。定期组织开展专项督查、明察暗访和“回头看”等,对工作推进有力、整改成效明显的,予以褒扬激励;对措施落实不到位、进度明显滞后的,采取通报、督办、约谈等方式,压紧压实整改责任。
(四)加大财政投入。建立健全常态化、稳定的生态环境治理财政投入机制,切实保障整改任务。各级财政按规定把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支出列入财政年度预算,统筹整合相关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大气、水、土壤、海洋等污染防治以及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多元化投入模式,引导各类资本参与环境治理设施投资、建设、运行。
(五)强化信息公开。充分发挥主流媒体作用,多渠道、多媒体跟踪报道整改落实情况。电视新闻每周定时专题报道整改成果,报纸设置专栏每周刊载整改落实情况,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及时公布整改进展,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健全舆情监测和风险研判机制,强化舆论引导,及时处置突发舆情,为整改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附件:浙江省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措施清单
附件
浙江省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措施清单
一、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仍存在短板,一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亟待解决。一些地方和部门在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存在放松心理,有的工作抓得不够紧,有的工作推进不够实,有的“新官不理旧账”。特别在统筹协调、严格要求、责任担当和久久为功方面还存在差距。统筹协调不够,一些地方和部门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自觉性不够,在推进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方面谋划不多,举措不力。工作开展不够平衡,尤其是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和一些地方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还存在较大差距,成为美丽浙江大花园建设的突出短板。一些地方和部门落实环保责任不到位,“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机制尚未真正落地,一些领域和行业生态环境问题亟待引起重视,特别是部分生态涵养区毁林垦地问题突出,生态破坏严重,必须严肃查处,加快推进整改。
责任单位: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直有关部门,各设区市党委、政府。(排序第一的为牵头整改销号责任单位,下同;各设区市分别牵头的任务由相关设区市党委、政府负责整改落实和验收销号)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目标: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建设“重要窗口”的使命担当,全面推进新时代美丽浙江建设。
整改措施:
1.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各级党委、政府切实把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通过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形式深入学习,做到学懂弄通做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统筹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与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推进治气、治水、治废、治土行动,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2.对各设区市党委、政府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完善美丽浙江建设评价考核体系,持续加大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工作考核力度,强化考核结果运用。
3.严格落实省直有关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推动各地完善各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进一步健全职责清晰、分工合理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体系。
4.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严格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加快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强化自然保护地监管,推进毁林垦地破坏生态问题整改,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健全完善长效监管机制。
5.深入推进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每届省委任期内完成一轮例行督察,通过督察层层压紧压实属地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及时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二、2015年6月,绍兴市新昌县钦寸水库被划定为黄泽江新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并于2020年6月试供水。在保护区划定之前,新昌县政府拟在钦寸水库接近库心的半岛建设梅溪湖民俗文化农业产业园区,保护区划定之后,根据有关规定应调整项目选址,但县政府不愿花力气统筹协调另行选址,只简单调减保护区,继续在原址建设。在保护区调整后新昌县陆续完成项目土地出让、规划许可和环评审批等手续,截至督察时,项目已征租用地1.29平方公里,并开始部分基础建设。直到督察组指出该问题后,新昌县再次对水源保护区进行优化调整,2020年11月19日,调整方案获得省政府同意。
责任单位:绍兴市委、市政府。
督导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排序第一的为牵头督导单位,下同)
整改时限:2021年7月底前。
整改目标:取消梅溪湖项目在原址建设,拆除已建的基础工程,建立健全饮用水水源长效管理机制。
整改措施:
1.制定钦寸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全面推进整改工作。
2.2020年12月底,在完成钦寸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优化调整的基础上,出台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全面加强钦寸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建立健全水源保护的长效机制。
3.2021年7月底前,取消梅溪湖项目在原址建设,中止或撤销项目规划、环评等行政许可,拆除已建的基础工程。
4.依法开展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排查整治。
三、近年来浙江省城市用地普遍紧张,一定程度上制约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面对这种矛盾,有的地方不是在提高土地综合利用率上下功夫,而是瞄上生态用地,既降了成本,又走了捷径,但牺牲了环境。
责任单位:省林业局、省自然资源厅,各设区市党委、政府。
督导单位:省委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整改目标:切实加强森林公园等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加快推进自然保护地优化整合,健全自然保护地规划体系,确保全省自然保护地保护面积不减少、保护强度不降低、保护性质不改变。
整改措施:
1.健全完善自然保护地规划体系。2021年12月底前,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完成全省自然保护地“十四五”规划和国家级自然保护地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监督指导各地有效实施总体规划。
2.组织编制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根据国家有关部委的统一部署,2020年6月已完成《浙江省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编制;2020年12月,根据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和国家林草局的审核意见,修改完善预案并再次上报。
3.加大自然保护地执法监管力度。2021年6月底前,全面开展自然保护地年度动态监测;2021年12月底前,部署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建立自然保护地范围违法违规建设问题清单,及时发现、制止和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4.实施自然保护地负面清单管控。依法依规实行自然保护地分区管控,2021年12月底前研究制定出台浙江省自然保护地建设项目准入负面清单,切实加强自然保护地建设项目管控。
5.强化自然保护地长效管理。认真贯彻《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精神,加快推进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勘界立标等工作,强化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督考核,加快构建自然保护地管理制度体系。
四、杭州半山国家森林公园属城郊型森林公园,2013年4月批复总体规划,面积1002.9公顷。2014年9月起,杭州市区田园地块开发建设指挥部违反规划要求,陆续在森林公园内建设雷迪森湖山酒店、杭州上海世外中学等项目。截至2018年8月,项目已完成建设并交付使用。为使其合规,2018年10月,拱墅区半山森林公园管理处向国家有关部门申请调整森林公园范围,将上述项目整体移出森林公园规划范围,并将公园总面积调减为752.8公顷。
责任单位:杭州市委、市政府。
督导单位:省林业局、省自然资源厅。
整改时限:2022年12月底前。
整改目标:科学确定半山国家森林公园经营范围,加强规划衔接,规范森林公园的建设管理。
整改措施:
1.结合自然保护地优化调整,合理确定半山国家森林公园经营范围,在现有752.8公顷面积基础上进一步拓展面积。
2.加强半山国家森林公园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的充分衔接,严格按照依法审批的半山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规范森林公园建设管理。
3.建立常态化执法监管机制,定期开展综合监测,及时掌握资源变化动态、人为活动等情况,严防发生违法违规行为。
五、2017年绍兴市柯桥区在平水江水库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建设“若耶山居”度假村,截至督察时已正式运营。柯桥区原国土、农林和规划等部门批而不管,原本批准为农业和林业生产用地,最终演变为网红度假村。
责任单位:绍兴市委、市政府。
督导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
整改时限:2021年7月底前。
整改目标:按照建设时间、用地情况对保护区内建(构)筑物分类处置到位,消除饮用水水源环境安全隐患。
整改措施:
1.2020年10月,停止若耶山居度假村旅游餐饮住宿等服务经营活动,2021年3月前变更绍兴市若耶源乡村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营业执照,注销食品经营许可证。停止职工疗养基地运营与推介。
2.2021年7月底前,依法拆除所有非法建筑,对原已审批但部分移位的若耶山居森林管理用房进行立案查处,全面恢复林业、农业生产用途。
3.2021年7月底前,完成处置工作。同时在关停拆除处置工作中,及时化解各类不安定因素,加强舆情引导,确保社会稳定。
4.依法开展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排查整治。
六、湖州市安吉县赋石水库附近阿里拉度假村位于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当地也通过违规调整保护区范围的方式使之得以保留。
责任单位:湖州市委、市政府。
督导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
整改时限:2021年6月底前。
整改目标:关停项目,完成赋石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优化调整,消除饮用水水源环境安全隐患。
整改措施:
1.编制阿里拉·梅子湾度假村项目关停处置工作方案,成立安吉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人任双组长的关停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推进关停处置工作。
2.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项目资产评估和报告复核,并出具正式评估报告。
3.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开展赋石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编制,2021年6月底前完成方案编制和报批工作。
4.2021年6月底前,完成项目关停。同时在关停处置工作中,及时化解各类不安定因素,加强舆情引导,确保社会稳定。
5.依法开展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排查整治。
七、严格要求不够。一些地方和部门执行国家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和标准不坚决,甚至在推动解决具体问题时放松要求。督察发现,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建有不少合成氨、硫酸、氟化工以及精细化工企业,产生的工业废水由巨化清泰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但该污水处理厂总氮处理效果不好,2018年以来超标排放总氮就达1100吨,2018和2019年出水总氮平均浓度分别超过一级B标准2.75倍、1.85倍。对此情况,衢州市生态环境局不是严格监管,而是放松要求,甚至于2017年6月复函污水处理厂,同意不再对总氮排放指标提出控制要求。
责任单位:衢州市委、市政府。
督导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经信厅。
整改时限:2021年9月底前。
整改目标:彻底解决清泰污水处理厂总氮超标问题,确保出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
整改措施:
1.2020年11月,已完成清泰污水处理厂1.3万吨/日扩建项目竣工验收,主要出水指标严格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其中总氮指标稳定达到15毫克/升的限值要求。
2.加强清泰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管,2020年10月出水总氮等在线监测数据已与市生态环境部门实现联网,做到全天候在线监控。
3.2021年9月底前,完成巨化集团公司内部二级分厂和高新园区企业总氮的排查和整改,确保纳管企业全部达到行业排放标准或纳管标准。
八、丽水市松阳县和龙泉市放松不锈钢行业总氮排放监管,龙泉市不锈钢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出水总氮浓度高达2420毫克/升,超过《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标准160倍。
(一)松阳县不锈钢行业总氮排放监管问题
责任单位:丽水市委、市政府。
督导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经信厅。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整改目标:全面完成3家不锈钢废水处理厂改造提升,出水水质达到《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间接排放标准要求(总氮浓度小于35毫克/升)。3家不锈钢废水处理厂出水纳入松阳县城市污水处理厂达标排放。
整改措施:
1.制定整改方案,对松阳县不锈钢管集中生产区域内的新星、绿洁、环洁3家不锈钢废水处理厂进行改造提升。
2.在保证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倒排工期,加紧施工。2021年3月动工建设,2021年10月底前完工,2021年12月底前全部完成改造提升。
3.加强日常监管,确保出水水质达标。
(二)龙泉市不锈钢行业总氮排放监管问题
责任单位:丽水市委、市政府。
督导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经信厅。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整改目标:开展塔石金岗工业园区不锈钢企业综合整治行动,实施污水处理厂改造提升工程,确保出水水质达到《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整改措施:
1.制定实施塔石金岗工业园区综合整治提升实施方案,以全面推进清洁生产、完善治理设施设备、引导推动整合兼并、强化企业园区管理为重点,细化整治清单,抓实整治项目,全面推进塔石金岗工业园区综合整治提升。
2.实施园区污水处理厂改造提升工程,重点增加处理总氮项目。2021年4月中旬动工建设,2021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
3.加强日常监管,确保出水水质达标。
九、2017年3月杭州市萧山区政府与闻堰街道签订目标责任书,要求2017年10月底前完成8条劣V类河道治理。同年6月,闻堰街道开工建设龙山河截污纳管工程,拟将沿河排污口封堵,确保生活污水进入新建污水站处理后排放。但闻堰街道仅建成900米污水干管和污水站,便以沿河村庄纳入拆迁计划为由停止二级管网建设,导致生活污水无法接入干管仍旧直排龙山河。为通过工程验收,闻堰街道自2017年10月起一直通过从钱塘江引水进行河道冲污,一旦停止引水冲污,河水立刻黑臭。但对这样的工程,地方治水办组织验收复核,工程建成3年来未能收集处理污水,没有发挥治污作用。
责任单位:杭州市委、市政府。
督导单位:省治水办、省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
整改时限:2021年10月底前。
整改目标:实施龙山河两岸区域拆迁,消除生活污水对河道的污染,实现龙山河水质稳定在IV类以上标准。
整改措施:
1.实施龙山河河道清淤工程,2021年1月已完成河道清淤,增加河道水容量。
2.将龙山河两岸区域列入拆迁区块,2021年3月启动两岸530户农户和区块内2家工业企业的拆迁;2021年10月底前完成拆迁,彻底消除两岸污染源。
3.在拆迁期间,封堵沿河排污口,实施污水临时收集储运。同时采取河道曝气,加强河道保洁,改善河道水质。
十、责任担当不够。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已进入深水区,留下的多是难啃的“硬骨头”,需要各方面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强化责任担当。但一些地方和部门攻坚克难的决心不够,导致一些重点难点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台州仙居县现代医化园区因企业长期偷排渗排,导致地下水受到严重污染,部分地下水通过河堤渗出进入永安溪,在河滩可见长达1200米的污染带,问题触目惊心。2015年以来,该问题多次被浙江卫视等新闻媒体曝光,但仙居县不是从彻底解决问题上想办法,而是在河床一侧堆积砂石并覆土种植芦苇,掩盖污染、得过且过。督察组组织对河滩进行开挖,大量有强烈刺激性气味的化工污水随即涌出。取样监测显示,渗出污水化学需氧量(COD)和氨氮浓度最高达19600毫克/升和158毫克/升,分别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V类水质489倍和31倍。
责任单位:台州市委、市政府。
督导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经信厅。
整改时限:2022年12月底前。
整改目标:切断废水偷漏排途径,台州仙居县现代医化园区地下水得到有效管控,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整改措施:
1.加大生态环境、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力度,依法查处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对偷排、漏排、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零容忍。
2.在园区地下水管控方案实施前持续实施渗出水和地下水应急处置工程,建设园区内抽提井51处、河滩防渗拦截沟1300米及集水回抽池9处,对园区受污染地下水及大坝外渗出水进行回抽处置。
3.彻底排查园区医化企业偷漏排问题,制定问题清单,实施问题销号管理和“一厂一策”整治提升。开展污水处理厂(一期)改造提升、企业兼并重组和车间推倒重建,提升企业工艺装备和污染防治水平。2021年12月底前,各企业完成“一厂一策”整改。
4.2021年9月底前,完成园区(含河滩湿地)地下水污染调查及风险评估;2021年12月底前,完成园区(含河滩湿地)地下水管控方案制定;2022年12月底前,落实方案的相关措施,并开展修复(管控)工程。
5.实施科技引智工程,建设智慧园区,成立园区生态环境执法中队,畅通社会监管渠道,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建立健全园区环境保护长效监管机制。
十一、特色行业污染问题是浙江省部分地区“老大难”问题,2017年第一轮督察就指出该问题,省整改方案也明确要求深化污染治理,推动产业升级。但一些地方下的功夫不多,担当作为不够。宁波余姚市小曹娥电镀园污染问题严重,周边群众反映强烈,但余姚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整治工作流于形式。督察发现,园区部分企业通过雨水管偷排电镀废水或污泥。温州市电镀和制革、台州椒江区船舶修造等特色行业也存在“反复治”“治反复”问题,环境污染时有发生。
(一)宁波市余姚小曹娥电镀园污染问题
责任单位:宁波市委、市政府。
督导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经信厅。
整改时限:2022年12月底前。
整改目标:高标准、高质量有序推进小曹娥电镀园区整治,通过整合搬迁、重建改建等方式,显著提升电镀企业工艺设施、污染防治、清洁生产及内部管理水平,园区基础设施更加完善,根本消除环境隐患,切实保障生态环境安全。
整改措施:
1.成立以余姚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人为双组长的小曹娥电镀园区综合整治提升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工作专班,全面推进小曹娥电镀园区综合整治工作。
2.开展园区、企业、车间全面排查,制定余姚市小曹娥电镀园区综合整治提升工作方案及余姚市电镀行业整治提升规范。
3.按照余姚市电镀行业整治提升规范对电镀企业开展原地整治、原地拆建、异地搬迁等3类整治:原地整治企业在2021年1月底前完成整治,未达到整治要求的全厂停产整治;原地拆建企业分期分批进行拆建,最后一期在2021年6月底前停止生产,拆除原厂房;异地搬迁企业在2022年12月底前停止原址的生产。对园区整体环境进行全面提升。
4.落实闭环长效管理。建立会商制度、巡查制度、定期通报制度、逐项销号制度。生态环境部门建立健全电镀企业管理机制,切实督促企业落实环境保护的各项措施;其他相关部门建立日常巡查监督机制,定期组织力量对电镀企业开展指导督查,确保企业依法生产、规范管理;小曹娥镇进一步完善园区管理制度,不断提升园区管理服务质量;企业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建立规范的日常管理制度,加强对各类生产设备和污染治理设施的日常维护。
(二)温州市电镀和制革行业“反复治”“治反复”问题
责任单位:温州市委、市政府。
督导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经信厅。
整改时限:2022年12月底前。
整改目标:开展深化治理,进一步提高电镀行业和制革行业污染防治水平,改善生产管理秩序,严厉查处违法行为。
整改措施:
1.开展电镀行业提标整治,9个电镀园区和23家园外企业2021年7月底前达到省电镀行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2.开展电镀行业整治“回头看”,督促电镀企业进一步提升生产废气收集处理能力,改善厂容厂貌。
3.苍南县金乡电镀园区迁建龙港市,2022年12月底前投用。
4.开展制革行业重点区域深化治理,制定实施重点区域专项整治方案,进一步规范企业生产和排污行为,2022年12月底前,完成麻园工业园截污纳管工程以及和佳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厂区环境整治和废气收集处置工作。
5.加大日常监管执法,提高监管水平,及时发现和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三)台州市椒江区船舶修造行业“反复治”“治反复”问题
责任单位:台州市委、市政府。
督导单位:省经信厅、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整改目标:全面完成船舶修造企业整治提升工作,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关停淘汰企业、完成场地清理;提升监管水平,健全常态化监管机制。
整改措施:
1.完成关停淘汰企业场地清理。完成列入关停淘汰的台州市椒江新民船舶修造厂、台州市椒江江天船舶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台州市椒江明辉船舶设备有限公司、台州市椒江海隆船舶配件制造厂等4家企业场地清理工作。
2.严格推进整治提升企业验收工作。对列入整治提升尚未完成验收的台州市椒江前所船舶修造厂、台州市华吉船业有限公司、台州大洋渔轮修造有限公司、台州市椒江展华船舶修造厂、台州市五洲船业有限公司、台州市江北船舶修造厂等6家企业,加强海域使用监管,并严格按照台州市船舶修造企业生产环保安全整治标准要求,于2021年6月底前完成验收工作。
3.加强日常监管和长效管理。督促企业制定生态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做好运行记录,健全管理台账,抓好各项制度落实。加强执法监管,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企业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
十二、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明确,对已关闭废弃矿山进行生态治理,到2017年年底,治理率达到90%以上。但原国土资源厅以制定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未征询意见为由,两年多时间没有推进落实矿山治理任务。直到2016年10月,才对废弃矿山治理工作进行部署,并将治理范围擅自缩减为“铁路、县级以上公路、河道两侧可视范围现存1223个废弃矿山”。即便如此,任务完成情况也不乐观,应于2018年年底前完成的531个重点治理废弃矿山,至督察时仍有164个未完成治理,其中33个尚未开工。
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各设区市党委、政府。
督导单位:省委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
整改时限:2022年12月底前。
整改目标:完成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明确的全部废弃矿山治理任务;完成164个未完成的重点治理废弃矿山修复,完成一般治理废弃矿山修复。
整改措施:
1.摸清需治理废弃矿山底数。2021年4月底前,确定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中需治理废弃矿山清单;实地核查督察指出的164个未完成的重点治理废弃矿山和一般治理废弃矿山。举一反三,梳理我省现存废弃矿山情况,在“十四五”期间有序推进整治。
2.落实县(市、区)政府废弃矿山治理主体责任。按照“谁破坏、谁治理”“谁受益、谁治理”的原则落实修复经费并组织实施。对无法落实修复责任主体的,由所在地县(市、区)政府组织修复。
3.“一矿一策”加快治理。明确废弃矿山治理方案、治理时限、治理标准,倒排工作时序,加速推进治理,确保如期完成整改。对确需较长时间整改落实的废弃矿山治理任务,“一矿一策”制定治理工作方案和具体推进计划,实行表格化、清单式管理。
4.加大督导力度。通过明察暗访、实地核查等方式,全面掌握整改进度,及时发现问题,做到完成一处、销号一处。对整改措施不落实、工作不到位、整改进度缓慢的,进行挂牌督办。
十三、宁波市应于2018年完成91个废弃矿山修复,截至督察时才完成59个;温州市65个废弃矿山列入2020年完成治理清单,截至10月还有13个尚未开工,其中洞头区浅滩一期围涂和疏港公路配套石料矿山占地约63万平方米,生态破坏严重。
(一)宁波市废弃矿山修复问题
责任单位:宁波市委、市政府。
督导单位:省自然资源厅。
整改时限:2022年12月底前。
整改目标:完成《浙江省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2016—2020年)》中宁波市91个重点治理废弃矿山修复。
整改措施:
1.进一步夯实整改责任。2020年11月,已印发关于加快重点治理矿山整改工作的通知,切实落实县级政府主体责任,抓好重点治理废弃矿山修复,加快治理工作进度。
2.加快废弃矿山修复进度。《浙江省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2016—2020年)》中涉及宁波市的91个重点治理废弃矿山,按照“一矿一策”加快治理。2020年12月,已完成工程修复68个、自然修复11个、设置治理性采矿权6个。2021年,完成工程修复5个,剩余1个2022年12月底前完成。
3.强化督查检查指导。通过督查检查、情况通报、实地核查等方式,全力推进废弃矿山修复工作。对整改措施不落实、工作不到位、整改进度缓慢的,进行挂牌督办。
(二)温州市废弃矿山修复问题
责任单位:温州市委、市政府。
督导单位:省自然资源厅。
整改时限:2022年12月底前。
整改目标:完成《浙江省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2016—2020年)》明确的温州市重点治理废弃矿山治理。完成持证在采的疏港公路配套石料矿山治理。
整改措施:
1.逐个排查梳理温州市列入《浙江省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2016—2020年)》的65个重点治理废弃矿山,掌握治理情况。截至2020年12月底,55个已完成治理,8个已开工未完工,1个转为在采矿山,1个纳入在建高速公路治理。
2.逐个明确责任主体,治理方案、治理时限、治理标准,倒排时序,加速推进。2021年2月已制定“一矿一策”治理工作方案,2021年12月底前治理完成5个,2022年12月底前治理完成3个。平阳山根采石场转为在采矿山,2021年5月前办理采矿许可证,纳入在采矿山管理;苍南县钱库镇垟头普通建筑石料矿区因瑞苍高速公路工程贯穿,2021年12月前制定与工期相衔接的治理方案,并与建设主体签订治理协议。
3.温州市洞头区疏港公路配套石料矿山属持证矿山,2022年12月底前完成矿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加强监管,切实保护矿山地质环境。
4.通过进度报送、实地核查等方式,动态掌握重点治理废弃矿山治理进度,及时发现问题、通报反馈并督促整改,做到完成一处、销号一处。
十四、久久为功不够。一些地方和部门面对整改难度大的问题,尤其是历史遗留问题,缺乏持之以恒的决心。第一轮督察期间,群众对杭州天子岭垃圾填埋场臭气扰民问题反映强烈,之后杭州市有关部门也做了一些工作,但工作紧一阵松一阵。此次督察发现,填埋场渗滤液处置生化工段废气收集处理效果不好,无组织排放明显,恶臭问题仍然突出,进驻期间再次收到群众信访投诉。
责任单位:杭州市委、市政府。
督导单位:省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
整改时限:2022年6月底前。
整改目标:进一步完善臭气深度治理,持续做好天子岭垃圾填埋场零填埋后精细化管理,切实改善周边环境质量。
整改措施:
1.天子岭垃圾填埋场已于2020年12月20日实现原生垃圾零填埋,临时封场。推进臭气深度治理,完成污水厂(一期、二期、三期)处理工艺段密闭,提升渗滤液处置生化工段等废气收集处理效果;对餐厨一期、厨余一期废气处置设备进行更新改造,进一步优化提升工艺流程,提高设备、厂房的密闭性;新建1台火炬(5000立方米/小时);持续做好覆盖膜巡查修补及沼气收集管网维护,保持填埋场自然沉降期间气体密闭收集及处理正常运行。
2.加强治臭精细化管理,进一步提升园区内所有项目规范化运行水平,持续优化填埋库区和配套区域气味管控措施,合理调度垃圾运输车辆,减少臭气无组织排放。
3.加强生活垃圾统筹调度,确保天子岭垃圾填埋场原生垃圾零填埋(应急除外)。
4.持续加大日常监管和监测力度,确保长效治臭措施落实到位。
十五、由于没有做到紧盯不放,还导致有的园区污染问题始终得不到根治。常山县化工园区管委会针对地下水污染问题,未提出治理地下水污染的有效措施,也未彻底开展园区雨污分流工作,仅在园区原雨水管网建设应急截流井收集渗漏污水,既不能全部收集到位,而且还在督察期间将集水井内收集的污水偷排常山江,性质恶劣。
责任单位:衢州市委、市政府。
督导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建设厅、省经信厅。
整改时限:2022年12月底前。
整改目标:完成园区企业雨污分流改造。落实园区地下水风险管控(修复)工程措施,逐步消除区域环境风险。
整改措施:
1.采取临时管控措施。2021年6月底前,对受污染地下水采取增设地下水收集井等临时性管控措施,加大收集处理力度。
2.完成企业整治提升。2021年12月底前,完成园区企业雨污分流改造提升。
3.开展场地调查评估。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开展地下水现状初步调查,2021年4月底前完成。在初步调查成果基础上,2021年12月底前,委托专业机构开展园区地下水现状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
4.落实管控工程措施。根据风险评估结果,编制地下水管控(修复)方案,开展地下水管控(修复),2022年12月底前完成。
十六、丽水经开区管委会对水阁园区污水管网塌陷破损修复不到位,仅在龙石溪沿线建设1.65公里截污沟。现场督察时适逢下雨,截污沟内大量污水喷涌而出,直排龙石溪,最终汇入瓯江。采样监测显示,直排污水COD、氨氮和二甲基甲酰胺浓度为294毫克/升、98.2毫克/升和204毫克/升,分别超过相关行业排放标准2.7倍、11.3倍和39.8倍。
责任单位:丽水市委、市政府。
督导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建设厅、省经信厅。
整改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整改目标:园区管网雨污分流到位,排水管道健康运行,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得到全面提升,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整改措施:
1.实施开发区地下管网修复三年行动计划。对建成区约250公里市政排水管网进行全面检测和修复,共分三期实施:一期为东扩区块惠民街以南区域59公里排水管网,2021年12月底前完工;二期为水阁区块约110公里排水管网,2022年12月底前完工;三期为东扩区块惠民街以北区域约80公里排水管网,2023年12月底前完成修复。
2.做好管网管理维护。委托第三方专业服务单位做好排水管网清淤和养护,每年定期对管网进行检测,及时处理管道堵塞和破损问题。探索实施信息化管理,按照智慧城市管理要求,依托科技创新,逐步推进地下管网信息化建设,及时发现问题,保障市政排水管道健康运行。
3.加快推进水阁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和泵站项目建设,2022年底前园区日污水处理量达到10万吨,提升污水终端处理能力和应急处置水平。
4.开展龙石溪截污沟应急改造工程。2021年底前对截污沟进行科学设计改造,提升雨天截污能力,减少外溢情况,在管网修复改造完成前,发挥好临时截污作用。
十七、第一轮督察发现,新福钛白粉厂在厂区附近露天堆放大量红石膏,但企业仅对堆场进行清理,宁波市镇海区对后续整改没有持续跟进,导致问题始终没有解决。此次督察发现,该厂在另地又累计新增堆放红石膏60余万吨,未落实防雨及防渗等措施,现场一片狼藉,存在环境安全隐患。
责任单位:宁波市委、市政府。
督导单位:省生态环境厅。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整改目标:完成堆场环境综合整治,消除环境风险隐患。科学规范处置现有堆存红石膏,杜绝违法违规堆填行为。
整改措施:
1.强化堆场污染防治。落实“三防”(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措施,2020年12月已完成红石膏堆场表面聚乙烯膜覆盖和堆场四周集水沟、集水池修复。2021年1月,已完成TSP在线监测及视频监控设施布设安装。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完成堆场红石膏属性鉴别和堆场环境综合调查,结果显示,红石膏属性为第I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堆场地下水环境风险较小。
2.抓紧推进红石膏规范化处置。2021年1月已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完成堆场红石膏回填利用可行性技术分析,分析结果显示堆场红石膏替代土、沙、石等材料回填围垦区域是可行的,据此确定将堆场红石膏就地回填利用。2021年1月已完成堆场场地水文地质调查,其土壤渗透率符合工业固体废物回填的国家标准。2021年2月已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开展红石膏回填利用环境影响评估分析。2021年2月,已制定红石膏处置利用施工方案,3月开工处置。2021年4月中旬完成堆场红石膏处置工作。稳定运行年产60万吨水泥缓凝剂项目,提升红石膏资源化利用水平。2021年12月底前,实现全部红石膏规范化处置利用。
3.加强整改过程管理。规范化处置前,强化堆场“三防”设施巡检,落实企业定期巡检机制,及时做好巡查记录和异常处理。在处置过程中,建立工作专班推进机制,制定实施红石膏回填利用环境监理方案,落实好施工期间污染防治措施。
十八、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不到位。浙江省地少人多、产业发达,以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为主的固体废物产生量较大。一些历史遗留问题整治不彻底,一些新的违规倾倒问题仍在发生。2017年以来,国家多次出台文件,要求彻底排查整治非正规垃圾堆放点。但浙江省有的地方排查整治流于形式,甚至瞒报历史形成的垃圾堆放点,导致污染问题解决不到位。
责任单位:省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各设区市党委、政府。
督导单位:省委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
整改时限:2022年12月底前。
整改目标: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全面完成督察发现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建立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常态化监管机制。
整改措施:
1.抓好限期整治。在前期完成对督察反馈问题涉及点位情况核对的基础上,制定完善“一市一策”“一处一策”整治方案。建立并实行整改工作月报制度,跟踪掌握各点位进展情况和各设区市排查整治情况,对整治不力的及时督办或约谈。
2.加快启动新一轮排查整治。省建设厅已会同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于2021年1月印发新一轮排查整治通知,再次启动全省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工作,2021年3月底前完成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点位,建立整治督导清单,2022年12月底前完成整治。
3.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2021年6月底前,省建设厅会同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制定全省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常态化监管制度,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建立以属地及时发现、及时治理为主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常态化监管机制。加强部门联动督导,对全省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治理情况联合开展检查,督促各地将常态化监管制度落实到位。
十九、小曹娥工业区垃圾堆场位于宁波余姚市和慈溪市交界处,是余姚市小曹娥镇早年指定倾倒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农业生产垃圾的非正规堆场,其间不少含有毒有害成分的工业固体废物也倾倒于此,累计倾倒填埋固体废物近50万方。但余姚市始终未将该堆场纳入排查整治,使之长期游离于监管之外。现场督察发现,堆场原设置的渗滤液收集池已废弃,大量渗滤液积存场地,散发刺激性气味。采样监测显示,积存渗滤液化学需氧量(COD)、氨氮、总磷浓度分别高达1250毫克/升、60.2毫克/升和15.8毫克/升,超过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11.5倍、1.4倍和4.3倍,污染问题十分突出。
责任单位:宁波市委、市政府。
督导单位:省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
整改时限:2022年12月底前。
整改目标:完成调查地块固体废物堆填地块环境治理任务,及时将地块内堆填固体废物规范消纳,渗滤液规范处置,全面消除土壤污染和其他潜在环境安全隐患。
整改措施:
1.坚持立行立改。2020年9月,已委托专业机构编制应急处置技术方案,由专业资质治理施工单位对新倾倒垃圾进行清理和分类处置,并修复了损坏的周边围栏、渗滤液导流沟和收集池、进场道路。
2.开展环境检测。2020年12月,已委托专业机构对堆场进行地球物理勘探、水文地质调查和环境检测。
3.制定治理方案。根据环境检测结果,召开专家论证会,2021年1月已确定清理处置方案。
4.进行治理修复。2021年2月已发布招标公告,同步进行治理工程监理单位、环境监测单位的招标工作。2021年3月底前启动施工,12月底前完成原小曹娥镇填埋区块36.7亩土地的垃圾开挖和治理,并将受污染土壤一并治理处置,消除环境安全隐患,规范化处置渗滤液。2022年12月底前,完成西侧其他区域垃圾开挖和治理。
5.加强过程监管。小曹娥镇政府负责项目整体实施,加强开挖清理处置全过程监管;生态环境部门加强工业垃圾(特别是危险固体废物)规范化处置监管,指导做好工程环境评估和土壤治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加强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规范化处置监管;农业农村部门加强农业废弃物规范化处置监管。
二十、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对伟龙化学工业公司原钢渣堆存区域清理不彻底,其北侧地块露天堆存大量固体废物,包括2.3万立方米电石渣、钢渣以及建筑垃圾,无有效“三防”措施,强碱性淋溶水通过沟渠排入附近农灌渠。
责任单位:衢州市委、市政府。
督导单位:省生态环境厅。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整改目标:按照污染统一调查、土地统一收储、问题统一整治、区域统一规划的原则,全面完成集聚区固体废物堆场污染问题整改工作。
整改措施:
1.采取临时管控。2020年10月,已采取临时性管控措施,对电石渣堆场外排碱性废水进行收集处理。
2.完成搬迁清理。2021年1月,已完成伟龙化学工业公司原钢渣堆存区域北侧地块露天堆存固体废物的清理。
3.开展全面调查。2021年3月底前,委托专业机构完成堆场地下水和土壤污染情况调查评估。
4.开展集中整治。2021年12月底前,根据调查评估结果制定整治方案,完成集聚区固体废物堆场污染整治。
5.完成整体改造。在整治基础上,完成对伟龙化学工业公司原钢渣堆存区域及周边地块统一收储、统一规划、统一建设,形成连片和长效管理机制。
二十一、温州龙港市新城围垦区堆存近20万吨生活垃圾,但龙港市政府工作滞后,至今未完成整治工作。
责任单位:温州市委、市政府。
督导单位:省建设厅。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整改目标:完成垃圾堆放场治理,消除环境安全隐患。
整改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2020年8月已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堆存垃圾外运处置方案。
2.加快处置进度。2020年8月,开始停止现场垃圾裂解处置,改为外运焚烧处置;2021年3月底前,完成现状水泥道路以上垃圾外运处置任务并按实施方案完成覆膜工作,确保雨污分流到位,渗滤液有效处理;2021年9月底前,完成所有堆存垃圾外运处置;2021年12月底前,完成场地整理工作。
3.规范堆场管理。编制现场管理方案,加强堆场综合管理,通过核查、跟踪检查、记录报告等方式方法强化日常监管。
4.加强日常督查。强化主体责任,建立每日通报制度,倒排计划,狠抓时间节点,赶超进度。
二十二、宁波市部分区县政府和城管、住建等部门对固体废物违法倾倒问题监管不严,违规倾倒时有发生。宁波镇海建筑装修垃圾场未按要求开展垃圾分拣,直接将所有垃圾倾倒压实在芦苇地里,其中夹杂大量生活垃圾和工业固体废物。而且该区后海塘煤场内还露天倾倒建筑装修垃圾、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近5万方,无任何污染防治设施。
责任单位:宁波市委、市政府。
督导单位:省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整改目标:完成现有建筑垃圾堆场分拣清理,建立建筑垃圾规范化管理长效机制。
整改措施:
1.2020年9月,已完成泥螺山建筑装潢垃圾消纳场内建筑装潢垃圾和其他垃圾分拣清理整改工作,按照未分拣干净不准进入的原则,实行严格的登记制度。该消纳场已于2020年12月实施封场,禁止任何垃圾进入。2020年9月,已完成后海塘建筑装修垃圾临时中转场所内建筑装潢垃圾、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的清理,目前已实施封场禁止倾倒任何垃圾,由城管部门和街道联合监管。
2.2021年3月底前,制定宁波市镇海区生活废弃物收运处置体系建设方案;2021年12月底前,建立全品类收集、全链条管理、全流程监管的生活废弃物智慧收运和处置体系。
3.2021年6月底前,制定宁波市镇海区建筑垃圾中转站、资源化利用项目点位专项规划,统筹全区各类中转场所以及资源化利用项目的合理化布局;2021年12月底前,完成建筑垃圾中转场所建设(提升)和现有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点位)整治规范工作。
4.开展固体废物专项整治行动,城管、生态环境、住建部门开展联合检查,严厉打击非法倾倒行为,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二十三、台州市部分区县政府和城管、住建等部门对固体废物违法倾倒问题监管不严,违规倾倒时有发生。台州椒江区椒江大桥下堤坝两侧大量生活垃圾随意倾倒;绿地德加公馆对面空地非法倾倒大量生活垃圾、生活污泥和建筑渣土,场区洼地还积存大量废矿物油。
责任单位:台州市委、市政府。
督导单位:省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整改目标: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实现椒江两岸堤坝内外水域滩涂无违章占用、无垃圾堆放、无违法建设,确保河道行洪畅通、确保生态环境优美,促进水生态文明建设。
整改措施:
1.及时清理处置违规倾倒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2020年12月,已完成椒江大桥两侧生活垃圾的清理。建立椒江大桥两侧生活垃圾的长期保洁机制,组织对椒江大桥下堤坝两侧的生活垃圾实施清理,并适时组织打捞清理漂浮物。全力处置绿地德加公馆对面空地非法倾倒问题,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地块内遗留废水池(池内有废水、废油)、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进行处置、清理。已委托第三方技术机构对地块土壤及地下水环境开展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及专家意见做好后续工作,确保地块安全利用。
2.开展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违规倾倒大排查大整治,形成“一点一方案”,根据方案进行整改。
3.加快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处置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建设,重点推进温岭市和仙居县的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等项目建设,2021年新增危险废物处置能力5万吨/年;全面推进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与生活垃圾协同焚烧处置等项目建设,重点推进仙居县和三门县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与生活垃圾协同焚烧处置设施建设,加快实现协同焚烧处置设施全覆盖。
4.加强建筑垃圾处置能力统筹建设。2021年12月底前在台州市黄岩区开展建筑渣土跨区处置试点,以车船联运的方式,将建筑渣土运输到三门县、临海市处置,以减轻市区建筑垃圾消纳压力;积极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再利用,实现建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5.建立智能长效监管机制。2021年12月底前,建立建筑垃圾监管平台,通过信息化管理以及设立举报热线,依托卡口视频监控以及基于北斗卫星定位的车辆运行数据,对全市工地源头、运输企业、消纳企业实施全流程智能监管;在椒江两岸重点部位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全方位、全天候实时监视垃圾倾倒违规行为。公布举报热线,发动群众对违规倾倒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的行为进行监督。
二十四、宁波象山水桶岙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置能力不足,2017年至今累计向市政管网超标排放渗滤液75万吨,填埋场下方海塘还露天积蓄近7万吨渗滤液。
责任单位:宁波市委、市政府。
督导单位:省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
整改时限:2022年12月底前。
整改目标:进一步提升填埋场渗滤液处理水平,并对受污染水体进行持续治理,直至水质达到V类水标准以上。
整改措施:
1.加快渗滤液处置能力提升。加快象山县静脉产业园沼气综合利用项目建设,新建一座日处理能力600吨的渗滤液处理站,2021年1月已开工建设,2022年6月底前建成投用,进一步提升渗滤液处理能力。加快填埋场生态化循环改造,填埋场于2020年12月底停进生活垃圾,整个场区实施封场复绿,实现雨污分流。2021年3月底前,完成整改场区封场复绿和雨污分流工程建设,从源头上减少垃圾渗滤液的产生量。
2.加速滞洪区水质治理提升。滞洪区(填埋场下方海塘)现存近7万吨渗滤液(混有雨水),通过预处理设施进行除磷降氮处理,目前已达纳管标准,2021年4月底前纳入市政管网处理完毕。为确保滞洪区水体水质稳定达标,继续加大治理力度,实施滞洪区清淤及景观河打造工程,2021年6月开工建设;2021年12月底完成施工,水体水质稳定达到V类水标准;2022年12月底前,水质进一步提升至IV类水标准。
3.加大填埋场环境监测力度。通过自行监测与委托第三方监测相结合,加强对水桶岙垃圾填埋场区域的环境监测,重点加强滞洪区水环境常态化监测,确保每周一次自行监测、每季度一次第三方监测,及时掌握滞洪区水环境变化情况,即时落实相应措施,不断巩固滞洪区水环境治理成效,确保水质稳定达标。
二十五、湖州市松鼠岭填埋场和长兴应急垃圾填埋场防雨防尘措施不到位,扬尘污染问题突出。
责任单位:湖州市委、市政府。
督导单位:省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
整改时限:2020年11月底前。
整改目标:湖州松鼠岭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作业区完成封场,长兴应急垃圾填埋场完善防雨措施。
整改措施:
1.湖州松鼠岭生活垃圾填埋场。2020年8月全面停止生活垃圾飞灰填埋作业并对填埋作业区封场,使用HDPE土工膜封场覆盖,并落实专人进行日常巡查监管。封场后,新产生的生活垃圾飞灰运至湖州威能环境服务有限公司进行规范处置。
2.长兴应急垃圾填埋场。对填埋场扬尘污染落实措施管控,使用HDPE土工膜对库区重新进行全覆盖,进一步提高防雨标准,并加强对生活垃圾飞灰填埋的监管。
3.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加强日常监管,防止问题反弹。
二十六、金华十八里垃圾填埋场未建设飞灰填埋专区,擅自填埋飞灰共11.5万吨,填埋场地下水水质监测井总锌和硫化物浓度为2.85毫克/升和0.278毫克/升,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3类标准限值。
责任单位:金华市委、市政府。
督导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建设厅。
整改时限:2022年12月底前。
整改目标:完成十八里填埋场临时性覆膜封场工作;规范渗滤液收集处理工作;加强地下水水质监测,确保地下水水质满足功能区用水要求。
整改措施:
1.完成飞灰专区隔离整改。2020年9月,已停止十八里生活垃圾填埋场飞灰入场。2020年10月,已完成飞灰专区与生活垃圾堆体的物理隔离工程。2020年12月,已停止生活垃圾进场。
2.落实雨污分流改造提升。2021年2月,已完成扩容技改库区(含飞灰专区)和4号库区的垃圾堆体整形、临时性覆膜封场工作,对未填埋饱和的5号库区加强临时性覆膜并完善边坡护膜。
3.开展地下水污染调查及整改。2021年6月底前,完成老填埋场地下水污染情况调查。根据调查报告确定后续整改工程内容及规模,2022年12月底前完成整改,确保地下水水质满足功能区用水要求。
4.改善库区周边生态环境。2022年6月底前,完成库区周边、进场道路等绿化提挡改造,提升库区生态环境。
5.推进新建飞灰(含其他危险废物)填埋场项目配套工程建设和运营准备工作。位于金华市婺城区雅畈镇的新建飞灰(含其他危险废物)填埋场已取得经营许可证;新建第二生活垃圾焚烧厂已于2020年12月投产,其飞灰进入新建飞灰填埋库区,金华乌拉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焚烧厂已同步关停,无新增飞灰。
6.加强库区集水井抽排工作。增加巡查频次,实时关注渗滤液水位,定期抽排,确保库区渗滤液处于低水位状态,降低渗漏风险。
7.规范地下水水质监测工作。提高监测频率,对监测井进行改造;本底井水质监测每月执行两次,扩散井、监测井、排水井监测频次严格按国家标准要求执行,强化数据比对和分析,为污染治理提供依据。
8.完善监管体系,健全管理机制。进一步健全十八里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源监测体系,完善日常管理机制,制定应急预案,提高各类污染源的管控和治理能力。
二十七、海洋生态环境问题仍较突出。2018年以来,浙江省实施近岸海域污染防治行动,严控新增围填海,加强自然岸线修复,海洋无序开发势头得到遏制。但此次督察发现,全省海洋生态环境问题仍较突出,相关工作仍未得到足够重视。针对杭州湾水质污染问题,强调长江入海污染量大等客观因素,对自身问题反思不够。
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杭州市、宁波市、温州市、嘉兴市、绍兴市、舟山市、台州市党委和政府。
督导单位:省委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目标:全省主要入海河流断面水质达到目标要求。严守海洋生态红线,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35%。
整改措施:
1.推进入海河流总氮总磷控制。制定省内20条主要入海河流、溪闸断面氮磷浓度控制计划,加大氮磷减排力度,确保主要入海河流断面水质达到控制目标。
2.推进滩涂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加大对沿海违法侵占海域滩涂检查督察力度。坚持生态优先,除经国家批准的重大战略项目用海外,禁止新增围填海项目。调整评估并严守海洋生态红线,统筹协调各类海洋资源开发活动。加大典型生态系统保护力度,逐步恢复滩涂、湿地、岛屿净化功能。
3.启动近岸海域污染成因专项课题攻关。根据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监测数据初步分析,2020年浙江省近岸海域水质大幅改善,四类和劣四类海水面积比例大幅下降,海水水质优良率达历史最高水平。针对我省近岸海域水质年际波动较大的特点,启动“浙江海域污染源解析及外源性输入量化评价系统创新研究”课题攻关,深入查找问题分析原因,为科学精准治污提供决策参考。
二十八、浙江省近岸海域水质未见好转。2019年全省近岸海域四类和劣四类海水占比56.7%,比2018年上升13.9个百分点,主要指标无机氮均值含量浓度上升9.1%,其中杭州湾、象山港、乐清湾和三门湾四个重要海湾水质均为劣四类。
责任单位:杭州市、宁波市、温州市、嘉兴市、绍兴市、舟山市、台州市党委和政府。
督导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浙江海事局、省建设厅。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目标:对标国家、省考核目标要求,保持近岸海域水质稳定向好。
整改措施:
1.加强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深入推进沿岸入海污染源排口专项排查,科学监测、分类治理。强化入海排污口非法设置、违法排污问题发现机制建设,加强自动监控与执法监管联动,落实入海排污口抽查制度。
2.推进海水养殖绿色发展。实施县域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对禁养区养殖行为进行清理整顿,严格规范限养区内养殖行为。逐步减少滩涂养殖和传统网箱养殖,鼓励适养海域发展贝藻养殖,支持发展深远海智能化养殖。强化海洋生物资源养护,严格控制海洋捕捞强度,加快捕捞产能淘汰退出。推进海洋牧场建设,积极开展海洋增殖放流。
3.加强船舶污染防治。有效运行船舶水污染物联合监管制度,推动落实联单电子化。加强抵港船舶防污染监督检查,严格落实船舶涉污作业活动报告制,积极开展船舶水污染物取样送检。加强化学品运输船舶洗舱作业及洗舱水排放监管,防止船舶有毒液体污染海洋环境。
4.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深化测土配方施肥技术,集中推广秸秆还田、商品有机肥施用、沼液还田等技术。开展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切实降低农药对环境的影响,利用现有沟、塘等,建设生态沟渠、污水净化塘等设施,加强农业排水治理。
5.严格控制生活源污染物排放。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提升市级、县级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能力。加快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清洁排放技术改造。
二十九、台州市有关部门入海排污口整治不彻底。台州市椒江两岸大量砂石码头和船舶修造企业污染治理设施形同虚设,污水直排入海,黄岩区废弃已久的市政窨井中仍有两根管道接入椒江并排放污水。
责任单位:台州市委、市政府。
督导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省经信厅、省建设厅。
整改时限:2022年12月底前。
整改目标:建立健全入海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整治工作体系;完成椒江沿岸砂石码头和船舶修造企业分类处置整治提升,完善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和维护,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
整改措施:
1.开展沿岸入海污染源排口专项排查。根据全省入海污染源排口专项排查工作方案,2020年6月已印发实施台州市入海污染源排口专项排查工作方案。采用人工排查、无人机航测、热红外航测和卫星遥感相结合的方式对入海排污口进行排查,2021年3月底前,完成台州市入海污染源排口专项排查报告。
2.开展入海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根据排查结果,2021年9月底前分类制定入海排污口专项整治方案,按照“取缔一批、整治一批、规范一批”原则,明确入海排污口整治标准、整治时限、整治措施,建立“一口一档”,并根据方案开展整治工作。
3.加强重点入海排污口监测监管。重点入海排污口在线监测设施安装率达到100%,实现数字化监管;定期开展监督性监测;对重点入海排污口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到2022年12月底,基本形成设置科学、管理规范、运行有序、监督完善的入海排污监管体系。
4.推动砂石码头和船舶修造企业优化升级。开展全面排查核实,制定整治方案,对砂石码头和船舶修造企业开展集中整治。2021年12月底前,按照整治方案完成污染治理设施达标排放整治,对经整治仍不符合污染防治要求的予以关停,经整治符合要求的进一步做好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和维护,并不定时进行现场检查,加强执法监管。督促企业制定生态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做好运行记录,健全管理台账,抓好各项制度落实。
5.加强市政窨井和管网排查。全面彻底封堵废弃市政窨井和管网。对台州市黄岩区经济开发区地下公共市政管网进行全面、彻底排查,杜绝废水偷漏排现象。
三十、宁波市有关部门入海排污口整治不彻底。宁波市镇海区后海塘煤炭交易市场污水经自然沉淀即排入堤外滩涂,在滩涂上形成明显的黑色沟壑,采样监测显示,悬浮物浓度最高达2160毫克/升,超标29倍。
责任单位:宁波市委、市政府。
督导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治水办。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整改目标:实施后海塘煤炭交易市场煤污水改造,加强全区入海排污口整治管理。
整改措施:
1.2020年9月,已完成后海塘片区排口调查,查实后海塘海堤外滩涂区域排口排水为宏远河应急排口,已对故障闸口进行修理,无水流排出。
2.2021年1月,已完成后海塘煤炭交易市场煤污水改造工程并验收,煤污水处理后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监管。
3.举一反三,开展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查漏补缺,推进雨污分流改造。
4.推动后海塘煤炭交易市场转型升级,改善后海塘煤炭交易市场及周边环境,2021年12月底前消除露天堆煤情况。
三十一、舟山市有关部门入海排污口整治不彻底。舟山嵊泗宝钢马迹山港码头露天堆放120万吨铁矿粉,场区雨污不分,大量雨污水和喷淋水在场内积存,码头引桥和传输廊道雨污水未经收集直排入海,形成大面积红色海域。
责任单位:舟山市委、市政府。
督导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
整改时限:2022年6月底前。
整改目标:实施马迹山港码头堆场初期雨水收集治理,杜绝通过雨水排口排污。
整改措施:
1.开展马迹山港区环保问题自查自纠。2021年3月底前,封堵料场周边道路排水口,敷设临时抽水装置,将汇水山体初期雨水抽至料场矿污水处理装置进行处理。全面排查封堵廊道、码头、引桥等其他可能存在的泄漏点。
2.实施马迹山港料场雨污水综合处理项目。2022年6月底前,重新设计制作料场排水系统,新建雨污水综合处理设施,实现汇水山体初期雨水收集和料场区域内污水收集、处理及回用。
3.完善马迹山港料场防尘。2022年6月底前,降低精粉矿料堆存高度,修补传送带防尘罩,增设料场四周防尘网,防止粉料扩散污染非作业场地。
三十二、违法侵占海域滩涂问题仍有发生。宁波奉化象山港避风锚地项目在生态敏感区圈围海域,圈围面积602公顷。该项目在建设过程中非法侵占位于海洋生态红线内的南沙山岛,并改变岛屿40%地形地貌,非法占用岸线1.77公里。对此项目,奉化区在组织项目生态评估时不科学、不严谨,出具“对海洋生态环境未产生重大影响”的结论,从而使项目得以保留。截至检查时,项目圈围的602公顷海域已成为内湖,基本处于封闭状态。
责任单位:宁波市委、市政府。
督导单位:省自然资源厅。
整改时限:2022年12月底前。
整改目标: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加强滨海湿地保护严格管控围填海的通知》,根据自然资源部的相关规定完善生态修复方案并加快实施。
整改措施:
1.2021年12月底前,针对项目和已开展的整改措施开展海洋环境影响后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实施优化修复。
2.2021年12月底前,通过对南沙山岛裸露山体进行必要的坡面绿化,对退养还岛场地进行绿植化处理等方式,使南沙山岛的绿植覆盖率达到现有岛体面积的75%以上;2022年10月底前,占用的南沙山岛岸线,按照规定进行同址或异地修复。
3.2022年10月底前,依法依规修复海岸线。
三十三、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湿地保护修复制度方案》明确,经批准征收、占用湿地并转为其他用途的,要实行“先补后占、占补平衡”。但督察发现,沿海部分地区及有关部门对海洋湿地保护不力。
责任单位:省林业局、省自然资源厅,杭州市、宁波市、温州市、嘉兴市、绍兴市、舟山市、台州市党委和政府。
督导单位:省委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目标:严格海洋湿地用途管制,强化海洋湿地利用监管,落实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切实加强湿地保护与修复。
整改措施:
1.严格控制新增围填海。认真落实《湿地保护修复制度方案》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滨海湿地保护严格管控围填海的通知》要求,严格控制新增围填海,禁止擅自征收、占用重要湿地,建立用海用岛工作协同机制。
2.明确湿地保有量管控目标。根据《湿地保护修复制度方案》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湿地保护修复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2021年1月,省林业局已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湿地保护监管工作的通知,明确各设区市、县(市、区)湿地保有量管控目标,压实各级政府湿地保护主体责任。
3.做好湿地相关调查数据衔接。根据国家相关部委关于湿地界定技术标准和相关工作部署,及时做好林业湿地二调与国土三调数据的衔接。
4.健全海洋湿地管控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林业、自然资源(海洋)、生态环境、水利、建设等部门协作配合,健全完善湿地保护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加强宣传引导,强化执法监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随意侵占、破坏、填埋滩涂资源。结合“绿盾”、自然资源执法等专项行动,依法查处各种侵占、破坏湿地活动。
三十四、2018年,宁波市实施慈溪渔光互补光伏项目和象山县墙头村西沪华城两个用海项目,分别占用滩涂湿地194.8公顷和8.5公顷,均未落实占补平衡要求。
(一)慈溪市渔光互补光伏项目
责任单位:宁波市委、市政府。
督导单位:省林业局、省自然资源厅。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整改目标:强化湿地利用监管,进一步落实湿地保护制度。
整改措施:
1.根据法律法规、国土空间规划和湿地管理政策要求,完善湿地保护管理制度,明确湿地保有量管控目标,2021年12月底前落实湿地占补平衡。
2.加强林业湿地数据与国土三调湿地资源成果的对接工作,在国土三调成果启用后半年内启动湿地保护规划编制,合理划定重要湿地并纳入保护名录,明确保护范围。
3.认真落实有关文件精神,建立湿地用途管控机制,强化日常巡查,加强执法监管,遏制各种破坏湿地生态的行为。
(二)象山县墙头村西沪华城项目
责任单位:宁波市委、市政府。
督导单位:省林业局、省自然资源厅。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整改目标:强化湿地利用监管,进一步落实湿地保护制度。
整改措施:
1.强化日常巡查监管。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湿地保护修复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严格执行湿地“先补后占、占补平衡”政策,摸排符合湿地补划的储备资源,2021年12月底前落实湿地占补平衡。根据湿地动态变化实际情况,及时调整湿地保有量、湿地保护率等管控目标。
2.规划引领湿地保护。加强林业湿地数据与国土三调湿地资源成果的对接工作,在国土三调成果启用后半年内完成湿地保护规划修编,合理划定重要湿地并纳入保护名录,在国土空间规划中落实到具体地块。
3.加强滨海湿地保护与修复。结合象山县自然资源生态修复工作指导意见,坚持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修复为辅,促进滨海湿地生态功能恢复。
三十五、台州市路桥区不仅未将三山涂1042公顷围海项目纳入历史遗留问题处置清单,甚至在施工中将大量土石方和泥浆倾倒在围海区域外的滩涂上,累计侵占湿地112公顷。
责任单位:台州市委、市政府。
督导单位:省林业局、省自然资源厅。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整改目标:全面清理侵占湿地渣土,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杜绝倾倒事件再次发生。
整改措施:
1.严格按照政策处置。根据国家历史围填海管控政策和当地国土空间规划,对三山涂1042公顷区域实施管控。
2.全面清理清运渣土。全力整改,加快112公顷范围内的渣土清运。2021年3月底前在前期基础上继续开展清运工作、完成总体形象进度40%以上,6月底前完成60%以上,9月底前完成80%以上,12月底前完成整改工作。
3.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加强组织管理,切实履行保护管理职责,严格按照湿地保护相关工作要求,未经批准严禁任何开发利用活动;加强日常监管,成立渣土消纳巡逻队,开展巡查管控,杜绝侵占、破坏湿地行为。
三十六、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尚需加强。第一轮督察指出,绍兴嵊州市和新昌县合用的嵊新污水处理厂长期超负荷运行,污水溢流曹娥江。此次督察发现,嵊州市虽已完成污水处理设施扩建,但住建部门推动雨污分流改造进展滞后,列入计划的9个雨污混排口未完成整改,13个老旧小区生活污水未实现纳管,污水溢流问题未能得到根治。现场可见大量生活污水经东圃排涝站排入剡溪。
责任单位:绍兴市委、市政府。
督导单位:省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
整改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整改目标:全面推进“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完成城区雨污分流改造,解决污水溢流排江问题。
整改措施:
1.加快9个雨污混排口整改。剡湖街道、鹿山街道共5个,2020年12月已启动,2021年12月底前完成。浦口街道4个,2021年5月底前启动,12月底前完成。
2.加快13个老旧小区生活污水纳管。2021年5月底前启动,12月底前完成。
3.做好雨污分流改造完成前的临时应急管控措施。推进东圃排涝站雨污分流应急改造工程(2020年12月已启动,2021年6月底前完成),加快东圃排涝站至污水处理厂直通管道埋设工程的施工进度,在东圃排涝站出水端临时设置引流管网,原排入曹娥江的污水全部进入直通管道至污水处理厂;加大城区范围内吸污车的吸污频率,从源头减少污水量,确保在雨污分流改造完成前满溢的污水不再直排剡溪。
4.举一反三,全面推进城区其余未完成雨污分流区域的改造。剡湖街道、鹿山街道:2021年6月底前启动,2021年12月底前完成工程量的50%,2022年12月底前完成工程量的80%,2023年12月底前完成。三江街道、浦口街道:2021年5月底前启动,12月底前完成工程量的50%,2022年12月底前完成工程量的80%,2023年12月底前完成。
三十七、第一轮督察以来,温州市扩建两座污水处理厂,新增污水处理能力35万吨/日,也开展了管网修复和雨污分流改造等工作。但由于历史欠账多,治理成效尚不明显。督察发现,老城区合流制管网改造仍不彻底,大量雨水、河水混入市政管网,部分污水溢流城区内河。抽查温州市中心片污水处理厂,进水COD平均浓度仅为110毫克/升,最低时不足100毫克/升,雨污不分和雨污混排问题依然突出。
责任单位:温州市委、市政府。
督导单位:省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
整改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整改目标:全面推进市区排水管网提质增效,加快提升管网收集效能,防止客水进入市政管网,2021年完成22个网格片区整治;2022年完成37个网格片区整治;2023年完成13个网格片区整治,城市污水处理厂进水COD浓度显著提高、出水稳定达标。
整改措施:
1.按照总量平衡、适度超前的原则,2021年12月底前,完成温州市城市污水专项规划编制,加快推进污水污泥处理和污水再生利用设施建设和改造。
2.加快提升管网收集效能。2021年6月前温州市编制出台市区排水管网提质增效三年行动计划,全面推进市区排水管网提质增效,全面加强设施运行管理,建立和完善管网信息系统动态更新机制,加强城镇排污、取水、排水许可管理,强化污水源头管控。优先推进老城区管网改造,2021年全面排查市区72个污水管网系统网格浓度梯度情况,形成整治清单。2021年完成22个网格片区整治;2022年完成37个网格片区整治;2023年完成13个网格片区整治,全面完成排水管网提质增效,确保各片区污水处理厂进水COD浓度显著提高。
3.加大客水入网整治力度。重点整治有山水、雨水流入污水管网的片区,推进吹台山、大罗山、三溪片、永中片、104国道丰门和仰义片截洪沟工程,将山水、雨水截流入河,防止进入市政管网。2021年完成温州市瓯海区郭溪街道浦东村浦西村截洪沟和温州市龙湾区环山路西侧度山村地块截洪沟建设,2022年完成温州市鹿城区104国道丰门片截洪沟、温州市瓯海区吹台山东线截洪沟和安防学校截洪沟建设,2023年完成温州市鹿城区104国道仰义片截洪沟、温州市瓯海区大罗山西线截洪沟和新桥街道山前村截洪沟建设。
三十八、舟山市普陀、新城部分区域管网破损、雨污合流问题突出,每天约1.5万吨生活污水未经收集处理随河道排放入海。对荷花河、勾山河和中弄河入海碶门三条排水沟采样监测发现,COD、氨氮和总磷平均浓度为162毫克/升、31.7毫克/升和7.1毫克/升,超标严重。中国水产舟山公司附近区域甚至无污水管网,污水通过中弄河暗河排放,部分泵入污水站处理,部分通过碶门直排入海。
责任单位:舟山市委、市政府。
督导单位:省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
整改时限:2022年12月底前。
整改目标:通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全面排查、修复雨污管网,完善普陀、新城涉及区域的污水管网收集体系,实施河碶、闸门改造和河道整治,强化各类污水排放监管,建立应急联动机制,杜绝污水渗排、漏排入海。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提升终端污水处理能力。
整改措施:
1.全面开展截污纳管现状排查和修复。2021年12月底前,完成普陀区域破损管网修复,完成新城勾山园区内部管网排查、修复和改造;2022年12月底前,完成荷花河、勾山河附近区域管网排查修复。
2.推进截污纳管工程。2022年12月底前,完成沈家门污水管网提升行动计划,以沈家门老城区为主,兼顾周边区域,改造管网约14公里。
3.开展“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加快“污水零直排区”建设,2021年12月底前完成勾山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2022年12月底前完成普陀集镇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
4.全面推进河道治理。2021年6月底前,中国水产舟山海洋渔业有限公司厂区内实现雨污分流规范化设置、管理;2021年12月底前,完成中弄河河碶、闸门改造提升工程;2022年12月底前,完成勾山浦道水质提升工程、勾山河生态治理工程、荷花河生态修复工程。
5.建设城镇污水应急处理设施。在舟山市污水处理厂建成投运前,通过建设城镇污水应急处理设施提升污水处理能力。普陀区、新城管委会在2021年7月底前分别建成1万立方米/日、0.6万立方米/日的多座(组)应急临时污水处理设施。
6.提升本岛中心城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2022年12月底前,完成日处理能力15万立方米的舟山市污水处理厂和配套主管网建设。
三十九、毁林垦地严重破坏生态。2015年4月,浙江省《关于切实加强涉林垦造耕地监管工作的通知》(浙发改农经〔2015〕252号)明确了涉林垦造耕地的有关要求。但督察发现,近年来,全省部分县(市、区)坚持绿色发展理念还不够坚定,违规在省级以上公益林、生态保护红线、高山顶部等禁止选址范围立项审批涉林造地项目,导致大量林地破坏,局部水土流失严重。省市两级自然资源部门验收抽查复核把关不严。2018年9月,浙江省原国土资源厅、原林业厅发文要求对涉林造地项目开展全面自查清理,对2018年8月31日前已经立项且已动工但不符合选址要求的涉林造地项目,要予以撤销并做好复绿和生态修复工作。但两部门对清理整治工作督导不够,部分市县继续我行我素。
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林业局,各设区市党委、政府。
督导单位:省委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整改目标:对2015年1月1日以来立项的垦造耕地项目进行全面梳理,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进行撤销或核减,落实生态修复措施。完善垦造耕地项目抽查复核制度,加强项目监管、验收报备复核工作。
整改措施:
1.全面开展涉林垦造耕地自查自纠。对2015年1月以来立项的涉林垦造耕地项目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制定全省涉林垦造耕地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和整改技术导则。
2.组织开展整改工作。一是抓好选址不当问题整改。2021年6月底前,对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坡度25度以上以及在生态公益林等“十个范围”林地违规选址的垦造耕地和“旱改水”项目,撤销项目或调整项目实施范围,已经验收入库的相应核减补充耕地指标。二是抓好水土保持不力问题整改。2021年6月底前,对存在水土流失的项目,落实水土保持措施。加强项目施工管理,科学组织施工,防止引起水土流失。三是开展生态修复。2021年6月底前,对要求退耕还林、植树造林或采取生态修复措施、恢复森林植被的项目,按照“一项目一方案”的要求,制定生态保护修复方案,开展植树造林、生态修复。
3.建立健全监管长效机制。完善垦造耕地项目管理制度,省自然资源厅已下发《关于构建最严格的垦造耕地长效监管机制坚决制止毁林造地行为的通知》,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修订完善项目抽查复核办法。省自然资源厅加强验收报备项目抽查复核工作,做到内业全覆盖,外业按验收报备入库项目15%开展实地抽查,严把项目报备抽查复核关。各设区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切实履行项目核查职责,加大项目选址立项、竣工验收核查力度。市县林业主管部门强化森林督查,及时发现并查处破坏森林资源问题,维护森林生态安全。
四十、随机抽查衢州、金华、丽水等地33个涉林造地项目,26个项目部分区块位于禁止选址范围。
责任单位:金华市、衢州市、丽水市党委和政府。
督导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林业局。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整改目标:对2015年1月1日以来立项的垦造耕地项目进行全面梳理,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进行撤销或核减,落实生态修复措施。完善垦造耕地项目抽查复核制度,加强项目监管、验收报备复核工作。
整改措施:
1.全面开展涉林垦造耕地自查自纠。对2015年1月1日以来立项的涉林垦造耕地项目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制定涉林垦造耕地问题整改工作方案。
2.组织开展整改工作。一是抓好选址不当问题整改。2021年6月底前,对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坡度25度以上以及在生态公益林等“十个范围”林地违规选址的要撤销项目或调整项目实施范围,已经验收入库的要相应核减补充耕地指标。二是抓好水土保持不力问题整改。2021年6月底前,对存在水土流失的项目,落实水土保持措施。加强项目施工管理,科学组织施工,防止引起水土流失。三是开展生态修复。2021年6月底前,对要求退耕还林、植树造林或采取生态修复措施、恢复森林植被的项目,按照“一项目一方案”的要求,制定生态保护修复方案,开展植树造林、生态修复。
3.建立健全监管长效机制。修订完善项目市级抽查复核办法,做到内业全覆盖,外业按验收报备入库项目40%开展实地抽查,严把项目报备抽查复核关。市级林业主管部门强化森林督查,及时发现并查处破坏森林资源问题,维护森林生态安全。
四十一、金华157个和丽水444个造地项目在清查过程中无一因不符合选址而撤销。随机抽查发现,金华市磐安县尖山镇新宅村等7个项目和丽水市庆元县五大堡乡北坑村等14个项目,均存在违规选址问题,部分项目已通过县级验收。
责任单位:金华市、丽水市党委和政府。
督导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林业局。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整改目标:对2015年1月1日以来立项的垦造耕地项目进行全面梳理,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进行撤销或核减,落实生态修复措施。完善垦造耕地项目抽查复核制度,加强项目监管、验收报备复核工作。
整改措施:
1.全面开展涉林垦造耕地自查自纠。对2015年1月1日以来立项的涉林垦造耕地项目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制定涉林垦造耕地问题整改工作方案。
2.组织开展整改工作。一是抓好选址不当问题整改。2021年6月底前,对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坡度25度以上以及在生态公益林等“十个范围”林地违规选址的要撤销项目或调整项目实施范围,已经验收入库的要相应核减补充耕地指标。二是抓好水土保持不力问题整改。2021年6月底前,对存在水土流失的项目,落实水土保持措施。加强项目施工管理,科学组织施工,防止引起水土流失。三是开展生态修复。2021年6月底前,对要求退耕还林、植树造林或采取生态修复措施、恢复森林植被的项目,按照“一项目一方案”的要求,制定生态保护修复方案,开展植树造林、生态修复。
3.建立健全监管长效机制。修订完善项目市级抽查复核办法,做到内业全覆盖,外业按验收报备入库项目40%开展实地抽查,严把项目报备抽查复核关。市级林业主管部门强化森林督查,及时发现并查处破坏森林资源问题,维护森林生态安全。
四十二、杭州富阳区经省政府办公厅批准开展“旱改水”试点,但实际以低产农田改造为名行毁林造地之实,2017年以来实施的4个山顶造地项目,累计毁坏林地526亩。
责任单位:杭州市委、市政府。
督导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林业局。
整改时限:2021年9月底前。
整改目标:坚持绿色发展理念,深刻吸取教训,实施分类处置,全面抓好问题整改;建立长效管控机制,防止毁林问题发生。
整改措施:
1.对符合“旱改水”项目,按照垦造耕地项目管理要求落实农作物种植,加大后期管护力度,防止耕地闲置撂荒。
2.对不符合“旱改水”项目,严格按照《全省涉林垦造耕地问题整改工作方案》要求进行整改,调整项目实施范围,涉有公益林、坡度25度以上等方面问题的,坚决退让,恢复森林植被、进行生态修复。
3.加强水土保持,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措施,将生态环境影响降低到最低。
4.健全常态化监管长效机制,防止毁林问题发生,维护森林生态安全。
四十三、减肥减药不严不实。2015年以来,国家有关部门相继发文,要求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化工作;2018年国家出台《关于加快推进长江经济带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的指导意见》,明确太湖流域等重点区域“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覆盖率达到93%以上”。但督察发现,浙江省取土检测数量明显不足,2019年全省配方肥及按方施肥覆盖率不到50%,各级农业部门上报覆盖率普遍在90%以上。另外,农药减量工作缺乏资金保障,专业化统防统治组织数量大幅萎缩。一些地方在上报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率时还偷换概念,以规模种植大户自主防治代替专业化统防统治,数据严重失实。2019年,杭州市萧山区水稻种植面积10万亩,由专业化统防统治组织实施病虫害防治的不足5000亩,实际覆盖率仅5%,但上报覆盖率却为60%。
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各设区市党委、政府。
督导单位:省委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
整改时限:2022年12月底前。
整改目标:全省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覆盖率达到90%以上,其中太湖流域达到93%以上。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3%以上。
整改措施:
1.加大取土测土工作和配方肥推广力度。按照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规范,主要农作物每年取土测土3万个以上,到2022年底,实现全省主要农作物取土测土全覆盖。建立主要农作物主推配方发布制度,鼓励肥料生产企业按方生产,完善“大配方小调整”技术措施,持续推进施肥建议卡入户工程,主要农作物年推广配方肥和按方施肥61万吨,全省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覆盖率达到90%以上,其中太湖流域达到93%以上。2021年4月底前,研究出台浙江省配方肥推广应用实施办法。
2.增强农药减量资金和组织保障。加大各级财政投入、整合存量、优化投向,为项目化推进农药减量整改工作提供资金支持。2021年6月底前,研究出台提升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体系与能力的意见,明确省级规模种粮社会化服务补助资金和中央农业社会化服务补助资金用于病虫害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培育壮大统防统治服务组织。到2022年底,培育县级以上统防统治服务组织500家,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3%以上。
3.加强肥药等农业投入品数字化管控。将“肥药两制”改革数字化管理系统纳入省数字政府系统建设内容,培育1000家示范性农资店,1万家“肥药两制”改革试点主体,推广减肥减药集成技术,实现化肥、农药实名制购买、定额制施用,着力提高测土配方施肥和统防统治技术覆盖率。
4.加强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加强3个农产品产地环境国控点、30个农产品产地环境省控点运行管理,确保数据完整有效,并发布年度分析报告,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提供科学依据。
四十四、浙江省部分区县统计部门在统计化肥、农药数据时未按要求开展“全面统计”,也未会同农业部门组织村级调查,仅由区县统计人员根据农作物播种面积进行估算,省市统计部门对异常数据也未开展有效审核,导致减量数据长期虚高。
责任单位:省统计局、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各设区市党委、政府。
督导单位:省委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
整改时限:2021年6月底前。
整改目标:严格执行国家统计制度,认真实施化肥、农药全面统计,真实反映化肥、农药施用情况,科学研判化肥、农药增减变化趋势。
整改措施:
1.改进和完善化肥、农药统计制度方法。严格执行国家报表制度的全面统计要求,落实全省农业农村统计2020年年报及2021年定期报表制度;继续规范村级统计台账建设,扎实推进基础数据村级起报工作;加强抽样调查、重点调查和结合部门行政数据推算等多种统计调查方法的运用;进一步指导农业农村、林业部门完善相关统计制度,提高部门统计数据质量。
2.健全和完善农业农村统计数据质量管控机制。健全农业农村统计数据生产流程质量管控机制,层层压实责任;加大对化肥、农药等数据的审核、查询力度,增加审核公式,发挥联网直报系统在数据质量审核中的作用,强化省市县三级数据审核职责,提高源头数据质量;加强统计业务培训和基层调研指导,进一步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加大数据核查力度,按照省市县工作职责,层层把关,逐级审核,特别是加强对异常数据的审核、核查。对统计数据弄虚作假情况,一经发现,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严肃查处。
3.加强部门合作,发挥部门统计作用。加强各级统计部门与农业农村、林业部门的协作沟通,根据农林作物种植结构,结合气候变化、病虫害发生等情况,测算各类农林作物化肥、农药单位面积施用强度,科学研判化肥、农药施用量增减变化趋势。
四十五、由于减肥减药工作不力,农业面源污染问题日益突出,太湖流域嘉兴平湖市一些国控断面近三年总磷浓度呈现季节性(7—9月)超标,平均浓度较其他季节高出40%,其主要污染来源为农业面源。
责任单位:嘉兴市委、市政府。
督导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生态环境厅。
整改时限:2022年12月底前。
整改目标:健全肥药源头减量末端减排体系与能力,完善农田氮磷末端减排体系和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体系。
整改措施:
1.建立健全“肥药两制”改革体系。全面落实《关于推行化肥农药实名制购买定额制施用的实施意见》,实现销售环节实名制全面管控。2022年12月底前,创建省级化肥、农药定额制示范区各3个,其中省级“肥药两制”改革示范区2个。各级财政保障取土测土量增加到450个/年,各级财政支持推广配方肥、缓释肥、有机物复混肥等新型肥料稳定在3000吨以上/年,新增植保无人机、自走式喷杆喷雾机等高效植保机械20台套以上/年。
2.加强农田末端减排和环境监测。在重点监测断面、市级主要河道等重点区域,持续推进农田氮磷拦截沟渠系统建设,并结合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不断提高建设水平和运维质量。同时,健全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体系,加强季节性污染期间的河道水质调查,健全农业面源污染监测、预警机制。2021年12月底前,完成2个农业面源污染监测站建设,开展农业面源污染年度监测,形成年度分析报告。
3.加大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执法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管的责任落实,通过专项行动、“双随机”检查等形式,加大对化肥、农药生产经营执法检查力度,坚决查处生产经营假劣化肥、农药、农资等违法行为,从源头上控制农业面源污染。
四十六、污染地块环境风险突出。督察组对原台州市黄岩区江南化工厂所在地块检查发现,该企业已退出近20年,土壤污染长期处于监管空白,场地渗出黑色污水并直排椒江,采样监测化学需氧量(COD)、氨氮浓度高达1090毫克/升和51.4毫克/升,甲苯浓度达到3.58毫克/升,污染十分严重。
责任单位:台州市委、市政府。
督导单位:省生态环境厅。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整改目标:完成中兴沙场场地历史遗留固体废物清运处置,确保土壤检测达标、地块安全利用。
整改措施:
1.清除历史遗留固体废物。开展黄岩中兴沙场场地历史遗留固体废物清理处置工作,确保清挖区域土壤达标。对固体废物和土壤混合物开展清理并安全暂存,涉及危险废物的委托有资质单位妥善处置。对开挖后的深坑开展土壤检测,确保达到国家土壤环境质量标准。2021年9月底前,全面完成暂存固体废物安全处置。
2.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管控。已委托有资质单位完成该区域(45亩)场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2021年6月底前根据调查结果落实相应的土壤污染管控工作。
3.加强沿岸土壤污染监管。2021年9月底前,建立黄岩轻化投资区土壤(地下水)在线监测预测预警系统;2021年12月底前,建立完善椒江(黄岩段)沿岸重点行业企业清单,建立企业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整治制度,提升企业污染防治水平;2021年12月底前,建立完善椒江(黄岩段)沿岸疑似污染地块名录管理制度,实现一张负面清单长效管理,确保土地安全利用。
四十七、嘉兴市港区三期地块历史上堆存52万吨生活污泥和工业污泥。2020年6月,该场地开始转运污泥,但未按处置方案建设渗滤液导流沟和收集池,渗滤液在开挖区域低洼处汇集,存在二次污染隐患。
责任单位:嘉兴市委、市政府。
督导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建设厅。
整改时限:2022年12月底前。
整改目标:完成堆存污泥清运处置,消除环境安全隐患。
整改措施:
1.加快污泥清运处置。以嘉兴市域内处置为主、市外处置为辅的方式,2022年12月底前完成污泥清运处置。
2.加强周边环境的二次污染防控。在场地污水进入嘉兴港区市政污水管网前设置污水集水池和导流沟,落实相关防渗措施。加强场地噪声、大气、地下水等环境监测,污泥清运期间,噪声监测每周不少于2次,地下水监测每2周不少于1次,大气监测每3个月不少于1次。
3.开展场地调查评估。污泥清运处置结束后,2022年12月底前,完成场地调查评估,并根据调查评估结果,采取相应污染管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