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兰达为何能领航国内7座SUV十载春秋?
近日,商务部部长钟山签署了2017年第1号令,发布了《汽车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将于2017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经商发展改革委、工商总局同意,《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工商总局令2005年第10号)同时废止。
这一管理办法被网友们称为史上最严的汽车销售管理法,严格约束了4S店与厂商的行为。在管理法中明文规定,对于垄断、价格虚高等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其中打破品牌授权单一体制这一规定更是开创了汽车销售界的新纪元,也就是说在汽车销售这一块未来将更加自由而不局限于单一品牌。那么属于消费者买方市场的新纪元是真的来了吗?那可不一定。
我们可以来看看管理里一些明细规定,管理法里第十条经销商应当在经营场所以适当形式明示销售汽车、配件及其他相关产品的价格和各项服务收费标准,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或收取额外费用。第十四条供应商、经销商不得限定消费者户籍所在地,不得对消费者限定汽车配件、用品、金融、保险、救援等产品的提供商和售后服务商,但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服务、召回等由供应商承担费用时使用的配件和服务除外。
简单来说,就是经销商与售后分开开设,并且杜绝了过往加价、强制上保险、上牌费等巧立名目的收费手段。从字面来说的确是属于消费者买方市场的胜利,但是经销商们真的会就此妥协吗?我们不妨来分析下。
目前的4S店的利润来源主要是来自售后部门以及各种加价项目(如上牌费、店内保险等),汽车销售方面除了新款车型,其实车型在大幅度优惠之下基本没有利润可言,甚至还要亏本卖车。一些定价偏低的车型由于销售火爆,很多时候也需要加价卖车,而管理法却一并杜绝了,经销商的利润可以说彻底断绝,那么未来消费者在购买汽车时候还可能享受这么大幅度优惠吗?想必没有人想做亏本生意。
经销商利润受损的同时,厂商为了挽留住旗下的经销商必然给予给多利润,届时很有可能进行减配或者指导售价的上升来弥补,最终受害的必然还是消费者。另外售后方面,由于销售与销售彻底分离,这样也会导致很多投诉问题投诉无门,各部门相互踢皮球衍生出许多问题,这一点也值得我们去考虑的。
随着中国汽车行业的蓬勃发展,中国已超越美国成为了世界最大的汽车销售市场,法律法规的确需要完善。但是作为一个年轻的市场,对比百年的资本主义国家需要完善的地方太多了,一刀切的作为的确不适用于目前市场。未来中国汽车销售市场如何演变,唯有等七月一号政策正式上线我们才能知道。
各个牌子车子的标语?
总结下这个新规的内容:
1,厂家不能限制经销商的规格,比如一定要有多大场地、多少人员才能做经销商;(现在也是这样)
2,厂家不能区域保护政策,限制异地购车;(会影响部分品牌,比如像别克啊奔驰啊这类的,部分价格优惠城市如北京上海杭州等城市,车子会卖的更多)
3,经销商要有三包,对卖的东西负责;(这个现在也是)
4,经销商不能加价卖车,不能强制消费保险等附件产品;(但市场价格是供需决定的,会加价的车依然有人买,签合同里就算双方同意的了,也就不违反规定了)
5,经销商5年内不能倒闭;
6,全国销量公布,不再只对部门媒体开放。
我的看法:
跟现行的很多没区别,对于违反这些规定的处罚也是有选择性的。所以我觉得对现行汽车行业整体影响不大,对经销商可能会有些影响,没区域保护了,车会更好卖,但价格战也会更凶,竞争会越来越激烈,优胜劣汰后又会有人不断加入,然后一直循环。。。
欢迎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