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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亚迪f3经常假高温

长城举报比亚迪造假:比亚迪PHEV车型不用高压油箱,真的可行吗

最近长城举报比亚迪两款插电式混动车型蒸发排放造假的事件,在汽车行业内引起了较大的争议,在社交媒体上对于该事件也有着诸多不同的解读。但真相如何,在相关监管部门没有正式做出回应之前,可能都无法最终下结论,这些争议还会持续在互联网上发酵。关于这起事件,抛开各种猜测,我们来聊点已经确定的问题。

长城送检的两款比亚迪车排放合格吗?

不需要阴谋论,答案是不合格。这两款车在中汽中心(天津)的检测中被发现是不合格,且没有使用高压油箱。所以这起事件中已经有两个明确的既定事实:

1、 这两款在2021年生产的比亚迪秦PLUS DOM-i和宋PLUS DOM-i,行驶里程在450-670公里的车型,在中汽中心(天津)的检测中被发现排放是不合格。这一点比亚迪在官方的公告中并没有否认,只辩驳说车辆没有按照规定磨合3000公里再进行检测,且不是第三方抽检,这样的检测不符合规定。当然,轻型汽车排放测试方法中也明确要求车辆磨合里程需要大于3000公里。

2、 这两款车型确实都没有使用高压油箱,这一点比亚迪也没有在官方公告中否认,懂车帝在5月27号的拆车直播中也证明了这一点。

正是基于以上既定事实,长城才会向生态环保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部递交了举报材料。

PHEV车为什么要用高压油箱?

长城举报的是比亚迪涉嫌整车蒸发污染物排放超标,这里的蒸发排放是指:存储在燃油系统的燃油,其碳氢化合物通过渗透和蒸发的方式排放到大气中。增发污染物排放的碳氢化合物(HC),约占汽车总HC排放量的20%,所以国六采用了更为严苛的测试以及要求。根据秦睿,姜晓明等发表的《国六排放标准中汽车蒸发污染物排放过程分析》可知国六关于蒸发污染物排放测试更加严苛,测试结果严苛68% 以上。

由于汽车使用温差环境变化,燃油会从液化到气化,致油箱内压力升高,继而影响到油箱的密封性和油气渗透问题。为此就给汽车设计了“碳罐系统”,碳罐内有活性炭,可以吸附气化的燃油。在发动机启动之后,进气系统从碳罐的通气孔吸入空气,吸附在活性炭上的油气就被吸入气缸烧掉了。这是常规车型解决汽车蒸发污染物排放的主要手段,也能提升整车燃油经济性。

在国六排放标准开始实施之后,因为蒸发排放的标准更为严苛,为了满足蒸发污染物排放的要求,都更换了更大体积的碳罐。但是通过扩大碳罐容量以增加油气吸附能力的方法在插电式混合动力车型上并不适用,因为插电式混合动力车型因为车辆的发动机不经常启动,而油箱内油气的产生一直没有间断,且没有被发动机及时烧掉,碳罐就会趋于饱和,油气会从碳罐溢出,导致蒸发排放的恶化。

为了满足排放当前插电式混合动力车型基本上都采用了NICRO(Non-Integrated Refueling Canister Only,非整体仅控制加油排放碳罐系统)蒸发排放系统。该系统通过隔离阀控制油箱与碳罐之间的通道,将加油时产生的油气与非加油情况下产生的油气分别存储在碳罐和油箱中,以减轻碳罐的油气吸附负担,从而最大程度地避免混合动力汽车因为碳罐吸附能力不足带来的蒸发排放影响。

该系统的核心部件为高压油箱、油箱隔离阀、油箱泄露诊断模块、充电口门位置检查开关等零件。所以高压油箱成为解决插电式混动车型满足国六排放标准中汽车蒸发污染物排放的必要零件,也是目前行业内汽车企业普遍采用的策略。这个策略带来更多的整车制造成本,长城举报比亚迪的根本原因就在于此:比亚迪不增加成本就解决了插电式混动车型增发排放的问题,长城怀疑其存在不公平竞争行为。

此外,高压油箱相比普通油箱还有一个附加功能,在用户开启油箱加油时,会根据开启信号提前对油箱进行泄压,防止油箱内的油气冲出,降低油气排放的污染和避免油气冲出产生的危险。尤其是在夏季,PHEV车型长期采用EV模式时,油箱内积累了高压的油气(普通车型夏季加油时都能明显感受到油气溢出的“嗤嗤”声),冲出会产生一定的危险。

所以,不管是基于解决蒸发排放问题,还是降低加油时油气的冲出产生的危险,插电式混合动力车型采用高压油箱都是当前最好的解决方案。

比亚迪的插混可不用高压油箱?

首先可以明确的是,比亚迪没有采用NICRO蒸发排放系统是为了降低单车制造成本,而比亚迪为什么能不用该系统还能通过蒸发排放的检测,比亚迪在互动平台回复投资人时给出了如下解释:

同时我们在国家专利网站上也检索到了一份来自比亚迪的申请公布号为CN 113815599 A的发明专利,该发明主要的内筒为在不增加成本的前提下,如何通过建立碳罐吸附模型,在EV模式强制启动发动机来解决混合动力车型蒸发排放问题的方法。

简单理解为:采用该技术的比亚迪混动车型只需要搭载普通油箱,通过检测整天环境平均温度、昼夜温度差、油箱油位和车辆上电间隔天数,确定昼夜吸附量,建立了一套碳罐吸附控制模型,当以上条件触发碳罐吸附控制模型的限值,就会自动启动发动机来烧掉无法吸附的油气,让碳罐始终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该技术既然能通过国家专利局的申请,再结合秦PLUS DOM-i和宋PLUS DOM-i确实没采用高压油箱,说明这个理论上是可行。但是通过这个专利的描述,以及长城送检的两款比亚迪车型都未能通过排放检测,至少说明的这个发明存在着明显的缺陷。

首先这个技术方案从出厂开始就需要采集环境数据,进行自学习才能建立有效的控制模型,从而达到精准控制蒸发排放的目的。这一点我们从专利说明书的具体实施方式上得到了佐证:该技术方案的模型创建会受到不可控的环境因素影响,比如环境温度、油质变化、用户驾驶习惯等,车辆需要多次采集数据后对模型进行反复修正。

换句话说,如果搭载该技术的新车,出厂后还没有根据车辆使用环境进行有效自学习就进行测试,排放检测就有可能不合格。这大概也是为什么比亚迪在声明中着重强调车辆一定要磨合3000公里后再检测才复合检测条件的原因。

所以从这项技术的具体操作方法上,我们推测长城送检的两台比亚迪车型被检测到排放不合格可能是以下原因:被检测的秦PLUS DOM-i和宋PLUS DOM-i车型只磨合450-670公里,控制模型还没有根据实际用车环境修正到理想控制状态,碳罐对油气的吸附以及发动机的启动频率等控制不够精准,导致排放检测不合格。

而基于此方法本身的操作弊端,比亚迪当前已售或者在售的比亚迪秦PLUS DOM-i和宋PLUS DOM-i车型,在磨合不充分或者模型未根据环境修正未到理想状态时,蒸发排放就会存在超标的问题。

其次,任何采用该技术方案的比亚迪插电式混动车型,在中短途驾驶中,并不能完全当做一辆纯电动车型来使用。因为它会因为碳罐吸附饱和问题强制从EV模式退出,启动发动机燃烧碳罐吸附不了的油气。发动机只要启动,就意味着多消耗燃油,而不是像官方描述的不增加燃油消耗。而其他采用NICRO蒸发排放系统的插电式混合动力车型都不存在这个问题,日常代步中完全可以将其当做一辆纯电车型行驶。这也是为什么很多比亚迪车主在车辆长期使用EV模式下油箱的油还会变少的原因。

要知道国内很多选择插电式混合车型的用户,日常代步都把它当做一辆纯电车型使用,不仅舍不得消耗一滴油,还会将充电时间选择在夜晚十二点之后,电价最便宜的时候。正所谓:买车可以贵,但是用车一定要省。“省油”且用最便宜的“电”是用户的权利,而比亚迪在悄悄的剥夺这一部分用户的权利。换句话说比亚迪造车成本降低了,但是用户用车的成本增加了。

尽管比亚迪回复这个强制启动时间大约只需要4分钟就能解决油气蒸发的问题。但是他并没有公布是在何种环境温度、何种用户驾驶习惯下的数据。比如在南方夏季高温环境下,汽油挥发速度会明显加快;比如加一次油就能产生约135g 的燃油蒸汽,而碳罐吸附的速度约40g/h。不同环境因素下采用上述专利方案的比亚迪车型发动机启动的频率会完全不同。

而且采用这个方案的车辆也不能完全规避油箱内部压力高,加油时油气冲出的问题。因为该技术方案中常规油箱没有泄压的功能,而长期使用EV模式的用户,油箱内部的压力要高于其他车型,当打开油盖加油时油气会冲出,一方面增加空气污染,另一方面会产生一定的危险。

另外这个专利的申请时间是2020年6月,公布日期2021年12月21日,按照发明专利申请的流程和车型开发周期来看,这项技术真正应用的车型上市时间应该是在2021年年中及之后,那么这之前的车型,比亚迪采用的是什么技术呢?这就需要比亚迪自己去向国家解释了。

综述

我们鼓励行业创新,但对于不公平竞争的行为必须有相关的惩罚,不能劣币淘汰良币形成恶性循环。比亚迪的这项技术有其创新之处,但是也存在着一定的弊端,需要比亚迪的工程师们找到更完美的解决方案。而具体到举报事件上面,是比亚迪涉嫌造假还是长城的误会,需要国家相关监管机构给出最终的解释,原中汽协副秘书长董扬在5月30日的博文中透露,相关部门正在调查此事。我们也会继续跟进相关事件的进展,期待早日真相大白。

长城汽车举报比亚迪:使用常压油箱的潜在安全问题

近日,长城汽车公司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举报比亚迪公司生产的多款新能源汽车使用常压油箱,引发了广泛关注。这一事件再次提醒我们,汽车制造商在设计和生产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标准,以确保消费者的驾驶安全。

常压油箱在新能源汽车中通常被用于储存燃料或燃料添加剂。然而,这种油箱在某些情况下可能存在安全隐患。例如,在高温环境下,油箱内的压力可能会升高,导致油箱破裂,从而引发车辆火灾或人员伤亡。

比亚迪公司被举报使用常压油箱后,相关部门立即进行了调查。调查结果显示,比亚迪的多款新能源汽车使用的确是常压油箱,这引发了消费者和行业的担忧。如果这一情况属实,那么比亚迪公司的行为不仅违反了国家相关法规,也置消费者的安全于不顾。

针对这一问题,长城汽车公司选择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举报,这是对行业内部不合规行为的正常反应。作为一个负责任的企业,不仅要追求商业利润,更要有对消费者和社会的责任。对于消费者来说,他们需要的是安全、可靠的新能源汽车,而不是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商品。

此外,我们也需要思考的是,在新能源汽车行业中,为何会有制造商使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常压油箱?是不是我们的监管机制还需要更严格的措施?是不是我们需要更加严密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

总的来说,长城汽车举报比亚迪使用常压油箱的事件,不仅是对比亚迪公司的警示,也是对整个新能源汽车行业的警示。我们必须认识到,汽车制造商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标准,以确保消费者的驾驶安全。同时,我们也需要监管部门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积极发挥作用,共同维护市场的公平和公正。

刚刚,长城汽车公告!长城汽车举报比亚迪背后:“高压”的不只是油箱

每经记者:董天意 每经编辑:裴健如,卢祥勇,盖源源

自主品牌车企间再爆“内讧”。

5月25日,长城汽车发布声明称,4月11日,长城汽车向生态环境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递交举报材料,就比亚迪秦PLUS DM-i、宋PLUS DM-i采用常压油箱,涉嫌整车蒸发污染物排放不达标的问题进行举报。目前,长城汽车正在密切关注该案的立案及处理进展。

图片来源:长城汽车官微

对此,比亚迪方面回应称,经了解,长城汽车所说的情况,测试车辆由长城汽车购买、保管并安排送检,中汽中心(天津)按长城汽车的要求进行了相关项目的检测。测试车辆严格来说,不符合国标要求的送检状态,即应由第三方抽样、保管及送检,并要求完成3000公里磨合后测试,而长城汽车送检的车辆在检测时,里程仅为450公里~670公里。鉴于以上,比亚迪方面认为长城汽车的检测报告无效。

图片来源:新浪微博(@比亚迪汽车)

据红星新闻最新报道,记者多次致电天津检验中心的多部门了解情况,未获有效回应,综合管理部一名员工表示:“这个事由集团统一回复。”随后,从中汽研相关工作人员处获悉,集团对该事件正在了解和处理,暂时还没有进一步消息。

比亚迪在声明中表示,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并保留法务诉讼的权利,呼吁“多做有益于行业、有益于中国品牌的事情!”

虽然事件整体脉络还未清晰,但资本市场已出现波动。5月25日盘中,长城汽车(601633.SH)股价一度跌超7%,比亚迪(002594.SZ)股价跌超2%。截至5月25日收盘,长城汽车股股价下跌6.17%,报收24.8元/股;比亚迪股价下跌2.41%报收255.6元/股。有股民留言,“最惨的是同时拥有重仓长城汽车和比亚迪的股民,例如我,太惨了。”

25日晚,长城汽车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3年5月25日上午通过长城汽车官方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发布《声明》,公司了解到《声明》发布后引发了市场的广泛关注。《声明》涉及事项为公司日常经营中的相关事项,相关事项的后续进展中如涉及需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和上市规则等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长城汽车公告称,截至目前,公司经营状况稳健,并未发生重大改变。营收方面,2023年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290.39亿元。销售方面,公司1-4月销量分别实现6.2万辆、6.8万辆、9.0万辆、9.3万辆,4月同比增长73.14%。出口方面,公司1-4月海外累计销售7.4万辆,同比增长99.1%。

关键争议点:常压油箱or高压油箱?

据悉,长城汽车举报声明中提及的污染问题,与汽车油箱有关。汽车油箱是储存液压油或液压液的专用容器,安装可承受的压力不同,可以分为常压油箱与高压油箱。与常压油箱系统(承压4~7kPa)相比,高压油箱系统可以承受35kPa~40kPa的蒸气压力,可以更好地收集车辆行驶过程中油箱内的挥发油气。一般而言,高压油箱的成本并不会比常压油箱高出太多。

“我接触到的高压油箱,成本会比常压油箱高出500元左右,基本上不会超过1000元。”汽车混动系统研发工程师刘焦宇向记者表示。

针对长城汽车举报比亚迪常压油箱污染的相关问题,刘焦宇认为,“应该是考虑插混(即插电式混合动力)存在长时间不使用燃油导致蒸发物过多,而碳罐吸附不过来的问题,而高压油箱则会减少蒸发物的排放。”

据了解,由于将燃油蒸气密封在油箱内部,PHEV(即插电式混合动力)燃油箱需要承受比传统燃油箱更高的内部压力。一般来说,传统汽车燃油箱内部压力为6kPa~10kPa,而PHEV燃油箱内部压力会高达35kPa~40kPa。

有业内人士表示,PHEV车型匹配常压燃油箱时,车辆使用EV(即纯电动)模式检测,发动机不启动,便无脱附流量。排放测试中“高温行驶”工况无法脱附满载炭罐,导致炭罐吸附能力不满足后续两昼夜排放需求,油蒸气挥发至车外,排放超标,所以,采用常压燃油箱的PHEV车型,在EV模式下行驶时,无法满足GB18352.6中的蒸发排放限值。目前无论自主品牌还是合资品牌,除了比亚迪外的PHEV车型,全部都是采用高压油箱。

比亚迪在声明中表示,其产品及相关检测符合国家标准,在国家权威机构通过认证。欢迎有关部门随时过来调查、取证和检测。“比亚迪作为全球第一家推出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产品的企业,在插混技术上有二十多年的积累和迭代,不像有些同行想的那么简单!”比亚迪方面表示。

从“天下车企一家亲”到“实名举报”

事实上,作为自主品牌的两大“巨头”,长城汽车与比亚迪也曾有过“蜜月期”。

2021年11月,比亚迪曾将申请注册的“魏”商标转让给长城汽车;2022年,长城汽车则将注册商标“登陆舰”转让给比亚迪。对于双方的“暖心”互动,时任长城汽车魏牌CEO的李瑞峰曾评价称“天下车企一家亲”,并称比亚迪转让“魏”商标是无偿的、永久的,同时长城汽车也注册了很多商标,如果其他自主品牌有需要,长城汽车也会选择支持。

然而,随着近年来国内车市环境的快速变化,自主品牌间和谐的氛围逐渐被竞争压力掩盖,在此过程中,长城汽车与比亚迪也开始成为彼此最强有力的竞争对手。

官方数据显示,2021年,比亚迪全年销量约73万辆,略低于哈弗品牌的同期销量(77万辆),与长城汽车全年超128万辆的销量数据也有不小的差距。但在销量结构上,彼时的比亚迪已在新能源汽车市场中崭露锋芒,其59万辆的销量成绩更是长城汽车新能源车型销量(13.7万辆)的4倍多。

图片来源:每经记者 张韵 摄

“质变”从2022年开始。全面转型新能源赛道的比亚迪,2022年累计销售超186万辆新车,同比增长超150%。今年一季度,比亚迪累计销量超55.2万辆,同比增长92.81%,在国内新能源汽车市场中的占有率提升了13个百分点。而同期,长城汽车旗下新能源车型销量仅为2.78万辆。

此外,在长城汽车聚焦多年的SUV市场,数据显示,2022年比亚迪宋系列车型的销量约47万辆,取代上一年的哈弗H6成为国内SUV市场的年度销量冠军,同期,哈弗H6的销量仅位列第三,全年约25万辆,同比下滑29%。

不仅如此,在今年4月乘联会公布的SUV车型零售量榜单前10位中,比亚迪占据三席。其中,比亚迪元PLUS以2.9万辆的成绩夺冠,宋PLUS新能源家族和唐新能源家族的销量分别位列第三和第九。长城汽车旗下则只有哈弗H6上榜,以1.6万辆的成绩位列榜单第六位。

值得一提的是,长城汽车发布举报声明的当日,正值比亚迪宋Pro DM-i冠军版上市。据官方消息,新车售价为13.58万~15.98万元,这一价格区间与近期上市的哈弗枭龙高度重合,两款车型接下来的竞争大概率是场“白刃战”。

图片来源:企业供图

“哈弗枭龙MAX和哈弗枭龙两款车型承载着哈弗品牌向新能源转型的重要使命,而哈弗新能源转型能否成功直接关系着长城汽车的新能源转型战略能否顺利推进。”长城汽车首席增长官李瑞峰此前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如此评价哈弗枭龙系列对长城汽车的战略意义。

尤其是对于当前在新能源汽车市场奋起直追的长城汽车来说,哈弗枭龙系列不容有失。在乘联会最新公布的4月国内汽车厂商零售量排名中,前十名已不见长城汽车身影。而该月自主品牌新能源车渗透率已经逼近50%,达到49.5%。有观点认为,面对比亚迪在其传统优势市场的表现,长城汽车不仅需要“接招”,更需要“出招”。

市场拼命“卷”,“内讧”不新鲜

眼下,国内车市环境复杂多变,连续高增长的新能源车市也出现波动。中汽协数据显示,4月,国内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达到64万辆和63.6万辆,环比分别下降5%和2.5%,市场“内卷”情绪加重。

而在新能源汽车市场中占据主导地位的自主品牌,在相继经历“配置战”“体验战”“盈利战”“价格战”后,彼此间的“摩擦”也越发频繁。

今年2月,长安汽车就曾向吉利汽车发去律师函称,吉利旗下中高端新能源产品系列——吉利银河发布的“银河之光”原型车,存在大量与长安汽车概念车、量产车雷同之处,涉嫌侵犯长安汽车知识产权。长安汽车要求吉利停止相关行为,因此发送律师函,同时长安保留采取进一步法律手段的权利。

图片来源:新浪微博(@吉利汽车集团)

针对“抄袭”传闻,吉利方面发布声明回应称,该律师函误导公众,对公司品牌和商誉造成了严重损害。吉利银河之光为吉利原创设计,完全不存在抄袭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同时,吉利银河之光基于吉利SEA浩瀚架构正向设计开发,在设计上延承了吉利独特的“涟漪美学”,有着独立且完整的设计理念体系。而在更早的2018年,长城汽车与吉利汽车曾因“黑公关”事件“互怼”,但最后双方握手言和。

此次长城对比亚迪的举报也反映出,当下汽车市场竞争愈加激烈,企业之间已经进入到“零和博弈”中。那么,比亚迪的相关车型是否存在排放不达标问题?如何鉴定?鉴定之后,又将如何处理?鉴定结果又将对这两家头部自主车企带来怎样的影响?

一系列疑问仍在迷雾中,但资本市场已快速反应。截至5月25日收盘,长城汽车(601633.SH)A股股价下跌6.17%,报收24.8元/股;比亚迪(002594.SZ)A股股价下跌2.41%报收255.6元/股。

25日晚,长城汽车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3年5月25日上午通过长城汽车官方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发布《声明》,公司了解到《声明》发布后引发了市场的广泛关注。《声明》涉及事项为公司日常经营中的相关事项,相关事项的后续进展中如涉及需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和上市规则等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记者|董天意编辑|裴健如 卢祥勇 盖源源

校对|孙志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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